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T2020ZFCG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调整合同内容
更正日期: 2020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62号
联系方式: 15869061095、53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山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3B
联系方式: 13867009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丽芳
电话:13867009176
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调整合同内容
附件信息:
贺村镇食堂劳务外包第二次采购文件定 -更正.doc
423.4K
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LT2020ZFCG11
委托单位: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采购机构: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
起草人:毛丽芳 审核人:陈东铭
二〇二〇年 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4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16
第五章 合同草案 19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36万元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合计 |
36万元 |
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2020ZFCG11 。
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6万元。
采购需求: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经测评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次,1次续签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所有核心产品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的,可视同全部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经网上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不是正式供应商不能报名),可以登陆https://login.zcygov.cn/logi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地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B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0-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43983463@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43983463@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62号
联系方式:15869061095、53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3B
联系方式:13867009176、640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丽芳
电话:13867009176、640176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
2 |
项目名称 |
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3 |
采购预算 |
36万元 |
4 |
工期要求 |
服务期限一年。在期限届满前30天内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可申请延期,申请延期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期的期限为一年。评价满意度未达到80%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合同。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6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 |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43983463@qq.com)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未按规定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注:1)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43983463@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43983463@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授权代表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
8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投标人在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应当在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前,逾期未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
9 |
开标地点 |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 (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 |
10 |
开标时间 |
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11 |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12 |
备份投标文件 |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43983463@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43983463@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0年8月14日09点00分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
13 |
采购结果公告期限 |
1个工作日 |
14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
15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
16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
17 |
代理服务费 |
本次采购中产生的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代理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直接交纳,可用电汇、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 |
二、投标须知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别说明: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负责人)所拥有。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8.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8.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8.3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8.4所有核心产品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的,可视同全部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
8.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8.7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9.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
三、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的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文本;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2.4.1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泵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备注单位名称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43983463@qq.com)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
▲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投标人证件);
▲税务机关出具的近期纳税证明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第三方出具的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商务技术文件】详见评分标准。
【报价文件】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企业在“小微企业名录”网(http://xwqy.gsxt.gov.cn/)截图(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不用提供),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
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备份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备注单位名称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543983463@qq.com)的电子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有效授权的;
采购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资格审查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包含投标报价的;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
报价超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九、串通投标的情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废标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开标和评标
开标
29.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29.2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
(2)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
3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0.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1.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1.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经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
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32.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2.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保密
33.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33.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十二、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与采购单位须按本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后的三十天内签订合同,并经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
34.1《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34.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并经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34.4采购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
34.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三、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
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2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84924264782。
36.3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十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8.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8.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8.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五、其他
解释权:本采购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编号:LT2020ZFCG11
