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晋江市首峰中学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晋江市首峰中学委托,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582]PC[GK]2020027-1、晋江市首峰中学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晋江市首峰中学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2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PC[GK]2020027-1
项目名称:晋江市首峰中学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0000元
投标保证金:14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 14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描述: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四)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五)其他政策: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31 19:00至2020-08-15 1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24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首峰中学
地 址:晋江市深沪镇首峰新街1号
联系方式:13959885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层
联系方式:0595-85762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高女士
电 话:0595-857628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07-31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晋江市首峰中学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备案编号:C6-YGNSF-GK-202007-B0843-PC
招标编号:[350582]PC[GK]2020027-1
采购人: 晋江市首峰中学
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晋江市首峰中学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6-YGNSF-GK-202007-B0843-PC。
2、招标编号:[350582]PC[GK]2020027-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四)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五)其他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晋江市首峰中学
地址:晋江市深沪镇首峰新街1号
联系方法:13959885533
13、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层
联系方法:0595-85762806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420000 | 142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投标截止时间后,已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概不退还。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2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c.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指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d.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e.本次招标不能保证向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授予合同; f.本合同包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招标文件其他与本条款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本表第7项,12.1条款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是为了适应电子评审格式而设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晋江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
---|
未逐项响应招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 |
商务符合性
明细 |
---|
未逐项响应招标文件中商务条件要求的。 |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相同品牌是指: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某(或某几项)子产品品牌型号相同且投标金额合计占投标总价达50%及以上的】。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对(投标人企业和所投产品企业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响应情况 | 10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情况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内容要求的得10分,每负偏离一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仓储仓库情况 | 5 | 2. 投标人设有800平方米或以上仓储仓库和80平方米或以上冷库的得5分;设有500平方米或以上仓储仓库和50平方米或以上冷库的得4分;设有300平方米或以上仓储仓库和30平方米或以上冷库的得3分;设有200平方米或以上仓储仓库和20平方米或以上冷库的得2分;设有100平方米或以上仓储仓库和10平方米或以上冷库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仓储仓库和冷冻库现场图片、体现面积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费用的往来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3、产品产地情况 | 2 | 3.1投标人能提供拟服务于本项目的农产品种植基地(耕地)的得2分【须提供自有或签约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3.2投标人拟服务于本项目的基地获得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 | 3.3投标人能提供拟服务于本项目的畜类养殖基地的得2分(须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自有养殖基地证件或合作畜类养殖基地签约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农残检测设备情况 | 2 | 4. 投标人配有农残检测设备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5、食品检验报告 | 3 | 5.投标人每提供一种食品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6、农残第三方检测报告 | 3 | 6.投标人每提供一种食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得1分,满分3分【与本表第5项相同的检测报告不重复得分;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7、线上管理能力 | 2 | 7. 投标人具备线上管理能力,能自主研发或拥有网络管理平台使用权,以便支持采购人需要线上订购的得2分【须提供管理平台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8、农产品商标情况 | 5 | 8. 投标人拥有农产品品牌并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活家禽的商标注册证,每提供一个商标注册证得2分,满分5分(须提供品牌相关证明资料、自有或授权使用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9、食材采购配送及包装服务方案 | 3 | 9. 根据投标人提供食材采购配送及包装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基本科学合理、有一定针对性的得1分;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 3 | 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源采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来源地、食材的保鲜程度、货物的存放地及存放时间)的合理性、科学性,由评委进行打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基本科学合理、有一定针对性的得1分;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1、食品质量及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 3 | 11. 根据投标人提供食品质量及配送时间保证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和规范性强的得3分;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和规范性较强的得2分;基本科学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和规范性的得1分;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2、人员配备方案 | 3 | 12. 根据投标人提供人员配备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和规范性强的得3分;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和规范性较强的得2分;基本科学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和规范性的得1分;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3、配送运输及应急方案 | 3 | 13.根据投标人提供配送运输及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非典、甲流等重大疫情、极端灾害天气情况下的应急预备方案的完整程度,由评委进行打分:科学合理、完整性强的得3分;较为科学合理、完整性较强的得2分;基本科学合理、有一定完整性的得1分;不科学、不合理、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4、食品安全措施、文明服务情况 | 2 | 14.根据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措施、文明服务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1分;基本科学合理、有一定针对性的得0.5分;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5、投标人管理的规范性 | 2 | 15.根据投标人提供管理制度的规范性,由评委进行打分:管理规范性、合理性强的得2分;管理规范性、合理性较强的得1分;管理规范性、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管理规范性、合理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企业实力 | 2 | 1.1 2017年以来,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如信用等级、诚信、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荣誉情况,每提供一种荣誉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1.2投标人具有ISO9001(或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或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配送车辆 | 2 | 2.投标人提供的拟服务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分,满分2分【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副页和车辆图片页)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须提供合 作配送协议证明复印件】。 |
