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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分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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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中标公告
附件1046 招标文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终稿.pdf附件2046 中标公告.pdf

一、项目编号:XZ-ZBDL-2020046(招标文件编号:XZ-ZBDL-2020046)

二、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融青生态园1号楼1至4层

中标(成交)金额:244.47004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师生提供餐服服务的生产、加工、制作等经营服务活动。 严格遵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北航附小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的要求,遵守食品加工 三低 原则,食谱应根据季节不同合理调整和安排,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和新菜。最少为学生提供一个月的带量菜谱轮换,保证学生就餐安全、卫生、营养均衡、学生喜欢,做好为北航附小师生的供餐服务工作。 服务期2年(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我公司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慧敏、贺梦迪、戢肃燕、詹瑞臣、周复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下浮20%计取,本项目按照服务采购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246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06月30日

结果确定日期:2020年07月30日

附件

采购文件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31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联系方式:鞠老师 010-82317984转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3层310室

联系方式:李工、徐工010-82316649-8009、8015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王工 010-82316649-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徐工

电 话: 010-82316649-8009、8015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 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XZ-ZBDL-2020046 采 购 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4 第四章 招标需求.............................................................................................................................24 第五章 评标标准.............................................................................................................................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9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电子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BDL-2020046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预算金额:246.00 万元(两年) 最高限价:246.00 万元(两年) 采购需求: 包 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地点 采购需求 备注 01 实验学校 小学部航 小食堂劳 务派遣服 务 食 堂 从 业 人 员 不 少 于 20 人 北京航空航天大 学实验学校小学 部航小食堂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为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师生提供餐 服服务的生产、加工、制作等经营服务活动。 其中: 1.就餐人数:师生共计 1600 人左右, 其中早餐:教职工 100 人左右;午餐:学生 1500 人左右、教职工 100 人左右。 2.就餐方式:学生--教室内就餐,每餐计数; 教职工—教工食堂就餐,自助。 3.就餐时间:周一至周五供餐,以学校作息 时间为依据。 4. 供餐服务:食堂所有员工除保证食堂每 日正常供餐等常规工作外,还需安排专人负 责学生午餐的送餐、协助(帮助一年级)分 餐、各年级的备餐补充及收尾工作。 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具体需求 和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2020 年 9 月 1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 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06 月 30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7 日,每天 9: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310 室 方式:因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目前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 售价:每包 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310A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近三年内(本项目采购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投标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规范编制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6.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 标采购管理中心网(zbcg.buaa.edu.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 联系方式:鞠老师 010-82317984 转 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3 层 310 室 联系方式: 010-82316649 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王工 010-82316649-8011 电子邮件:xzepm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徐工 电 话:010-82316649-8009、8015 4.采购人业务监督联系人:陈老师,孙老师 采购人业务监督联系电话:010-82314673,010-82314680 5.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账号:3428 6421 9805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30 日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注:本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条款后 类别 内容说明 总则 1.1 采购人 采购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地 址:北京市海淀学院路 37 号 联 系 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联 系 电 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3 层 310 室 联系人:李工、徐工 电 话:010-82316649 传真:010-82316650 电子邮箱:xzepmzb@163.com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招标编号:XZ-ZBDL-2020046 预算金额:人民币 246 万元(两年)。所有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1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7 条款后 类别 内容说明 总则 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 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8) 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9)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投标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1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规范编制服务的不得参与 本项目; 1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13)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投 标人资格条件材料]: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 业允许以法人身份或任一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以法人身份参加 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 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投标文件的编写 11 投标报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 年服务期内劳务派遣总费用(劳务人员总人数 不少于 20 人),劳务派遣单位应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以规范管理 为手段,按照餐饮服务管理自身规律和采购人要求,采取有效形式,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动作,实施全方位统一管理,合法经营, 互利双赢,实现服务行为规范化,饮食结构营养化,饭菜质量标准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8 条款后 类别 内容说明 总则 化,卫生安全制度化,不得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同时根据《海淀区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劳务派 遣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以前到达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电汇时需备注项目编号); 注:除以上递交方式外,投标人还可以以信用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 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于开标时 间前单独递交。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为: 开户名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账号:3428 6421 9805 14.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15.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 份;副本:4 份;电子版:1份(投标文件 PDF 格式)。 17.1 投标截止时 间和投标文 件递交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开标与评标 19.1 开标时间 和开标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评标与中标原则 23.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3.3 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情况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满 足政策规定的其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 与评审。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9 条款后 类别 内容说明 总则 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满足政策规 定的其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声明并对声明的内容负法律责 任。 23.4 对节能产品和 环境标志产品 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 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 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 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范围的,采购 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 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其它说明 35 采购代理 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 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 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标准下浮 20%计取。 本项目按服务标准计取。 / 现场踏勘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 统一踏勘时间:/ 集合地点:/ 联系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需将正式书面质疑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部门: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部; 联系电话:010-82316649;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0 条款后 类别 内容说明 总则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310 室; 凡属对本项目质疑的,均应遵循《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其它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1 一、总则 1. 