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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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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31

一、 招标项目编号:HZBC-STWT-20200709

二、 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食堂委托管理

2

/

托管期限: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合同签一年

标项一指第一食堂:食堂一楼全部窗口及食堂三楼餐厅靠东面的一半窗口;标项二指第二食堂:食堂二楼全部窗口及食堂三楼餐厅靠西面的一半窗口。

一、二楼只经营快餐。三楼经营小吃和面食。

注: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二个标项中的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选择性投标。

2、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承接其中的一个标项。

3、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按标项1、标项2的顺序分别进行评审,标项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被推荐为标项2的中标候选人。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企业; 5.具有一支服务意识强、操作经验足的员工队伍,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学校餐饮管理经验和学校餐饮经营业绩或类似餐饮服务业绩。 6. 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法人代表须在2020年6月底前取得市场监管局颁发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7.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现场报名,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9-2幢(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0日9:3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厅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0日9:30 地点: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厅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琦、杜燕菲

联系电话:0570-8555277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70-8754907

传真:/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大道1号

3、监督机构名称:衢州市衢江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0-3838892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 定稿三中食堂线下初稿7.29.doc

    402.2 KB

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HZBC-STWT-20200709

采购单位: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

代理机构: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目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3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1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5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委托,就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HZBC-STWT-20200709

、项目名称: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食堂委托管理

2

/

托管期限: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合同签一年

标项一指第一食堂:食堂一楼全部窗口及食堂三楼餐厅靠东面的一半窗口;标项二指第二食堂:食堂二楼全部窗口及食堂三楼餐厅靠西面的一半窗口。

二楼只经营快餐。三楼经营小吃和面食。

注: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二个标项中的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选择性投标。

2、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承接其中的一个标项。

3、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按标项1、标项2的顺序分别进行评审,标项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被推荐为标项2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企业;

具有一支服务意识强、操作经验足的员工队伍,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学校餐饮管理经验和学校餐饮经营业绩或类似餐饮服务业绩。
6. 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法人代表须在2020年6月底前取得市场监管局颁发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7.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9-2幢(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发售价格:500元/标项,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证明文件原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09:30:00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09:30:00

、开标地点: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厅

、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吴琦、杜燕菲,电话:0570-8555277);投标人对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8762709)。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琦、杜燕菲

联系电话:/

传真:0570-8555277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9-2幢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70-8754907

传真:/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大道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衢江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0-3838892

地址:/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

2

项目名称

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3

采购预算

/

4

最高限价

/

5

合同期限

一年

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7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资信技术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0日 09:30: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

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厅

10

开标时间

2020年8月20日 09:30:00(北京时间)

11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

1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14

联系人

吴琦、杜燕菲

15

联系电话

0570-8555277

16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7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

www.zjzfcg.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投标须知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别说明: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负责人)所拥有。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9.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主要条款;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编制

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分为资信技术文件,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资信技术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注:投标单位法人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则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2.技术文件内容:

13.2.1投标方情况介绍。包括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经营业绩、信誉情况、质量评价介绍。

13.2.2在经营期间是否参与其他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规模的学校省级示范学校食堂、A级食堂的创建和是否经营省级示范学校食堂、A级食堂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

13.2.3餐饮经营管理同类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上交)

13.2.4▲食堂托管服务管理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13.2.5▲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加盖单位公章)。

13.2.6项目管理负责人情况简介;

13.2.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食堂托管服务管理承诺书等。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技术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文件封面参照附件一)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公告指定开标点,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4.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4.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4.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

24.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25.1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有效授权的;

25.3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5.4资信技术文件中包含商务报价的;

25.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

25.7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5.8报价过低超出合理范围的;

25.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5.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5.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串通投标的情形

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废标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开标和评标

开标

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招标人按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信技术文件,后评审商务文件。

评标委员会

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评标

评定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 http://www.qzggzy.com/yj.aspx?xm=zlxz&xj=zlxz_zhdh

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法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服务费

1.1、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由成交人直接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标项一、标项二采购代理服务费分别按包干价5000元收取。

2.评委费、公证费由中标人支付。

3.该费用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或转账付款方式缴纳。

4.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请供应商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其他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

