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30-206112NJ0029/02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区教育系统大宗食材采购(分包2: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江苏凯尔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菜市口2号
中标(成交)金额:平均折扣率19.18%
2、供应商名称:南京益满城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鹤鸣路52号-23
中标(成交)金额:平均折扣率:24.93 %
3、供应商名称:南京金农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毛公埠行政村后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平均折扣率:14.46 %
4、供应商名称:南京润冬副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东箭道29号
中标(成交)金额:平均折扣率:23.13%
5、供应商名称:南京苏先食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东路1183号14号楼1-3层
中标(成交)金额:9.29%
6、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8号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平均折扣率:17%
7、供应商名称:南京宇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友谊河路7号1212室
中标(成交)金额:平均折扣率:18.13%
8、供应商名称:南京春晖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30号
中标(成交)金额:平均折扣率:10.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江苏凯尔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名称:油 品牌(如有):豆维家、佳乐宝、邦宴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平均折扣率19.18% |
货物类(南京益满城商贸有限公司) |
名称:油 品牌(如有):葵王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平均折扣率:24.93% |
货物类(南京金农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名称:油 品牌(如有):金太阳葵王、益海嘉里金龙鱼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平均折扣率:14.46 % |
货物类(南京润冬副食品有限公司) |
名称:油 品牌(如有):金龙鱼、豆维家、邦宴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平均折扣率:23.13% |
货物类(南京苏先食食品有限公司) |
名称:油 品牌(如有):金龙鱼、豆维家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平均折扣率:9.29% |
货物类(南京大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油 品牌(如有):葵王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平均折扣率:17% |
货物类(南京宇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名称:油 品牌(如有):金龙鱼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平均折扣率:18.13% |
货物类(南京春晖食品有限公司) |
名称:油 品牌(如有):金锣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平均折扣率:10.23%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友荣、吉同筠、韩庆、邵健、唐迎庆、张敬东、陈建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按每个中标供应商3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京秦教资产托管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市白下路181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沈老师(025-86624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楼
联系方式:吴世康(025-8320987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世康
电 话:025-8320987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南京市秦淮区教育系统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文件7.10(发出版) -分包2:油.docx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0730-206112NJ0029/02
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区教育系统大宗食材采购
(分包2:油)
采 购 人:南京秦教资产托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7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9
第四章 投标文件 格式 26
第五章 采购合同 36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系统大宗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0-206112NJ0029
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区教育系统大宗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南京市秦淮区教育系统今年约有10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含分校,分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需求,就餐师生达7万余人。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教办【20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管理的通知》(宁教办【2017】29号)、《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宁教财【2018】4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省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把学校涉及师生生活的服务工作,作为建设惠民工程、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的指示,经研究决定,通过本次集中采购确定大宗食材配送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系统大宗食材采购需求项目分为以下分包:
分包1:粮 |
分包2:油 |
分包3:肉制品(冷鲜肉) |
分包4:冷冻制品 |
分包5:冷冻家禽 |
分包6:豆制品 |
分包7: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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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参加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每个限1-2个品牌)的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分包项目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参与竞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暂定)(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部门在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新文件发布,采购方将依据新的文件要求提前终止或适当顺延本合同的执行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复印件(公司成立不满一年可不提供),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0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产品(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和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则需为一级代理,提供产品及品牌代理的《一级代理授权书》等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授权企业及供应商公章)。参与分包3、分包4、分包5的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屠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则还须具备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参与分包3、分包4、分包5的生产厂家另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屠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与分包1、分包2的供应商提供的粮、食用油品牌需在南京市大型超市(苏果、大润发、家乐福、麦德龙、沃尔玛、欧尚等)中有同品名、同质量标准的产品销售。(提供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合同协议)
(5)供应商需具有自有或租赁进行食品配送服务的运输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协议, 参与分包3、分包4、分包5的供应商须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冷冻车(冷藏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上述系统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7月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楼)
方式: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前往代理机构购买。
售价:每个分包的招标文件费: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许家巷15号(南京市考棚小学北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本项目的分包数目较多,具体的开标安排如下:
(1)开标分包项目:分包1:粮、分包2:油、分包6:豆制品,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许家巷15号(南京市考棚小学北门);
(2)开标分包项目:分包3:肉制品(冷鲜肉)、分包4:冷冻制品、分包5:冷冻家禽,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许家巷15号(南京市考棚小学北门);
(3)开标分包项目:分包7:蔬菜,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许家巷15号(南京市考棚小学北门);
2、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必须由南京市考棚小学北门(南京市秦淮区许家巷15号)进入学校,同时各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停车问题,校内不安排停车车位。
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关注投标相关时间安排。授权代表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最好提前半小时以上到场,不要迟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开标当天,授权代表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办理签到、标书递交等事宜。