3、业绩 | 2 | 3. 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食品配送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银行往来流水和进账单,业绩项目的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罗列业绩清单,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人员管理 | 2 | 4.投标人拟服务于本项目的配送人员持有健康证的得2分【须提供该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
5、退换货承诺及售前售 后服务情况 | 2 | 5.1根据投标人承诺的退、换货响应时间,响应最快的得2分,第二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2 | 5.2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人内部管理的特殊性提供的售前售后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若投标人的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评议总分50%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作无效标处理。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为提高晋江市首峰中学食堂菜品种类,更好的提升食堂服务水平,拟对食堂食材配送进行外包采购,现欢迎国内各优质供应 商参与本次投标。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货品分类采购清单及报价要求:
序号 |
货品分类 |
比例(%) |
预算单价(元) |
优惠率(%) |
优惠后单价(元) |
1 |
米、面 |
19 |
269800 |
||
2 |
食用油 |
8 |
113600 |
||
3 |
奶制品 |
7 |
99400 |
||
4 |
蔬菜 |
16 |
227200 |
||
5 |
水产 |
11 |
156200 |
||
6 |
肉类 |
17 |
241400 |
||
7 |
豆制品 |
6 |
85200 |
||
8 |
干货调料 |
12 |
170400 |
||
9 |
其他冻品 |
4 |
56800 |
||
合计: |
100 |
1420000 |
注:
1、 以上各项优惠后单价=预算单价×(1-优惠率);投标报价=各项优惠后单价的合计。优惠率、优惠后单价和投标报价须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 上表所列比例和预算价均为约数,所列的货品分类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主要类别,实际采购比例、种类和金额以采购人每周的采购清单为准,但总采购金额不超过中标总价。
3、 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预计采购货物种类及各主要食材具体质量标准”,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明各品目的货源供 应商、品 牌、规格、单价(为防止因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缺货的,每种品目可列出相同 档次的多个品 牌、规格和单价)。该单价作为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供货食品价格的计算依据。该单价=所采购商超正常销售食品标签价×上表相应类别的中标优惠率。
4、 剩余服务期内,每三个月为一次报价周期,由中标人参 考“投标分项报价表”, 按采购人每周的“采购清单报表”,提供各品目“供货清单”,“供货清单”须至少包含:序号、品目、货源供应 商、品 牌、数量、单位、单价、合价、每个品目相较于第一次三个月供货的上涨和下降的比例等。
5、 “供货清单”中各品目单价,不得超过当日给其他单位的供货价或其采购商超的销售价(须提供与其他单位的销售发票或采购商超的价格标签照片)。当出现提供的食品为促销商品时,促销价低于优惠率计算出的价格,按促销价结算;促销价高于优惠率计算出的价格,按优惠价结算(此处的促销产品为商家惠民活动,非濒临过期、残次品等特价处理产品)。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价格进行抽查,如发现单价超过给其他单位的供货价或其采购商超的销售价,将对中标人处以该货品供货价每次的3倍金额进行处罚,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 若采购人临时性需要采购中标人“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外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及时配合提供,货品要求、质量要求、价格计算方式同“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内的货品,价格以中标人的发票购买价×上表相应类别的中标优惠率。
7、 中标人应在累计结算货款达到合同金额90%时,及时提醒采购人。
8、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不得体现投标报价(含优惠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中,该部分可统一响应为:我司已知晓关于“货品分类采购清单及报价要求”的内容,并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或中标人认为更合理的表述)。
(二) 质量要求及详细品目清单
1、 米面
序号 |
品目 |
质量标准 |
1 |
大米 (非转基因) |
一级晚籼米(一年内原粮加工而成)。米粒色泽:精白色或淡青白色,有光泽,呈半透明清澈饱满;米粒形态:呈长形或椭圆形,子粒均匀,组织紧密完整,有少量碎米,无虫害,无杂质;气味:具有纯正的香味,无霉味(变)、无腐败、无异味或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质量不低于《大米》(GB1354-2018)一级籼米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外包装完好,25kg/袋,标明产品名 称、净含量、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具有品 牌商 标。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早籼稻谷必须符合质量指标GB1350-2009稻谷一等或以上标准,符合品质指标:出糙率≥79%、整精米率≥50%、黄粒米≤1.0%、水分≤13.5%、杂质≤1%、脂肪酸值≤20mgKOH/100g、谷外糙米≤2.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镉(cd)/mg/kg≦0.2,铅(pb)/mg/kg≦0.2,总汞(hg)/mg/kg≦0.02,无机砷(as)/mg/kg≦0.2,及《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指标,黄曲霉毒素B1/ug/kg≦10。《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中关于早籼稻谷的各项规定。 |
2 |
面粉 |
外包装:完好,无破损。 满足各种用途(蛋糕、水饺、包子等) 感官检验方法:将面粉在黑纸上撒成一薄层,注意观察有无色变、发霉、出虫、结块及杂质等。测定气味时,取少量样品于手掌上,哈气致热,应没有霉臭味、酸味、煤油味、苦味及其他异味。 |
2、 食用油
序号 |
品目 |
质量标准 |
1 |
食用植物调和油 (非转基因) |
非散装一级食用植物调和油。质量不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一级食用植物调和油要求(包括技术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其他要求),清晰无浑浊、无异味、无污染、无变质,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外包装完好,密封性良好,5L/桶,标明品名、品 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品 牌商 标。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
2 |
食用油 (非转基因) |
正规厂家生产,一级植物油(如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橄榄油、山茶油、棕榈油、芥花子油、葵花子油、大豆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胡麻油)、葡萄籽油、核桃油等),优质原料,油质金黄透亮,透明度高无杂质,无异味,天然健康,营养成分搭配合理,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质,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标明品名、品 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品 牌商 标。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
3、 奶制品
序号 |
品目 |
质量标准 |
1 |
包装牛奶 |
1、无脂肪凝结现象; 2、牛奶呈乳白色、均匀无分层; 3、包装完好、未超过保质期的1/3。 4、具备乳的正常滋气味,不得有苦、咸、涩、臭等异味。 |
2 |
生鲜牛奶 |
当天新鲜牛奶,乳白色或略带黄色的均匀胶体,无粘稠、浓厚、分层现象;不得有肉眼可见的杂质;具备乳的正常滋气味,不得有苦、咸、涩、臭等异味。 |
3 |
奶粉 |
1、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滋味和气味具有纯正的乳香味,组织状干燥、均匀的粉末,冲调性经搅拌可迅速溶解于水中,不结块。 2、理化指标:蛋白质%≥16.5;水份%≤5,脂肪%≥18;杂质度mg/kg≤16。 3、卫生指标菌落总数cfu/g≤5000;大肠菌群MPN/100g≤90。 |
4 |
炼乳 |
1、本品乳白色、乳状、具有本身气味、无异味、无杂物。 2、质量指标:蛋白质%≥6.8;脂肪%≥8.0;蔗糖%≤45.0; 黄曲霉毒素M1,ug/kg≤1.3;亚硝酸盐mg/kg≤0.5;水份%≤27.0;铅mg/kg≤0.5;铜mg/kg≤10.0;酸度OT≤48.0。 3、卫生要求:菌落总数cfu/g≤50000;大肠菌群MPN/100g≤90。 4、致病菌-不得检出。 |
4、 蔬菜类
1)大类:
序号 |
品目 |
种类名 称 |
