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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 、成都市老年服务示训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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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03 16:50

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成都市老年服务示训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012020604023
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成都市老年服务示训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6000000
最高限价 本项目折扣率不超过 1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04日到2020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方式: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潜在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需要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的,请凭购买凭证前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10楼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领取。开票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发票开具后本公司将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地址以到付形式寄出,如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人未收到发票或因投标人信息填写错误开错发票,我公司概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010-63348287。
售价: 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600万元/年,2.监督: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3.计划表备案号:(2020)1893号,4.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5.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20000元为准。)。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7.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成都市老年服务示训中心)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112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6870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10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先生、侯先生;联系电话:010-63348973 028-83338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先生、侯先生
电话: 010-63348973 028-83338766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目的 本项目为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食堂所需粮油、肉类、家禽、蛋类、蔬菜类、 水果类等食堂食材/品提供配送服务,送货地点位于成都市新都区。 二、基本要求 所有配送的产品须符合相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和规定,执行过程中以国 家最新出台的标准和规定为准。 三、配送产品品种及要求 (一)新鲜蔬菜 1符合成都市溯源体系的要求。 2农药残留物检测符合 GB/T5009.199-2003。 3蔬菜新鲜、无虫、菜面干净、无泥土、无枯死叶、无须二次处理。 (二)水果 1.水果按需求等级配送。 2.符合成都市溯源体系的要求。 3.农药残留物检测符合 GB/T5009.199-2003。 4.水果新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压伤、斑点、虫洞、裂口、腐烂, 口感好,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无公害标准。提供相关检测合格报告。 (三)肉 1、猪肉须为屠宰厂(具备《生猪宰杀许可证》)当日屠宰的活鲜肉,符合成都 市溯源体系的要求,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 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牛、羊、兔、鸡、鸭应有动物产品检 疫合格证明。 2.肉类执行标准:GB9959.1-2001, 或国家最新标准。 3.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 4.产品出厂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分割包装或不包装,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实 际需求对产品进行二次分装,但应标明相关供应商信息及产品信息。 5.运输要求 : (1)配送车辆为专业冷藏车,须有制冷设施,禁止不开制冷而用冰块降温,猪 肉应整片悬挂、禁止堆放,保证猪肉新鲜、清洁卫生。 (2)冷藏车必须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四)蛋类 1、蛋类按需求等级配送,应有动物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 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 2、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干净无残留土、泥、草等污物;无受精蛋,外壳 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 (五)鱼类 1.淡水鱼须为活鱼配送至食堂。 2.海鱼须为冰鲜鱼。 3.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相应加工,每日按时配送。 4.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5.符合国家水产品 GB2733—2015 标准。 (六)粮油类 生产厂家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具有食 品质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 GB2715-2005标准;食用 油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 GB2716-2005标准。 包装要求:采购预包装产品。包装标识清楚,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 电话等。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 1.大米 (1)品种为一级优质大米。 (2)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提供。 (3)要求非转基因,袋装,预包装应符合 GB/T17109-2008粮食包装的规定和卫 生要求。预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标签标识应符合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达国家标准(GB1354—2009)一级。 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 GB2715-2005、《大米国家质量标准》和《国家粮食卫生 标准》。 2、面粉 (1)、面粉达国家一级及以上标准,符合 GB1355标准或 GB8607标准 (2)、面粉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合 GB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规格为 25公斤/袋,更换批次时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 3、食用油 (1)食用油为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大豆油等,预包装应符合 GB/T17374-2008 信用植物油包装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标准应符合:GB2716-2005 食 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2)生产厂家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 (3)所配送的产品必须在保质内,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 (4)质保期有效期须在 6 个月(含)以上。 4、点心类:所配送的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 (七)调味品、干货类 在保质期内,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 GB2760- 2014标准。 1.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标准。 2.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 方法、 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 示。 3.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八)豆制品及冷冻食品 所配送的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 (九)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2762-2017规定。 (十)包装要求符合《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商 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要求。 (十一)符合其他相应国家标准。 四、其他配送要求 (一)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进出货管理制度,有详细的进出货记录。 (三)投标人须提供食材/品的正规票据、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 (四)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品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配送要求: 食堂在配送日前一日 16:00 前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 数量及其他要求等。中标人按照食堂订单要求进行按时、保质、保量配送。若个 别食材品种缺少时,中标人需在下单后一小时内告知各收货单位,调整配送食材。 为保证配送服务质量,中标人需提供专职人员进行配送及后续工作对接,提供专 线或定点进行沟通,保持 24 小时电话畅通,并能对收货单位的要求进行及时响 应(在收到要求后及时回复)。 为保证配送时效,其中,肉类及蔬菜水果须保证使用冷链配送车。运输过程须保 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配送地点。(投标人还应配 备应急配送车辆。)为保证配送时效,配送车辆须为投标文件中备案的车辆,如 投标人确需更换,应以书面形式征求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使用冷藏车配送并保证 冷藏车干净整洁,有效运转。 五、采购价格 (一)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二)供货品类的基准价:原则上按照采购人附近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以及蓉 价网、市发改委网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超市优惠活动价除外)。每月第四周周 一为询价日,经双方确定价格后,作为下一月采购的基准价。 (三)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 15%,投标人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 经双方协议、核实,重新询价后再定市场价格。投标人未尽告知价格降幅义务的,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五)供应食材价格总额由采购人在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前提下核定。 六、商务要求 1、配送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进行配送。 2、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履约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 不续签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4.1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原因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4.2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 4.3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4.4 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文件或合同相关要求; 4.5未通过采购人考核且整改不到位。 5、履约验收: 5.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 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以及行业标 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5.2存在国家强制规定或行业标准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管理。(提供承诺函)。 7、付款方式:货款按月结算,按当月供货总量及执行价格结算货款,当月支付 上月货款,经双方核实后由采购人将货款转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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