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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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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1日

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池县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2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ZBHC2020-32

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米、面(25kg/袋)约8500袋;第二包:纯胡麻油(5L/桶)约6000桶;第三包:纯牛奶(1*24盒*180ml/箱)约24000箱;第四包:鲜鸡蛋(斤)约160000斤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能按规定运行“电子追溯系统”并出具“电子一票通”;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有项目实施地县(市)域内实体经营门店,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从业人员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需求,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1.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原件);近6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投标人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明);1.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1.6、供应商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证明文件合法有效;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01至2020-08-07,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请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08-24 09:30

地点: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保证金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9点3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池县教育局

地 址:甘肃省华池县柔远镇广场巷14号

联系方式:19993410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柔远镇东关街22号

联系方式:0934-5953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钰杰

电 话:19993410895

附件下载
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df 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 1 - - 2 - 目 录 目 录...............................................................................................................................1 特别提示:...................................................................................................................... 2 投标邀请函...................................................................................................................... 3 招标公告...........................................................................................................................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9 一、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9 二、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2 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4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15 五、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及说明................................................................15 六、询问和质疑.................................................................................................... 24 第二章 采购(服务)需求..........................................................................................25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25 第四章 附件.................................................................................................................. 30 - 3 - 特别提示: 请投标人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 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招标文件 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其他公告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 4 - 投标邀请函 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华池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华池县教育局农村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 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 包号 品名 规格及参数 采购 数量 预算 金额 备注 一 米、面 25kg/袋 约 8500 袋 1020000 以 上 为 预 测 数 据 , 以 实 际 配 送 清 单 为 准 , 据 实 结算。 二 纯胡麻油 5L/桶 约 6000 桶 720000 三 纯牛奶 1*24 盒*180ml/ 箱 约 24000 箱 1200000 四 鲜鸡蛋 斤 约 160000 斤 880000 三、项目总预算:¥3820000.00 元(大写:叁佰捌拾贰万元整)。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详见招标文件) 五、是否 PPP 项目: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七、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5 - 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池县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8-24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ZBHC2020-32 项目名称: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20000.00 元(大写:叁佰捌拾贰万元整) 采购内容: 包号 品名 规格及参数 采购 数量 预算 金额 备注 一 米、面 25kg/袋 约 8500 袋 1020000 以上为 预 测 数 据 , 以 实 际 配 送 清 单 为 准 , 据实结算 二 纯胡麻油 5L/桶 约 6000 桶 720000 三 纯牛奶 1*24 盒*180ml/箱 约 24000 箱 1200000 四 鲜鸡蛋 斤 约 160000 斤 88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0 年 9月 30日之前提交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 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能按规定运行“电子追溯系统” 并出具“电子一票通”;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有项目实施地县(市)域内实体经营门店,具备履行合同的 能力、从业人员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需求,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 品;1.3、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 6个月(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7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 的声明函;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原件);近 6个月 (2020 年 2月至 2020 年 7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 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投标人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 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 6个月。投标人注 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明); 1.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 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 - 6 - 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 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6、供应商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证明文件合法有效;1.7、本项目不允许转 包、分包、挂靠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满足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方可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01 至 2020-08-07,每天上午 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请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8 月 2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2000.00 元(大写:贰仟元整),缴纳截止时间:2020 年 8月 24日 9 点 3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池县教育局 地 址:华池县柔远镇广场巷 2号 1栋 联系方式:0934-5121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池县柔远镇东关街 22号 联系方式:0934-5953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钰杰 电 话:19993410895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KZBHC2020-32 2 采购人: 华池县教育局 联系人:白钰杰 电 话:19993410895 地 址:华池县柔远镇广场巷 2号 1栋 3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4 预算价:¥3820000.00 元(大写:叁佰捌拾贰万元整) 5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6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能按规定运行“电子追溯 系统”并出具“电子一票通”;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正、 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 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有项目实施地县(市)域内实体经营门 店,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从业人员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需求,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 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1.3、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 6 个月(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 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 税证明材料原件);近 6 个月(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投标人法人、法 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 6 个月。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招 标文件规定格式);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 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 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 8 - 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 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6、供应商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证明文件合法有效;1.7、本项目不允许 转包、分包、挂靠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满足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方可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9 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 3人开标现场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视为 无效投标。 10 投标保证金数额、缴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 元(大写:贰仟元整)。 2.