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临沂市】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临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管理项目文件-定稿.doc下载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临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管理项目文件-定稿.doc下载
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9-8381171(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临沂市兰山区县(区)北城新区沂蒙路0004号环球国际10楼 联系方式:15253956578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1220200200019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餐饮管理经营经验,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4、既往餐厅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物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5、投标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3.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3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7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①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诚信入库CA锁,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后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②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备案登记。 4.售价:0四、公告期限:2020年8月3日 至 2020年8月6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9日14时0分至2020年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临沂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53956578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发布人:临沂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2日 19时50分02秒 目 录

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SDYD-2020-047

招 标 人: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时 间:二零二零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二、 磋商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公开报价、评审、成交

六、 合同的授予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授予合同

第五章 附件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政府院内

代理机构: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4号环球国际A座

联系方式:李工 1525395657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餐饮管理经营经验,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4、既往餐厅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物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5、投标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3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3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①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诚信入库CA锁,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后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②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备案登记。

4.售价:0元/份。

四、公告期限:2020年8月3日至 2020年8月7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9日14时00分至2020年8月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525395657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概况

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编号:SDYD-2020-47

采购人

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预算

103万元,报价(含首次)超出预算者作无效标处理。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1、​ 营业执照

2、​ 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9日 14时 30分

5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8号)

6

磋商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 )本项目信誉良好的投标人无投标保证金。

7

付款方式

招标单位按月无息支付中标单位管理费用,甲方于次月20日前划拨至中标单位账户。因财政集中支付障碍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物费用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承包年限

一年,一年期满后,由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组织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失去续签合同资格,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选聘管理服务单位。续签的合同不超过五年。

9

报价有效期

90天

1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提供相关符合要求的纸质标书。投标单位须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根据下载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CA锁解密投标文件。)

11

磋商方法

详见本章26条

12

磋商内容

技术、商务部分

13

中标服务费

严格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签订供货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4

质量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与响应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15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53956578

16

不管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一、说 明

1.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采购仅适用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3)​ “供应商” 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中标人”系指由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接受最低价格,最终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3.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2)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 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4)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报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日起90日内,磋商后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已提交的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 )本项目信誉良好的投标人无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人,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其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和代理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2章​  供应商须知

第3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4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第5章​  附件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8.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于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疑义。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的通知为准(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5)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两级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6) 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磋商前,供应商除就磋商文件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报价资格。

9.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0.解释权

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11.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3) 商务部分内容:

a)​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c)​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d)​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e)​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f)​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g)​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h)​ 在以往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i)​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 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有效的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j)​ 本食堂管理项目的负责人简历表;

k)​ 供应商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概况表;

l)​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4) 技术部分内容:

a)​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b)​ 详细的经营实施方案(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采购方案、仓储管理、送餐方案、经营方法(早、中、晚餐主菜品数量、副食配备是否合理、厨师、营养师、服务人员的配备、卫生管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

c)​ 投标人的制度建设情况及管理措施;

d)​ 投标人的后勤支持情况介绍、彩色图片、场地租赁合同等;

e)​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就经营安全、供应时间、提供餐饮的标准、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做出职工和来客用餐接待满意度服务承诺;

f)​ 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采购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报价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5) 报价密封袋

供应商需准备一式三份《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公开报价一览表》须加盖公章,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密封袋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报价。

13.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

14.报价说明

1) 投标报价系指在投标单位所报的全费用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报价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服务人员工资、社保费、通讯费、体检费、工作服费、劳保福利费、办公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其他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报价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投标方案。

2) 磋商时,《公开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公开报价一览表》为准。

3)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方案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5)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5.响应文件要求

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临沂版)。),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版(U盘)word 格式或 PDF 格式及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即.NLYTF 格式)和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即.LYTF 格式)一份。

投标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 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响应文件(.NLYTF 格式)拷贝至电子 U 盘。

开标时须携带 CA 锁。

1.响应文件递交方法:(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之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LYTF),并上传到系统中。(2)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NLYTF 文件,U 盘介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本项目所需的 CA 锁、U 盘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见附件)

1)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2)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8.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公开报价、评审与成交

20.公开报价

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须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 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3)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4) 磋商时,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

5) 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启并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公开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2.3)款规定在磋商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 磋商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 未按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d)​ 要求加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e)​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2.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23.公开唱价

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磋商,参加报价的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

2) 唱价: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启并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公开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4.评审原则

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人。

25.评审

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报价;报价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

2) 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3)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4)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5) 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询问,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供应商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承诺材料为准。

6)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构成偏离的,应单独注明。

7) 磋商小组成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项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a)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b)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该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c) 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内容、技术标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e)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f)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6.评审方法:

1) 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

2)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进行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不少于两轮报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政策性功能

