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08-03
项目概况
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SCG202005001001A
项目名称: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819975
最高限价(元):8199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食堂用具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1997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4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8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室(一)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
地 址:岩头镇岩三村商业路1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382913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777509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传 真:0579-84119288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953630
质疑联系人:楼云先
质疑联系方式:136005347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 真:0579-84107222
联系人 :金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附件信息:
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doc
4.4M
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HZJSCG202005001001A
项目名称: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单位: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 录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需求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委托,就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JSCG202005001001A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预算:819975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发售日期、地点及方式:
1、网上报名
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www.zjzfcg.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17-11-13%2011:10:28)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0年08月24日0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室(一)(地点),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8月24日09时30分(时间)在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室(一)(地点)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
九.其他事项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
地址:岩头镇岩三村商业路180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777509362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联系人:楼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121722,13867953630 传真:0579-84119288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浦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传真:0579-84107222
第二章 招标需求
注:1上述涉及的检测报告、证书、试验报告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描述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彩页、截图、检测报告、产品说明等各项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都将视为负偏离;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真实描述投标产品实际响应情况(技术偏离表需准确注明满足情况或负偏离情况)。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和维修工作。清单中未列明,但属设备正常运行必须的配件或附件由各投标人计入相应的设备报价中。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2 |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配套设施、包装、运输、装卸、货到就位、安装调试费、相关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费、设计费、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即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1.2万元由中标人支付,费用自行在报价中考虑。 |
4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不要求。 |
5 |
▲供货期限: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4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 ▲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不少于3年。 |
6 |
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自行组织,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
7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或有疑问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十、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8 |
投标文件组成: 开标一览表 1 份(单独密封); 技术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单独密封); 报价文件正本1 份,副本 4 份(单独密封)。 开标顺序: 先开商务技术文件,再开启投标报价文件并当场唱标。 |
9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08月24日09时30分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室(一)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08月24日09时30分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室(一) |
11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见第四章内容。 |
12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等网站或媒体。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
13 |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
14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 |
15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形式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并须经招标人认可后5日内无息退还。 |
16 |
付款方式:货物到场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无异议后支付,具体以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支付时间为准。 |
17 |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8 |
货物总价最高限价为819975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19 |
付款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
20 |
投标文件有效期:120天 |
21 |
本次招标对合格的投标人的专门规定与审查方法: 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4、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费的证明、营业执照,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等,可提供管网截图或复印件。 |
21 |
其他: 支持中小企业: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本项目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不按要求注册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本招标文件规定如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
21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设计、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8.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9.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及进口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0.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十、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
1.技术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注: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产品资料,如属于小微企业还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评审时均不给予价格扣除)(如有)(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途中损耗费、安装调试费、代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12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技术标、商务标正本各1份,副本各4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技术标、商务标二部分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评委认为偏离整个项目所要达到的主要功能需求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6)在技术商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单价高于预算单价的;
(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5)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技术商务标,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技术商务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7.由主持人公布预算价或标底,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设备名称、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9.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2/3)和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委总数的1/3)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由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4、质量保证金:留5%货款的作为质保金,中标单位承诺的质保期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退换(不计息)。
5、履约保证金:提供合同金额5%的履约担保,采用保函形式。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合理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评标。