缴纳方式:缴纳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4 日 9 点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系统 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供,投标文件中 须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凭证。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从基本账户的结算卡转 出、未按规定时间缴入指定账户、金额不足、开标时无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供应商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按要求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华池县教育局 账 号:662306068728300010 开户行地址:甘肃银行华池支行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自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 保证金。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企业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11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版 U盘(word 版)文档 1份; 为了唱标方便请将报价装于投标文件首页。 12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1.报 价:指本项目所牵涉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报价:是指按照采购文件采购(服务)需求内的要求报价的合计价; 3.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9 - 14 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 开标时间与地点: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 15 信用记录: 1.查询途径: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2.查询时间及方式: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版截图; 3.提供方式:投标文件中装订网页版截图;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16 依据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 款规定处理。 17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 信用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 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 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见附件) 18 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19 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地方必 须手写,不充许机打;投标文件侧面需盖骑缝章,未实质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0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 1.项目综合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专用术语解释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 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代理机构”是指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是指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 (2)-6“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 会议纪要。 (2)-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 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 文件、资料。 (2)-9“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 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 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 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详见《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6 号);《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 号)。 (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详见(财库[2007]119 号)。 (2)-14“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 传真、电子邮件。 - 11 - 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 4.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 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组成; (4)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开标一览表; (7)报价文件; (8)评标办法; (9)采购需求; (10)合同条款及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 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 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途径 详见招标公告 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 (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 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 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 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 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 认者自行承担。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 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4)供应商应在其公告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满起 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 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 - 12 - 约束作用。 7.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及途径 无。 8.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9.授权委托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明。 10.采购进口产品 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及其说明 (1)投标文件的语言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项目充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 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 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4)-1-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 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术、设计、制 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1-2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 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4)-1-3 投标人每种分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 13 - (4)-1-4投标人不得零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不合理或低于成本, 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 相关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 (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4)-2-1 投标相关的详细参数、指标; (4)-2-2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2-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2-4 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3-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4)-3-2 该项目评标办法中涉及的所有资料; (4)-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3-4 商务偏离表; (4)-3-5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 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 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4)-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 的其他资料。 (4)-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4)-5 投标文件格式 (4)-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组成”填写相关内容。 (4)-5-1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有效期说明 (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 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 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4.投标报价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保证金说明(包含保证金的缴纳及退付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4 - 6.投标文件编制、密封、装订、签署等说明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和电 子文档(U盘)1份、开标一览表 1 份。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纸质 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2。 (2)电子文档为 WORD 格式,供应商应保证电子文档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 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 (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8)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委 托代理人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 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资料共计 4个封包,封包 1:投标文件正本;封包 2:投标文件所有副 本;封包 3:开标报价一览表、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封包 4:资质原件)。封包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1,投标人须在封包骑缝处加盖公章。如果投标 人未按规定和格式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 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0)为方便招标人唱标,投标人将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装于标书首页。 7.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递交地点、递交开始时间、递交截止时间等。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 档、降价声明(如有)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对迟于该时间 递交的上述文件将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8.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撤回的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 章。修改书应按投标资料封包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9.投标文件的接收方式、接收开始时间、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现场接收,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5 - 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 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 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 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 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查询。 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 格扣除。 