定义 1.1“采购人”系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1.4 “货物或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包括: 生产装配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 资料以及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 以“*”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任意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投标处理。 1.6“中小企业”在本项目中系指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财库【2011】181 号)条件的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 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其中, “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 标为准;投标人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小型、微型 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7 监狱企业是指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条件的企业; 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条件的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还应遵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2 3.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 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4 投标人应领取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 3.5 政府采购活动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 3.5.1 具体要求为: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5.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3.5.3 查询截止时点:开标结束之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登陆 3.5.2 款规定的 查询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签字后存档备案。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 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 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盖章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投标人登记信息有误或不可抗力 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 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 款。招标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3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 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 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十五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文件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刊登本次招 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7.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书面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 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7.5 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书面通知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 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字或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 译文件。 8.3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4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认定该文件无 效。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件 1 投标函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 4 技术/服务规范偏离表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 商务部分 附件 8 技术部分 附件 9 拟承担本项目人员列表 附件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其它附件(如投标人需要使用,应采用以下格式) 附件 1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附件 12 政府采购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1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6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材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投标文件格式 对于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已经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须按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和 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投标服务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出的内容, 投标人对于因估算错误或漏项或材料/服务市场价格波动等导致的不可归责于采购人的 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填写的报价中如未加说明,则认为该报价已经按照本条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5 款要求包含了上述全部费用。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署。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格式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分项:  投标服务的投标单价;  相关的其它费用;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如有); 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投 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若投标分项报价表 的投标报价和投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不一致,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投标一览表】 的报价为准。 11.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5 投标人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任何非人民币 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或未足额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3.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 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3.8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收取及退回。 13.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支票、电汇; (2)电汇(开标前保证金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需备注项目 编号); (3)由《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文件规定的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6 (4)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3.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和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13.5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3.1 和 13.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 性投标予以拒绝。 13.6 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 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3.7 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请持收据(参考以下图片内容填写)、公司银行帐 号及开户银行信息,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 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310 室;联系电话: 010-82310132。(采购代理公司保留对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13.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的; (2)投标人有腐败、欺诈、串通投标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有其他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损害采购人利益行为的。若投标人或中标人的上 述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大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采购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 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就投标保证金未能涵盖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7 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 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 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准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每套投标文件须 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 “投标一览表”。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 15.2 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有序地装订成册,因未装订成册导致文件遗漏、缺页所造成的不 良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 15.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才 有效。 15.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 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5.6 如招标文件格式有签字、盖章要求的,须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 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以是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即与实 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递交(采购人不接受密封不合 格的投标文件),密封袋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应: (1)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投标一览表”字样。 (2)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开标地点。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8 (3)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 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6.2 如果密封封袋未按本须知第 16.1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误 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3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 标文件指定的地点,并签字确认。 17. 投标截止时间 17.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 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 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 至新的截止期。 1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该补充、修改或 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该通知需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且有采购人签收方为有效。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6 和 17 条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4 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并出示投标人代表身份验证,以证明其出席;投 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开标。 