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0日 18时36分11秒 发布人:广饶县公安局
详细信息
广饶县公安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广饶县公安局机关餐厅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DYAK2020-095# 项目编号、标包:SDDYAK2020-095#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9.8万元三、购买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为:公安局机关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购买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5)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6)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0-07-31至2020-08-04(北京时间)。 2、地点: 广饶县良远商务中心10-4号房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546-6920178
附件:
附件:广饶县公安局机关餐厅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docx
附件:广饶县公安局机关餐厅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docx
广饶县公安局职工食堂承包采购
项目服务要求
1、乙方派出8名员工到甲方内部食堂工作。其中厨师长一名、厨师两名,面点师两名、服务员两名,管理人员一名。乙方主要负责制作板菜、出品、服务、卫生清理、内部接待等工作,所派人员均应健康,且有健康证。
2、甲方将餐厅交付乙方自主经营,餐厅收入及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所聘用八名人员的管理工作。乙方所聘用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员工应当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甲方对乙方员工工作进行监督,如出现不服从管理或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更换,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更换。
4、甲方负责提供厨房及厨房设备、用具、餐具、水电气给乙方使用,生活费每人每天10元标准(早餐3元,午餐4元、晚餐3元),按每天人数计算,生活费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
5、乙方保证早餐供应面点(不少于3种),鸡蛋、小菜、稀饭(不少于2种);午餐供应面点(不少于3种),菜品(三素一荤),稀饭(不少于2种)及小菜;晚餐供应面点(不少于2种),菜品(不少于2个),稀饭(不少于2种)。
6、乙方应不断更新菜品及面食等其他食物,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配菜服务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査,保证甲方80%以上就餐人员满意,若乙方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采购。
7、承接主体结合市场情况自行报价,综合考虑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本项目报价包含人工费、食材、保险费用、意外伤害费用、服装费、卫生检疫费、交通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8、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纠纷及安全伤亡事故等一切责任须承接主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