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XYSL-CG-2020-003
二、项目名称: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西安荣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史家湾新兴南路1号
成交 金额 : 384,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金钱河价格明细1-荣创.pdf
五、 谈判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邵宏利、赵 阳 | 李钰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5,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1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山阳县教育局(本级)
联系人:山阳县教育局(本级)经办
联系地址:山阳县北大街206号
联系电话:0914838378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花
电话:02988230062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2号楼三单元13楼
联系方式:02988230062
十、附件:
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1).doc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31日
采购项目编号:XYSL-CG-2020-003
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 山阳县教育局(本级)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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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山阳县教育局(本级)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对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YSL-CG-2020-003
三、采购人名称: 山阳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山阳县北大街206号
联系人:山阳县教育局(本级)经办
电 话:0914-83837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2号楼三单元13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509142828
邮 箱:167822132@qq.com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本项目经山阳县财政局审核备案。执行书编号:政采-山阳县-2020-002115,预算编号:YS-山阳县-2020-00301,采购人为:山阳县教育局(本级),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厨具设备及厨房小件一批。
采购预算:405,723.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9年6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9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7-21 09:30至2020-07-23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2号楼三单元13楼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两套报名。
2、发放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30 10:00:00
2、投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2号楼三单元13楼
3、开标时间:2020-07-30 10:00:00
4、开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2号楼三单元13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09142828
2、开户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商洛分行
4、账 号:8060 9000 1421 0069 88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名词解释
1、采 购 人:山阳县教育局 (本级)
2、监督机构:山阳县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供应商:响应谈判并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交货期:15日历天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要求
1、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1、竞争性谈判公告
1-2、谈判须知
1-3、谈判内容及要求
1-4、合同草案条款
1-5、响应文件格式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各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
3、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不足三个工作日应延长至三个工作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且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两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且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谈判及响应文件
1、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响应资料,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谈判响应应以包为单位,不得在其中选项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
2、合格供应商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必须为本公司员工,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9年6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9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以上为合格供应商必备要求,各供应商在谈判时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有原件或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在评审过程中由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无效或缺项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限制谈判的供应商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响应文件的编制
5-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各自装订成册,连续编码。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内容应包括:
5-2-1、对谈判响应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
5-2-2、首次谈判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报价货币用人民币,单位为万元,精确到元。
5-2-3、供应商须出具的合格供应商证明文件,证明参加谈判供应商是响应本项目谈判的合格供应商。
5-2-4、供应商为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编制的实施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货源供应、培训服务、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方面保障措施。
5-2-5、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5-2-6、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载明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并提供交由完成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相应资质等内容,且其允许的资质范围包含本项目项下的内容。
5-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或打印,统一装订、标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多少页等字样。
5-4、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5、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响应报价要求
6-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和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总价、交货期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6-2、响应报价是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6-3、本次采购原则上采用两轮报价,根据谈判情况,经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同意,可采用多轮报价。
6-4、首次响应报价随响应文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在谈判后提交,各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在最后报价表加盖公章,谈判后,填写价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5、最后响应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响应报价。对于差异较大的报价,须作出明确的说明。
6-6、谈判后最终的响应报价,一次性包死,在合同洽谈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6-7、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8、谈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9、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进入谈判程序。
7、保证金:
7-1、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5.00前到账。
保证金缴纳信息:
2、开户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商洛分行
4、账 号:8060 9000 1421 0069 88
截止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15:00前。特别提示: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均应附收据复印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电话:0914-2183399
7-2、提交保证金后,各供应商须将其交纳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7-3、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银行转帐支票,电汇、银行即期汇票、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二)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支付。
7-4、以信用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必须是财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7-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7-6、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7-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6-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6-5、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响应文件有效期
