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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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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原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日期: 2020/07/31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原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BY2020119
项目名称: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原材料
预算金额: 6628378.00
最高限价: 6628378
采购需求:共分A、B、C、D四个包,A包:大米和面粉 1批,预算金额:2190665元。B包:大米和面粉 1批,预算金额:2274365元。C包:大豆油 1批,预算金额:1061214元。D包:大豆油 1批,预算金额:1102134元。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②《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既可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也可以电子邮件领取。①现场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非现场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hbby1103@163.com。(注:①以上证件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③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与报名时发送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取消投标资格。);(5)投标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活动中经应符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详细阅读并如实填写《投标人承诺书》内容,《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每家供应商委派1人参加开标会并做好自身防护,配合进场前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消毒等工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31日至 2020年08月06日, 8:30-12:00-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或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方式: 其它
售价: 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王宗会 1593350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
联系方式: 陈增亮 0335-3646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增亮
电 话: 0335-3646090
投标人承诺书(大厅)

投标人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秦皇岛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公告》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活动管理措施》,并符合青龙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本单位于 日参加 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评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评标场所。

2.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现场工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 市)居住,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评标前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评标区域,配合中心做好开标场地临时调配和现场人员引导工作,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青龙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6.交易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委托人):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