通讯地址: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9-2幢) 邮编:324000

项目联系人:吴琦、杜燕菲;答疑咨询电话:0570-8555277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食堂

备注

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

第一食堂(食堂一楼全部窗口及食堂三楼餐厅靠东面的一半窗口)

一、二楼只经营快餐。三楼经营小吃和面食。

 

第二食堂(食堂二楼全部窗口及食堂三楼餐厅靠西面的一半窗口)

特殊要求:

(1)合同签一年。

(2)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二个标项中的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选择性投标。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承接其中的一个标项。

(4)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按标项1、标项2的顺序分别进行评审,标项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被推荐为标项2的中标候选人。

1、托管费:本项目标项一托管费:按营业额的4%计算上交给学校,每月结算营业款时扣除。标项二托管费:按营业额的4%计算上交给学校,每月结算营业款时扣除。托管费由甲方上交财政专户。

2、标项一指第一食堂:食堂一楼全部窗口及食堂三楼餐厅靠东面的一半窗口;标项二指第二食堂:食堂二楼全部窗口及食堂三楼餐厅靠西面的一半窗口。一、二楼只经营快餐。三楼经营小吃和面食。

3、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平时周末尚有部分学生在校需保证用餐)。

4、学校提供每个食堂托管场地(投标人投标前可以实地考察)。

5、提供主要炊具及IC卡刷卡系统(具体清单由学校在合同中注明),除此,由受托人自备。

6、学校统一向食堂供应水、电、气(分别装有计量表)。费用按规定结算。

7、学校食堂经营时间服从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具体时间由学校在合同上注明。

8、合同条款内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经营期限:本次招标的有效期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三、食堂管理模式:

1、托管者对所托管的食堂负有全部经营责任,并在与学校签订合同前及时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2、学校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食堂的卫生、进货、销售、财务、人员聘用等实行全程监督,要求每日提供有关证明和数据。膳管会组织部分师生对食堂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测评。

3、食堂实行买饭制,使用不锈钢快餐盘。

4、价格限制标准:学校对食堂出售的所有物品进行成本核算。

5、食堂收银采用刷卡,不得收取现金。

6、学校对食堂托管服务时间的规定:由各学校在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中注明。

7、食堂托管服务者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托管方在托管经营期间的食堂服务监督检查表及扣款标准:

附表1

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管理监督检查表及扣款标准

内容

标 准

扣分原则

扣分

扣 款

1、规范悬挂许可证和量化分级公示栏,内容齐全并及时更新;

不合格扣2分

100元/次

2、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经营,无擅自改变经营类别,特色服务窗口须申请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业;

不合格扣2分

1000元/个/次

3、营业收入使用校园卡,不得收取现金;

第一次扣2分、

第二次扣4分、

第三次扣10分

第一次500元,

第二次1000元,

第三次2000元

4、符合五专要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和专柜存放);

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

200元/次

5、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不符合扣1分

100元/次

6、不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

不符合扣2分

100元/次

7、五常法(或4D)管理制度、标牌、标识张贴规范、完整。各岗位设立责任人,张贴负责区域、责任人信息、职责;

每缺一处2分

每缺一处扣100元

8、大宗物品采购(油、米、面粉、豆制品、鸡蛋、肉、速冻食品)必须按照学校相应规定进行采购;

不按照规定每次扣5分/种

1000元/次/品种

第二次发现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9、其它主辅原料采购时,必须查验QS标识、检验报告、检疫证明、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保存备份连同每次进货清单、票据等归档成册备查;

发现不合格扣2分

每个品种扣

200元/次/项

10、大宗物资供货商采购供应合同(协议);

没有合同

扣2分/品种

500元/次/项

11、供货商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许可证;

没有照、证扣5分

200元/次/项

12、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每少一项扣1分

每少一项扣100元

13、进货查验、验收记录(所购产品的外包装、包装标识评等);

没有扣1分

每次扣200元

14、采购、验收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非食用物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有,每次扣5分/项

3000元/次/项

15、每月台账,于次月5日前交餐饮管理办公室;财务报表于营业额结算时提交财务部门;

未及时上交扣5分

100元/次

16、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不符合扣2分

500元/次

17、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凭证或者医院出具的发票上岗)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无健康证上岗,每人扣2分