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 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田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节能环保政策等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 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1)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 - 16 - 准确、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要廉洁自律,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投标人透露、传送与评标有关的各种信息和资料; (4)按时参加评标活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 期间,暂停使用一切通讯工具; (5)参加评标的采购人代表应依法按照采购人代表规定的人数参加,不得超员进入 评标现场; (6)评委要对自己的评审行为负责,监督委员会人员有权依法对评标工作以及打分 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核,但不得随意干涉正当的评标工作; (7)任何评委(包括采购人代表)都不得干预其他评委独立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并签署 个人意见,不得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影响评标结果; (8)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时,应以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招标人 对投标人基本情况的考察结果为依据,认真、客观、工作的进行评议,不掺杂个人感情 因素,更不得徇私舞弊或有意不合理地抬高或压低对某个投标书的评价和打分; (9)保守供应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 标相关的其他情况; (10)不得将投标文件和相关评审材料带离评审现场。 五、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及说明 (一)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至七十四条情形之 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开标 (1)要求与说明 (1)-1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 - 17 - 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2 开标时,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 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1)-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1)-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5-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5-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5-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 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 (2)-2 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3 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人员检查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2)-4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 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名称、 数量、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 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 表现场进行澄清。 (2)-5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退场。 3.资格审查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四条 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方式:由采购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及相关人员)三人对投标的供应 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环节;审查标准如下: - 18 - GKZBHC2020-32 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原材料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表 资格性审查项目 投标人名称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生产许可 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电子一票通”(复印件) 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 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人授权函 (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有项目实施地 县(市)域内实体经营门店; 1.3、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近 6个月(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7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 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若为免税企业须 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原件); 近 6个月(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7月)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投标人法 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 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本单位至少近 6个月。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 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招标文件规 定格式);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 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 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 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 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 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 1.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 19 -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 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 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 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6、供应商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证 明文件合法有效; 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资质,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方可投标,否则按无效投 标处理。 评审结论: 说明:评审通过的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结论用“通过”或 “未通过”表示(只有以上各项全部通过,结论为“通过”,否则结论为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企业不能进入评标环节。 资格审查小组(采购单位)全体人员签名: 日期:2020年8月日 4.符合性审查和价格部分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价格部 分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环节。审查标准如下: GKZBHC2020-32 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原材料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项目 投标人名称 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 2.投标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 3.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做出了 实质性修改; 6.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审结论: 说明:评审通过的用“√”表示,否则为未通过用“×”表示。结论用“通 过”或“未通过”表示(只有以上各项全部通过,结论为“通过”,否则结 论为“未通过”)。 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2020 年 月 日 - 20 - GKZBHC2020-32 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原材料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价格部分评审表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 (元、含税) 排名 备注 1 2 3 4 … 说明:1、评审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投标价为含税价。 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2020年 月 日 5.评标 (1)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投标人。 (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 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7)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 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政府采购招标 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 21 -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 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评标细则及标准 依据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 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 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 规定处理。 注: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22 - 华池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评标计分办法 (GKZBHC2020-32 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原材料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评标计分细则) 类 别 项 目 评分原则说明 分 值 报价部分 32 分 投标报价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32 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2 分 商务部分 28 分 认证证书 1、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具有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3 分) 2、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具有 HACCP 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的(3 分); 6 分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中标公告), 每提供 1份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 4分; 4 分 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清晰、字迹清晰、有彩页、附件齐全得 4 分;制作较规范完整、目录较清晰、字迹较清晰、有少量彩页、附 件较齐全得 3 分;制作欠规范完整、目录欠清晰、字迹欠清晰、无彩 页、附件欠齐全得得 1分; 4 分 服务承诺 投标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有详尽的免费质保期限、服务体系及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并能保证项目学校使用要求者,最佳方案得 5 分,良好得 3 分,能够基本满足 要求得 1 分,方案有明显欠缺不 得分; 5 分 服务保障 为满足采购需求、保障食材质量和及时供应,供应商为县内注册企业 且为生产加工企业得 9 分、市内县外注册企业及生产加工企业且县内 有售后服务机构得 7 分、省内市外注册企业及生产加工企业且市县内 有售后服务机构得 5 分、省外注册企业及生产加工企业且县内有售后 服务机构得 3分(以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9 分 技术部分 40 分 质量 保证 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可操作性强,得 6 分;有质量保证措施,可 操作性较强,得 3 分;无质量保证措施,或可操作性较差,流于形 式,得 1分; 6 分 配送能力 项目学校比较分散,为能及时满足学生营养餐供应,供应商能提供箱 式配送车辆得 5 分,租赁车辆得 3 分;(必须提 供车辆及行驶证照 片、参与保险证明材料)。提供该项目的详细的、完善的货物保障配 送服务体系, 并提供完善合理的配送方案,计划合理、内容充实, 在 0-3 分综合横向评定。最佳方案得 3 分,良好得 2 分,能够基本 满足要求得 1 分,方案有明显欠缺不得分; 8 分 仓储条件 在项目实施地配备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并满足贮存需要的 仓库且仓储面积得 6 分;根据仓储设施齐全横向比较 0-2 分横向评 定,优 2 分、 良 1 分、一般 0.5 分,差不得分; 8 分 样品 根据投标人现场提供的部分样品(奶、蛋、油),从其标识的符合性 按 0-4 分评定; 4 分 质量保 证措施 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其质量保证措施从原材料(原材料合格 检疫报告)采购到产品交付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测,其质量保证措施合 理、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管理标准并完全满足检测要求者得 4 分,基 本满足检测要求者得 3 分,否则不得分。食品生产、储藏、运输等 质量保障措施及可行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7 分 - 23 - 安全可靠 性 所供食品包装、贮存、运输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并且未发生过任 何食品安全事故得 7 分;否则不得分。 