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LZB2020-F-018)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LZB2020-F-018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春华,信德安 夏锦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858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8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800-500)万元×0.45%=1.35万元 合计收费=1.5+3.2+1.35=6.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地址:河北区昆纬路39号 联系方式:022-2629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C2-4 联系方式:022-26456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022-26456284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食堂承包服务项目(1).doc 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3日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LZB2020-F-018)
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7
目 录
TOC \* MERGEFORMAT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6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12
第四部分 防疫要求专篇 23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3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委托,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LZB2020-F-018
二、项目内容
(一)简要描述: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本项目预算:5724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开标当天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四、公告发布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磋商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20年7月20日。
2. 磋商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3日止。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天津至尚智能产业园4楼)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
5.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的采购文件售价6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6.采购公告首发网站: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1400元,计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圆整。
(二)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为单位,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非现金方式提交:
1、电子汇款
2、网上银行
(三)保证金提交时间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以2020年7月28日16:00前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截至规定时间如出现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电子汇款、网上银行未到账的情况,视同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要求事项
(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2)投标单位须将到账成功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并封在投标文件中。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开标当天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单位可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并携带本单位开具的退投标保证金收据,我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退还)。
(5)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2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本单位开具的退保证金收据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57240元,计人民币伍万柒仟贰佰肆拾元整。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须交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待项目结束查明无问题后全数退回。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0年7月30日09:00至09:15在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天津至尚智能产业园4楼)。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7月30日09:30在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天津至尚智能产业园4楼)。
八、中标通知书的领取
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合同的签订。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谢老师
(二)联系电话:022-26456284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二)采购人联系人:邢老师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6290200
(四)采购人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天津至尚智能产业园4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谢老师 022-26456284
(四)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路支行
帐号:02210401040013274
行号:103110021040
十二、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0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三)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磋商项目要求;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语言及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四)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分阶段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U盘封入正本的信封中),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别密封。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 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
3.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第一阶段电子响应文件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资料的;
7.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该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8.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9.围标或陪标的;
10.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除《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3.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四、询问与质疑
1. 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 质疑书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6.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五、其他说明事项