3.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如投标人是小微企业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 “评分标准”公式进行计算。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投标人是小微企业

(2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3)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3.2报价人所报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属于节能、环保型产品的(属于强制性采购节能、环保范畴的必须投报节能环保产品),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节能、环保型产品证明,也可以载明可以查询的官方网站详细地址。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总分:100分

价格

20分

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经营实施方案

20分

由评委对比各投标人提报的经营方案、营养膳食方案、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方案、材料采购、配送监督管理流程后进行打分:投标人提报的经营方案、营养膳食方案完善, 材料采购、配送监督管理流程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4-20分;投标人提报的经营方案、营养膳食方案全面,材料采购、配送监督管理流程一般得 7-13 分;投标人提报的经营方案、营养膳食方案不够全面或者有瑕疵,得 1-6分。投标文件未体现不得分。

制度建设情况及管理措施

17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管理制度、培训体系、应急预案等完善、合理情况的优劣进行打分:

1.管理制度(1-6 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各岗位分工②各岗位主管职责③各岗位员工职责等。投标文件未体现不得分。

2.培训体系(1-6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文明服务培训②工具使用及消毒培训③消防安全培训④节能环保培训等。投标文件未体现不得分。

3.应急预案(1-5 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跑水应急预案②消防应急预案③其他应急预案等。投标文件未体现不得分。

人员配备

及项目履行能力

10分

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投标人优于本项目拟派服务人员数量,从业经历,岗位安排合理性,专业搭配合理性,团队整体实力等标准的得(10分-8分);投标人基本满足本项目拟派服务人员数量,从业经历,岗位安排合理性,专业搭配合理性,团队整体实力等标准的得(7分-5分);投标人不满足本项目拟派服务人员数量,从业经历,岗位安排合理性,专业搭配合理性,团队整体实力等标准的得(4分-0分)。投标文件未体现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

10分

综合比较供应商综合实力、财务状况、社会信誉等情况,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无劳务纠纷。综合评价优秀的得 8-10 分,综合评价良的得6-7 分,综合评价一般的得 3-4分,综合评价较差的得1-2 分,投标文件未体现不得分。

后勤支持

5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经营场地、原材料供应商、仓储中心、加配中心的规模、位置、面积和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的配备情况在 0-5 分范围内评分。投标文件未体现不得分。

服务承诺

15分

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提报的服务内容全面、措施完善,承诺的水平较高等标准的得(15分-11 分);投标人提报的服务内容基本全面、措施基本完善,承诺的水平高等标准的得(10 分-6 分);投标人提报的服务内容不全面、措施不完善,承诺的水平不高等标准的得(5分-0分),投标文件未体现不得分。

其他

3分

标书制作规范,内容完整,文字清晰,标书中对技术部分的描述准确的得3分,标书制作基本规范,内容基本完整,文字基本清晰,标书中对技术部分的描述基本准确的得2分,一般得1分。

根据符合本次采购所有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27.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8.特别说明

1)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2)无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六、合同的授予

29.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人。

30.成交通知书

1) 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 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盖章生效。

2) 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2.中标服务费

严格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签订供货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区政府院内、区政务大厦

3、就餐情况:开设早中晚三餐,日就餐人数:600人左右。

4、运营模式:供货商提供餐饮管理服务,采取托管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模式。

5、服务期限:一年,一年期满后,由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组织全面考核, 考核合格者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失去续签合同资格,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选聘管理服务单位。续签的合同不超过五年。

6、招标预算:103万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服务内容

1、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突出食堂特色,菜品荤素搭配, 制定每周菜谱,保证菜品花样翻新;主食 6种以上、每餐有稀饭、汤类、凉菜、炒菜等。

2、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接待、会议就餐,并提供就餐服务。

3、做好周末及国家法定假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人员工作餐保障。

4、工作人员刷卡就餐。

三、服务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设施设备及用品,负责水、电、暖、设备维修等费用;

2、乙方为甲方派遣餐饮经营专业人员,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提供餐饮服务, 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乙方自行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和库房管理,原材料保证质量、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4、乙方微利经营食堂,大厅职工餐盈利不得超过10%,单间接待餐、工作餐等必须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5、乙方负责食堂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6、甲方对乙方采购、日常管理、账目等进行监督审计;

7、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若发现人为破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8、协议期内如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餐饮用具,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购置,费用由甲方负担;

9、餐饮室内卫生清理与保持由乙方负责。

四、招标单位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人员或科室对食堂运营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拥有餐厅管理菜品、服务质量、卫生状况的监督权,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3、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增加就餐次数、饭菜品种、会议、节假日用餐等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保证准时开饭,做到饭热菜香。

4、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经营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安全等问题进行检(抽)查。