7 分 注:1.根据 87 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将此“综合评分页码对照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必须准确填写分值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相对应的页码,对于不填写页码或页码填写有误,影响得分的概 不负责。 (9)初步评审: 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5.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6.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辨认不清或者产生歧义的,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 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7.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12.投标报价表未响应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的; 1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15.无效投标情形(包含串通投标、恶意串通的具体情形)。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 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投标文件有上述(1)--(3)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 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 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 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 - 24 - 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10)计算错误的修改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 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6.定标 (1)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排序,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前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但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排名相等时,以报 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选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若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定标程序 (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 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 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排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2 代理机构自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 (2)-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 (2)-4 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中标通知书 (3)-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当众宣布评标结果。并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gszfcg.gansu.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中标企业联系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3)-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中标。 (3)-4 采购人不向落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7.废标 (1)废标的情形 (1)-1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25 -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2 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1)-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 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2)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 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 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六、询问和质疑 1.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 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 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 处理和答复。 (2)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 采购人提出询问。 2.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函格 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在知公告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满起 7 个工作日内对招标 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超过时间不予受理)提交质疑函应现场递交,不接受电子邮件、 传真、电话、邮寄等形式。提交质疑时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 (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 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为知公告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满起7个工作日内。 (3)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 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4)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提出,质疑函须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一份提供。 (5)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 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6)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 采购人提出质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不予受理: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 单位公章的; - 26 - 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第二章 采购(服务)需求 1、项目名称:华池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KZBHC2020-32 3、采购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 4、质量要求:所供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标准,有可靠的质量保证 措施,食品包装、贮存、运输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配送方案完善合理,服务体 系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到位。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一、签订及履行合同 1.签订合同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 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 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 1.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3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4 如果供应商中标,在与采购方签定正式合同前需缴纳中标金额的百分之 6作为履 约保证金。 2.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2.1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包号 品名 规格及参数 采购数量 备注 一 米、面 25kg/袋 约 8500 袋 二 纯胡麻油 5L/桶 约 6000 桶 三 纯牛奶 1*24 盒*180ml/箱 约 24000 箱 四 鲜鸡蛋 斤 约 160000 斤 - 27 -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二、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订,签订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不得 违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约定。(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 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 甲方(需方)即华池县教育局,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 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 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 他组织。 1.3 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 成 的书面协议。 1.4 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 门) 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制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 文 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 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 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 费、 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4.转包或分包 4.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 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 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分批分次交货,送货周期不大于两周,按甲方要求免费送 到 指定项目实施学校。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 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 全新产品。 6.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 更 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6.2.1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 28 - 6.2.2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6.2.3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 (运 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6.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 要 求处理。 6.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付款 7.1 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7.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网上银行转账。 7.3 付款方法:项目实施学校每月按供餐人数进行统计,经甲方核实汇总,乙方确 认 后,出具正式发票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付款一次,结算金额以实际食用金额为准。 8.检查验收 8.1 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8.2 货物验收 乙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乙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乙方 的 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 容执 行。乙方交货时,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 如检测 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8.3 货物验收报告应由甲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9.索赔 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 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9.1 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 乙 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 及为 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9.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10.知识产权 10.1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 犯 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 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2 软件开发部分,甲方拥有最终自主知识产权。 11.合同争议的解决 11.1 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1.2 在 60 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2.