1.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2.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中允许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磋商由本企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6.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投标企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后采购人除临时加餐费用外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总报价和费用明细。
4、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二)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期限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的10日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提供正式发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中标供应商不得拆分外包。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供应商须提供由公司财务提供的开票信息。
4.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57240元,计人民币伍万柒仟贰佰肆拾元整。项目每月进行满意度考核,满意度低于80%的,要及时整改;整改后1个月仍不达标的,采购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整改后2个月仍不达标的,采购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双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
二、技术要求
详见本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三、供应商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需包括)相当的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如有因与该案例采购方签有保密协议而确需遮挡关键信息的情况,须同时提交该项目保密协议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项目内容。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四、招投标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资质审查时未按照以上要求单独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除资质原件退回,其他资料全部予以留存。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投标文件到开标地点接受审查。
五、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五)磋商步骤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特别说明:采购人有权根据最终报价情况进行价格合理性谈判。
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客观分(21分)
一、商务因素(11分)
1、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2017年至今的成功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5分)
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1个案例1分,最多5分,不提供不得分。
2、体系认证(4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安全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3、服务支撑能力评价(2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在使用地区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提供与投标人或制造商相关的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
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二、价格(10分)
1、超出采购人预算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二部分 主观分(79分)
一、服务因素(10分)
1、投标人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态度的要求(5分)
投标人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态度的要求较高:5分;
投标人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态度的要求一般:3分;
投标人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态度的要求较低:1分。
2、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1分。
二、技术因素(69分)
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8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8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管理人员、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5分;
组织机构设置一般,管理人员、人员配备不齐全、分工不够明确:2分。
2、人员职责(7分)
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理:7分;
人员职责较为明确、分工较为清晰、合理:4分;
人员职责不够明确、分工不够清晰、合理:1分。
3、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7分)
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7分;
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4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1分。
4、管理方式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10分)
具备一种2分,最多10分,都不具备不得分。
5、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提供免费汤水(6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提供免费汤水:6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不齐全,菜单品种单一不满足招标文件:1分。
6、公共餐饮器具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和存放,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及措施。(2分)
满足:2分
不满足:0分
7、食堂经营方案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详细提供菜品每月轮换方案、菜品质量保障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等(5分)
经营方案要求符合规范,详细完备:5分;
经营方案要求较符合规范,详细较完备:3分;
经营方案要求不符合规范,不详细完备:1分。
8、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5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有一方面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内容有两方面及以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分。
9、人员保密管理制度(5分)
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规范、切实可行:5分;
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3分;
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性差、可行性差:1分。
10、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5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较好:5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较好一般:3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差:1分。
11、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要求实用,经济,切实可行(5分)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5分;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实用,经济,可行性一般:3分;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差:1分。
12、疫情期间防护方案(4分)
疫情期间防护措施具体完善,安全可靠,可实施性强:4分;
疫情期间防护措施一般,安全可靠,可实施性一般:2分;
疫情期间防护措施简陋,或无疫情期间防护措施:1分;
(七)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在总分基础上进行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页码与目录不对应的;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4)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八)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取得收据的;