质量标准 |
1 |
根菜类 |
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等,以其膨大的直根为食用部分。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 表皮无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等。 |
2 |
白菜类 |
白菜、芥菜、甘蓝等,以柔嫩的叶丛或叶球为食用部分。 |
叶新鲜光泽,棵株大且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 |
3 |
绿叶蔬菜 |
莴苣、芹菜、菠菜、茼蒿、苋菜等,以其幼嫩的绿叶或嫩茎为食用部分。 |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分充足、脆嫩薄,棵株挺直,叶子无褪色边或褐斑、发黄、干软、卷曲、脱叶。 |
4 |
葱蒜类 |
洋葱、大葱、韭菜、大蒜等,叶鞘基部能膨大而形成鳞茎,所以也叫做“鳞茎类”。 |
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叶肥挺,根株均匀。 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 |
5 |
茄果类 |
茄子、蕃茄、辣椒等,同属茄科。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干软、泥土。 |
6 |
瓜类 |
冬瓜、南瓜、西瓜、甜瓜、苦瓜、丝瓜等,茎为蔓性,雌雄同株异花。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7 |
豆类 |
毛豆、豌豆、蚕豆等,大都使用新鲜的种子及豆荚。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
8 |
薯芋类 |
包括一些地下根及地下茎的蔬菜,如马铃薯、山药、芋、姜等(不含木薯)。 |
色正,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无腐烂、破皮、坑眼多、畸形、泥多发软。 |
9 |
水生蔬菜 |
藕、茭白、荸荠、菱、水芹等,一些生长在沼泽和浅水地区的蔬菜。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 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10 |
多年生蔬菜 |
香椿、金针菜、竹笋、佛手瓜、百合等,一次繁殖以后可以连续采收。 |
完整清洁,壳肉紧贴、饱满、肉质洁白较嫩 无冰冻、霉烂、风干、刀伤、壳皮卷曲、离肉、有黑斑、根大、肉老。 |
11 |
食用菌类 |
蘑菇、香菇、草菇、木耳等,人工栽培(非野生、可食用) |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
2)细类(图片仅供参 考):
序号 |
品目 |
参 考图片 |
质量要求 |
检验标准 |
1 |
青椒 |
长形或萝卜形、灯笼形,颜色碧绿,有光泽,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虫眼、干尖、皱纹、断裂、干软、泥土。 |
1.有弹性:轻压下会变形,松开后,很快回弹; 2.颜色为青绿色,表面无虫眼。 |
|
2 |
红椒 |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干软、泥土。 |
1.长度不低于8厘米,宽不低于3厘米 2.表面无虫眼 |
|
3 |
冬瓜 |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烂斑、较软,肉无空隙、水分少、发糠。 |
1.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 |
|
4 |
南瓜 |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无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 |
表面无破裂、虫洞、料斑 |
|
5 |
生瓜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 |
|
6 |
黄瓜 |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剌,有白霜或光泽,无压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 |
1.颜色青绿,瓜身条直匀称, 2.瓜子透明鲜嫩,表面带刺。 |
|
7 |
丝瓜 |
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 |
颜色翠绿、条直匀称、根部无叶 |
|
8 |
白萝卜 |
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 |
1.表面平整光滑,鲜嫩无空心, 2.叶长不超过5厘米。 |
|
9 |
胡萝卜 |
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 |
1.长度不低于15厘米, 2.宽不低于3厘米 |
|
10 |
莲藕 |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一般为3-4节,无外伤、藕头、断裂、泥土、褐斑、干萎色黄。 |
1.颜色白中带黄, 2.头至下3~4节,无藕稍,尾部无藕节。 3.无外伤、腐烂、泥土 |
|
11 |
莴笋 |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断面碧绿,叶少,无压伤、裂纹、水锈斑、空心、黄叶、毛根、泥土。 |
1.笋形粗壮,条直均匀 2.叶少,无黄叶、烂叶、毛根、泥土 |
|
12 |
西红柿 |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肉厚籽少,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形。 |
1.直径不低于6厘米, 2.表面光滑无干疤 3.无叶,无腐烂、压伤、畸形 |
|
13 |
土豆 |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正,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无发芽、青斑、萎蔫、腐烂、坑眼多、毛根、泥土、糙皮。(不得有发芽现象) |
1.长直径不低于6厘米, 短直径不低于4.5厘米 2.表面平整光滑无泥土,坑眼少 3.无芽、发青 |
|
14 |
黄豆芽 |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无根,芽色白中带黄,无发黄、发黑、发青、断芽、烂头、烂尾、豆壳多。 |
1.无根,芽色白中带黄 2.豆香味 3.需入框洌水称重 4.长度不超过6厘米 |
|
15 |
绿豆芽 |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无根,芽色洁白晶莹,无发黄、发黑、断芽、烂头、烂尾、豆壳多 |
1.无根,芽色洁白晶莹 2.豆香味 3.需入框洌水称重 4.长度不超过10厘米 |
|
16 |
平菇 |
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非野生、可食用) |
1.无发霉、粘手 2.菌身白色或浅黑色 3.菌身较干非水浸 |
|
17 |
香菇 |
菌盖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柄短小,无腐烂、破损、潮湿、粘手、菌身不完整、色暗淡、发黑、异味。(非野生、可食用) |
1.无发霉、粘手 2.菌盖大有弹性、柄短小,
|
|
18 |
茄子 |
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 |
1.色正、形正 2.表面光滑有光泽 3.无压伤,子白 |
|
19 |
京葱 |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长约50厘米,无分葱、花皮、枯萎、霉叶、黄叶、泥土、葱白松空、弯曲。 |
1.葱叶浅绿色,葱身白长 3.无黄叶、烂叶、泥土 |
|
20 |
大蒜 |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 无黄叶、干尖、烂梢、泥土及根须过长。 |
1.叶翠绿、薄嫩,外表无水 2.无黄叶、烂叶,根部无泥土 |
|
21 |
蒜苗 |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掐之易断,无梗粗、颜色黄绿、表面有皱纹、梗尖干黄、掐之不断。 |
颜色深绿,有光泽、挺直鲜嫩,根部掐之易断。 |
|
22 |
洋葱 |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 |
无腐烂、根部无泥。 |
|
23 |
空心菜 |
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嫩脆,淡绿色易折断,无黄叶、烂叶、锈斑、花蕾、虫洞、腐烂、叶大、棵株软、梗粗老、节上有白色支头、无蜗牛。 |
1.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淡绿色根部易折断; 2.无黄叶、烂叶; 3.须入框洌水称重。 |
|
24 |
大芹菜 |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无黄叶、梗伤、水锈、腐烂、断裂、枯萎。 |
无黄叶、梗伤、水锈、腐烂、断裂、枯萎。 |
|
25 |
上海青 |
梗白色或浅绿色,叶子深绿色,无根,无黄叶、枯萎、虫蛀、腐烂、压伤。 |
无黄叶、枯萎、虫蛀、腐烂、压伤 |
|
26 |
花菜 |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无黑斑、污点、花蕾发黄、粗且松、表面发干、压伤、刀伤、虫害、主茎和长。 |
1.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不散 2.无黑斑、污点、虫害 |
|
27 |
西兰花 |
花蕾新鲜紧实,花蕾球面规整,颗粒细小,无满天星,色泽鲜绿,无病虫害,无机械伤,无发霉、腐烂、变软、变色、畸形。株高14cm以上,花蕾(以最短直径计)11-13cm。整个花柄长不超过2cm。 |
1.球形美观不畸形,具有该品种特有的典型形状 2.球横径为11-14.5厘米,茎长5厘米,带叶, 3.花球紧密坚实,深绿色,花粒细小,没有黄花蕾、病斑及虫斑, 4.单个花球重280克以上(去叶,花球连茎长15厘米), 5.茎基部不空心。 |
|
28 |
平包 |
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嫩,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要部断面洁白完整,无黄叶、虫蛀、萎蔫、雨淋水浸、包心松散。 |
1.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 2.表面无烂叶; 3.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 |
|
29 |
大白菜 |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 |
1.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 2.无黄叶烂叶,压伤、冻伤、虫蛀 3.外叶淡绿色、奶黄色或白色 |
|
30 |
瓠子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条直匀称,无断裂、划伤、软烂、表面有绒毛、肉不苦。 |
1.颜色淡绿色 2.条直匀称,表面有绒毛 3.肉不苦 |
5、 水产类
1)大类:
序号 |
品目 |
质量标准 |
|
1 |
鱼 类 |
淡水 |
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
2 |
海水 |
||
3 |
虾类 |
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
|
4 |
蟹类 |
蟹腿坚实,肥壮,手捏有硬感;脐部饱满,体重;翻扣在地上能很快翻转过来;外壳呈青色冷亮,腹部发白。 |
|
5 |
蛙类 |
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 |
|
6 |
贝类 |
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
|
7 |
鲜鱼 |