本次评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商务分60分、价格分 40 分等二部分。先评技术商务标,再开报价。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委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1位,统计或计算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分过程采用四舍五入法。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分+价格分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1 |
投标货物的性能及技术指标 |
17分 |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货物清单各项产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非★的参数),扣完为止。 2.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功能有实质意义的正偏离,每项加0.5分,最高加2分。无实质性意义的不加分,正偏离加分由评委共同认定。 |
2 |
相关投标设备食品接触安全方面 |
6分 |
投标企业所投的绞切肉两用机、电磁灶、蒸饭车、电饼铛、开水器、消毒柜有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相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原件现场备查,否则不得分。 |
3 |
自主创新等国家政策分 |
2分 |
投标企业获得本次采购范围内产品发明专利的(以证书为准,受理通知书和个人获得不得分),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标书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原件提供不齐全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得分不予计取。 |
4 |
实施方案 |
6分 |
(1)保证工期的方案和措施(1.5分),根据方案严密性,措施得力程度,优1.1-1.5分,良0.6 -1分;差0-0.5分。 (2)保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1.5分),根据方案严密性,措施得力程度,优1.1-1.5分,良0.6 -1分;差0-0.5分。 (3)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1.5分),根据质量监控措施和检测设施情况,优1.1-1.5分,良0.6 -1分;差0-0.5分。 (4)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1.5分),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优1.1-1.5分,良0.6 -1分;差0-0.5分。 |
5 |
售后服务 |
6分 |
1.投标单位质量保证措施承诺、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计划方案及承诺,巡检计划、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故障解决能力、保修保障计划及能力等进行横向对比酌情打分。优3分(含)-4分;良2分(含)-3分(不含);差0分-2分(不含)。 |
质保期限(三年)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得分,优于的,延长一年质保的加1分,最高得2分。 |
|||
6 |
业绩情况 |
5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案例得1分,最高得5分; 业绩说明材料需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工程验收资料原件现场备查,不提供原件或提供不齐全或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 |
7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3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 2.投标人具有油烟净化设备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5分。 (需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 |
8 |
样品 |
10分 |
投标人提供如下样品各一个:烹饪间序号2单星水池,切配间序号4双层工作台,面点间序号2冷藏柜,其他序号04快餐盘、05小碗、06小勺、07蒸盘、08份数盆。 根据投标人所送样品的制作工艺水平、材质、厚度、重量、规格等,由评委酌情打分,优:8-10分,良:4-7分,一般:1-3分。 注:1.投标单位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免费提供不带任何能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 2、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或提供的样品中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本项不得分,不作无效标处理。 样品仅作评标用。 4、中标人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中标后所提供货物的材料、质量、重量均不低于招标文件和样品要求。未中标人样品原样退回,逾期不领回的样品采购人作废品处理,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前提供(国家钢铁材料检测中心出具的)快餐盘、小碗、份数盘、蒸饭盘(镍)含量不低于0.8的分析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原件。 |
9 |
现场勘察及项目综合实施能力 |
5分 |
投标企业需根据设备清单及自行实地勘察,在技术标中提供厨房整体设计方案,要求提供:1.设计方案、2.平面布置图及水电深化图等设计图纸。根据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的合理性、科学性: 优:4-5分,良:2分-3分,差:0分-1分,不提供或与实地情况差距巨大的不得分。 |
二、价格部分评分方法(40分)
价格权值 |
计算方法 |
价格权值=0.40 |
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有效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注: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产品资料,如属于小微企业还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评审时均不给予价格扣除)(如有)(格式见附件)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格式(供签约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招标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 货物名称:
2. 型号规格:
3. 技术参数:
4. 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待全部货物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凭甲方书面意见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七、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1.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质保金 元(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十、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 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2、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即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完工价格,并由成交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如果投标人设备数量或设备明细有减少的,按投标报价情况相应扣减工程结算款。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本项目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2.乙方货到现场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乙方对提供的货物进行调试时,需通知甲方到场,并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学会操作为止,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一份,浦江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鉴证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单位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二、技术商务文件格式
2.技术商务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技术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单位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3.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技术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单位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4.技术商务文件目录
1)企业简介
2)企业优势
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含所采用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投标人应按根据《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货物清单,按每项货物进行填列。
4)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产品介绍、图片等)
5)规范偏离表
6)销售业绩表
7)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8)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9)产品质量承诺书
10)资信证明文件内容:
a、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b、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c、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d 、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对照相应项目评分标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格式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ABC单位XYZ政府采购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年 月 日
三、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单位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单位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3.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 (产品名称) 进行投标,在此:
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1份;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投标保证金为 (形式)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 投标产品的投标总价为《开标一览表》所列金额。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产品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物价、政策等波动的影响。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为: ,该项目我方有能力完成。
(4)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 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8)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若未中标,我单位同意招标人免费采用我单位全部或部分方案。
(9) 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小计 |
小微企业产品(是请打√) |
折扣后金额 |
||
一层 |
||||||||||
男/女更衣室 |
||||||||||
01 |
洗手星盆 |
规格450W×400D×200H |
2 |
台 |
||||||
02 |
感应水龙头 |
规格:130-200m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