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36万元 |
|
合计 |
36万元 |
招标需求基本包括以下内容:概况及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基本要求、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和具体要求等。
一、概况及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
二、服务期限: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三、服务基本要求
1.每日须供应情况说明
每日供应3餐(早、中、晚),米饭以木桶蒸饭为准(饭甑)。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客餐,并使用公勺公筷。
2.供应基本要求
2.1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提前一周拟出菜单提交采购人审核。
2.2保证就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2.3每日提供餐饮服务,一日三餐。早餐:供应稀饭(豆浆),鸡蛋,自做的馒头、包子、棕子等品种不得少于6种,玉米、番薯等粗粮不得少于1种。就餐时间为7:30-8:15;中餐:菜的品种不少于6个(荤菜2个、半荤2个、素菜2个),外加自助公汤一个,就餐时间为12:00;晚餐:菜的品种为4个(荤菜1个、半荤2个、素菜1个),就餐时间为17:30(夏天)、17:00(冬天)。
2.4特殊节假日的用餐需求,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四、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
▲1.人员配置:
总人数7人,其中主厨1名,副厨2名,服务员及帮工4名(年龄在55周岁以下),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注:副厨之中必须有一位能制作面点类食品,且具有膳食营养知识)以及其他服务人员若干名)。
2.所有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主厨应持有中级厨师证及以上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注:中标人候选人在公示结束之前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健康证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交予采购人验证,采购人验证通过后,给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中标候选人承担,采购人重新招标。
五、具体要求
1.投标人不得将职工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投标人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因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4.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法规以及采购人规定,不得与采购人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食品以及剩饭菜。
6.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采购人采购,投标人协助验收,并做好相关台账。
7.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采购人解决,投标人在外包服务时应对职工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采购人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投标人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采购人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购买。如投标人因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造成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必须保护好职工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投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投标人中标后安排厨师参加采购人组织的菜品及面点制作考核,中标人应按考核结束后采购人指定的厨师配备。
11.服务期内,工作时间早中晚,不提供住宿。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名以及从“政采云专家库系统”里随机抽取的专家4名(或者由“政采云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购单位代表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2.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开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CA签章上传,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则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评标原则
3. 投标人得分由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
4. 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得分最高者为排序第一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排序第二候选人,总分相同时,价格低者优先。若总分与价格也相同时,按技术得分高低排序。总分、价格及技术得分均相同时则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
5.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6. 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三、注意事项
7.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自评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自评分,未提供“投标人自评表”的技术评分得分为0分。
四、商务技术分70分
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资信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相同时,价格低者优先。若总分与价格均相同时,则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1 |
同类项目 (5分) |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之后,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同类项目(行政机关食堂)成功案例业绩:一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
0-5分 |
2 |
内部管理 (20分) |
1.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的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0-5分) 2.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健全的管理规范的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0-5分) 3. 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的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0-5分) 4.有在实际操作中针对节约原材料制定的方案或计划的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0-5分) |
0-20分 |
3 |
安全卫生 (7分) |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0-3分) 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每天检查职工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0-4分) 由评委酌情打分。 |
0-7分 |
4 |
伙食质量 (6分) |
1.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的要求;菜肴品种丰富,搭配合理。由评委酌情打分。 |
0-6分 |
5 |
人员配备 (20分) |
▲人员配备方面,总人数7人,其中主厨1名,副厨2名(副厨之中必须有一位能制作面点类食品,且具有膳食营养知识),服务员及帮工4名(年龄在55周岁以下),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3分) 2.项目架构合理性。重点审核:(1)投标企业对该食堂配置岗位及人员分配合理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0-2分); (2)审核拟配备人员的资质优劣(如年龄、从事餐饮经历、自助餐工作经历等)及与岗位匹配情况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0-5分); (3)提供后续的人员培训计划及思路的科学性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0-2分) 3.人员薪筹水平。投标方案中对聘用员工队伍的薪资标准及方案制定是否与聘用人员水平、本项目服务质量相适应,是否有利于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0-2分) 4.具有完善的人员管理方案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0-2分)。 |
0-16分 |
主厨、副厨应取得厨师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
0-4分 |
||
6 |
服务承诺 (12分) |
1.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统一整洁着装,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0-5分); 2.具有完备的投诉处理方案及流程,并对响应的时间、处理结果做出承诺。(0-5分); 3.是否承诺每月工资表经采购方核定后发放,并且工资发放接受采购方不定期监督。(0-2分) |
0-12分 |
五、报价分30分
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六、开评标程序
8.工作人员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9. 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投标文件递交等情况。
10. 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因投标人原因1小时内未正常解密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2)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7)开标会结束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第五章 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0年 月 日 时 分在 举行的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每日供应3餐(早、中、晚),米饭以木桶蒸饭为准(饭甑)。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乙方需提前一周拟出菜单提交甲方审核。保证就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根据甲方的要求供应客餐,并使用公勺公筷。甲方按客餐用餐人数给予乙方7元/人的客餐加工费,不另外支付加班等服务费用。
2.乙方应根据机关食堂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人员安排必须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为甲方服务的人员均须与乙方签订用工合同,并购置年度内的员工集体意外保险。
3.主厨、副厨应取得厨师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副厨之中必须有一位能制作面点类食品,且具有膳食营养知识)。
4.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人员不得低于投标承诺配备,原则上,所有人员必须全部到位。服务人员及帮工年龄需在55周岁以下。若遇特殊情况,乙方需向甲方作出说明,且每天投入人工必需保证当天的所有服务质量要求。各岗位之间工作除专项工作外,其他可全部采取混合安排,视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确保服务工作的机动灵活需求。
5.乙方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新员工必须先获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再经甲方审核后方可上岗。
6.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售卖服务人员同时需戴好手套,不得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严禁用勺直接尝味。
7.每日提供餐饮服务,一日三餐。早餐:供应稀饭(豆浆),鸡蛋,自做的馒头、包子、棕子等品种不得少于6种,玉米、番薯等粗粮不得少于1种。就餐时间为7:30-8:15;中餐:菜的品种不少于6个(荤菜2个、半荤2个、素菜2个),外加自助公汤一个,就餐时间为12:00;晚餐:菜的品种为4个(荤菜1个、半荤2个、素菜1个),就餐时间为17:30(夏天)、17:00(冬天)。
8.特殊节假日的用餐需求,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9.乙方要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相关安防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安全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承包期间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并有书面材料备检。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承包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11.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应当依法赔偿,赔偿金优先在承包款中扣除。
12.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13.油烟罩每天一小擦,每月一大擦,每半年彻底清洁一次,确保油烟罩无油垢堆积,确保安全。