8-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合同签订事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8-2、特殊情况需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套且须用密封袋密封,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一览表(投标人需另外单独准备一份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开标一览表)、电子版,若与正本内容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字样。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本章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2、对于需提供合格供应商要求证明文件及业绩原件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将其内容单独密封,并标明提供的明细表。
1-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提交
2-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地点,递交并办理签收手续。
2-2、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3、供应商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谈判小组职责及义务
1、谈判小组组成:在谈判开始前,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三人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2、谈判小组职责
2-1、确认竞争性谈判文件;
2-2、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2-5、编写评审报告;
2-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谈判小组义务
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2、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确认谈判文件: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审阅,无异议进行签字确认;有异议进行修改,修改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谈判及谈判程序
1、谈判会议
1-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各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监督人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1-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将各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的份数等内容公布,无异议后,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
1-4、谈判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
响应文件初审
2-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合格供应商证明文件、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认合格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
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3、经过供应商及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2-3-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谈判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谈判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3-2、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2-3-3、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3-4、合格供应商要求证明文件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3-5、保证金未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账户、或提交保证金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3-6、响应文件没有盖单位公章,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谈判文件的要求。
2-3-7、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要求(交货、付款、验收、售后服务等项)不一致,或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2-3-8、谈判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2-3-9、响应文件中技术指标达不到采购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
2-3-10、响应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2-3-11、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
3、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最后报价
4-1、谈判结束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少于3家。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最后报价应按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且同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表、最后报价明细表、最后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等内容。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对最后报价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4-4、谈判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优先采购,价格扣除百分比计算公式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价格占谈判响应总价的百分比×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5-1-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以此为依据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还需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人员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以上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5-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5-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5-2-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5-2-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5-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谈判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计分。
5-2-4、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谈判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谈判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2-5、同一标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5-2-6、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
5-2-7、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谈判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5-3、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6、比较与评价
6-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6-1-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1-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1-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1-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6-1-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6-1-7、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
6-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比较和评价。
7、评审标准及方法
7-1、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
7-1-1、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
7-1-2、最后报价完整、明细清晰、符合要求;
7-1-3、符合采购需求的质量要求;
7-1-4、符合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
7-2、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七、确定成交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
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及成交供应商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
八、询问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有明确的请求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914-2183399、联系人:张工
5、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的质疑,按照法定程序,将予以答复。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九、合同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五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没收其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其他情况说明
1、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的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连续两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活动,因符合谈判要求供应商不足3家,经请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活动。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厨具设备 预算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电磁大眼大锅灶 |
1100*1150*800 Φ900/25KW |
3 |
台 |
|||
2 |
灶间拼台 |
300*1150*800 |
2 |
台 |
|||
3 |
电饼铛 |
5KW |
2 |
台 |
|||
4 |
双门蒸饭车 |
24盘 |
1 |
台 |
|||
5 |
多功能烤箱 |
二层四盘 |
1 |
台 |
|||
6 |
工作台 |
1800*800*800 |
3 |
台 |
|||
7 |
木案工作台 |