(7)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9)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0)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8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800-500)万元×0.45%=1.35万元
合计收费=1.5+3.2+1.35=6.05(万元)
(二)请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将“补充文件回执”盖章回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为:gaolingzhaobiao@126.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供应商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每阶段一正二副以及电子版U盘一份)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
1. 响应书
2.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3.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4.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5.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6. 服务方案
7. 真诚投标承诺书
8.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9. 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证件
10. 其他需提供的内容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
1. 报价书
2. 报价分项一览表
3. 其他需提供的内容
注:投标人须将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与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密封;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实质性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另需单独密封一份。
(五)其他
1. 本部分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开标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3.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凡涉及证明材料类、资质证照证书类的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完成详细的应答文件。
4.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阶段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5. 供应商应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在封皮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视作无效投标。
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7. 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代理机构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其它经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 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并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10. 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11.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程序。
附件:项目需求书
项目需求书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就餐人数约为120人,实行一餐一刷卡的方式自愿用餐,由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进行监督管理。
(二)食堂用餐需求
1.餐费标准:18元/人/天,其中:早餐6元/人,中餐12元/人。
2.用餐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早餐:7:30-8:20,午餐11:40-13:00。
3.餐标细则:
早餐:6道主食、3道副食、1道蛋类、5道小菜、1道小吃、2道汤品粥类。
中餐:3道荤菜、3道时令蔬菜、2道汤品粥类、2道小吃、1道水果或酸奶、1道杂粮,主食包括米饭、馒头、水饺等。
4.食堂按照实际需求供应晚餐和值班(加班)用餐,其中:工作日晚餐标准为12元/人/餐;每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用餐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为30元/人/餐。
5.回民餐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供应,应尊重穆斯林饮食风俗,满足穆斯林饮食需求。现场操作器具单独使用、存放,使用专门的餐盘、碗筷,使用食材满足清真要求。
6.餐费结算:每月按照用餐天数和人数结算。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要交纳合同额10%的履约保证金57240元。承诺在合同期内要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保证工作人员、餐厅、食材、厨房、餐具、厨具、设备、证照等各项指标和使用标准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如出现违规问题,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扣除10%-100%的履约保证金。
2.供应商每天主副食花色品种和质量、数量要符合采购方要求,每月要公示和更新菜谱,更新率不低于50%。
3.供应商要对食堂主副食进货渠道、质量、数量、卫生、检疫、合格证照等进行全面监管,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正规品牌和从正规渠道进货,采购价不得超过市场零售价,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食材严禁使用。
4.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和变质变味食材,严禁缺斤短两;供应商要合理库存,保障供应,杜绝浪费和积压。如出现问题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供应商每周要将所有进货单据和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采购方一份审核备案。
5.供应商要加强对食堂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承担食堂的安全生产、防火、防盗、设备设施维护、食品卫生、餐具厨具消毒和环境保洁等相关责任。每月要进行满意度考核,满意度低于80%的,要及时整改;整改后1个月仍不达标的,采购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整改后2个月仍不达标的,采购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双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
6.供应商招聘人员必须符合政府有关用工规定,应“三证”齐全,遵纪守法,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食堂工作人员出现的人身意外伤害或疾病、伤残、死亡等,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7.采购方人员在食堂用餐时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对食堂进行合理的投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
8.采购方按照实际需要,提供食堂设施、设备、餐具,承担食堂用水、电、煤气以及固定资产购置、维修和低值易耗品采购等。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人为损坏、丢失、浪费食堂采购方资产、物品和设备等,照价赔偿。
9.供应商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重大过失和安全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双方解除合同。
10.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属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采购方在合同期内按照现有食堂人员工资标准承担食堂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单独结算。
三、对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食堂需配备4名工作人员,包括厨师1名、面点师1名,餐厅服务员1名,切配1名,具体分工如下:
岗位 |
工作内容 |
人员数量(人) |
厨师 |
男性,年龄50岁以下,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具有二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5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如应聘人员自身素质、操作技能、拥有的相应资质均高于招聘要求,可适当放宽要求。 |
1 |
面点师 |
年龄不限,男女不限,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面点师三级以上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 |