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5、由于本项目开标时仍处于疫情防控期,为尽量减少参加投标的人员,开评标现场每个投标单位限1-2人进入。疫情防控期如果开标请确保参加投标人员近14天内未有较重疫区及境外的旅行史、未出现发热症状或与发热病人接触史,并提供投标人员宁归来(金陵网证)APP的健康码或苏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进入会场),同时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开评标现场测量并记录体温、手部卫生消毒等工作。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体温异常或严重咳嗽者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秦教资产托管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白下路181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沈老师(025-86624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楼
联系方式:吴世康(18061675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世康
电 话:1806167575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 参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 定义
2.1 “货物和服务”是指本次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
2.2 “采购人”是指委托本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南京秦教资产托管服务中心”。
2.3 “入选(入围)供应商”是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标并经采购人确定的供应商。
2.4 “用户”是指项目最终使用单位。
2.5 “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代理机构”是指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7 “分包”是指采购项目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本项目每个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竞争。
3.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2 中标人应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精神(下浮30%)收取,每标段按每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3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4.标准和规范
4.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
4.2 供应商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5.1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6.投标文件编制
6.1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投标。
6.2 供应商用A4规格打印纸打印。
6.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6.4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7.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 投标函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3)报价单;
(4)南京市秦淮区教育系统大宗食材采购反商业贿赂条约;
(5)供应商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书面声明;
(8)资格审查和评分评标标准要求的证明文件、材料;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8. 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技术标准。
8.1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 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8.4 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9.投标报价
9.1 报价应包含货物生产、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等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9.2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9.3 报价形式为折扣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折扣率计算参考价为基准,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全年的订货量,并给予一次性充分的折扣率。
9.4《报价单》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报价单”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0.证明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下列文件:
(1)符合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需求所规定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支持的文件;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1.证明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是彩色印刷的产品样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包括下列文件:
(1)对照投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
12.投标保证金:无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密封
13.1 投标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3.2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
1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3.4 自开标(评审)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
13.5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递交
14.1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4.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
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开标
16.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16.2 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16.3 开标时,由公证处及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价格和投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6.4 开标过程应由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16.5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6.6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评标(评审)
17.1 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的前一个工作日,在“江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17.1.1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17.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17.2 评标程序
17.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
17.2.1.1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7.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17.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17.2.2.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7.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17.2.3 投标文件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7.3 评标方法和标准
17.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及诚信记录评分的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分统计方法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数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
17.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品牌影响力、商务要求、服务方案、应急
保障能力、业绩等。
17.3.3 评标方式和评审标准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总分值100分
序号 |
评分 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 报价 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高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1-最高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折扣率)*30 |
30 |
2 |
品牌 影响力 5分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品牌、等级、质量、市场占有率、产品知名度等情况综合评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
5 |
3 |
商务 要求 15分 |
食品 品质 |
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或有机食品,具有相应的《绿色食品认证》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得2分。(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食品 基地 |
供应商自有生产基地或有固定合作的食品生产基地(厂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自有生产基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如与食品生产基地(厂家)合作的,须提供供应商与生产基地(厂家)有效的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2 |
食品 来源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投产品的供货渠道酌情打分,所投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包含但不限于所投产品来源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得3分。(提供以上三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3 |
体系 认证 |
