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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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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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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以项目代码2020-440606-50-03-05792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新城岭南大道南10号(佛山新闻中心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分行营业用房办公楼高16层,大楼包括营业网点、分行机关相关部门、后勤支持区等。本项目装修建筑面积为19004.02平方米,装修建安工程费为3550万元(人民币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设计费为120.33万元(人民币不含可抵扣增值税)。

2.3计划工期:17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2月15日(含设计30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完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设计部分

2.4.1.1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方案与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整体方案深化与调整、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审查(含消防)与相关施工报建手续,以及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等后续服务。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室内外装饰装修、消防工程(含消防栓工程、喷淋系统、电子烟感系统、机械强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给排水工程(含空调排水)、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配电工程、节能工程、办公区智能化后勤管理平台系统(含①智慧人行出入口管理系统,包括访客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通道闸管理系统、考勤系统、体温测量系统。②智慧车行出入口管理系统。③智慧饭堂消费管理系统。④智能化多功能多媒体系统)、室外景观及配套,局部结构改造、厨房、员工餐厅等的方案设计、平面布局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整套施工图的3D效果图(电子版、纸质版各两份)及相关技术服务支持,以及施工期间发包人认为需要的设计跟踪服务(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在施工期间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工地,主设计师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不少于1次,并及时将施工情况向发包人通报。施工期间因设计问题主设计师要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提出解决方案)、竣工验收等服务内容。

2.4.1.2设计其他服务

(1)办理项目的相关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2)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3)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4)须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通过有关设计咨询机构(第三方审图机构)的审核。

(5)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竣工图纸签审及竣工图编制。

(7)负责对非承包人负责范围内的专项设计进行审核、优化并通过发包方的审批方可实施,同时需确保概算、预算均在合同要求的控制范围内。

2.4.2施工部分

2.4.2.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和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建安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办理相关施工报建工作、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室内外装饰装修、消防工程(含消防栓工程、喷淋系统、电子烟感系统、机械强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弱电工程、节能工程、室外景观及配套,局部结构改造、厨房、员工餐厅等工程,不含电房工程。

2.4.2.2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2.4.2.3受发包人委托办理施工报建(如有)(含建设工程提前介入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按规定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在投标折率中考虑其他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计算)。

2.4.2.4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承包人承诺并保证对其中标的消防部分施工项目,在项目装修完工、内部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能通过有关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消防合格证,否则发包人不需向承包人支付该项目消防工程款及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进度款由承包人全额退还发包人。

2.4.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3670.33万元(人民币不含可抵扣增值税),其中,装修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3550万元(人民币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20.33万元(人民币不含可抵扣增值税)。

2.5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标准,工程质量合格,涉及到特殊性专业工程必须经专业机构审查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达到工程所在地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五选一):

a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b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d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e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二选一):

a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b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须分别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5.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6.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5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专职安全人员2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派出)。

4.8.1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8.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互相兼任。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1.1投标人(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例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2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7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特别说明:本次招标完成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具体签订书面合同的期限(即签约期限),中标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正常情况下招标人将在签约期限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特殊情况下存在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为投标人同意接受本招标项目存在中标后不签约的风险,并同意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投标人不得以本项目中标后未签约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张任何权益。

10.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地 址:佛山市祖庙路74号

邮 编:528000

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7-839917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创新园1座第二层A215

邮 编:528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3218430

传 真: /

电子邮件:jianzhuangfs@sina.com

2020年7月20日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http://shangji.youzhicai.com/nd/927ad7ab-e73f-4139-97a9-ac0800d936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