1 |
餐厅服务员 |
年龄不限,女性,工作认真负责、形象较好,身体健康,有五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
1 |
切配 |
55岁以下,男女不限,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五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
1 |
合计 |
4 |
四、供应商的日常管理标准
(一)饮食标准
1.每月要确定食谱和菜品工艺,包括价格、用料标准、口味、颜色、装盘、容器等。
2.每周至少一次检查食材质量和来源,保证饭菜的质量。
3.厨房生产要严格按岗位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禁擅自越岗操作。
4.供应商要设置菜品质检员,负责菜品质量检验把关。
5.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程进行操作。
6.食堂工作人员对采购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及时整改。
(二)安全标准
1.供应商要在食堂配备安全员,负责组织消防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生产、卫生保洁等工作。
2.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的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3.炒菜时,厨师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事物或与人聊天。
4.油锅起火时,应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气桶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食堂内。
6.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7.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绝缘性要好,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损坏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着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8.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例如,在使用燃气灶时,必须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规程。
9.用电烹煮食物时,需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10.厨房在炸、煎、烤各种食品时,油锅、烤箱内的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的油不要太满,以防引起火灾。
11.使用燃气灶、煤气管线时,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装置,炉具及钢瓶未经检验合格,不可采用。
12.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燃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认已关闭。
13.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已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4.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验灭火器及消防水栓,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
(三)卫生标准
1.食品卫生实行“五个四”管理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和过期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
(2)成品(食品)有效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和开水、消毒柜)。
(4)环境卫生“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区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被,勤洗工服、抹布。
2.餐饮部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1)地面清洁无杂物,桌椅摆放洁净,门窗玻璃经常擦洗,四壁无尘,洁净舒适。
(2)餐厅周围的垃圾污水经常清除,残肴骨渣及时清理,餐厅内不得摆放杂物、空酒瓶、私人用品、扫帚、拖把和簸箕等清洁用具。
(3)洗手间勤冲洗、勤打扫,做到空气清新、无异味、清洁明亮。
(4)餐厅、通道、工作区域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
3.餐饮部个人卫生检查标准
(1)个人卫生做好“四勤”、工作前后要洗手、定期进行体检。
(2)厨房人员上岗要着工作服,戴卫生帽。
(3)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喷过多香水,不涂指甲油。
4.厨房操作卫生检查标准
(1)每天清洗,用开水浸烫使用过的抹布、垫布,以减少、杀灭细菌,托盘等工具要保持清洁。
(2)工作时,不许对着食品咳嗽、讲话、打喷嚏,不许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许在客人面前挖耳、剔牙、抓头皮、打呵欠、抠鼻子。
(3)端食物或入口用品的用具时要使用托盘。
(4)坚决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5)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患病者,应将其所用餐具单独存放、重点消毒。
(6)勿用手抓碗口或汤羹的入口处。
5.餐具卫生检查标准
(1)总体要求就是无油污、无水渍、无细菌。
(2)坚持“刮、洗、过、消毒”四环节。
刮——餐具洗涤前先刮去盘、碗中的剩菜、剩汤,进行大、小餐具分类,并分别清洗。
洗——较油腻的盘碗需用热水清洗,放碱或洗洁精去油腻。
过——洗涤后用清水冲洗。
消毒——凡盛装直接入口食物、饮料的杯盘碗碟及所用小件餐具实行高温消毒。
6.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蟑螂、老鼠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他滋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在食品生产的过程中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各种传染病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4)凡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不得使用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产不卫生的食品和饮料。
(6)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食堂进行饮食保障运营管理,做到食品留样,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自觉接受采购方的检查监督。
7.食品储存卫生管理规定
(1)控制食品的腐烂变质,消灭或控制微生物的繁衍,抑制组织酶的活动,防止安全物质的破坏,保持食品中的营养素,延长食品可供使用的期限,满足食堂供应的需求。
(2)厨房内储存的食物卫生要求主要是做到防霉、防鼠、防虫、控制温湿度及定期进行食品库房的清洗和消毒,减少外界因素对食品的污染。
(3)食品在仓库中的堆放方式要考虑有足够的空间,不可过分密集,一般与地板和墙壁保持20厘米的距离。
(4)各类食品应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卫生质量存在的问题的食品与正常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期存放的食品,以及具有异味食品与易吸收异味的食品不能混淆堆放。
(5)对入库的食品应做好验收,变质食品不可以入库,要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验。
(6)食品仓库要保持高度的清洁状态,具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健全的清洁卫生制度。
(7)冷藏库要经常保持冷凝管上不结霜。易碎物品要严格防碰破,如灯泡要用铁丝网罩盖。
(8)对库存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加快周转、尽量缩短储存期。
(四)餐厅服务标准
1.餐厅环境标准:
(1)布置简洁明快、环境清洁舒适。
(2)卫生间清洁卫生,保证有岗、有人、有服务。
(3)空调室冬季18℃-24℃,夏季22℃-24℃。
(4)室内噪声不高于50分贝。
2.厨房设施设备和环境标准:
(1)水台、冰箱、炉灶、蒸汽炉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防蝇、排烟通风设施完好。
(3)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4)各种食品加工器械完好有效。
(5)连接餐厅的通道,有隔音、隔气装置,干净整洁。
3.服务质量标准:
(1)食堂设服务岗,并保证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2)服务人员要做到仪容端正,仪表整洁,符合员工手册要求。
(3)开工作业务班前会,做好上岗前检查,明确分工。
(4)早中及各式就餐规范布置,餐桌椅横竖对齐。
(5)严格执行使用托盘服务,保持托盘无油腻。
(6)食堂内设意见征求表,并对填写过的及时收回。
(7)保持食堂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的整洁、无浮沉、无污渍。
(8)保持清洁卫生,门窗光亮,地板、墙面天花板无积灰、无四害,无蜘蛛网。
(五)能源管理
供应商根据能源使用状况,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管理工作。
1.建立能源管理制度。
2.根据运行情况制定节能措施。
3.制订年度节能措施,加强组织,精心操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
