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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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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主副食产品等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主副食产品等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0年08月03日 16: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主副食产品等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
行政区域佳木斯市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6:31
评审专家名单李春颜、唐桂香、陈健、孙喆、马素燕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545007591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秦先0454—8365919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付女士 18545007591
附件:
附件1公示.doc
附件22.招标文件-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主副食产品等采购项目.docx

一、项目编号:JA20200703(招标文件编号:JA20200703)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主副食产品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佳大联华生活超市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文昌街48号商服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佳木斯市向阳区佳大联华生活超市 主副食 无、 按实际需求供货 优惠率1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颜、唐桂香、陈健、孙喆、马素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二包:

中标人:佳木斯市前程创美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社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柒佰圆整(¥49700.00)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起按需求交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

地址: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

联系方式:秦先0454—8365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

联系方式:付女士 18545007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 18545007591



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主副食产品等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A20200703





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5

第三章 投标人 须知 3 4

一、 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 4

二、 投标人 须知正文 3 6

第四章 投标格式 4 4

第五章 合同格式 5 4

第六章 评分细则 5 5

附件 1 :资格评审记录表 5 6

附件 2 :符合性评审表 5 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主副食产品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主副食产品等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A20200703

2.3 资金性质:单位年度预算(290,000.00元)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为2个标包

2.5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标包

采购内容

服务期

交货期

交付地点

一包

副食

一年

自签订合同起按需求交货

佳木斯预备役工兵团

广告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4一包潜在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0日,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到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获取招标文件;

4.2 公告期限: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0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3日10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

采购人地址:佳木斯市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454—8365919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18545007591


第%1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主副食采购计划(每月)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1

大米

公斤

200

2

白面

公近

100

3

豆油

30

4

各类调料

50

5

猪肉

公斤

50

6

20

7

排骨

公斤

20

8

肘子

公斤

20

9

公斤

15

10

鸡翅

公斤

15

11

鸡腿

公斤

15

12

牛肉

公斤

20

13

羊肉

公斤

15

14

黄瓜

公斤

30

15

鸡蛋

公斤

50

16

白菜

公斤

70

17

大葱

公斤

20

18

豆角

公斤

20

19

干豆腐

公斤

20

20

茄子

公斤

20

21

油菜

公斤

10

22

菜花

公斤

10

23

柿子

公斤

10

24

香菇

公斤

10

25

大豆腐

50

26

蒜薹

公斤

10

27

土豆

公斤

30

28

牛奶

40

29

苹果

公斤

20

30

公斤

20

备注

具体采购以实际采购为准,每月采购金额20000元左右

2广告设计按实际工作需要制作,预计全年累计50000元,平均每月6000元

%1、 技术要求

1.鲜畜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值5.8-6.2。半成品必须为知名品牌,具有代理资质,且货物临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1/3。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冷鲜片猪肉、牛肉、羊肉、鸡肉,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副食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本次招标所需禽肉类,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副食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

(2)具体标准:片猪肉、牛肉和羊肉、鸡肉生产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用于加工猪肉;副食未经违禁物质处理,药残留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禽体各部位应修剪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

2、蔬菜应为二等菜,新鲜无异味,色泽鲜艳,无腐烂变质,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本次招标所需常用蔬菜,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蔬菜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等法规要求。产品应具有该蔬菜可采食时应具有的特征,要求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异味,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和机械损伤,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含量的安全卫生指标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鸡蛋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出厂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鲜整鸡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皮肤有光泽,因品种的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肉尸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副食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 等法规要求。

5.纯牛奶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标准,且为非复原乳;所提供的液体乳,送达指定地点的时间距该产品的生产日期必须在10日之内,超过10日视为质量不合格。且液体乳必须独立包装完整,不得有胀袋、破损,食物外流、污染物附着等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

6、广告设计按实际工作需要制作。

三、报价要求

1、一包报价以供货当日佳木斯大润发超市和家乐购超市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在此基础上进行优惠率报价。

2、二包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四、其他要求

因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内部整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地址可能发生变动,导致供货合同终止,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将该因素考虑在内。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2

现场考察

/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

11.1

投标报价

(单位)

人民币

11.4

采购预算

一包:240,000.00元;

二包:5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12.2

投标保证金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包:2,000.00元

二包:1,0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提交,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电汇表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银行帐户:18010000001304703

其他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汇款后须向负责该项目的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并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项目截止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

3.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采购合同复印件递交至代理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接受对其投标价格合理修订的;

(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的。

13.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0日历天

14.4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可读电子版U盘1份

1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10时30分

地点: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

18.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3日10时30分

地点: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

21.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

评审优惠政策

A、《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B、《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C、《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D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递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21.3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6.1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27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

28.1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29.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由标人支付。

2.招标代理费现金或电汇。

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后附正文不符,以本表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A 投标人


1.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提供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如果法人单位授权其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投标,则须提供法人单位有效的授权书原件,投标文件上加盖该分支机构单位公章。

1.2 在采购行为中,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1.3 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投标人的资质、证明等材料。

1.4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1.5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1.6 弃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再次采购活动。

2. 现场考察

如需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应参加采购方组织的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等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的,或认为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在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有必要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方以《答疑文件》等形式作出答复。投标人应在接到《答疑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确认有无疑义,如无疑义视同投标人响应采购方的各项要求。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招标文件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相关网站或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采购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文件(统一格式见本文件第四章——投标格式),包括: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无效。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 技术偏离表

(4) 投标文件附件

8.2 资格及证明文件包括:详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 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0.1 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0.2 投标文件附件包含以下内容:(注:后附格式的按格式填写,其余自行选择编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6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7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8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情况表(如有)

11) 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方案

12) 服务方案

13供货方案

14)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11. 投标报价

11.1 一包以优惠率进行报价;二包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1.2 对每一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以及其它风险而变动。

11.3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4 采购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保证金。

12.2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未按第12.1和第12.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不接受对其投标价格合理修订的;

(3) 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的。

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本文件第一部分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为90日历天。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影响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4.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4.4 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可读电子版U盘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5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予返还。

14.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投标文件按以下方法封装:

15.1.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应为A4大小、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胶装。装订完成后,须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副本分别封装,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正/副本、电子版字样,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再将所有包封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外包封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未按要求装订及包封的,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5.1.2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装订或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按本条款要求装订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5.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标记,其投标文件无效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6.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 采购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招标文件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网站或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方者,采购方可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7.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方,同时应在封袋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7.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方。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采购方时间为准。


E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方主持,委托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可以参加。

18.2 投标人派代表(须为企业法人或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仪式。

18.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8.4 采购方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采购方将做唱标记录。

19.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9.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9.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4 采购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0. 投标的澄清

公示.doc 2.招标文件-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主副食产品等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