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0年度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HZZB2020[003]号
项目名称: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0年度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4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0年度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项目的供应单位,定点配送食堂食材(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不得拆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4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4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4.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5.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4日 至 2020年08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号 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延长线594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0875-2199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东大门)
联系方式:张女士0875-2128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875-2128766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0年度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0年度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HZZB2020[003]号
2.项目名称: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0年度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146.00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0年度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项目的供应单位,定点配送食堂食材(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不得拆分。
5.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为3年。项目管理实行供货商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一年合同。采购单位将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7.供货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结算方式:据实结算,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4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
4.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5.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 04 日至2020年08月 1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投标人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请投标人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nhlhz@163.con)进行信息登记。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号 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现场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1033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监督电话: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纪检工作办公室:0875-2199880-262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延长线594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0875-2199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东大门)
联系方式:0875-2128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90875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