19.3 开标会议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 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 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书面补充、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9 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有投标报价和折扣声明未被唱出,应在开 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折扣声明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 19.4 投标报价: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5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开 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 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9.7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经济、 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 采购人提交推荐意见。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1.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1.1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 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 标。 21.1.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做出 响应。 2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 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0 21.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规定更正: 21.2.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1.2.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2.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21.2.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2.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 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 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 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等内容 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 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 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 效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满足招标文件*号条款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1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提供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或 多个报价而又未明确说明以哪个为准的; (9)投标文件存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 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对其报 价、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的评标方法。 23.3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满足政策规定的其 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 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满足政策规定的其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声明 并对声明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23.4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 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 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 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 开标之后,直到采购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为止,本次招标各方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均应遵守相关法律保密原则。 24.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 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 25.1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2 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5.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分排序。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以排名 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6. 废标 26.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 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串标 2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六、授予采购合同 28. 定标准则 28.1 采购人原则上应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序将合同授予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9.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 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9.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30. 中标通知 30.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 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3 30.3 对未中标者,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 不签订合同的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被 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 同组成的一部分。 32.履约保证金 32.1 需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中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政府采购担保函等形 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33.采购代理服务费 33.1 本项目的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信用担保 34.1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投 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专业 担保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 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4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海淀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 劳务派遣经营管理合同书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 事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 实际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劳务派遣有关事宜,签订本 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 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二、派遣岗位、人数、工作内容、地点和期限 1.甲方需要接受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被派遣员工)的岗位、人数、工作内容、工 作地点和派遣期限如下: (1) 食堂 岗位(辅助性岗位), 人,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航小食堂 。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5 以上员工合计 人,派遣期限均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 (3)被派遣员工应品行良好,无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心理健康,无其 他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被派遣员工供甲方择优使用。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关于餐饮业的法律法规 ; 2、遵守北航实验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3、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 四、被派遣员工的管理 1.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 30 日向乙方递交书面申请,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当将被派遣员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甲方。乙方应 协助被派遣员工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2.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离职或擅自离职的,根据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应当向甲方 及时补充被派遣人员。 3.派遣期内,甲方对员工具有思想教育、管理、监督权。 4.在派遣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3)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的; (5)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甲方工作的; (7)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食堂操作规范的; (9)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6 5.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作,甲方给予配合。因发 生工伤事故而引起的费用,乙方支付社会保险机构应支付的费用。 6.被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乙方 支付。 7.被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相关法规及甲方规 章制度判定由员工赔偿而员工未赔偿的,由乙方赔偿,乙方有权向该被派遣员工进行追偿。 8.被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五、劳动报酬 1.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 法,基本工资包含工龄工资。 2.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变化幅度超过 2%,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 额予以调整。 3.员工在甲方连续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六、计费标准 1.单价: 元 /月(包含加班费、福利、津贴及必要的补贴);工作量: 个月; 2.费用总额(小写): 元(大写): (注:费用总额中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计划生育保险费、劳动保护费、职 业健康检查费、退工经济补偿金和综合管理费等,社会保险按照北京市现行社保标准缴纳)。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于次月 5 日前对被派遣员工的劳务费用进行核算并确认,乙方必须在 6 个 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甲方于 10 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应付款金额支付给 乙方,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 八、乙方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 账号: 九、乙方职责 1.确保按甲方要求完成劳务派遣人员的审查和录用。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派遣人员 到甲方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或甲方指定医院进行岗前体检,向甲方派遣身体健康并已获取健 康证明的派遣人员。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7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义务,及时建立劳动关系, 签订 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其他用工手续,在被派遣员工上岗前向甲方 提供其身份证明和照片原件供甲方审核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3.按月按时发放劳动报酬,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支付所发生的经济补偿。负 责办理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 4.乙方应将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员工,并建立培训制度,经常向被派遣 员工进行遵纪守法,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保守商业秘密等教育。 