体表粘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鳃盖紧闭;淡水鱼鳃鲜红或粉红,海水鱼鳃紫色或紫红;鱼眼澄清透明,眼球突出;鱼鳞完整,不易脱落;鱼腹发白,不膨胀,肛内内缩;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陷或凹陷能迅速复平;大小均匀,体表无伤痕。 |
|
8 |
冰鱿鱼 |
色鲜艳,皮微红,有光泽,多粘液,体形完整,肌肉柔软光滑,有弹性。 |
|
9 |
海蛰头 |
乳白色,有光泽,松脆而有韧性,端头有似花状的棕黑色,无沙或极少沙。 |
|
10 |
海蛰皮 海蛰丝 |
乳白色,有光泽,松脆而有韧性。 |
|
11 |
海参 |
个头整齐均匀,体形完整,肉肥厚,肉刺齐全无损伤,开口端正,水发量大。 |
|
12 |
鱼干 |
表面洁净有光泽,表面无盐霜,呈白色或淡黄色,具有鱼干的正常香味,鱼体外观完整,肉质韧度好,干燥,剖割刀口平滑,无裂纹,无破碎,无残缺。 |
2)细类:
序号 |
品目 |
名 称 |
规格 |
分类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1 |
冰 鲜 |
小红衫 |
大于125g/条 |
河 鲜 |
30 |
大闸蟹 |
公:大于150g; 母:大于:100g |
2 |
大红杉 |
大于200g/条 |
31 |
特级大闸蟹 |
公:大于175g; 母:大于:155g |
||
3 |
目连鱼 |
大于150g/条 |
32 |
羔蟹 |
大于250g/条 |
||
4 |
小带鱼 |
大于200g/条 |
33 |
肉蟹 |
大于200g/条 |
||
5 |
白鱼 |
大于150g/条 |
34 |
白鲫鱼 |
150g~250g/条 |
||
6 |
泥猛 |
大于150g/条 |
35 |
鲈鱼 |
大于300g/条 |
||
7 |
大扒皮 |
大于250g/条 |
36 |
桂花鱼 |
大于300g/条 |
||
8 |
池鱼 |
大于125g/条 |
37 |
白鳝 |
大于400g/条 |
||
9 |
乌鲳 |
大于250g/条 |
38 |
鲩鱼 |
大于750g/条 |
||
10 |
箭头鱼 |
大于8cm/条 |
39 |
河虾 |
18只/斤 |
||
11 |
白鲳鱼 |
大于100/条 |
40 |
泥鳅 |
7cm/条 |
||
12 |
马鲛鱼 |
大于450/条 |
41 |
牛蛙 |
125g~300g |
||
13 |
鱿鱼 |
大于10cm/条 |
42 |
黄骨鱼 |
大于10cm/条 |
||
14 |
墨鱼 |
大于100g/条 |
43 |
塘虱 |
75g~200g/条 |
||
15 |
九肚鱼 |
大于50g/条 |
44 |
埃及塘虱 |
400g~750g/条 |
||
16 |
鳗鱼 |
大于1000g/条 |
45 |
非洲鲫 |
350g~800g/条 |
||
17 |
黄鱼 |
大于250/条 |
46 |
鲶鱼 |
300g~500g/条 |
||
18 |
龙利 |
大于1000g/条 |
47 |
鲤鱼 |
400g~750g/条 |
||
19 |
沙尖 |
大于30g/条 |
48 |
大头鱼 |
大于750g/条 |
||
20 |
一级生蚝 |
10个/条 |
49 |
九节虾 |
20~28只/斤 |
||
21 |
鲨鱼 |
大于2500/条 |
贝 类 |
50 |
小鲍鱼 |
30~40个/斤 |
|
22 |
红乃鱼 |
大于1500g/条 |
51 |
花甲 |
20~30个/斤 |
||
23 |
黄花鱼 |
大于150g/条 |
52 |
沙白 |
15~20个/斤 |
||
24 |
乌头鱼 |
大于350g/条 |
53 |
田螺 |
大:10~20个/斤,小:30~40个/斤 |
||
25 |
海参 |
30~40只/斤 |
|||||
26 |
海 蛰 类 |
海蛰头 |
大于10cm |
54 |
青口 |
15~20个/斤 |
|
27 |
海蛰皮 |
大于20~30cm |
55 |
扇贝 |
15~20个/斤 |
||
28 |
海蛰花皮 |
长大于20cm,宽大于1cm |
56 |
沙蚬 |
25~35个/斤 |
||
29 |
海蛰丝 |
长大于10cm,宽大于0.5cm |
/ |
/ |
/ |
6、 肉类
序号 |
品目 |
质量标准 |
1 |
边猪及其散肉、上肉 |
鲜度标准:无特殊腥骚味、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陷地方马上按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分级标准:一级猪:重量60-65KG之间,从头往下数算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2CM,后腿肌肉丰满,臀部弧线明显,成弓状,且体表无伤;一级猪:重量在70-75KG间,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小于3CM,大于2CM后腿肌肉丰满,且体表无伤;三级猪:重量在75KG以上,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超过3CM,后腿肌肉松弛折多,瘦肉较多,带有肥肉或瘦肉。 |
2 |
五花肉 |
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 |
3 |
瘦肉 |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骨腱少。 |
4 |
猪扒 |
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是瘦肉,肉质红嫩,紧密。 |
5 |
排骨 |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降,骨肉不分离。 |
6 |
龙骨 |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
7 |
汤骨 猪蹄 |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干净、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有弹性。 |
8 |
猪肝 猪心 |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块。 |
9 |
猪肺 |
内呈红色、有光泽。 |
10 |
猪腰 |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 |
11 |
猪大肠 |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 |
12 |
猪肚 |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极小味道。 |
13 |
鲜牛肉 |
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
14 |
鲜羊肉 |
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 |
15 |
鲜鸭 |
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
16 |
鲜鸡 |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和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
17 |
鸡中翼 |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常、肉质淡红、无鸡毛。 |
18 |
鸡爪 |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爪底部。 |
19 |
鸡全翼 鸡腿 |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 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认、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 |
20 |
猪耳 |
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 |
21 |
鸡肾 |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肉眼可风杂质、无异味。 |
22 |
猪副产品 |
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其它同鲜猪肉副产品。 |
7、 豆制品类
序号 |
品目 |
质量标准 |
1 |
豆腐 |
新鲜、保证当天生产货品;干净、无灰尘、异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鲜豆饱满、结实、颜色正常。 |
2 |
嫩豆腐 |
|
3 |
魔芋豆腐 |
新鲜,干净、无灰尘,无异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鲜豆饱满、结实、颜色正常。 包装完好无损,附有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保存条件,保质期,食用方法,检验合格证明。 |
4 |
日本豆腐 |
|
5 |
卤水老豆腐 |
|
6 |
卤水豆腐泡 |
|
7 |
卤水豆腐块 |
|
8 |
卤水豆干 |
|
9 |
油豆腐 |
|
10 |
千张 |
|
11 |
小香干 |
8、 干货调料类
序号 |
品目 |
质量标准 |
1 |
老姜 |
肉厚肉坚,味辛辣。根茎呈不规则块状,略扁,具指状分枝,长4-18厘米,厚1-3厘米。表面黄褐色或灰棕色,有环节。 |
2 |
米粉 |
米粉质地柔韧,色明亮,有透明感,无斑点,无异味,富有弹性,水煮不糊汤,干炒不易断。 包装上应列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地址,生产日期及质保期等。 |
3 |
河粉 |
|
4 |
龙口粉丝 |
|
5 |
红薯粉条(细) |
质地柔韧,无斑点,无异味,煮熟后不严重断条、不糊汤。 |
6 |
红薯粉条(宽) |
|
7 |
刀削面 |
面条干爽有弹性,无粘连,无异味,不易断裂。产品名 称,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保存条件,保质期,食用方法,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
8 |
面条(细) |
|
9 |
面条(湿) |
|
10 |
面条(干) |
|
11 |
油面 |
|
12 |
玉米粉(面) |
具有玉米的味道与香气,干爽,无异味,无发霉现象。 |
13 |
面线 |
其色泽具有该产品的颜色,均匀一致,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它异味;煮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 |
14 |
饺子皮 |
|
15 |
面饼 |
|
16 |
剁椒 |
色香味俱全、生物保鲜、不含防腐剂。包装上应列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地址,生产日期等。 |
17 |
萝卜干 |
应有可口的味道与丰富的营养,还应有清脆的质地、鲜明的颜色、喜人的光泽及特有的菜香。 包装整洁,无泄露;标签上应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
18 |
下饭菜 |
|
19 |
美味榨菜 |
|
20 |
油焖海白菜 |
|
21 |
红油笋丝 |
|
22 |
水煮鱼料 |
产品名 称,规格、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生产者名 称和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QS市场准进标志齐全,且产品在安全使用期内。 |
23 |
火锅底料 |
|
24 |
豆瓣酱 |
有酱香和酯香,味鲜醇厚,咸淡适口,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他异味。 附有产品名 称,规格、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生产者名 称和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且产品在安全使用期内。 |
25 |
烧烤酱 |
|
26 |
黄红灯笼辣椒酱 |
|
27 |
黄豆瓣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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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番茄酱 |
