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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万善中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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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万善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万善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30 18:00

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万善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6222020603580
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万善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276000
最高限价 227.6万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服务或后勤管理服务等类似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03日到2020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
方式: 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60号—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武胜县万善镇万善中学校。收件人:刘先生,邮编:638400,联系电话:13699645339。 注: 1.由于疫情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统一集中递交给采购人处。 2.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供应商可以选择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采购人,也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至采购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在寄出投标文件前,应咨询快递公司所需时间,避免因快递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及时送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万善中学校
地址: 武胜县万善镇万善中学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99645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60号—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826-6300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先生、彭先生
电话: 0826-6662313

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x号

项目编号:5116222020603580

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广安

采购人: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4

第四章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43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5

第六章 评标办法…………………………………………………………54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4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82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6222020603580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2.项目名称: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27.60万元。

4.最高限价:227.6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服务或后勤管理服务等类似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

3.方式: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820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60号—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武胜县万善镇万善中学校。收件人:刘先生,邮编:638400,联系电话:13699645339。

注:

1.由于疫情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统一集中递交给采购人处。

2.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供应商可以选择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采购人,也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至采购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在寄出投标文件前,应咨询快递公司所需时间,避免因快递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及时送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

地址:武胜县万善镇万善中学校

联系方式:13699645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60号—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826-6300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电话:0826-66623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27.6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27.6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考察现场、标前

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

7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以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9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11

投标保证金

金额:大写:0元整(小写:0.00元);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

13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息原路退回。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14

招标文件

咨询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203。

15

开标、评标

工作咨询

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16

中标通知书

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中标供应商跟交易组织股联系后由组织股扫描中标通知书原件后通过网络传送给中标供应商。

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17

供应商

询问和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其他采购需求,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并由采购单位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采购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99645339

地址:武胜县万善镇万善中学校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如有询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询问事项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供应商如有质疑时,质疑书内容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附供应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询问、质疑和逾期询问、质疑恕不受理。

5.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6.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7.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8

供应商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6231553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

邮编:638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9

中标结果

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为: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中标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
  6.评审专家名单;

7.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后送一份合同(副本)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21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评审中如有需要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的,一律实行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专家澄清函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拍照发给需要书面说明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4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拍照反馈),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视为放弃。

22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次采购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的价格给予10%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因此,如果符合此政策条件并且愿意享受此政策优惠的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文件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或《监狱企业证明》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和中标资格都将被依法取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累计扣5分,存在二次失信行为累计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中进行如实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3

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24

资格评审委员会

资格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负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25

严禁参加

本次采购

活动的供

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6

声明承诺

提醒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7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8

开标会说明

一、疫情期间本项目实行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不需再安排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

 二、各供应商必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安排至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在投标文件密封封面上注明,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真实导致开标会期间无法正常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本项目具体开标会直播流程:下载“QQ”并注册账号→搜索QQ群号(10619770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申请加群→开标会直播。 

如对本次开标会有异议的,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开标会主持人。

本项目主持人联系电话:

  廖先生:18908283218

彭先生:18181820100

 曹先生:18980337361

颜先生:18980337761

四、投标人未参与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会开标全过程及结果。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简称“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以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构成。“资格证明投标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分册胶装装订。

14.1 资格证明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14.2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

投标人编写的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2.1 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6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2.2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9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

(2)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5

(3)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10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7

(5)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15

(6)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2.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2份)应为原件(必须单独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报价以此为准。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必须装订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且必须为PDF格式(内容为递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和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版)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粘贴热封成册禁止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所盖印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分别注明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并同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19.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相应的电子文档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19.3“资格证明投标文件(1正2副)”、“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1正4副)”、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2份)应当密封,并分别封装于不同的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证明投标文件(1正2副)”、“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1正4副)”、电子文档(1份)开标一览表(2份)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紧急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19.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5 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供应商可以选择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采购人,也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至采购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在寄出投标文件前,应咨询快递公司所需时间,避免因快递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及时送达。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数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资格性审查和中标

22.开标

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全程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疫情期间本项目实行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安排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

22.2开标时,将把每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摄像头前进行展示,请供应商仔细查看,若有异议请在开标会结束前及时反馈。经展示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3开标时,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谈判会主持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6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单独提交的两份“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

(2)单独提交的两份“开标一览表”均未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或提供复印件的(第六章评标办法中3.2.2(二)条规定的除外);

(3)没有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的。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采购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文件的签收表”及“报名汇总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根据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请投标人代表进行澄清或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谈判会主持人。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6)投标供应商未参与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会开标全过程及结果。

24.资格性审查

24.1资格评审委员会组成。

采购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组成三人及以上单数的资格评审委员会,开标结束后,负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4.2资格评审程序。

24.2.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资格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进行熟悉和理解。

24.2.2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负责对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资格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24.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资格评审委员会在资格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24.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中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不得评标(注:资格性审查是本项目开评标的必要过程,是进行评标工作的前置条件,只有在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评标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入评标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现场活动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录音录像,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将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为: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中标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
  6.评审专家名单;

7.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5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跟交易组织股联系后由组织股扫描中标通知书原件后通过网络传送给中标供应商。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中标人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一份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履行。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履约验收

36.1 采购人负责组织对本采购项目的验收。

36.2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合格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证明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的姓名:

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

格式1-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XXXX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格式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XX)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注: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1-3

二、承诺函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作为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第二部分“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的姓名:

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

格式1-4

1、​ 投 标 函

(实质性要求)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设备和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2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1-5

二、承诺函

(实质性要求)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我公司中标,将在本项目结果公告上网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公司若未按本条承诺的时间履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

九、我公司承诺为本次采购项目递交的电子文档为PDF格式,内容与递交的纸质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和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知识产权”、“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知识产权”、“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1-6

三、开标一览表

(实质性要求)

采购人: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武胜万善中学校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报价(万元)

1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年

投标总价

小写:       万元

大写:       

 注:

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报价一致。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服务的总价,包括各类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等)、管理费用、税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