4.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调整,争取将运行中的水消耗降至最低限度。
5.对电能消耗进行管理,每月对用水、用气、用电量进行分析,杜绝浪费现象。在保证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消耗降至最低限度。
6.对月度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精心分析,发现能源消耗不合理的现象及时进行调整,并组织进行整改。不断总结经验,使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六)食堂管理
1.投标人需承诺上岗人员通过专业渠道招聘和培训,接受过专业的素质、技能培训,具有厨师等级证书。
2.投标人需承诺上岗人员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病史和流行病史,上岗前提供由县级(含)以上级别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3、采购物品要选择正规供应商。食品在源头上质优、新鲜、干净。
4、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及工艺去操作。
5、食品在运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且密封保存,直至开餐。
6、每天要对食堂进行消毒处理,餐具、炊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7、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8、其他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的规定执行。
五、对供应商监管的范围及标准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监管人员对餐厅实施监督管理,经双方协商,监管的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操作流程监控
1.购入的原材料按类别分区存放,冷冻、冷藏货物验收后及时存放冷库,粮、油、蛋、辅料入库,青菜类上架,严谨乱堆乱放;
2.冷荤类解冻浸泡、清洗池、杀生池与青菜清洗、浸泡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严防混用;
3.初加工环节符合择净、清洗、浸泡、切配流程规范;
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成品采取密闭保温措施。
(二)销售环节监控
1.每餐闭餐后封闭餐口,清理售饭现场;
2.开餐前开启紫外线灯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未经消毒的售饭工具不得使用;
4.服务人员进入售饭间,必须洗手,二次更衣,带好发帽、口罩,头发不外露。
(三)卫生质量监控
1.加工间:检查频次,每天1—2次,顺序:原材料存放(冷库、主食库、调蔬菜库) 初加工区 烹制区 主食加工区 主食热成型区,符合卫生要求;
2.售饭间:预进间、二次更衣、紫外线消毒、售饭工具消毒、服务员个人卫生、着装达标;
3.餐具回收区:残食台密闭并摆放整齐,残食桶不外溢,每餐及时清理,餐具回收箱整洁,盘碗筷无随意丢弃,饭后遗留在餐桌上的餐具及时清理回收;
4.餐具洗涤消毒区:洗碗机水温度达标(86°以上),烘干温度≥120°,洗碗机转速不得随意调整,确保餐具经过烘干区时间不少于40秒;
5.餐具保洁:经过洗涤消毒的餐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存储备用,运输餐具的车辆每餐用消毒药液擦洗,防治餐具污染。
(四)就餐场所监控
1.开餐前一个小时内所有餐桌椅擦洗干净,就餐中不得清扫地面;
2.餐厅地面无积水、污渍,就餐中临时造成的地面污染及时清扫擦洗;
3.根据餐厅光线强度,适时开启照明;
4.根据餐厅温度适时开启空调;
5.督促餐厅适时更换防蝇和防风门帘,定期擦洗,保持干净。
(五)设备使用监控
1.电闸箱固定专人管理,每次使用以后及时关闭封板,以防蒸汽浸入或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2.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下班后切断电源,严禁非炊事人员操作,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节假日长时间不用时采取养护措施;
3.煤气设备固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现煤气泄漏及时报修,下班前关闭管道阀门;
4.冷藏冷冻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冷凝器结冰不能超过0.5厘米,发现制冷效果下降时,及时除霜,属于机械故障、氟压降低时及时报修,严禁带病工作;
5.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需供应商提出申请并报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六)对餐厅服务监督
1.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包括主、辅、调料等所有食材的进价、进货渠道、运输方式等进行监督。
2.对菜品品质的监督:包括菜品搭配、营养标准、菜品轮换等进行监督。
3.对食堂卫生的监督:包括餐厅卫生、厨房卫生、卫生流程等进行监督。
4.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标准:
(1)食品安全:采购方人员在食堂用餐时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对食堂进行合理的投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
(2)餐饮人员管理:供应商应确保为餐厅提供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即厨师证书及健康证明,人员的流动应征得采购方同意。
六、采购方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方按照合同规定监督供应商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内容,同 时做好指导与协调工作。
(二)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合同条款向供应商支付费用,并对供应商的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食品卫生及管理方式,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就不合理问题,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三)供应商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消防等各项安全制度,配合采购方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四)固定资产所有权属采购方,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采购方规定期限予以报废。各种报废的固定资产、耐用品及其他由采购方购置的物资,全部由采购方处置。供应商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双方须定期对餐厅现有各种资产进行数量、使用年限等项目进行清点。遗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由供应商予以赔偿。
七、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应商负责足额安排主厨、副厨、砧板师、面点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人员工资由供应商支付。供应商使用采购方提供之厨房、餐厅,遵照采购方书面通知的售餐流程、售餐标准向采购方和采购方指点的人员提供餐饮服务。逢遇重大的活动,供应商要采取一切措施保证餐饮服务。供应商食品供应不得低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供应商食品供应达不到材料量化标准的,采购方可依制约责任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需赔付相关费用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1.出售变质、有毒食品的;
2.导致员工食品中毒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食物中有异物,造成一定影响和人身损害的;
4.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生、熟食品留样48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相关原因
(四)供应商接受采购方卫生监督管理,并接受采购方对餐厅、厨房卫生整改要求。供应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品制作和食品卫生的检疫,卫生监督所日常检查,卫生许可证的年检等工作由供应商负责。
(五)供应商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装由供应商自理。
(六)供应商食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七)供应商须负责所承包厨房、餐厅内所有区域的清洁工作,并达到采购方之清洁标准。供应商人员必须每天做好餐厅内使用的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八)供应商应在不违背国家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遵照采购方特定的员工餐厅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制度和账册。供应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对食堂的各项原辅材料消耗、费用支出记好账册,随时供采购方查阅。
(九)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制定的就餐时间规定,不得随意提前开餐或提前収餐(采购方有特殊要求除外)。逢特殊情况采购方指定供应商延迟供餐或加餐的,供应商应予以配合。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和停餐的,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
(十)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经营。
