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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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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附件1网站附件1-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x附件2网站附件2-GYRXC-202012号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pdf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RXC-20201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充分保障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员工就餐问题,保证食品绿色无污染,食用安全等,现面向社会选择优秀的公司承担食堂食材供应服务。详细要求见本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报价方式: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价格标准*报价系数*100%最终实际发生费用按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收费标准乘以投标人最终报价系数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9个月的合同);1年合同期满,在预算资金落实且甲方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续签9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函(原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1.3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原件)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1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yzrxgcgl@163.com,联系电话:0514-82101606)。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部开标室(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86号科创大厦7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部(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86号科创大厦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8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

3、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2020年8月7日17:00前,按照《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的形式答复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磋商保证金

开户信息:

账户名: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帐 号:1108020909100123170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从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8月12日9点30分)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

地址:高邮市通湖路156-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86号科创大厦7楼

联系方式:李清雯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清雯

电 话: 0514-82101606

1 项目编号:GYRXC-202012 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 :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 采购代理公司: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二○年七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7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1 第四章 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磋商保证金 ................................................................ 13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 15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技术要求 ................................................................................... 19 一、项目简介 .............................................................................................................. 19 二、配送要求 .............................................................................................................. 19 三、质量标准 .............................................................................................................. 20 四、质量要求 .............................................................................................................. 22 五、结算要求 .............................................................................................................. 22 六、 双方职责 ............................................................................................................ 22 七、考核要求 .............................................................................................................. 24 八、其他说明 .............................................................................................................. 24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 25 第八章 附件 ..................................................................................................................... 28 一、投标函 .................................................................................................................. 28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29 三、资格声明格式 ....................................................................................................... 30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1 五、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 32 六、竞争性磋商确认函 ............................................................................................... 33 七、开标一览表 .......................................................................................................... 34 八、投标分项报价表 ................................................................................................... 35 九、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 36 十、项目组人员表 ....................................................................................................... 37 十一、企业声明函 ....................................................................................................... 38 第九章 考核标准 ................................................................................................................ 39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的委托,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 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GYRXC-20201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 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8月 12 日 9点 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RXC-202012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按实际配送量结算模式,即配送多少,结算多少;预计 1 年 总费用约为 25万元;后期采购方将会调整餐标,一年总费用将有所波动,届时供应商须服 从,请各投标供应商充分考虑所有风险。 5、采购需求:为充分保障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员工就餐问题,保证食品绿色无污 染,食用安全等,现面向社会选择优秀的公司承担食堂食材供应服务。详细要求见本采购文 件服务要求。 6、报价方式: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价格标准*报价系数*100%。最终实际发生费 用按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收费标准乘以投标人最终报价系数按实结算。 7、服务期限:1 年(试用期 3个月,试用期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 9 个月的合同);1 年 合同期满,在预算资金落实且甲方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续签 9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1.3 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授权 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被授权人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 5月-2020年 7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 自拟,原件) 1.7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8 月 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 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yzrxgcgl@163.com,联系电话:0514-82101606)。 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确认函接收截止时 间 2020 年 8 月 7 日 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 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 告。 4、售价:300元,投标签到时交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 8月 12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部开标室(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 86号科创大厦 7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0年 8月 12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5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部(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 86号科 创大厦 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 8月 12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 标明“正本”或“副本”。 