14.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15.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乙方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16.清除卫生死角,定期进行冲洗等。
17.每日每餐的食品均进行48小时的封样存储(留样),便于事故发生后的取证和调查。
18.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及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19.保持门窗、墙壁、灯管、吊顶、风扇清洁,每季清洗一次。
20.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基本做到厨房、餐厅等地无苍蝇、蟑螂、蚂蚁等。
21.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及采购人行业系统食堂规范化达标要求。
22.每天工作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
23.满足甲方节假日包括会务活动、临时加菜、非工作日的加班等特殊情况的餐饮服务,传统节假日要求推出传统小吃,能加工制作各种卤味及衢州特色的三头一掌等特色服务。
24.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单位自助餐、团餐(桌餐),以及干部的点餐、面点小炒服务。
25.冬季食品的保温工作(冷菜除外)。
26.餐厅内外区域内的清洁保洁及管理工作。
27.配合甲方完成食堂规范化达标要求相关的工作及台账要求。
28.配合甲方完成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相关的工作及台账要求。
29.其他临时性的、或非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30.根据就餐人次流量规律、控制烧菜节奏,杜绝浪费,厨房剩菜控制在5%以下。
31.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留样食品每样不少于125克,一旦发生食品中毒后,可用于检测。
32.要按照食堂规范化管理达标要求、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合同金额
序号 |
服务人员名称 |
人数 |
单价/月工资 (元) |
小计 年工资(元) |
备注 |
1 |
主厨 |
||||
2 |
副厨 |
||||
3 |
服务员及帮工 |
||||
合计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
上述费用包括厨房人力投入、卫生管理、安全生产、健康(证)体检、教育培训、员工工资、员工社保、员工工伤、福利保障、员工住宿、员工着装、常规奖金、绩效考核奖励、劳保用品、管理费、保险、利润和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与劳务承包有关的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未了事项无息退还。若是要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的,此履约保证金自然转为下一期的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
1. 服务质量保证期 /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2. 服务质量保证金 / 元。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1年,自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经测评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次,1次最多续签2年)。
2.履行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3.履行地点: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食堂。
九、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服务质量问题,每1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凭正式税务发票结算。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要求,甲方每两个月对乙方总体服务质量测评1次,两次不合格,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并向乙方提交《更换人员联系单》,乙方应在收到《更换人员联系单》后7天内进行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新派遣的厨师实行1个月(工作日)的试岗制,经甲方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乙方必须另行派遣。
3.在服务区内提供适当场所供乙方上下班更换衣服和存放简单劳动工具和材料。
4.负责提供烹饪食物所需的原材料及辅料,提供烹饪食物所需的能源。
5.负责提供烹饪食物所需的厨房成套设备,并承担正常的设备维护修理费用。
6.在协议期内,如乙方人员有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
7.甲方提取合同款的10%作为月度考核奖。
8.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及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的具体服务要求、标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乙方所有参与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按期年检,确保证件有效),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并定期检查。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并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监督,爱护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乙方及其派遣为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一经发现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所有参与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聘用,并应确保其派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如确实调整,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员工的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等社保缴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派出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
4.乙方服务人员在外包服务期内,出现工伤或经认定不是工伤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工作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人员因违法或违规操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个人无力赔偿时,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所有员工行为准则必须符合本合同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8.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解除合同。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如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乙方无故且未经甲方同意终止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工作人员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执业行为或其他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行为,损害甲方形象的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违反规定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未履行相应服务承诺或工作未达到本合同及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标准的,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及时整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经甲方三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服务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乙方出现未按约定支付乙方人员相应工资、社保等情形产生劳资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6.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财政局备案(合同备案前必须进行合同公示)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市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期间,乙方所发生或遭遇的一切事故或其它风险,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备案部门及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2020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20年 月 日
鉴证方: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鉴证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
更换人员联系单
姓名 |
上岗时间 |
|||
事由: |
||||
甲方 处理意见 |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乙方意见 |
意见: 乙方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格审查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 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日。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
投标人名称(公章): .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3、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
最近公司(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19年12月31日止)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年
年
3、最近二年与其他客户签订的较大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地 址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4、投标人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间 案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5、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日 期:
被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被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投标人自评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自评分值 |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
注:为在评审过程中准确找到相关的评分点,提高评审效率,针对本评分标准中各项评审内容,响应单位必须制备投标人自评表,明确指出对应的支撑或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所处的页码位置,否则视为对评审因素的不响应,不予得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2、其他内容投标人根据评分内容格式自拟。
四、报价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LT2020ZFCG11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1 |
江山市贺村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 |
年 |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内容不得更改,格式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为一年累计承包费用的报价,投标人报价应是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及各类社保费用等。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2、小微企业声明函
【非小微企业不需提供】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填写行业)(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 (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所提供的货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由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另附)。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及进口货物。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
日 期: |
年 月 日 |
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5日止)。
注:所投产品中有中、大型企业提供的不适用于本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说明: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此函。
4.监狱企业声明函
【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