(十一)供应商未按采购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款项。
(十二)供应商承担采购方托管资产的维护责任,防止采购方财产损坏和流失,并不得将托管的资产转租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
(十三)供应商不得在其托管的房屋内存放对周围环境和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物品。否则,供应商对其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采购方足额赔偿。供应商不得在其托管区域范围内外另行搭建建筑物、构件物及随意堆放杂物。
(十四)供应商因管理、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用具等损坏和丢失以及发生偷盗食材的应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部分 防疫要求专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统一部署,有序开展招投标等公共弄资源交易活动,就本次招投标工作做出以下要求和相关说明:
一、招投标阶段防疫要求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津政务函[2020]7号文规定:疫情期间推行不见面开标条件和办理程序:
1、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已满足现场开评的基本条件(投标单位大于等于3家);每家单位仅授权委托1人到场;各单位注意到场人员必须符合本市最新防疫要求,且本人作出书面承诺及出具健康证明;纸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满足专家人手一册。
2、专家的抽取按当时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执行。
二、投标企业复工防疫要求:
1、开复工要求: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一方面明确开复工条件,对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开复工条件进行全面自查,由单位提出开复工申请,达到要求的,合格后复工。凡是达不到开复工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
1.1严格落实返津人员的隔离措施
复工后要做好职工信息登记工作,加强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建议企业中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推迟返津和复工,如已返津或在津人员接触过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的人员,要求其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对其进行每天两次健康随访。隔离期满方可复工。
(一)开展健康监测
开展健康监测。员工每日上班前要在家进行体温监测,如体温超过37度,则及时报告单位部门负责人员,居家隔离。并在需要时到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外出就诊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加强门卫管理,安排保安或专人对所有上班职工及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后立即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得进入单位内部。全体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少于每天两次的体温检测并登记,登记内容与《天津市农民工春节假期返津后疫情防控措施》基本相同。
(二)强化日常管理及消毒通风
强化日常管理及消毒通风。在保障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采取错峰上班,减少工作人员数量。同时做好企业内密闭场所的通风。做好生产场所每天不少于两次的定时消毒。建议每日派专人对公共区域(如卫生间、楼道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预防性消毒。重点卫生间、垃圾收集点等处。派专人对每日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清扫及消毒。
(三)加强人员上岗前教育和管理
各企业开复工前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防疫教育,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参照天津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通知文件执行,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人员上岗前,防疫、安全技术应进行交底。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食堂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LZB2020-F-018)的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合同。
鉴于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竣工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留存二份,供方留存二份,代理机构留存二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2020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 正/副 本 )
第一阶段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代表人姓名: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GLZB2020-F-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和电子版U盘(office文档)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7.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8.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附件3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4-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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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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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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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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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4-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5: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
附件6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
中小企业 |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
监狱企业 |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我公司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页 |
填报要求: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如我公司成交,本项目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附件9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供应商自愿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
(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附件10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1: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自2017年1月1日起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理解并接受,至签署采购合同前,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我单位理解并接受,若签署采购合同后,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响 应 文 件
( 正/副 本 )
第二阶段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代表人姓名: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报价书
致: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和电子版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价格为
报价 元(注明币种)
大写 (文字表述)。
2. 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 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2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