200元/人/天

18、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执行晨检制度;不得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每发现一个扣2分

100元/人

19、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穿戴符合要求;

不符合每人扣1分

100元/人

20、食品处理区无私人物品;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50元/次/处

21、员工小孩进入操作间、售卖间;

发现一次扣1分

50元/次

22、有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方案及配套记录,每学期培训不少于2次;

没有扣2分

没有扣200元/次

少一次扣1分

少一次扣100元/次

23、专人负责对当日出售所有菜肴和食品留样保存,并做好记录;

每少一种扣1分

100元/种

记录不完整每次扣2分

200元/次

24、留样每个品种留足125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容器中。容器外部明确标注留样日期、餐次、品名,保存48小时候及时处理留样食品;

不达标扣1分

100元/次/种

25、留样冰箱必须标明留样专用柜标识,并保持清洁,每周一次消毒。不得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任何物品;

未按规定,

发现一次扣1分

100元/次

26、餐饮具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不符合扣5分

500元/次

27、餐饮具按照规定进行整洁、有序摆放,专人负责,并作好记录;

不符合扣2分

200元/次

28、餐具消毒经监督部门检测不合格;

不合格扣5分

5000元/次

29、新采购待加工的食物必须置于专用货架上,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发现一次扣1分

100元/次

30、洗切后的蔬菜整齐摆放货架上,不得置于地上,待加工及成品未加盖不得叠放;

发现一次扣2分

200元/次

31、水产品、肉、蔬菜类清洗池有明显标识、分池清洗,不得混洗;

不符合每次扣1分

100元/次

32、操作间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发现一项扣1分

50元/项/次

33、粗、细加工与切配符合要求;

不符合每处扣1分

100元/处

34、盛装器具及刀具符合卫生要求,按照《浙江省食品切配工用具色标管理标识规范》进行色标管理;不得有乱放、脏、上锈等现象;

未按照色标管理扣5分

1000元/次

乱放、脏、上锈扣2分

100元/次

35、操作间地面干燥、无油脂、无菜渣、无垃圾,保洁桶加盖、定点放置;

不符合扣2分

200元/次

36、加工设施、设备齐全(食物专用清洗池、专用操作台、切配工用器具、生食物/半成品/成品专用容器、冷藏、冷冻设备)发现设施设备损坏要求及时维修;

损坏后三天内未维修到位,扣2分/次。

200元/次

37、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保养,有专人,并有记录;

不符合每次扣1分

100元/次

38、二次更衣室设施完善,物品摆放整齐,洗手、消毒用品达到相关规范;

摆放不整齐扣1分

不整齐扣50元/次

洗手、消毒用品不达标

不达标扣100元/次

39、进入备餐间的工作人员穿干净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一次性手套;

不按要求发现一个人扣1分

50元/人/次

40、开餐结束后,未用完的餐具置于保洁柜中,并加盖;

发现一次扣1分

100元次

41、餐前定时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并作好记录。灭蝇灯在开餐结束后必须打开;

发现一次扣2分

200元/次

42、就餐环境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开餐时桌面清理及时,擦拭干净)

超过5张桌面扣2分,

100元/次

43、餐具未能及时回收,回收台脏、乱、垃圾未能及时清理;

发现一次扣2分

100元/次

44、食堂四周(室外;四周门、窗、墙;门庭、)整洁干净,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不整洁每处扣1分

50元/处

45、食堂内部(通道、厕所、办公室,一次、二次更衣室、粗加工间、切配间、面点间、蒸煮间、烹饪间、洗消间、备餐出售间等)应整洁干净,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不整洁每处扣1分

50元/处

46、严格遵守餐厨垃圾处理规定;

未遵守扣2分

200元/次

47、及时清洗疏通排油烟管道及下水道等设施;(烟道清理需认证企业出具清洗证书,否则认定为未清洗);

未及时清理扣2分

200元/次

48、经营品种早餐不少于20种,中晚餐不少于30种;

每少一种扣1分

50元/种

49、中餐、晚餐菜品每半个月进行30%菜品更换;

不达标,每餐扣5分

500元/餐

50、菜品必须明码标价,按申报价格售卖;

不符合扣5分

100元/种/次

51、每周五下午5点前上交下一周菜单;