1800*800*800 |
1 |
台 |
|||
8 |
单斗水池 |
700*700*800 |
1 |
台 |
配龙头 |
||
9 |
洗地龙头 |
15m |
1 |
台 |
|||
10 |
和面机 |
50KG |
1 |
台 |
|||
11 |
压面机 |
80型 |
1 |
台 |
|||
12 |
四门冰箱 |
1.0m³ |
1 |
台 |
|||
1 |
开水器连底座 |
9KW |
1 |
台 |
|||
2 |
三斗水池 |
1800*700*800 |
1 |
台 |
配龙头 |
||
3 |
绞切机 |
1 |
台 |
||||
4 |
四门展示柜 |
1.0m³ |
2 |
台 |
|||
5 |
工作台 |
1800*600*800 |
1 |
台 |
|||
6 |
双斗水池 |
1200*700*800 |
1 |
台 |
配龙头 |
||
7 |
单斗水池 |
800*700*800 |
1 |
台 |
配龙头 |
||
8 |
消毒柜 |
双门 |
1 |
台 |
|||
1 |
主食低架 |
1200*500*300 |
2 |
台 |
|||
2 |
四层货架 |
1200*500*1550 |
3 |
台 |
|||
3 |
四门碗柜 |
1200*500*1800 |
1 |
台 |
|||
1 |
送餐车 |
800*450*800 |
6 |
台 |
|||
2 |
留样柜 |
单门 |
1 |
台 |
|||
3 |
工作台 |
1800*800*800 |
1 |
台 |
|||
1 |
油烟分离罩 |
5600*1300*500 |
7.3 |
m² |
|||
2 |
油烟分离罩 |
2900*1300*500 |
3.8 |
m² |
|||
3 |
不锈钢封板 |
烟罩上方 |
8.5 |
m |
|||
4 |
罩前灯 |
T8双管 |
6 |
组 |
|||
5 |
排烟专用风柜 |
11KW/h |
1 |
台 |
|||
6 |
油烟净化器 |
35000风量 |
1 |
台 |
|||
7 |
排烟控制柜 |
双控 |
1 |
台 |
|||
8 |
烟管 |
260 |
㎡ |
||||
9 |
法兰 |
配风管 |
48 |
付 |
|||
10 |
软连接 |
配风柜 |
1 |
个 |
|||
11 |
风柜减震支架 |
配风柜 |
1 |
台 |
|||
12 |
净化器支架 |
配净化器 |
1 |
台 |
|||
13 |
自动防火阀 |
配烟管 |
2 |
台 |
|||
14 |
调风阀 |
配烟管 |
1 |
台 |
|||
15 |
消音器 |
1000*800*800 |
1 |
台 |
|||
小计 |
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小件 预算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不锈钢碗 |
直径13(双层) |
400 |
个 |
|||
2 |
方餐盘 |
(20*27*5)cm |
160 |
个 |
|||
3 |
不锈钢饭勺 |
幼儿园用 |
400 |
把 |
|||
4 |
不锈钢桶 |
25cm/加厚 |
24 |
个 |
|||
5 |
不锈钢桶 |
30cm/加厚 |
24 |
个 |
|||
6 |
不锈钢盆 |
40cm/加厚 |
15 |
个 |
|||
7 |
不锈钢盆 |
60cm/加厚 |
15 |
个 |
|||
8 |
不锈钢盆 |
70cm/加厚 |
15 |
个 |
|||
9 |
菜刀 |
大号 |
10 |
把 |
|||
10 |
菜刀 |
小号 |
10 |
把 |
|||
11 |
砍刀 |
中号 |
4 |
把 |
|||
12 |
调料罐 |
18cm |
30 |
个 |
|||
13 |
垃圾桶 |
中号 |
5 |
个 |
|||
14 |
特厚油沥 |
中号 |
5 |
个 |
|||
15 |
不锈钢油盆 |
30型 |
8 |
个 |
|||
16 |
黑Y型刮皮刀 |
中号 |
8 |
把 |
|||
17 |
油石 |
双面 |
10 |
个 |
|||
18 |
分手打铲 |
13两 |
20 |
把 |
|||
19 |
不锈钢笊篱 |
中号 |
8 |
把 |
|||
20 |
菜墩 |
密脂 |
6 |
个 |
|||
21 |
塑料菜筐 |
中号 |
30 |
个 |
|||
22 |
塑料菜筐 |
大号 |
30 |
个 |
|||
23 |
方铲 |
大号 |
10 |
把 |
|||
24 |
锅刷 |
竹制 |
50 |
个 |
|||
25 |
灰铲 |
中号 |
10 |
把 |
|||
26 |
打饭勺 |
不锈钢 |
30 |
把 |
|||
27 |
带钩水勺 |
中号 |
10 |
把 |
|||
28 |
饺子漏 |
中号 |
12 |
个 |
|||
29 |
电子秤 |
150kg |
1 |
台 |
|||
30 |
食品夹 |
不锈钢 |
24 |
个 |
|||
小计 |
|||||||
总计 |
大写: (¥: ) |
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条款
甲方:
乙方:(成交供应商名称)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
2、合同总价包括:设备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
三、合同结算
1、付款比例:
2、付款方式:
2.1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2质保期第二年内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3质保期第三年末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分三年支付所有项目合同金额。
2.4如因供应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采购人误期赔偿金。
3、结算单位:由采购人以人民币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
四、交货条件:
1、交货地点:金钱河小区幼儿园
2、交货期:15日
五、运输
1、乙方负责所有产品的运输。确保产品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产品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2、所有产品在运输、搬运、安装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为甲方修复或更新。
六、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是原品牌制造厂制造的最新工艺、生产的最新产品。
2、所供产品必须是经过办理正常手续的全新产品。
3、所供产品是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注册、准许市场销售的合法产品。
4、产品性能稳定、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终身维护保养,质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费用。
6、包装要求
6-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6-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7、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七、技术服务
1、对技术服务的要求:
2、技术资料:
2-1、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2、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文);
2-3、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商检合格证明(进口产品);
2-4、其它资料。
3、技术培训:
3-1、培训内容:
3-2、培训地点:
3-3、培训时间:
3-4、培训人数:
3-5、培训费用:受训人员的食宿费、资料费、培训场地费、耗材(包括水电费等)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售后服务
4-1、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故障通知后在4小时内派出合格的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承担相应费用,若需将产品送回生产厂,乙方应提供备用机、承担维修设备所需的往返费用。
4-2、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甲方亦可从质保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随同每套产品提供相应的中文的技术文件。
5-1-1、完整的操作使用手册和维护、修理技术文件,图纸、保修卡等。
5-1-2、制造厂的检验、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计量合格等级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须随设备装箱提供。
5-1-3、必须的其它技术资料。
5-2、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八、验收
1、到货验收:产品到货后,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外观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包装的完好性,品牌、规格、数量及产地与合同要求的一致性。
2、运行验收:乙方安装调试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必要时可聘请相应专家或委托相应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使用验收合格证明。
3、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填写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
4、质保期满后:由乙方出具质保期运行质量报告,作为质保金支付依据,若存在质量问题,应按相应规定协商处理。
5、验收依据:
5-1、合同文本、合同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
5-2、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
九、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乙方履约延误
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
3、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合同组成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文件
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
4、供货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表
5、竞争性谈判文件
6、响应文件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正本一式 5 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 2份,备案 1 份。
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4、生效时间:至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
甲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
乙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五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谈判响应函
第二部分 首次谈判报价表
第三部分 谈判方案说明
第四部分 供应商承诺书
第五部分 合格供应商证明文件
第六部分 售后服务文件
第七部分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谈判响应函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山阳县金钱河小区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YSL-CG-2020-003)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提供谈判产品及技术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第一次谈判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交货期: 15日历天 ;并对其后的谈判报价负法律责任。
3、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一份。
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
5、谈判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我方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且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论和结果。
7、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90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8、有关于本谈判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全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