3、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 2020年 8月 7日 17:00 前,按照《竞 争性磋商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代理机构 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的形式答复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 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磋商保证金 开户信息: 账户名: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帐 号:1108020909100123170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从基本账户交 纳(不接受现金),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 8月 12日 9点 30 分)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 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信息(网 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 地 址:高邮市通湖路 156-3号 联系方式:18936465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 地 址: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 86号科创大厦 7楼 联系方式: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清雯 电 话:13092036576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 31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 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本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中国人民银行高邮 市支行。 2.2 “服务”指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提供食堂食材供应的供应商应该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 服务。 2.3“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 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供应商应具有下列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见后。 3.4供应商不应与在本次组织中为采购人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标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 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磋商保证金; (5)开标、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与废标条款; (6)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技术要求; 8 (7)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8)服务承诺; (9)竞争性磋商附件。 4.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 部资料或者磋商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被 拒绝。 4.3最小单位是包。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进行分包、转包。 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 2020 年 8 月 7 日 17:00 前,按照 《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代理 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的形式答复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 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在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对磋商文件进 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4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 定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供应商。 5.5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组织供应商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供 应商。 6.磋商费用 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 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3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 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固定金额叁仟圆整(¥3000.00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形式支付; (4)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9 开户名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108-0209-0910-0123-170 6.4 评委评标费暂定 900 元(300 元/人),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 支付给代理机构(如有外地评委适当增加路程费,按实结算,不提供发票)。 7.投标有效期 7.1自投标截止日起 3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 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 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 8.磋商文件份数和签署 8.1 供应商应提交一式三份磋商文件(壹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 磋商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 束力的代表签字。 9.磋商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内外层封袋均应注明此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 9 点 30 分前启封”字样。以便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时, 能原封退回。如果外层封袋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0.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 地点。 10.2 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文件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 此情况下,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1.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11.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11.3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 10 12.2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3.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4.诚实信用 14.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4.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 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代理机构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终止合同执行,并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 定处理。 15.质疑和投诉 15.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 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5.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 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5.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质疑函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 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5.4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 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原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授权 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 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 5月-2020年 7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 式自拟,原件) ★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 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涉及评分内容)。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由评审专家进行审查。 1.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 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响应文 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 2.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2.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服务和相关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 12 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2证明服务和相关的货物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 数据,包括: (1)服务和相关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2)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和相关的货物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2.3根据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服务和相关的货物对技术要求的适应性,如有不 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配送要求、质量标准、质量要 求等,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以替代,但应使采购人和扬州仁信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相信替代的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 13 第四章 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磋商保证金 1.投标报价 1.1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标明拟提供服务或相关货物的报 价系数。 1.2磋商文件中如没有特别说明,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报价系数。 1.3供应商须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单独密封递交,并标明“开标一 览表”字样,以便查找。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 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 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2.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及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 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 传真等。 3. 响应文件的组成:资信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组人员表等 部分。 4.磋商保证金 4.1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 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单位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供应商 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2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公告,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14 4.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 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 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不予退还其磋 商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验收合格单”或项目验收报告, 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15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1.