投标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通过年度审验的,每个1分,共3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资信 等级 |
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为AAA级以上(含)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4 |
服务 方案 30分 |
企业服 务能力 |
包括企业情况、企业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车辆配备的情况、仓储能力。 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
5 |
环节 把控 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从产品来源到运输交货等各个环节的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原料来源: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产品品质质量: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产品存储环节: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产品运输环节: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应急环节:供应商自行预见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以及所采取的相应的应急措施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
20 |
投诉机制、档案管理 |
根据供应商对区属学校情况的了解深度,建立有效的投诉反馈机制、供货期内所有档案资料管理的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打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
5 |
5 |
业绩 20分 |
提供2017年1月1日后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1分,满分20分; (提供合同和用户出具满意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
20 |
17.3.4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8.确定中标候选人
18.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8.2 按得分高低分别入围8家供应商。若报名家数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家数小于入选单位需求数,则入选N-1家(N为实际报名家数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家数)。
19.评标报告
19.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19.2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其同意评标结果。
20. 评标结果公示
20.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按规定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予以公示。
21.确定入围供应商
21.1按得分高低分别入围8家供应商。若报名家数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家数小于入选单位需求数,则入选N-1家(N为实际报名家数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家数)。
21.2 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资格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入围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22. 中标(入围、入选)通知书
22.1 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及评标结果公示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入围、入选)供应商发出中标(入围、入选)通知书,接到通知书后,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发出接受此结果的函件。
22.2 中标(入围、入选)通知书是合同组成部分。
22.3 对于任何供应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评标(评审)情况和未中标(入围、入选)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22.4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入围、入选)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3. 签订合同
23.1 中标(入围、入选)供应商应当自中标(入围、入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集中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入围、入选)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入围、入选)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3.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3.5中标(入围、入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入围、入选)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6 履约保证金
23.7供应商入选后,须向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缴纳履约保证金。若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入选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每一个包20000元,两个包40000元,三个包及以上50000元。
23.8 如果中标(入围、入选)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利将入围资格授予下一排名的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23.9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及时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入围、入选)通知书》。
23.10中标(入围、入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入围、入选)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公司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质疑
24.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入选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公告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采购信息公告期限自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5个工作日。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1个工作日。
24.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4.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入选结果提出质疑的,自入选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4.4 代理公司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公司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5、诚实信用
25.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5.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入选。
25.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相关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5.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选成交处理。
25.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标准及要求:
1. 粮类:一级大米符合GB/T 1354-2018标准,优质大米符合符合GB/T 1354-2018标准。
2. 油类:一级大豆油符合GB1535-2017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价≤0.5;过氧化值≤5;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NY/T675-2003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0.2%;过氧化值小于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玉米油符合GB/T 19111-2017标准和GB/T 19111-2017/XG1-2019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酸值小于0.2%;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葵花籽油符合GB10464-2017标准和 GB/T 10464-2017/XG1-2019 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价≤0.5;过氧化值≤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
3. 肉制品(冷鲜肉):符合GB2707-2016标准,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B)原件到用户,屠宰前的活畜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表皮洁净,肥瘦适中,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去骨,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挥发性盐基氮≤15,按用户要求规格供货。
4.冷冻制品:黑椒鸡块:符合SB/T10379-2012;鸡柳:符合GB16869-2005标准;带鱼段(中)、小黄(10条/斤):符合GB/T 18109-2011标准;无刺鮰鱼块:符合GB/T21311-2007;北极甜虾(熟16-20):符合GB/T 30889-2014;面筋塞肉:符合SB/T10379-2012。包装完整、批号清晰,按用户要求规格供货。
5.冷冻家禽:符合GB16869-2005标准。干冻,无注水,全净膛,表皮完整洁净。按用户要求规格供货。
6. 豆制品:符合GB2712-2014标准;当日生产,按用户要求规格供货。
7. 蔬菜:农药残留符合GB 2763-2019。按用户要求规格供货。
8.鲜活水产(如需):符合GB10136-2015标准,外表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无异味、无酸败味、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志、肉质清洁完整。按使用单位要求规格供货。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为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成长,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优良产品。入选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入选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入选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入选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