|
29 |
香菇肉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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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甜面酱 |
|
31 |
老抽 |
正规厂家生产,非转基因大豆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达特级标准(≥1.2g/100ml),头道原汁,酱香浓郁,营养成分搭配合理,品质稳定。 标签上应注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氨基酸态含量(醋)产品标准号。 包装设 计精美,字迹清楚,瓶身无水迹、外溢现象。 产品色泽鲜亮、体态澄清、有产品本身的味道,无其它异味和异物。 |
32 |
味极鲜酱油 |
|
33 |
生抽 |
|
34 |
蒸鱼豉油 |
|
35 |
小米椒(袋装) |
大小均匀,新鲜,颜色深红,无虫斑,无烂,可以有根,长约4-5厘米。 |
36 |
小米辣(瓶装) |
标签上应注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
37 |
干辣椒(小米椒) |
大小均匀,干燥,颜色深红,无虫斑,无烂,长约4-5厘米。 |
38 |
野山椒 |
色泽好,干燥无水分,无杂质,有其特有的辛辣味, |
39 |
青花椒 |
|
40 |
辣椒干 |
颜色深红色,干燥无水分,无杂质,无霉变,有其特有的辛辣味 |
41 |
花椒粒 |
颜色深红,颗粒较大但均匀,无杂质,无霉变,有其特有的辛辣味 |
42 |
胡椒粉 |
白胡椒粉:色灰白,气味较浓,粉末均匀,品质好; 黑胡椒粉,色稍黑,气味较淡,粉末均。 标签上有净含量、制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
43 |
辣椒粉 |
颜色深红色,颗粒均匀,无杂质,无霉变,有其特有的辛辣味。 |
44 |
肉骨味香 |
颗粒均匀,无杂质,气味正常。包装完整,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地等标签清晰。 |
45 |
地瓜粉 |
白色略带微青色,细腻有光泽的粉末。具有红薯淀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包装完整,不泄露,包装标注: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地、制造商等。 |
46 |
香炸粉 |
具有各品种固有的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干燥粉末状,无结块,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
47 |
蒸肉粉 |
|
48 |
椒盐粉 |
颗粒均匀,肪燥无杂质,气味正常。 包装完整,不泄露,包装标注: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地、制造商等。 |
49 |
花椒粉 |
|
50 |
咖喱粉 |
|
51 |
孜然粉 |
主要由安息茴香与八角、桂皮等香料一起调配磨制而成的,深褐色,粉末均匀,有其特有的味道,无杂质,无霉烂。 包装完整,不泄露,包装标注:组成成分、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地、制造商等。 |
52 |
生粉 |
色洁白,颗粒均匀,手感滑爽,干燥无杂质。包装完整,不泄露,包装标注:组成成分、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地、制造商等。 |
53 |
十三香 |
由紫蔻、砂仁、肉蔻、肉桂、丁香、花椒、大料、小茴香、木香、白芷、三奈、良姜、干姜等组成,包装完整,不泄露,带有具体的生产日期与质保期。 |
54 |
四物 |
主要由熟地、当归、白芍、川芎调配而成,应由其原有品质。 |
55 |
黄豆 |
干燥,无变质,不能干瘪有皱纹,无刺激性的化学气味,大小匀称,无杂质和虫眼。 |
56 |
绿豆 |
鲜绿色,无霉烂、无虫口、无变质,不能干瘪有皱纹,无刺激性的化学气味,大小匀称,无杂质。 |
57 |
黑豆 |
椭圆形或类球形,稍扁,长6~12毫米,直径5~9毫米。大小均匀,表面黑色或灰黑色,光滑或有皱纹,具光泽,一侧有淡黄白色长椭圆形种脐,质坚硬,气微,味淡,嚼之有豆腥气味。 |
58 |
红豆 |
无霉烂、无变质,不能干瘪有皱纹,无刺激性的化学气味,大小匀称,无杂质和虫眼。 |
59 |
黑芝麻 |
味甘,大小均匀,籽粒饱满,无干瘪,无杂质,无霉变。包装清洁无破损,无污染,标签清晰。 |
60 |
玉米片 |
味甜,颗粒均匀,无霉变和虫蛀现象。 |
61 |
玉米碎 |
|
62 |
干玉米粒 |
味甜,颗粒饱满,无损害、无虫咬、虫蛀和发霉变质现象。 |
63 |
桂皮 |
外皮灰褐色,密生不明显的小皮孔或有灰白色花斑;内表面红棕色或灰红色,光滑,有不明显的细纵纹,指甲刻划显油痕。质硬而脆,易折断,断面不整齐。气清香而凉略似樟脑,味微甜辛。 |
64 |
八角 |
多由8个蓇葖果组成,放射状排列于中轴上。外表面红棕色,有不规则皱纹,顶端呈鸟喙状,上侧多开裂;内表面淡棕色,平滑,光泽;质硬而脆。每个瞢荚果含种子1粒,扁卵圆,长约6毫米,红棕色或黄棕色,光亮,尖端有种脐;胚乳白色,富油性。气芳香,味辛、甜。 |
65 |
陈皮 |
呈不规则的片状,厚1~4毫米。外表面橙红色或红棕色,有细皱纹及凹下的点状油室;内表面浅黄白色,粗糙,附黄白色或黄棕色筋络状维管束。质稍硬而脆。气香,味辛、苦。点状油室较大,对光照视,透明清晰。质较柔软。 |
66 |
香叶 |
叶长椭圆形或披针形,长6-11厘米,宽1.5-4厘米,先端锐尖,基部楔形,全缘或微波状,反卷,上表面灰绿色,下表面色淡,两面侧脉和网脉显着突起,无毛;叶柄长5-8毫米,无毛。革质,不易折断。气芳香,味辛凉。 |
67 |
枸杞 |
颜色很柔和,有光泽,肉质饱满,用手揉搓不掉色;无刺激的呛味,味甜。 |
68 |
草果 |
呈椭圆形,具三钝棱,长2~4厘米,直径1~2.5厘米。顶端有一圆形突起,基部附有节果柄。表面灰棕色至红棕色,有显著纵沟及棱线。质坚硬,破开后,内为灰白色。气微弱,种子破碎时发出特异的臭气,味辛辣。个大、饱满、色红棕、气味浓者。 |
69 |
白莲(莲子) |
奶白色,颗粒均匀,有其特有香味。 |
70 |
豆寇 |
表面黄白色至淡黄棕色,有3条较深的纵向槽纹,顶端有突起的柱基,基部有凹下的果柄痕,两端均具浅棕色绒毛。果皮体轻,质脆,易纵向裂开,内分3室,每室含种子约10粒;种子呈不规则多面体,背面略隆起,直径3~4毫米,表面暗棕色,有皱纹,并被有残留的假种皮。气芳香,味辛凉略似樟脑。 |
71 |
豆鼓 |
以黑豆或黄豆为主要原料,鲜美可口、咸淡适中、回甜化渣、具豆豉特有豉香气。 包装完整,瓶装应真空,有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等。 |
72 |
白糖 |
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无色糖粒、糖块、绵白糖质地柔软,糖的晶体或水溶液味甜纯正,无异臭、异味、异物。 散装时应: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批、破损,无污染,附有生产合格证。 |
73 |
冰糖 |
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透明或半透明,无杂质。 包装清洁,附有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等。 |
74 |
盐 |
白色味咸,无可见外来杂质,无苦味、涩味、无异臭,水溶后无沉淀物。 |
75 |
虾皮 |
干燥、有光泽、无断足、断头。 |
76 |
干虾仁 |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外壳有光泽。 |
77 |
小鱼干 |
表面洁净有光泽,表面无盐霜,呈白色或淡黄色,具有鱼干的正常香味,鱼体外观完整,肉质韧度好,干燥,剖割刀口平滑,无裂纹,无破碎,无残缺。 |
78 |
鸡蛋 |
颜色正常、外形完整、谐调、个大,干净、无残留土、泥、粪污物,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无受精蛋,保证新鲜,无破损。 |
79 |
鹌鹑蛋 |
颜色正常、外形无破损,干净、无残留土、泥、粪污物,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无受精蛋,保证新鲜。 |
80 |
咸蛋 |
颜色正常,外形谐调,个体适中,干净,打开后蛋黄要结实、无破损、无异味。 |
81 |
咸蛋黄 |
|
82 |
皮蛋 |
外壳粗糙,无污物,无破损。蛋白呈透明之黄褐色或赤褐色,内部有白色柏叶状“松花”。蛋黄呈黄色,内部为淡蓝色或深绿灰色的固体。 |
83 |
紫菜 |
包装完整,具有紫黑色光泽(或紫红色或紫褐色),紫菜干燥,无腥臭味、霉味等;发泡后,叶子整齐,杂少;有其特有的味道。 |
84 |
红米 |
外皮呈紫红色,内心红色,个体完整且均匀,干燥无霉烂,无杂质。 |
85 |
川南海带丝 |
清凉脆嫩,麻辣爽口,包装完整,无泄漏、外溢,有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
86 |
火腿 |
肠衣完整与内容物结合紧密,坚实有弹力,无黏液、霉斑,切面坚实湿润、有光泽,肉为蔷薇色,无酸败臭味,有本身固有的香味和滋味。 |
87 |
火腿肠 |
|
88 |
豆豉鱼(盒) |
色泽棕红,细嫩鲜香,豆豉味浓,咸鲜适口。 |
89 |
大茂脆笋(袋装) |
有笋的鲜嫩脆爽,在保质期内,无外溢、渗水现象。 |
90 |
豆奶粉 |
口感细腻,香味浓郁,营养丰富,携带方便等,包装上标注:产品类型,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名 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检验合格证明。 |
91 |
海白菜 |
呈黄绿色,边缘常略有波状,或呈宽广的叶片状,长10-40厘米,厚约45微米。 |
92 |
沙司 |
有其相应的味道,味道浓郁。包装上标注:产品类型,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名 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检验合格证明。 |
93 |
银耳 |
一级品,干银耳,耳片色泽呈金黄色,有光泽,朵大体松,呈圆形,无杂质,肉质较厚带有弹性,胶质多,无虫蛀,无霉变,蒂头小不带耳脚,干耳直径在10厘米以上,泡发率在10倍以上。 |
94 |
干茶树菇 |
灰褐色或者灰褐色有其特有的香味,无异味 |
95 |
干豆皮 |
新鲜有弹性、带有豆香味,粘手、发酸证明已变质不得提供。 |
96 |
干木耳 |
颜色乳白,干燥无杂质,无霉烂。 |
97 |
干香菇 |
菇形完整,大小均匀,不发霉变、无虫蛀无受潮个体整齐带卷边,褐色或茶色有其特有的香味。 |
98 |
干黄花菜 |
花瓣肥厚,色泽金黄,香味浓郁,食之清香、鲜嫩,爽滑同木耳、草菇,花蕾呈细长条状,呈黄色,有芳香气味。 |
99 |
干猪皮 |
无水分,无发霉,颜色透亮,色、香、味、口感俱佳。 |
100 |
干梅菜 |
无发霉现象,有其特有的香气。 |
101 |
腐竹 |
色泽黄白,油光透亮,干燥,不发霉,折断后为空心状,表面光滑,干净。 |
102 |
红皮花生米 |
鲜红色,个体完整且均匀,干燥无霉烂,无杂质。 |
103 |
红枣 |
颜色鲜红,颗粒均匀且饱满,无霉变。 |
104 |
白芝麻 |
乳白色,颗粒饱满,无虫害,无霉变。 |
105 |
豆沙 |
包装无破损,有合格证,内部无杂质。 |
106 |
橄榄菜 |
无伪劣、变质、异味,正规厂家出品,包装完整,无破损、污物。 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
107 |
酸豆角 |
|
108 |
红油豆角 |
|
109 |
外婆菜 |
应有可口的味道与丰富的营养,还应有清脆的质地、鲜明的颜色、喜人的光泽及特有的菜香。 标签上应注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
110 |
六味鲜(八宝菜) |
|
111 |
花生酱丁 |
|
112 |
萝卜干 |
|
113 |
萝卜碎 |
|
114 |
酸萝卜 |
|
115 |
可口脆瓜 |
|
116 |
豆腐乳 |
1.红腐乳:表面呈鲜红色或枣红色,断面呈杏黄色。滋味鲜美,咸淡适口,具有红腐乳特有气味,无异味。块形整齐,质地细腻。 2.白腐乳:呈乳黄色,表里色泽基本一致;滋味鲜美,咸淡适口,具有白腐乳特有香味,无异味;块形整齐,质地细腻。 3.青腐乳:呈豆青色,表里色泽基本一致;滋味鲜美,咸淡适口,具有青腐乳特有之气味,无异味;块形整齐,质地细腻。 4.酱腐乳:呈酱褐色或棕褐色,表里色泽基本一致;滋味鲜美,咸甜适口,具有酱腐乳特有之香味,无异味;块形整齐,质地细腻。 |