5.协助被派遣员工处理家庭及个人问题,定期与其沟通并协调其与甲方的服务合作 关系,确保被派遣员工向甲方提供良好服务。 6.在合同期内因工发生伤亡事故,乙方负责全部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按照《工伤保 险条例》进行申报和理赔,领取《工伤证》等有关手续。 7.对于被派遣员工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协助甲方 将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告知被派遣员工,积极督促、配合甲方培训被派遣员工,自觉遵 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 8.被派遣员工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 方,今后不得再派其到甲方工作。 9.被派遣员工因违章操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0.必须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被派遣员工计划生育工作。 11.乙方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 经与被派遣员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十、甲方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介绍所承担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 全生产状况、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质量要求等。 2.甲方应确保被派遣员工数量不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制定适宜的用工方案,并 负责方案备案。 3.组织被派遣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进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教育。 4.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5.甲方应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被派遣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 环境。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8 6.甲方如实做好派遣人员的考勤情况等。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派遣人员加班、加点 工作的,应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7.甲方不负责被派遣员工在派遣期内因意外或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 8.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与乙方结算。 十一、甲乙双方应签订“劳务派遣安全环保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按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5% 承担违约责任,若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还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2.因乙方被撤销或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给甲方用工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培训被派遣员工,按照本协议和乙方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 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员工按约定在甲方工作期限届满,甲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乙方及被派遣 劳动者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应相应续签劳动合同;甲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员工由乙方安 排。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 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乙方承担 连带责任。 4.被派遣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的行为 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由乙方按规定处理;被派遣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四十一条有关情形,甲方需退回的,应与乙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被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甲方不得退回 乙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 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被派遣员工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 本协议。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9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 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被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十五、其他约定: 1.严格按照中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确认人员派遣; 2.项目经理、厨师长(带证的主要岗位)合同期内更换需与校方领导协商后方可进行 更换 。 3.更换主要岗位的工作人员时间不许超过 24 小时。 4.劳务派遣岗位,工作岗位表( 人)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 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可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 陆 份,区教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科执 壹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并盖章,经区教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科备案后,方可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实际用工单位(章):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电话: 传真: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乙方 劳务派遣单位(章):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电话: 传真: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0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二、项目服务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航小食堂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两年(2020 年 9 月 1日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246 万元(两年)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 就餐人数:师生就餐共计 1600 人左右。 早 餐:教职工 100 人左右; 午 餐:学生 1500 人左右和教职工 100 人左右 5.2 餐食包括: 学生餐:每天一荤一素两道菜,配两种主食,粥汤轮换(最少有两周不重复 带量菜谱); 教师餐:在餐标允许范围内,提供卫生达标,营养丰富,品种多样的早午餐。 要求菜品推陈出新,每月为师生推出一款新菜和一道主食。 5.3 就餐方式: 学 生:教室内就餐,每餐计数; 教职工:教工食堂就餐,自助。 5.4 就餐时间:周一至周五供餐,以学校作息时间为依据。 学 生:每天供应一餐(午餐); 教职工:每天供应两次(早餐、午餐)。 5.5 供餐服务:食堂所有员工除保证食堂每日正常供餐等常规工作外,还需安排专 人负责学生午餐的送餐、协助(帮助一年级)分餐、各年级的备餐补充及收尾工作。 5.6 服务方式:承包方对北京市学校饮食社会化保障实行劳务派遣责任制,即定人、 定岗、定制度、定预案、定费用、定责任等。 5.7 厨房设备供应: (1)采购人提供厨房(包含所有炊事设备)、餐厅等用餐场所,中标人在服务期内 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损 坏等,中标人应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1 (2)水、电、暖气、空调等基础设施齐全,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六、服务管理质量目标及要求: 6.1 基本要求 严格遵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中小学 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北 航附小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的要求,遵守食品加工“三低”原则,食谱应根据季节不同 合理调整和安排,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和新菜。最少为学生提供一个月的带量菜 谱轮换,保证学生就餐安全、卫生、营养均衡、学生喜欢,做好为北航附小师生的供餐服务 工作。 6.2 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 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加工、销售,餐 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在招标文件内附详细的食品安全制度。 (2)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按照餐饮服务管理自身规律和采购 人要求,采取有效形式,规范动作,实施全方位统一管理,合法经营,互利双赢,实现服务 行为规范化,饮食结构营养化,饭菜质量标准化,卫生安全制度化。 (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加强 从采购到餐桌整个食物链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由于服务方自身过错或者管理不严造成食 品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和赔偿的全部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 (4)各种餐具、容器等厨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定期消毒、定点 存放、定期检查,不得使用破损或缺陷的餐具容器等,确保就餐过程卫生安全。 (5)提供餐饮的主副食品应当符合营养标准,做到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合理,为采购 人提供优质高效餐饮服务管理。 (6)按照“满足需求、灵活多样、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生产。 6.3 人员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海淀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劳 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配齐配足食堂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少于 20 人。其中项目经理 1 人,厨师长 1人(可兼任),高级烹调师不少于 1 人,中级烹调师不少于 3人,中级面点师不 少于 3人,专职或兼职营养师 1 人,卫生质检员或库管员 1 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 9 人。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2 (2)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就餐人数的要求派遣适当的从业人员,保证满足用餐人员快速 用餐。派遣从业人员应具备 2 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 证,上岗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熟知《食品安全法》,掌握有关食品 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工作中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行业有关规程操作,业务水平及工作质量必 须满足食堂正常运转的需要。 (3)投标人派遣的餐饮服务人员,应经采购人审查合格,身体健康。投标人向采购人提 供派遣人员本人 2 张 1 寸正身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等证件复印件。 (4)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所有拟派遣从业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证明或其它可证明的材料。 (5)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所有拟派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在投标文件内提供高级烹调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中级烹调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在投标文件内提供面点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营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10)在投标文件内提供项目经理2020年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11)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厨师长 2020 年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12)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主要面点师傅 2020 年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材料。 6.4 服务内容 (1)中标人负责经营期间食堂设施设备、厨具、排烟设施的维修保养,爱惜食堂设施 设备,做到合理使用,保持各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确保承包结束时厨房操作间和餐厅等场 所的全部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添置的设 施、设备(在不影响建筑外观的情况下)所有权归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对房 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擅自安装企业标识和张贴广告。 (2)制作的成品饭菜要足份足量,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必须按期整改。 (3)按照劳务派遣成本核算的原则自负盈亏。 (4)遵守学校职能部门对餐饮服务的各项规定、标准及要求。 (5)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监管人员的工作,严格按照《卫生监督实施办法》规定向主 管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并无条件接受日常监督,抓好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在学 校有关检查时要保证达标。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3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各种保险及相关福利。 (7)须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包括厨房、餐厅失火等预案,但不限于停电、停水等。 (8)按时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服务质量和安全工作会议,并及时抓好落实。如无故 不按时参加,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 (9)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学校名义或字样对外进行一切活动。 (10)配合采购人营造学校饮食文化氛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知识、服务礼仪、安 全管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11)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和消毒。 (12)负责经营场所灭鼠、灭蝇、灭蟑等工作,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等原因引起虫患等 问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3)中标人项目经理及厨师长在位率必须 100%,项目经理及厨师长开会或外出办事 应当事先向中标人请假并报告采购人。中标人更换项目员工,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采购人批 准。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员工,更换率超过投标文件约定人员名单的 20%,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14)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颁布的《海淀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七、费用结算 7.1 采购人按照教委相关规定,按月支付中标人费用。中标人员工资、社保基金、工作 服、健康体检、培训费用、福利费、差旅费、食宿费、法定节日加班费和项目管理费、税金 等费用支出,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或物价上涨等因素,均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 的经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核认可的合法税务发票,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中标人应当提供其开户 银行、银行账户等准确信息,以便采购人银行汇款),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劳务和管理费用 未能及时到账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7.2 支付进度:按月结算,由采购人在下月初 7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中 标人。 7.3 人员伙食费结算:由采购人进行收费,并将伙食费每月收讫完毕后转入北航大学财 务处(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将本月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酬金表签字盖章转交给由采购人, 由采购人在核实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汇款方式付给中标人(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4 第五章 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 本项目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 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在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 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 会有权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作废标处理。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5 (1)资格性审查: 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中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任意一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无效。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再评标。 项目 审查因素 要求 资格性审查 营业执照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税务缴纳记录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银行资信证明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廉洁诚信投标承诺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无关联关系投标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6 (2)符合性评审: 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 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任意一项符合性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无效。 项目 评审因素 要求 符合性评审 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不存在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 资料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价且未能提供有效说明,评标委 员会认定为恶性竞争的情形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提供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或多个报价而又未明确说明 以哪个为准的;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不存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商务条款不存在重大偏离、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规定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7 二、详细评审 经过评标委员会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进入详细评审。本评审阶段评审满分为 100 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 评审因素 分值 投标 报价 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 商务 部分 投标人 履约能 力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危险分析 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项 得 1分,最高得 5分。 5 类似项 目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 7 月 1 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 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9 分。不符合上 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 9 技术 部分 对招标 文件技 术需求 响应程 度 满足本次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得 49 分。 每有一项#号指标(共 8 项)负偏离扣 3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共 25 项) 扣 1分。 注: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招 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 未响应招标文件。 49 项目整 体服务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对项目理解到位,与采购 人需求相吻合,服务周全,营养搭配合理,能满足不同就餐需求(提供 不少于 2周的菜单),方案具体详实、可操作、针对性强,得 10 分;方 案制定详细,针对性一般,得 8 分;方案制定简单、无针对性,得 4 分; 未提供得 0 分。 10 保证食 品安全 方案 投标人依据需求制定详细合理的可以保证食品安全的方案,方案制定详 细、合理、考虑全面,可以覆盖到就餐的各个环节、富有针对性可以确 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海淀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 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得 6 分;方案制定详细、具有一定针对性得 5 分;方案制定详细,但针对性较差、细节把握不够到位得 3 分;方案简 单、无针对性,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 6 保证食 品卫生 方案 投标人依据需求制定详细合理的可以保证食堂卫生的方案,方案制定详 细、合理、考虑全面,细节把控到位、富有针对性可以确保严格按照《卫 生监督实施办法》实施,可以通过相关检查得 6 分;方案制定详细、具 有一定针对性得 5 分;方案制定详细,但针对性较差、细节把握不够到 位得 3 分;方案简单、无针对性,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 6 应急处 置能力 投标人依据需求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厨房、餐厅失 火、停水、停电、暴雨、暴雪、食物供应问题等,方案制定详细、合理、 考虑全面,细节把控到位、富有针对性得 5 分;方案制定详细,但针对 性较差、细节把握不够到位得 4 分;方案简单、无针对性,得 1 分;未 提供得 0 分。 5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8 注 1:最终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 1 投标函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 4 技术/服务规范偏离表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 商务部分 附件 8 技术部分 附件 9 拟承担本项目人员列表 附件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 1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附件 12 政府采购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1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6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0 附件 1 投标函 投标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 标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2)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的报价。(详见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3)一旦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4)我方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此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 疑及/或争议的权利。 (6)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90 个日历天。 (7)如果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 方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我单位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我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 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我方提供的产品/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我公司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 期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1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内容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投标保证金 备注 航小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大写: 小写: 投标人: (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以上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的所有费用。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3、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应与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为准。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2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人民币 总价(人民币 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总价 投标人: (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中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一览表相一致。