磋商仪式 1.1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 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2磋商仪式由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持,竞争性磋商领导小组成员、采购人代 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3磋商时请纪检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 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 2.1磋商仪式结束后,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 2.2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 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4.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 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 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响应文件审查 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供应商澄清 6.1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分 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 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6 7.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扬 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7.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 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7.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7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8.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8.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8.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8.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 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17 8.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 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 10%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价格 评分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系数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系数为磋商基准价 系数,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系数/磋商报价系数)×30*100%(保留二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系数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系数,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系数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基础设施情况 (10分) (提供现场拍 摄彩色图片并 予以详细说明) 1、冷冻、冷藏设施(2.5分):设施设备完善得 2.5分;较符合要求得 1.5 分;设施欠妥得 0.5分。 2、仓储区(2.5分):设施设备完善得 2.5分;较符合要求得 1.5分;设 施欠妥得 0.5分。 3、筐箱清洗区、消毒区(2.5 分):设施设备完善得 2.5分;较符合要求 得 1.5分;设施欠妥得 0.5分。 4、视频监控安装、安全保卫等措施(2.5 分):设施设备完善得 2.5 分; 较符合要求得 1.5分;设施欠妥得 0.5分。 质量保障 (25分) 1、设计科学、合理的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每天需提供的食堂原材料能准 时送到(5分): 制度切合项目实际,科学、合理、可行,得 5分;较合理、可行、描述较为 详细,得 3 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得 1 分;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 存在实施难度或不提供不得分。 2、建立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质量保障机制(5分): 制度合理规范、严谨科学,得 5分;较合理、规范、描述较为详细,得 3 分; 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得 1 分;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 或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有完整的客服稽查体系,提供针对满意度的调查并提供完整的满 意度管理流程(5 分): 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得 5 分;较合理、可行、描述较为详细,得 3 分; 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得 1 分;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 或不提供不得分。 4、对货源能做到追溯(5分):提供肉产品、鸡鸭产品索证台账证明材料, 加盖公章。 5、有突发事件紧急预案(5分): 方案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 5分;较合理、可行、描述较为详细,得 3 分; 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得 1 分;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 或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实力 (28分) 1、2017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人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有 1份得 2分,满分 16分。(供货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肉产品、禽类产品有固定品牌供货商,提供供货合同,每份合同得 2分, 18 最高得 6分(合同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蔬菜和肉类等相关范围的,得 3 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承包管理服务的,得 3分;本项最高得 6分。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拟派本项目 团队实力 (7 分) 1、拟用于本项目的专职的配送团队均持有效健康证明,每提供一项证明资 料的得 2分,最高得 4分(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配送货车(车辆类型以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 证所载类型为准)情况:配备自有货车的得 2分,其它车辆不得分。(车辆 须投标人所有,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配备的配送货车中有专用冷藏车的,得 1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年审有 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拟投入车辆为自有的,则车 辆注册用户须与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若拟投入车辆为租赁 的,则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注册用户名称应 与车辆租赁协议的出租方名称一致,承租方与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名 称一致。) 9.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9.1响应无效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6)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9)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10.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 10.1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公告成交结果。 10.2询问及质疑 (1)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9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技术要求 一、项目简介 1、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采购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2、本项目采用按实际配送量结算模式,即配送多少,结算多少;预计 1 年总费用约为 25 万元;后期采购方将会调整餐标,一年总费用将有所波动,届时供应商须服从,请各投 标供应商充分考虑所有风险。 3、报价方式: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价格标准*报价系数*100%。最终实际发生费 用按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收费标准乘以投标人最终报价系数按实结算。 4、服务期限:1 年(试用期 3个月,试用期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 9 个月的合同);1 年 合同期满,在预算资金落实且甲方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续签 9个月。 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蔬菜类、新鲜肉类、水产类、 生鲜家禽肉、鸡蛋、豆类、牛奶、大米、面粉类、调料、饮料、干货及其他食品。采购单位 每周会以电子形式,将下周的菜谱、早餐等要求通知供应商(近期采购单位用餐人数每日都 会有变动,采购单位会每日通知供应商,待稳定后正常每周通知一次),供应商根据书面清 单按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二、配送要求 1、各类食材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另行通知)每天送货一次(每月大约 22 个工作日), 具体数量和菜品根据采购人通知,本项目采购内容中用餐人数 40人(参考数量),具体用餐 人数以采购方每周或每日所提计划为准;餐标 20 元/人/天(含早餐)为参考标准;近期采 购方将会调整餐标,供应商须服从,请各投标供应商充分考虑所有风险。 2、不定期工作餐菜品配送,具体数量和菜品根据采购人的临时通知,完成相应的配送。 3、若发生通知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供应商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通知。 4、食材的筹措:成交供应商每月价格表需经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采纳。 零售价不得高于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零售价。报价内容包括:蔬菜类、新鲜肉类、 水产类、生鲜家禽肉、鸡蛋、豆类、牛奶、大米、面粉类、及调味料等。 5、交货时间、地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及时(采购人将 提前第一天告知第二天送货时间)将当日所应供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食堂),保证采 购方正常开餐。若没按时将食品送到导致采购方不能按时开餐,采购方有处罚供应商的权 利。如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不能如期提供食材配送,须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并解决问题,由 20 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配送食材供应商承担。如有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应随叫随送。 6、食材验收:供应商将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品的 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中若发现不符合国家卫生 要求的食品,供应商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并需在 1 小时 内更换补充到位食堂当天所需物品。 7、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每日提供配送清 单,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采购单位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 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成交供应 商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 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鲜活水产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 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 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 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其它 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质量标准 1、供应商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及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 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 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的特殊要求和 质量标准。 