117 |
麻辣鲜 |
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具有该原料应有的光泽,辛辣味。 |
118 |
花椒油 |
色泽丹红,粒大油重,芳香浓郁、醇麻爽口,麻味较重,椒香浓郁。 |
119 |
辣椒油 |
色泽丹红,粒大油重,芳香浓郁、醇麻爽口,辣味较重。 |
120 |
蚝油 |
红褐至棕褐色,有一定光泽,稀糊状,液体,无焦苦涩等异味和霉味,无腐败发酵异味,无渣粒。 |
121 |
芝麻调味香油 |
油质澄清,无沉淀、泡沫、无异物和异味。 密封完整,无破损,无漏液。 包装容器完好,无脱落和硅胶或杂质附壁。商 标等标识清楚,有制造日期,厂家,厂址、保质期和联系电话等。 有油香味,用舌头尖尝不发麻,无酸败味。 |
122 |
精装加饭酒(料酒) |
包装无湿迹或酒精外溢现象。商 标整洁、完整,无破损、污渍且应端正清晰,厂名、厂址、酒精含量、净容量、日期及保质期应标识清楚。酒瓶无破损现象,封口应严密、无撬盖现象。 具有其应有色度,无沉淀物,无浑浊想象。 |
123 |
料酒王 |
|
124 |
酒曲(米糟) |
有酒的气味,商 标整洁、完整,无破损、污渍且应端正清晰,厂名、厂址、酒精含量、净容量、日期及保质期应标识清楚。 |
125 |
白醋 |
具有正常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必须带有生产厂家名 称、具体的生产日期及赏味日期。 |
126 |
陈醋 |
|
127 |
鲍鱼汁 |
具有色泽深褐、油润爽口、味道鲜美、香气浓郁的特点。 |
128 |
鸡汁 |
有正常的色泽,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晰,无胀袋现象。 |
129 |
卤料包 |
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 |
130 |
面包糠 |
面包的香味,色泽鲜亮,口感香酥脆软,粗细均匀。 |
131 |
味精 |
无色或白色柱状结晶,无杂质、污物,允许有少量碎晶及少量粉末状物质,有鲜味。 外包装必须带有生产厂家名 称、具体的生产日期及质保期。 |
132 |
鸡精 |
固体鸡精,鲜鸡原料,颗粒质感疏松,晶莹剔透,气温清香。 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 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 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等。 |
133 |
发酵粉 |
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具有该原料应有的光泽、天然芳香味或辛辣味。 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 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 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等。 |
134 |
五香粉 |
|
135 |
南德粉 |
|
136 |
吉士粉 |
|
137 |
烤翅粉(奥尔良) |
|
138 |
辣味子 |
色泽红润油亮,酱脂香,辣香浓郁,味鲜辣醇厚,瓣粒香脆化渣增色提味,回味深长,促进食欲。 |
139 |
番茄沙司 |
色泽酱体呈一致的红色或橙红色,允许酱体表面有褐色,不得有霉斑、白膜。气味具有番茄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酱体均匀细腻,粘稠适度,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
9、 水果类(图片仅供参 考,水果须为当季新鲜水果):
序号 |
品种 |
参 考图片 |
质量标准 |
1 |
圣女果 |
果实直径约1~3厘米,颜色鲜艳,果面光滑,大小均匀,无腐烂,自然保存可存放一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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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富士 |
颜色浅红、淡黄色为底,有光泽,果形扁圆、个大、呈橘形,手感结实、饱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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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菠萝 |
外形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常味或滋味。果身坚实,无潮湿溢汁、溢胶;无霜害,无日烧,无腐烂,无药害及其它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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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哈密瓜 |
外皮呈长椭圆形,呈浅绿色至黄色,结实,果把新鲜,网纹绸密者为上品,无裂痕,无压伤,果实脆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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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香蕉 |
中间颜色黄色、两端青绿色或全部黄色且有梅花点有光亮,果形长而弯曲、月牙形,菱角不明显、果身圆满,有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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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火龙果 |
白色肉质新鲜甜美有光泽,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无皱缩,大小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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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油桃 |
颜色黄底泛红或橙黄、有光泽,大小均匀,形状如小桃,果体较硬或微软,无压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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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晶梨 |
颜色浅黄白,表皮光滑、有细小果点,果体饱满微软、有晶莹之感,果形整齐均匀、无挤压痕、无机械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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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瓜 |
外观为长椭圆形,绿底条纹清晰,植株长势稳健,果皮厚0.4-0.5厘米,瓤色鲜红肉质脆嫩爽口,中心糖度12.5以上,单瓜约重2.0公 斤,保鲜时间长,商品性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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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芒果 |
核果大,,长5-10厘米,宽3-4.5厘米,成熟时黄色,中果皮肉质,肥厚,鲜黄色,味甜,果核坚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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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猕猴桃 |
平均单果重70—100克,果体长圆柱形,果肉呈翠绿色,具有果肉细嫩,肉质多浆,果汁丰富,清甜爽口,酸甜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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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红提 |
果实呈鲜红色,果粉全或深红色,果面"四无一净",即无农药残留、无病虫害、无烂果和无机械伤痕,果面洁净的标准;硬脆、味甜爽口,没有异味。一串:500-850克(粒数40-8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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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草莓 |
果实整齐美观、长圆锥形,色鲜红,有光泽,果实硬度大,果肉橘红色,味酸甜,有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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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橙子 |
直径5-8厘米。凹点均匀,油胞大,皮厚2-4毫米,淡红色,较易剥离,瓢囊9-11瓣,囊壁厚而韧,果肉淡黄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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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番石榴 |
直径6-8厘米;肉质细嫩、清脆香甜、爽口舒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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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蓝莓 |
果实大、淡蓝色,果粉厚,肉质硬,果蒂痕干,具清淡芳香味,风味佳,酸甜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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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山竹 |
蒂绿、果软;果肉直径约为4-6厘米,由4-8瓣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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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石榴 |
多室、多子;外种皮肉质,呈鲜红、淡红或白色,籽粒饱满,多汁,甜而带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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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李子 |
直径3.5-5厘米;饱满圆润,玲珑剔透,形态美艳,口味甘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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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杨梅 |
直径2-4厘米;外果皮肉质,多汁液及树脂,味酸甜 |
10、其他冻品类
序号 |
品目 |
质量标准 |
1 |
丸子 |
