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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市普爱医院、湖北理工学院附属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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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中档口腔治疗椅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中档口腔治疗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31

根据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的需求,就中档口腔治疗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档口腔治疗椅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4.采购数量:壹台

5.送货期:合同签订三天内

6.交货地点: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7.交货方式:免费上门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使用,验收合格

8.质保期:技术规范及要求中标明质保期的以其为准,未标明的均为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两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管理、质检部门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设备的注册证及厂方许可证。

6.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供应商必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 信用中国 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谈判文件。若供应商在 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中,谈判无效。查询结果以谈判当天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地点:黄石市中心医院行政楼804办公室

联系人:邵奇 电话:13797788685

2.报名时必须提供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于鄂东医疗集团官网上发布。

4、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7日

附: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中档口腔治疗椅

采购单位: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









二〇二〇年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的,就中档口腔治疗椅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档口腔治疗椅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人民币

4.采购数量:

5.送货期合同签三天内

6.交货地点: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7.交货方式:免费上门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使用,验收合格

8.期:技术规范及要求中标明期的以其为准,未标明的均为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两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管理、质检部门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设备的注册证及厂方许可证。

6.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必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谈判文件。若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谈判无效查询结果以谈判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地点:黄石市中心医院行政楼804办公室

联系人:邵奇 电话:13797788685

2报名时必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于鄂东医疗集团官网上发布。

4、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7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说明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2.定义

2.1“采购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人特指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

2.2“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响应人。

2.3“成交人”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3.合格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响应人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响应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响应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3“工程”是指响应人按照图纸、清单内容,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的工程。

4.竞争性谈判费用

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前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全部内容

1.2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投标函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4响应文件。

1.5设备参数清单及报价表。

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7供应商编制的谈判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谈判文件及资料不予退还。每套谈判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谈判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才有效。

1.9供应商必须保证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的核实要求。如果因为谈判文件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谈判有效期

2.1谈判有效期为3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3.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3.2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3谈判文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4. 谈判报价

4.1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

4.2本项目的谈判报价采用本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方式。

4.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中文大写与小写数值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表示的报价为准。

4.4谈判报价为供应商的谈判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4.5采购人确认的最高限价为:最高采购限价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6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情况均由供应商承担后果

4.7采购人有权对所有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进行审查,并要求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谈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5. 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有备选谈判方案。

6.谈判保证金

7.谈判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1供应商必须谈判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上均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和“谈判文件字样字迹须工整、清楚。

7.2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谈判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7.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评委不予评审。

8. 谈判文件的撤回

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有保证金情况下)并取消谈判资格。谈判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材料,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及评定

1.原则

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程序

2.1谈判会由采购组织,在通知的时间、地点举行

2.2采购人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文件进行评审。

2.3采购人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谈判。

2.4采购人谈判小组共同与每一供应商就技术、服务及价格等进行谈判。

2.5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采购人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书面报价。

2.6价格竞争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价格最低者优先。

2.7采购人谈判小组对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结果及最终书面报价进行综合评估,结合谈判文件,充分比较质量、服务、价格等因素,由采购人谈判小组合议确定成交人。

2.8采购人谈判小组当场提交所有成员共同签字的谈判记录。

2.9供应商代表需在谈判记录上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谈判注意事项

3.1采购人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进行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3.3供应商的商业秘密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3.4谈判过程中,在最终书面报价前,供应商可以对其谈判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写入谈判记录。最终报价书面报出后,采购人谈判小组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变更或谈判。

3.5谈判记录及最终书面报价只能由供应商授权的谈判代表签署。

3.6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谈判过程及未能成交原因作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采购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4.签订合同

4.1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采购人依法依规确定的成交人。

4.2付款方式:原则上院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9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款10%。具体付款细则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确定。
























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基本配置:

医生位: 1. 套进口四孔高速手机管

2.一套进口低速气动马达管

%1. 一支三用喷枪

%1. 外置式低压观片灯 24v

%1. 医生位多功能程序控制盘 420mm*290mm给水键、冲盂键、椅位上升、下降键、椅背前倾、后仰键、2 个自设定位、治疗完毕椅位复位键、LP 口位键、恒温热水加热键)

%1. 内置洁牙机预留位


助手位: 1. 一支三用喷枪

%1. 一套强吸/一套弱吸(可选中央负吸)

%1. 助手位多功能程序控制盘(给水键、冲盂键、椅位上升、下降键、椅背前倾、后仰键、2 个自设定位、治疗完毕椅位复位键、LP 漱口位键、恒温热水加热键)

%1. 内置光固化机预留位


其它配置: 1. 豪华冷光手术灯

4. 陶瓷漱盆

4. 蒸馏水系统

4. 脚控多功能程序开关

4. 自动加热恒温给水系统


技术参数:

1. 超低椅位设计,座椅高度可在 380mm 810mm 范围内调节。

2. 病人椅的承载范围≤150,并能够任意升降、停止,无停顿和突跳现象;

3. 静音电机传动系统。

4. 病人椅左右无障碍式扶手,可完全调整至座垫以下。

5. 180°转动痰盂盆。

6. 90°转动的助手支架。

7. 内置式进口管道系统。

8. 机椅互锁功能,当动态器械工作时,椅位运动自动锁定。

9. 外置观片灯(低压 24V

10. 自动加热恒温给水系统。

11. 全气控水气控制系统。

12. 电源:~220V±1050HZ±10

13. 气源:气压 0.5-0.6Mpa

14. 流量≥50L/min

15. 水源:水压0.2-0.4Mpa

16. 治疗台输入总功率:800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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