违约责任 12.1 乙方未按时交货时,每未按时交货一次,甲方扣 除履约保证金的 20%;未按 时交货超过两次,除了按比例扣款外,甲方终止采购合同。 12.2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5‰支付 逾 期付款违约金; - 29 - 12.3 乙方所供食品有质量问题,立即停止供货,并追溯源头,进行退货,并追究供 应 商的一切责任。 14.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 分履行 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 他任何 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5.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 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合同组成: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在 投 标过程中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未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壹份,监督方壹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互相 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华池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府采购招标定点供货合同(格式) 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法人代表: 监督机构: 法人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 [2011]54 号及《甘肃省人办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 见》甘政办发[2012]27 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 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教育局报请政府审批后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经 2020 年 月 日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GKZBHC2020-XX,确定了拟中标供应 商,现公示期已满,无任何异议,正式确定该商家为定点供应商,特签订此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2020 年 月 日到 2021 年 月 日止。 二、供货品目: 。 三、供货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列食品不送入学校: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异常,对健康有害的。 - 30 - 2.含有毒、有害或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 3.未经有关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或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必须本人或固定专人送货,不得随意指定人员送货,发送的食品,经校方管理人 员认真面检,确保检验合格。若校方检查有不合格食品,立即收回。 四、服务承诺: 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职 业道德,以诚实信用为原则,做到优质服务。 2.供应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五、结账方式: 每次供货时,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供货到位,并认真填写《华池 县政府采购定点品目供货签证结算清单》,将品目、数量、价格、采购时间等项目填写 清楚,由采购单位具育采购人签字认可。 每月由定点供应商将每次供货时填写的《华池县政府采购定点品目供货签证结算清 单》汇总后与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拿到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 后,到县采购中心确认,手续齐全后到采购单位结算。 六、违约处理: 在供货过程中,出现定点供应商有所供货物不符合规定要求、没有经过批准随意哄 抬价格、服务质量差的现象,由教育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 位或拒不整改的供货商,取消其政府采购招标定点资格。蔬菜、肉类价格由教育局根据 季节和市场行情变化向采购单位、供应商发布参考价格,根据当地实际,采购不得高于 参考价,粮油、鸡蛋、牛奶等大宗食品如因出场价变动等原因确需变动价格,需向教育局 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方同意后,方可改变价格。 七、其他事项: 1.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 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在合同签定地解决。 2.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020 年 月 日至 2021 年 月 日有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壹份,监督方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 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 - 31 - 第四章 附件 附件 1:封包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资 料 请勿在 2020 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 代理机构: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二〇××年×月×日 封包内容: ××××××××× - 32 - 附件 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代理机构: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二〇××年×月×日 标明正副本 - 33 - 附件 3: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企业名称 投标总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合计:(大写)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提交二份原件。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里;另一份与 “投标保证金”电子版(U 盘)一同密封,并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标记、 递交。 - 34 - 附件 4、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及 参数 生产厂家 单价 (元) 备注 1 米 2 3 4 5 面 6 7 8 9 纯胡 麻油 11 纯牛奶 11 鲜鸡蛋 合计 - 35 - 附件 5、投标函格式 致: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已收到“×××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我单位 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 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 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 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 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 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 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36 - 附件 6、法人授权函格式 法人授权函 致: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人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 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采购“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的 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 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 37 - 附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讫的凭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付 款 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保证金金额 (¥ 小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回执单复印件粘贴处(加盖骑缝公章) 特别说明: 1.付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2.此证明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付的唯一凭据,若因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财务信息 有误而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或退付错误的一切损失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3.本表必须为机打填写,不得手写,若因供应商手写内容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招标机构不承 担任何责任。 - 38 - 附件 8、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情况 说明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39 - 附件 9、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说明 - 40 - 附件 10、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年份 注册资金 单位性质 总部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类似项目工 作经历年数 基本帐户开 户银行 主营范围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 况 - 41 - 附件 11、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1.投标企业服务承诺书。 2.其他有关优惠承诺。 3.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42 - 附件 12、诉讼或仲裁情况 近三年供应商所涉及的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涉 诉时间、 诉讼原因、 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结果 - 43 - 附件 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 罚。 特此声明。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44 - 附件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 45 - 附件 15、华池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我方 (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项目(采购项 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 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华池县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 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华池县有关规定。 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 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 (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 (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 实施人员;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 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 - 46 - (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 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 1、投标(响应)无效;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4、中标(成交)无效; 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没收违法得所得; 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 9、追究民事责任; 10、追究刑事责任;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信用承诺书须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目 录 特别提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 1.项目综合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专用术语解释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 4.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 7.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及途径 无。 二、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文件的语言 (2)计量单位 (3)投标货币 (4)投标文件的组成 (4)-5投标文件格式 2.开标 资格审查小组(采购单位)全体人员签名: 日期:2020年8月 6.定标 (3)中标通知书 7.废标 六、询问和质疑 1.询问 2.质疑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一、签订及履行合同 二、合同格式条款 附件1:封包封面格式 附件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3:开标一览表 附件4、分项报价表 附件5、投标函格式 附件6、法人授权函格式 附件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8、商务偏离表 附件9、技术偏离表 附件10、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附件11、服务承诺 附件12、诉讼或仲裁情况 附件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5、华池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