感官标准:1)、精品小包装,商品饱满,个头均匀;2)、袋内无杂物、无破损、无漏气; 规格标准:1)、外包装箱装,箱头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内透明塑料袋封闭包装;包装袋上印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要求 不得存在以下现象:1)、颜色发黑,有杂物,或大小不一;2)、冰霜过多,看不清虾仁;3)、商品已解冻;4)、内包装破损;5)、超过1/3保质期或过期。 |
2 |
鱼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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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贡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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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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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汤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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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馄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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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虾球 |
1)、颜色呈鲜红色、淡黄色;2)、有少许冰霜覆盖,但单个互不粘连;3)、大小均匀。 不得存在以下现象:1)、颜色发黑,有杂物,或大小不一;2)、冰霜过多,看不清虾仁;3)、商品已解冻;4)、内包装破损;5)、超过1/3保质期或过期。 |
8 |
海虾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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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虾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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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单冻虾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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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鸡翅尖 |
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数红斑点。 |
12 |
鸡脯肉 |
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脂肪呈白色带有玫瑰色或红色,大胸重量大于120G,无小胸夹杂。 |
13 |
冻鸡腿 |
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周遍修整齐,形如琵琶。 |
(三)供货要求
1、 中标人的供货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2、 中标人须在每天早上7:00前,将当日所需食品配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并码放整齐。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具收货单。至付款周期时,中标人凭收货单与采购人对帐结算。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或随意变更食品,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许可后方可调整。对于临时增加或调整订购的,采购人将提前3个小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送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及配送。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的临时调整,中标人应事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方可调整。
3、 所有食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 有外包装食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印刷字迹清楚、规范,并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
5、 中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提供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给采购人留存:
(1)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2)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4)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5)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6、 禁止供应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7、 中标人提供的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订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订购冷荤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含各种野生菌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8、 食品供货种类、比例及数量,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而定,且不同时期,因采购人的业务发展变化,供货种类、比例及数量均会发生变化,最终按每月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四)产品配送要求
1、 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货物送达后,由双方共同对食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供每次供应物资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视为无效供货。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按照要求予以退货,换货,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 中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对自然灾害、上级通知停课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当天预定食材包退。
7、 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五)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严格按照晋政办〔2020〕14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学校自办食堂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执行。
2.投标人具有每日按时供应至少710名食材消耗量的能力(共约十个月):只供午餐。
3.★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中标 后为其配送的食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提供保单复印件供采购人存档。未提供书面承诺者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拟配送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费用的往来发票复印件;若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保鲜库和冷冻库现场照片)。
5.投标人拟配送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检疫设备及食品安全检测室(须提供购置设备的发票复印件、设备及食品检测室的照片)。
6.投标人拟配送点应具有至少1台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全程冷链的专用配送车辆(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副页和车辆图片页)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须提供合 作配送协议证明复印件)和其他专业技术等配送、服务能力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具备食品全程追溯制度及配套的系统,须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台(须提供相关制度及系统的相关资料)。
8.投标人必须拥有长期稳定的本项目所需的货源供货商(正常合 作达1年或以上)。
9. 2016年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0.投标人须承诺拟配送点中所有从 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 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上岗。(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1.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肉类产品均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并能提供相关的肉检报告;所提供的食品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不应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微生物毒素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限定标准;至送货之日止,剩余保质期应达到规定保质期1/3以上(奶制品的质保期有另行约定的,按其约定;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2. 进 口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 理商、进口商或经 销商名 称和地址。
13. 投标人拟配送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 后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人专车专线配送、货物质量保证、灾害天气保障等),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六) 违约责任和相关处罚标准