5、甲方有教育员工遵守乙方规章制度的义务,尊重乙方食堂人员,非甲方指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甲方就餐人员如有意见或建议必须通过指定管理人员与乙方协商。

6、因乙方工作失职影响干部职工正常就餐,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给予乙方适当经济处罚。

7、乙方食堂经营管理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不能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甲方可在合同金额中直接扣除。

五、中标单位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

2、乙方用工自行招聘、培训、管理、使用,由乙方支付工资,与甲方没有劳动雇佣关系,如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没有任何责任;乙方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如发生食物中毒,经卫生监督机关检验确因乙方原因,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当做好安全生产及劳保防护措施,按《合同法》规定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购买保险,乙方员工与乙方的任何劳动、经济纠纷等与甲方概无关系,由乙方负责解决。

4、乙方必须落实好日常服务卫生质量、菜品开发等工作,要突出餐饮管理特色, 既要保证菜品质量,又要不断推出新花样,力求做到甲方人员满意;

5、乙方负责制定日常经营的策划方案、工作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 规范运营;

6、为甲方提供用心、耐心、细致的餐饮服务,规范物品摆放等;

7、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要做到体健貌端、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8、文明经营、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穿统一的工作服、带帽、口罩、徽证、穿围裙等;

9、甲方投入的所有设备及配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调剂使用;

10、乙方经营甲方食堂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用电,防火、防盗、严禁水电出现跑、冒、低漏现象发生,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1、食堂的所有消防、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食堂东卫生间卫生打扫、食堂周围垃圾清扫、杂草清理等卫生保障由乙方负责;

12、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供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延后开餐。

13、协议期间,乙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等纠纷,与甲方无关。

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接受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招待。

15、合同终止前2个月,甲方暂停所有费用拨付,并把应拨付费用作为职工饭卡、厨房设备等的保证金,待合同结束,交接完毕无争议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六、劳务方式与费用结算: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1)乙方员工工资及福利费(含保险);(2)员工服装费;(3)综合管理费等。

中标方为招标单位提供餐饮服务管理期间,中标方配备餐厅工作人数不得低于 27人, 低于此人数或工作人员每月出勤率低于95%,甲方可据实减少费用拨付。后续工作如遇劳动量增加或减少等情况,双方可协商增加或减少人员。

支付方式:餐饮接待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费用按月结算,于次月20 日前划拨到乙方账户(隔月支付)。

七、服务管理质量目标及要求1、整体要求:

卫生要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要求,中标方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严防水、电、燃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餐厅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例,合理存放、双方合理调配食材,保证食物新鲜、避免浪费,杜绝食物中毒。健全日常管理,包括服务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设备使用保养制度,食材和易耗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中标方在委托期限内应严格按照食药监局制定的餐厅管理规范标准执行,做好日常餐具消毒记录,随时配合食药监局例行抽查工作,确保食堂管理达到食堂管理信誉度 A 级标准。

2、菜肴质量要求

卫生:注意产品保质期管理,生熟食分区分类保管,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

新鲜度: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

口感: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

营养: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

控制浪费: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 杜绝浪费。

3、厨房作业区环境卫生

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

生食物和熟食物的乘用容器、刀具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使用后用热水洗净并消毒保存。

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

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餐无关的工作。

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嗦、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吸烟、喝酒。

4、就餐区环境卫生

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使用后的餐具及时收拢放臵,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工作人员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

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5、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食堂服务保持有岗有人有服务,服务规范,程序完善。举止文明,接受招标方对餐饮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并及时整改。

上班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语言要规范。使用普通话。

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维护好食堂就餐秩序,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各个角落的卫生问题,及时打扫餐盘、餐桌椅及被污染地面。

工作期间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私自外出,不在工作期间闲聊。

八、人员配置

综合管理

1

餐饮

厨师长

2

大厨

6

配菜

3

面点

6

前厅

领班

2

服务员

2

保洁、售饭

2

洗碗

3

合计

27

第四章 授予合同

一、授予合同前调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并据实结算。

二、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如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采购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7、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案。


第五章 附件

附件一:

报 价 函

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 项目 (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数量。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

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与本此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 编号: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贴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公 开 报 价 一 览 表

(本表除响应文件内包含外,另单独密封一式三份)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投标单价

数量

投标总价

备注

1

2

3

合计

大写

小写

注:

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2、报价含投入正式运行前的所有费用(至最终用户);

3、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名 称

数量

单项报价

分项合计报价

备注

总 报 价

小写:

大写:

说明:1、供应商必须编制本表;2、本表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总价包括产品、包装、税费、运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4、本表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主要业务

行政管理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营业执照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单位资质

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邮址)

单位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

固定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络方式

业务范围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备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备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响应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公开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 时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