2、供应商供应的蔬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 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 严格遵守“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 3、供应商所供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4、对货物的品质的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下列规格 要求): 21 序号 内容 执行标准 规格 品质要求 1 大米、食用 油、豆制品类 大米一级、国家标准大 豆油、菜籽油一级、非 转基因、国家标准预包 装豆制品,不接受散装 或无标示大包装豆制 品。 大米 25kg/袋; 食用油 5L/桶; 按需提供批次。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大米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 1年; 4、大米和食用油要供应市场上普遍流通的品种,质量和价格有比价; 5、外包装完好,包装的正面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重量、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6、大米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7、具有产品合格证; 8、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 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 GBT 22106-2008标 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 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 面粉类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 准 按需提供批次。 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 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3 畜禽类 畜禽肉国家标准 GB/T37061-2018 按需提供批次。 1、猪肉类需新鲜肉,保证品质,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来自非疫区; 2、肉制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避免禽流感,不接受活禽,需提供高品质冰鲜禽 类,肉制品类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来自非疫区; 3、必须符合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质量要求。 4 蔬菜、水果 类、禽蛋类 蔬菜、水果执行国家标 准 GB/T23351-2009、 禽蛋执行国家标准 GB12694-2016 按需提供批次。 1、蔬菜、水果: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 新鲜、无变质; 2、禽蛋类: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3、蔬菜必须符合 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 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5 鲜活水产品 国际标准 GB2733-3205 按需提供批次。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采购来自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 品; 2、必须符合 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 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 调味品 国家标准 GB20903-2007 按需提供批次。 1、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国家计量法规格要求; 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产品在质保期内且生产日期新近,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 三分之二。 22 5、其它类的品质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 使用必须符合 GB2760-2014标准,所有带有外包装的货物在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 分之二,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注一: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注二:若成交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并有 权单方终止配送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 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质量要求 1、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 证照,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 营业执照》。大米、食用油、鲜肉类等食品,必须到具有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处采购。 2、所有食品的采购都须做到索证无误,“三证”齐全,并把索证记录表和有关证明提 供给采购人。 3、供应商每次随货附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 凭证。数量以采购方的实际验货数量为准。 4、运送车须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并且为食品运送专用车辆,运送车辆要确保 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5、如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食堂或食堂食品进行检查,成交人须 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6、成交人应对所配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作出承诺,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相关食 品安全事件,将追究成交人相应责任。 五、结算要求 1、结算价格:价格按照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收费标准乘以成交人最终报价系数 作为原材料结算价格。 2、采购单位每月 25日前与供应商核算上个月的配送量。 3、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采购单位按月支付费用。 六、 双方职责 (一)采购人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再从另外渠道进货,因进货渠道不规范而影响正常就餐 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人承担。 (2)采购单位每周会以电子形式,将下周的菜谱、早餐等要求通知供应商(近期采购 单位用餐人数每日都会有变动,采购单位会每日通知供应商,待稳定后正常每周通知一次)。 (3)采购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填写验收环节相关表单,验收时须仔细核对采购清 23 单,认真把好质量、数量、规格、退货、送货单核对签字等环节,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 索证制度,向成交单位索取食材的配送单,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确认无误后,在成交单位 的送货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采购人需对食材生菜、熟菜分别留样;若发现成交单位违规, 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并记录备案。 (4)采购人加强教育宣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要支持、配合成交单位工作,使食堂配 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对成交单位做到不索要,不为难,不马虎。 (5)采购人如有需要,可约见成交单位,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并每月做 好对成交单位配送工作的考核工作。 (二)成交单位责任: (1)成交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 (2)成交单位承接采购人的食材供应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按要求从事配送工作。 (3)成交单位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4)成交单位根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 (5)成交单位必须根据协议约定送货,并在早上及时(采购人将提前第一天告知第二 天送货时间)送到;提供每日的配送清单,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 康证,采购人可随时对配送人持证情况进行抽检。 (6)成交单位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材 料。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蔬菜应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等。 (7)成交单位向采购人提供食材的品牌、规格、价格必须符合采购人的食材目录。严 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如成交单位另有所供食材不在配送食材目录范围 内,应先与采购人商定该食材品牌、规格、等地、数量、质量、价格(批发价)、提供实样 等事项后,经过采购人认可后再进行配送。 (8)成交单位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有下列情形 之一,采购人可要求成交单位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如因成交单位未立即退换食材而造成 不良后果的,采购人视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罚款。 ①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②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③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 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④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 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等; 24 ⑤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⑥成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菜品退货或换货通知后,没有在 0.5小时响应,1小时内到达 现场的。 ⑦配送物质退货每月超过 2次的。 七、考核要求 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工作内容、服务要求标准完成工作。 1、采购人按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总分 10 分。 (1)当月考核扣满 3分,书面警告一次,并扣除当月应付食材总价的 10%; (2)连续 2个月考核扣满 3分,或当年累计扣分达到 6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试用期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有任一个月考核扣满 3 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后续的 服务合同。 3、考核标准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九章。 八、其他说明 1、成交单位服务人员配置由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工作内容自行设定各岗位人员配置。 用工年龄必须在 55周岁以内,所有服务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持有健康证。 2、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用工人员由成交单位自 行管理,成交单位和用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 交单位自负,与采购单位无涉。 25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编号:GYRXC-202012 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本项目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 成交折扣率:___________________。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 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 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 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文件; (2)磋商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服务承诺; (5)成交通知书; (6)乙方参加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4、履约保证金 4.1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时自动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 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 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4.