1、 中标人出现质量未达标,无条件更换至达标。出现“短斤少两”情况,净菜率、净货率达不到要求的,经现场验收查出的,每一次按2000元处罚,按符合要求的实际货物数量结算货款,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货数量高于计划的2%的,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2、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与投标承诺相符,不得出现以次充好、不新鲜、不卫生、有特殊气味、发霉、变质、过期(包括保质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情形。每出现一次罚款1万元,出现3次以上,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机、另行聘请他人接替中标人的服务工作,相关费用从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中标人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 因中标人违约供货不及时或供货不足或所供产品为残次品等,采购人自行采购造成损失将由中标人负责。
4、 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合格证明材料(食品检疫检测报告、食品化验单、食品合格证)与本批次食品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采购人没有食品食用,按本批食品合同价值×2的金额给予处罚。
5、 中标人擅自更换供货品种的,处罚金1000元/次/种。
6、 中标人若逾期供货:超约定时间半个小时以上1个小时(含本数)以内,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违约金每次500元,超过1个小时以上2个小时(含本数)以内,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违约金每次1000元。超过两个小时以上的,视为中标人擅自停止供货,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同时应当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 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中标人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采购人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 采购人根据情况不定期组成抽查小组对中标人的供应食材进行抽查,如:配送食材质量、配送车辆卫生、储存环境、食材原料保存方法等方面。采购人对中标人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可提出责令整改,若共计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9、 其他未列明的违约责任,由采购人根据服务期间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补充约定。
(七) 其他相关验收参 考标准:
《NY/T1712-2018绿色食品干制水产品》
《GB/T31319-2014风干禽肉制品》
《GB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12729.1-2008香辛料和调味品》
《GB/T13213-2017猪肉糜类罐头》
《NY/T897-2017绿色食品黄酒》
《NY/T431-2017绿色食品果(蔬)酱》
《NY/T749-2018绿色食品食用菌》
《GH/T1184-2017哈蜜瓜》
《SB/T10005-2007蚝油》
《SC1043-2001黄河鲤》
《SC1064-2003大口牛胭脂鱼》
《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
其他相关国家标准。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晋江市首峰中学,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结算金额达到中标价或合同期(期限约10个月)满,以先满足的为准。
3、交付条件:完成合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并且在服务期限内无违约行为。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 5%提交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将在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结束后,服务期满且没有发生违约的,一次性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根据相关规定退还(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交该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的,所产生的损失从该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食品安全法》;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检疫合格证等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说明: 1.中标人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人当面核实,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类别、数量、重量、单价、单位、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
2 | 2.到位后的食材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当食材需要检测报告作证其质量的,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食材应清洁新鲜、无损伤、变质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材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全部食材须符合相关验收标准。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1) 本项目货款每个月结算一次,以实际供货的数量为准(按实结算),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支付该月应得服务费的100%(本表所列支付比例,仅为适应我省电子招标文件格式而设定)。 (2)中标人月底向采购人及时提供本月订购计划单、收银小票、检验合格证明、税后发票、银行固定帐号。 (3) 中标人提供的有关单据经有关人员审核无误后,采购人以银行转帐方式将应支付货款汇入中标人帐户。 |
8、根据现场供货条件,应允许采购人对于采购数量、项目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投标人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对货物使用地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仅供参 考,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款项或索赔的要求。
10、投标报价:
(1)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项目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调试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项目所需的货物的价格、运输搬运费、验收费、税费、利 润、企业管理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等。
(2)上述费用均应包含在每一单项细目的单价中,所有单价均为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以上明确或未明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上述价格在相关合同期内为不变价。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合理报价,不得恶意低价,否则若无法按要求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1、本项目评审时,仅认可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参与评审,其他与投标人存在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总公司等其他任何关系的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均不得参与评审。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外(这几类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中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其他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参与投标。
12、签订合同 前,中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致的原件供采购人核查,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不一致的,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须负责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3、中标人要求付款时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将以下单据提交采购人:
(1)正式税务增值税发票;
(2)验收合格报告书(包含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14、★以上商务条件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须逐一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18]7号)的通知,现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中标 后的中小企业供应 商可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 商,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行具体操作。
(2)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外,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供应 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专用账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供应 商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账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一收款账号。 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购人需将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号。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