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此表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3 附件 4 技术/服务规范偏离表 技术/服务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描述 是否偏离 说明 注: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投标人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招标 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对于漏报的项目,评审时视为投标人不能满足此项 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 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特别对具体参数 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 (彩页或产品宣传册)、相关证明文件、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不满足上述要求的 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4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投标人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招标文件 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如供应商未对商务条款提出偏离意见,将视为完全同意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人: (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5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6-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6 附件 6-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说明: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否则作 无效投标处理。 致:(采购人/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说明:投标人由被授权人签署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署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署的(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职 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含转为其他方式),以本 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7 附件 6-3 税务缴纳记录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证 明文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8 附件 6-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证明文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9 6-5 银行资信证明 说明: 1、开标会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 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0 附件 6-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 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 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 (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1 附件 6-7 廉洁诚信投标承诺书 廉洁诚信投标承诺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投标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特郑 重承诺如下: 一、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无资质挂靠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的行为; 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五、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六、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 法权益; 七、不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八、不扰乱采购人招标采购秩序,不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虚假恶意投标、质疑或投诉; 九、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人案等内容签 署合同并组织实施。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之一,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行业组织及学校等依法依规进行的任何处罚。若造成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2 附件 6-8 无关联关系投标承诺 无关联关系投标承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投标人承诺,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本招标文件要求: 1、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情况。 2、不存在: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规范编制服务的情况。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3 附件 6-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6-9-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有关资质文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 派遣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9-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4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5 附件 7 商务部分 附件 7.1 投标人企业履约能力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危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 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6 附件 7.2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合同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元) 项目 单位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项目内容 描述 注:1)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评标办法。 2)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内容清 晰。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业绩在评标时可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此表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投标人: (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7 附件 7.3 企业规章制度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 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具消 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附详细的相关企业规章制度。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8 附件 8 技术部分 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建议书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及服务的要求,详细叙述拟提供服务的技术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投标服务对招标文件招标需求的响应 (2)项目整体服务方案 (3)保证食品安全方案 (4)保证食品卫生方案 (5)应急处置能力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9 附件 9 拟承担本项目人员列表 拟担任 职务、分工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资格证书 相关年限 项目经理 厨师长 高级烹调师 中级烹调师 中级面点师 营养师 卫生质检员 或库管员 其他 …… 投标人: (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注:1. 派遣从业人员应具备 2 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从业本专业年限可提供相关 合同复印件证明或其它可证明的资料。 2.需后附烹调师、面点师、营养师等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需后附所有人员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经理、厨师长以及主要面点师三位人员需后附 2020 年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以上资料提供不全者视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0 附件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1 附件 1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 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 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 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 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 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 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 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 保证责任亦终止。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2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 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 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 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3 附件 12 政府采购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 联系人:李玉春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4 附件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 中小企业的声明(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5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 从业人员:____________人; 营业收入:____________万元; 资产总额:____________万元。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 从业人员:____________人; 营业收入:____________万元; 资产总额:____________万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6 附件 1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7 附件 16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投标人需要使用,应采用以下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 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 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 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 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 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 满后日内。 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 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 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 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 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8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 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 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 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 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 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 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 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 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采购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可提供履约保证金,也可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