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 7个工作日由乙方 向见证方申请退还,见证方无息退还。 5、转包或分包 5.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 供。 5.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 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26 6、服务期限 6.1 项目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7、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7.1 交付期:按采购人指定时间 7.2 交付方式:按采购人指定方式 7.3 交付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食堂 8、货款支付 8.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8.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8.3 甲方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价格按照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收费标准乘以成交人最终报价系 数作为原材料结算价格。 (2)采购单位每月 25日前与供应商核算上个月的配送量。 (3)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采购单位按月支付费用。 9、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违约责任及索赔 10.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10.2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配送或不按合同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违约 损失赔偿。 10.3 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 偿。 10.4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除支付违约金外, 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 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10.5 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自逾付款第 5 日起,每天按当期应付未付服务 费的 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 60天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承担的服务 目标及责任。 10.6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服务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 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正常工作不得中断。如因供应 商原因中断运行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并扣除当月费用的 10%。出现一般 性失误时,第一次由甲方进行口头提醒,第二次甲方将提出书面整改通知,经核实后将扣 除乙方当月费用的 5%;出现较大失误时,甲方直接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出现严重失误时, 甲方提出警告或终止合同通知,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同时扣除一个季度费用的 5%;如因乙方 严重失误、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对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而造成乙 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 10.7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天内或甲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 27 索赔应视为已经被乙方接受。甲方可直接在服务费用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 索赔的权利。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乙方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11.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如协商不成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3、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 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高邮市。 14、合同其它 14.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 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4.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扬州仁信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4.4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见证方执壹 份。 14.5 本合同尾部所注明的地址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 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以此地址邮寄的一切文书(包含但不限于法院一审、二审所有诉讼材料等)邮寄收件日期或 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28 第八章 附件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 式贰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需求的投标报价系数为: 。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系数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 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 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磋商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我单位承诺: (1)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供货。 (2)做好服务承诺。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9.与本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9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 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 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0 三、资格声明格式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20 年 12月 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响应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 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万元) 出 口(万元) 总 额(万元) 年 年 年 4.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 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1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2 五、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廉洁自律承诺书 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 作为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我公司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 度。 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 不提供虚假材料, 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 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 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 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 金;在评标、竞争性磋商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 五、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 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2020年 月 日 33 六、竞争性磋商确认函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确认函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 9 点 30 分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GYRXC-202012 的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本单位 已按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备注: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 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yzrxgcgl@163.com,联系电话:0514-82101606)。同时 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 年 8月 7日 23:59。 2.确认函原件在开标时现场单独交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3.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4 七、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 第一轮报价 小写: (折扣率) 备注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价格标准*报价系数 *100%。最终实际发生费用按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的收费标准乘 以投标人最终报价系数按实结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 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 3、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35 八、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名称 数量 规格 单位 限价: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 场的价格标准 报价 系数 报价 单价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6 九、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 或说明 配送要求 交付时间 交付方式 交付地点 付款方式 投标货币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7 十、项目组人员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业绩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8 十一、企业声明函 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制造商名 称)/__(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 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注一:投标人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 评审时不予考虑。 注二: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9 第九章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扣分标准 考核 情况 得分 质量保障 包装产品有 QS标志 一次发现没有扣 1分。 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 服务管理 送货及时性 应早于约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送 到,迟到一次扣 1分。 食材新鲜度 食材应保证新鲜,经验货发现食材 有腐坏、变质情况的,发现一次扣 1分。 服务态度 供应商服务态度应良好、诚恳,与 采购人保持积极沟通。如发现供应 商态度恶劣、有欺诈刁难等行为的, 一次发现扣 1分。 价格管理 按照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 公布的价格执行 未按照周边超市或周边农贸市场价 格标准的折扣率提供货物,发现一 次扣 0.5分。 注:采购人按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总分 10分。 (1)当月考核扣满 3分,书面警告一次,并扣除当月应付食材总价的 10%; (2)连续 2个月考核扣满 3分,或当年累计扣分达到 6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满分(10分) 总得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