不及时上交扣2分

100元/次

52、每餐1元低价菜不少于2个;

缺一个扣2分

100元/个

53、饭菜出现未烧熟或者异物;

发现或接到投诉一次2分

100元/次

54、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上调饭菜价格;

扣10分

1000元/次

接到整改通知单后不按要求整改

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55、窗口供应有变质食品;

每个品种扣5分

500元/种/次

56、发现有过期食品出售;

每个品种扣10分

5000元/种/次

57、未售完食品、待冷却后加盖保存于冰箱或冷柜中,蒸笼等用具离地摆放整齐,不得将食品及用具置于地面;

不符合扣1分/种

50元/种

58、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政府职能部门发整改通知或处罚,以及有损学校声誉的;

当月考核得分

为0分;

由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为准,责任自负,罚款自理。同时校方按50000元/次处罚。

59、存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情况的,未及时进行整改到位的;

没有及时整改且不到位的扣2分

500元/次

60、5人及以上10人以内在同一食堂食用同一菜品出现拉肚子现象;

扣10分

支付相应医疗费,同时罚3000元/次

61、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人数达到10人以上实行一票否决;

/

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

62、服务态度差,与师生发生争吵;

接到师生有效投诉扣3分

1000元/次

63、师生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反馈。现场反馈需现场给予解决处理;

未现场处理,投诉到餐饮管理科的扣3分。

500元/次

64、引进小吃(变更)需经得甲方同意;

擅自变更的扣5分

20000元/次

65、食堂内部结构不得随意改动,如必需改动经得甲方同意;

擅自改动的扣5分

20000元/次

66、没有经得甲方同意增设窗口的;

如有增设的每次扣5分

30000元/次

67、不得经营与餐饮无关的食品,如糖、烟、酒、饮料(含自制饮料)、水果等。

如违反扣10分/次

1000元/次

说明:

1、扣款扣分条款会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和上级部门有关新的要求进行增减或调整,但在调整之前会与托管企业进行沟通后再进行修订。

2、每次抽查考评分数=总分100分​-应扣分数。

3、每周进行2次抽查,月考评分=8次/月抽查的平均得分。年度考核为12个月的平均得分。

4、月考评分数≥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合格; 80分以下为不合格,必须于一周内整改到位;60分以下,将取消经营资格,学校将终(中)止与经营者的委托经营合同,对经营者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连续两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取消经营资格,学校将终(中)止与经营者的委托经营合同,对经营者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扣款标准中未尽的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进行修订、完善及处罚。合同期内若国家相关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条例有所修改,自实施之日起自动参照新法规。

附表2

衢州三中膳管会食堂服务监督检查量化表

检查

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原则

扣分

1.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不符合扣2分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无证上岗,每人扣2分。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执行晨检制度;不得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每发现一个扣2分。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穿戴符合要求;

不符合每人扣1分

5.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有培训台账记录;

没有扣2分

6.食品处理区无私人物品;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7.上岗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无不洗手的行为;

发现一次扣1分

8.服务态度差,与师生发生争吵,并不能正确解决的;

接到师生有效投诉扣3分

9.师生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

未及时处理扣3分。

10.餐饮具清洗符合要求;

不符合扣2分

11.餐饮具消毒符合要求;

不符合扣5分

12.餐饮具保洁符合要求;

不符合扣2分

13.专人负责,并有记录;

不符合扣2分

14.就餐环境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开餐时桌面清理及时,擦拭干净)

超过5张桌面不及时清理扣1分,超过三处及以上,扣4分。

15.设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及灭虫害记录;

不符合每项扣2分

16.食堂四周(室外;四周门、窗、墙;门庭、)整洁干净,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不整洁每处扣1分

17.食堂内部(通道、厕所、办公室,一次、二次更衣室、粗加工间、切配间、面点间、蒸煮间、烹饪间、洗消间、备餐出售间等)应整洁干净,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不整洁每处扣1分

18.严格遵守餐厨垃圾处理规定;

不遵守扣2分

19.及时清洗疏通排油烟管道及下水道等设施;

没及时清理扣2分

21.菜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合理,严格按申报价格,不随意涨价;

不符合扣2分。

说明:

1.膳管会学生小组进行每月一次抽查,每月扣分进行累计,学期日常考评以月平均为准。膳管会教工代表每学期进行一次抽查。

2、抽查考评分数=总分100分​-应扣分数。

3、月考评分数≥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合格; 80分以下为不合格,必须于一周内整改到位;60分以下,将取消经营资格,学校将终(中)止与经营者的委托经营合同,对经营者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连续两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取消经营资格,学校将终(中)止与经营者的委托经营合同,对经营者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标准中未尽的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进行修订、完善及处罚。合同期内若国家相关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条例有所修改,自实施之日起自动参照新法规。

五、其他

1、餐饮管理企业法人必须身心健康,思想品德端正,尊师爱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志于服务学生健康成长,能按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经营,服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2、大宗物品实行定点自主采购。大宗物品包括放心肉、米面油、豆制品及冻品类,其中放心肉需为衢州市政府批准的屠宰点统一屠宰的经检疫部门检验检疫的新鲜片肉,其它肉类一律不得进入。

3、学校制定食堂服务监督检查表及扣款标准,总务处会同司务室每周检查二次。

4、学校成立教工膳管会、学生膳管会,制定食堂服务监督检查量化表,学生膳管会每月检查一次,教工膳管会每学期检查一次,综合考核。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于2020年 月 日公开招标的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其条款如下:

一、托管服务管理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食堂托管服务管理,为师生提供日常餐饮。

二、托管服务场所:学校指定的食堂、餐厅内,不得在其它场所设点、设摊。

三、托管服务范围:供应师生一日三餐的主食、副食,以及在用餐时可配套供应自制散装食品。只准在售菜窗口供应,不准另设柜台(教师用餐另定),不得离开经营场所在校内任何地方临时设摊向学生兜售食品及物品。三楼档口经营的品种仅限于:面条粉干类(汤、炒)、蛋炒饭、炒年糕、盖浇饭、以及稀饭包子等早餐供应品种。且三楼档口经营的品种必须先向学校司务室申报,经学校审批、允许的品种方可出售。不准提供一次性快餐盒、塑料袋、塑料杯、塑料膜和袋装食品,同时也不准向学生自带的塑料袋内放食品后予以出售。

禁止加工的食品:

1、非本单位直接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如熟卤菜、凉拌菜;

2、直接入口的生食海产品海蜇、三文鱼、海产贝类;

3、冷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如沙拉、寿司、裱花蛋糕等西点类食品;

4、三楼档口制作销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5、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四、托管服务期限: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托管合同签一年,如未依法取得本校下一年度托管服务资格须在2021年_7月_15_日前清场撤理,否则每逾期一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五、托管服务费计算方法:乙方按营业额4%上交甲方。

营业额:是指学生窗口经营所得总额。

六、托管服务管理履约保证金及托管服务费上交时间及办法:

1.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向学校交纳20万元托管服务履约保证金。

2.日常托管服务费按月结算,由学校后勤部门计算营业额,按营业额的4%计算并上交甲方。

3. 营业款只能转入中标单位户头。如果托管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开户帐号发生变化则凭银行开户证明进行变更。

七、供餐标准

1.乙方必须按以下标准予以供餐:早餐、中餐、晚餐每餐不得少于15个品种。

2.乙方服务应遵循薄利多销的原则,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所有品种及其单价必须先向学校司务室申报,经学校审核后方能供应。要确保学生中餐、晚餐必须有1个1元/份的菜品供应,最高限价6元/份。甲方参与乙方的财务管理,乙方需将每月的收支凭证,成本核算分析表上报给甲方。

八、甲乙双方在托管服务期间的责任

1. 甲方必须加强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食堂设立专门帐户,实行独立核算,要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制度。

2. 甲方要加强对大宗物品、原材料等食材供应、验收、使用各环节督查、检查,严把原料验收关。肉类食品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明。要求保留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书等复印件。其中 “肉类、粮油、调味品、豆制品、冻货”这五大类的采购要求由学校指定供货商(指定依据参照市直学校食堂同类产品中标结果执行)。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在水电供应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应严格按时供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500—5000元的罚款。如遇停水、停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4.乙方应严格执行五常法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食物采购实行实名制,遵守大宗物品定点采购规定,食物储存、加工必须切实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按标准做好原材料进出台帐记录,完善索票索证登记制度。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专人负责,留样柜按规定摆放,每餐所有食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均应取不少于125克的样品保存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备查验,确保饮食安全。

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做好食品的保鲜。

若发现乙方采购变质、过期和检测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地销毁,并按食堂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累计发现三次则予解除托管服务合同。

若因乙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饭菜造成甲方师生、员工食物中毒,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除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外,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乙方必须按“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若不达标,除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处罚自理外,甲方还将按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放心肉及大宗物品采购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和财务结算。

5.乙方在托管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用工作人员以及对其进行安全规范操作教育。

职工上班期间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费用由乙方负责。若被发现未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操作等违规行为按食堂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乙方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聘用的炊事工作人员除身体健康外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适的年龄,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期间不得有打骂师生的现象,如发现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甲方将对违规者和乙方按食堂管理条例处罚,并责成乙方立即予以解聘违规者。

不得在托管服务过程中收取现金,违者将按食堂管理监督检查表及扣款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食堂员工聘用合同的签订、终止、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乙方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来确定,与甲方无关。乙方聘用食堂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所聘用人员应报甲方备案。

6.托管服务管理期间财产的有关规定:

对甲方提供的厨房设备,在托管服务管理期内,乙方承担各种维护费用。

托管服务管理期满,乙方要确保甲方所提供的财产完好,损坏者必须修复。

乙方自己购置的餐饮用具和有关财物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

九、用电防火安全

1.食堂一切用电设备安全及防火安全均按学校规定执行。

2.厨房及餐厅内配电箱、开关、插座及灭火器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不得随意移动,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更换,食堂人员应每天对其性能进行检查,用电设备等更换需报告甲方后由甲方派专人负责,以上设备非正常使用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它事项

1.甲方提供食堂房屋(操作间、学生餐厅),自动洗碗机、大锅灶、消毒柜、蒸饭箱、保温售菜台、排油烟等大件不锈钢炊用具及餐桌椅,另需添置设备由乙方按需采购。食堂操作间内的水电设施等统一交给乙方使用。在托管服务期内一律由乙方自己负责管理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所用设施完好无损地交给学校,如有损坏或遗失的,乙方必须修好或照价赔偿。

2.食堂用燃料(油或汽)、用电、用水费用由乙方自负。水、电费按实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3.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工商、税收、卫生、消防、安全等许可证,自行负责交纳有关费用、税收。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如健康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甲方要参与学生在用餐时的纪律维护及卫生方面的教育和管理,师生员工、职能部门领导有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并有共同维护就餐秩序的义务。

5.乙方签订合同时所交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章、违约则如数退还,所有违章处理必须按我校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处理,每月从营业额中扣除。

6.甲方师生员工就餐应节约粮食,对浪费现象、破坏纪律、违规违纪等行为,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人员名单,交甲方职能部门处理。

7、洗碗专间的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洗碗专间,洗碗专间内所有设备设施(自动洗碗机、不锈钢洗手池、转运箱、不锈钢架、高压水枪、烧水炉、电风扇等)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保护好洗碗间内所有设备和用品,乙方对洗碗专间设备用品负有管理责任,如有认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乙方应严格遵守洗碗消毒操作流程,所有餐盘、不锈钢碗必须使用自动洗碗机清洗,然后送到食堂消毒柜进行二次消毒,如因洗碗消毒不规范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上岗人员需持健康证明方能上岗,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员工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洗碗专间使用的水、电、洗涤剂费用以及洗碗作业时所需的工具(水鞋、手套、毛巾、卫生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承担;洗碗专间内及其洗碗间门口的环境卫生工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教育部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十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并报衢江区教育局备案。

1. 乙方托管服务期间私自进行转包、转租、合伙经营,则视为乙方违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托管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 在托管服务期间因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各种原因受到行政部门正式通报批评等处罚,甲方有权并视情节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细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细化)直至提前终止托管服务合同。

3.其它双方预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细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细化)直至提前终止托管服务合同。

十二、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履行,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本合附件。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也可直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经双方签字日起即可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投标文件组成未涉及部分格式自拟)

附件一、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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