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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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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梧中学见附件“学生生活环保设施报价清单”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2020-08-03

招标详情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梧中学见附件“学生生活环保设施报价清单”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学生生活环保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8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C2020-J1-210021-GXZY

项目名称:学生生活环保设施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5044.10

最高限价:不设定

采购需求:采购电力可倾式摇摆汤锅4台,多功能切菜机1台、排烟系统等学生生活环保设施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2017年1月1日起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按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自2020年8月3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起至2020年8月6日18时00分止。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250.00元

注: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以下账户,在银行单据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事由“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字样。工本费应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内转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

开户银行:苍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4476 1201 0100 7416 98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结束后。

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评标厅(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梧中学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凤岭街文化里156号

联系方式:聂先生,0774-2683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本项目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工

电 话:0774-2698899

4、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4-2686580

5、政府采购云平台咨询电话:400-881-7190

采购人:苍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


    - 学生生活环保设施采购 标书(出售版).doc

    3.4M

苍梧县医保基金账户代理银行服务采购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学生生活环保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WZZC2020-J1-210021-GXZY

采购人:苍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 录

HYPERLINK \l "_Toc48692295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学生生活环保设施采购WZZC2020-J1-210021-GXZY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学生生活环保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8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C2020-J1-210021-GXZY

项目名称:学生生活环保设施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5044.10

最高限价:不设定

采购需求:采购电力可倾式摇摆汤锅4台,多功能切菜机1台、排烟系统等学生生活环保设施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2017年1月1日起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按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自2020年8月3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起至2020年8月6日18时00分止。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250.00元

注: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以下账户,在银行单据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事由“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字样。工本费应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内转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

开户银行:苍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4476 1201 0100 7416 98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结束后。

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评标厅(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梧中学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凤岭街文化里156号

联系方式:聂先生,0774-2683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本项目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工

电 话:0774-2698899            

4、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4-2686580

5、政府采购云平台咨询电话:400-881-7190

采购人:苍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学生生活环保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WZZC2020-J1-210021-GXZY

采购内容:采购电力可倾式摇摆汤锅4台,多功能切菜机1台、排烟系统等学生生活环保设施一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1535044.1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

1.2

采购人:苍梧中学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凤岭街文化里156号

联系方式:聂先生,0774-2683650

3

1.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

联系人及电话:党工 0774-2698899

4

1.3

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4-2686580

5

2.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2017年1月1日起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按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

11.1

谈判报价: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本项目只允许递交一个方案的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7

12.1

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日起60天

8

13.5

响应文件份数:一套正本,三套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的U盘一只。

注:①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

②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③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④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形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响应文件纸质文件分别包装在一个密封袋(盒/箱/信封)内加以密封。

9

14.1

1.谈判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转账形式。

2.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以银行转账递交的,从供应商对公帐户转账到以下专用帐户。

开户名称:苍梧中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龙圩支行

银行帐号:20352001040002869

4.交纳截止时间: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交至苍梧中学指定账户并且到账。②采用非转账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5.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注明事由“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字样,经查实谈判保证金没有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的,其谈判无效。

[注:供应商如需开具收据的,请在开标会议结束后自行到苍梧中学财务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10

16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3楼)

3.供应商派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截标会的,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文件以证明其出席截标会。

① 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自然人到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②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③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证明复印件(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图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缴款单复印件)

以转帐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的,提供谈判保证金声明(原件)和缴纳凭证复印件;

以非转帐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提供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的原件及复印件,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的原件由采购人保存(未成交供应商的原件,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原件,在提交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⑤提交供应商承诺书(针对疫情期间参加招投标活动必须提供本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附件2)。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与证明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手指指纹)的,或供应商代表未出示相关证件核验的,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对其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5、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1

19.4

1、响应文件开启及谈判时间:2020年8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

2、响应文件开启谈判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评标厅(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3楼)

3、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谈判,并自觉接受核验身份。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谈判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谈判。

[注:谈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

谈判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

12

26

履约保证金递交及退还:

1、缴纳金额和形式:成交金额的 5 %(四舍五入至百位)。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接到本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①以银行转账或网上支付等方式提交的,从对公账户(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从自然人本人银行帐户)转账到以下专用账户,用途或备注栏注明事由“项目编号 履约保证金”信息,延期自误,如需要开具到账收据,请至以下开户单位财务部门开具;②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形式提交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提交票据或保函原件。如为保函方式的,须为无条件保函,保额为履约保证金足额,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项目有效期。

开户名称:苍梧中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龙圩支行

银行帐号:20352001040002869

2、退还:签订合同后,从全部货物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的,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到苍梧中学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采购人(苍梧中学)在收到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如为苍梧中学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每逾期退还一天按履约保证金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给成交供应商,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3

27

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延期自误。

14

28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及开标费用。

15

30.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1.应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财库[2019]18号文中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中并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证书的产品(必须提供认证证书)。
2. 应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财库财库[2019]19号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不带“★”标注的有效期内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中并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证书的产品((必须提供认证证书)。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评标时应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政策,评标时磋商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政策,评标时应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供应商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只能享受谈判价格一次性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

17

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果经查实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响应无效,如成交,即取消其成交资格。

1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9

政府采购合同审核、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将政府采购合同送本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盖章确认。

20

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文件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记录交付谈判小组进行审查,对在2017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视为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

1.项目基本情况、适用范围及定义

1.1项目基本情况:见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见须知前附表。

1.3采购代理机构:见须知前附表。

1.4监督部门:见须知前附表。

1.5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1.6定义:

1.6.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6.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或买方。

1.6.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6.4“供应商”是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称为“潜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称为“谈判供应商”;经法定程序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称为“成交供应商”。

1.6.5“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6.6“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6.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1.6.8“公章”系指供应商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包含其他替代章(如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

1.6.9“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系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本项目相关信息除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外,还同时在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2.合格的供应商

2.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本章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 2017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须主动填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含其授权服务的分公司等)。

2.5符合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应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有如下情形的,一经发现,将视为串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项目经办人)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如有要求) 。

3.谈判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特别说明

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谈判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4.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所拥有。供应商投入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或必须为本单位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与投入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询问、质疑和投诉

5.1询问。

供应商如发现谈判文件内容有误或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2质疑。

5.2.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

5.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纸质材料形式的质疑,不接受电子送达的质疑材料,即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的质疑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5.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3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构成

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更改、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如发现谈判文件内容有误或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或者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4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澄清、修改、补遗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该所有通知文件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通知。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通知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编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

8.2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中涉及谈判项目的价格、技术要求、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在谈判报价表中,供应商必须按格式文件完整填写,不能自行修改格式内容。

9.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9.2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装订要求

10.1响应文件由资格、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下列说明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和提供。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原件、复印件均须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手指指纹)

一、商务文件(必须提供)

1、谈判函

2、谈判报价表

3、商务条款响应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1-8项必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第二代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证明复印件(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文件截图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缴款单复印件)。

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清晰反映经营期限),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不须提供;

5、供应商2020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属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之月起的月度财务报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2020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减免缴纳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以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为准;若为新成立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7、供应商2020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以参保证明复印件或免参保证明复印件为准;若为新成立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可作为供应商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

1)供应商简介及经营状况(包括综合实力、企业规模和信誉及有效证明);

2)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材料复印件;

三、技术文件(必须提供)

1、技术要求响应表

2、货物质量保证及货物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3、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文件。

10.2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装订位置胶装封边。

10.3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4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5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谈判报价

11.1供应商谈判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第章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2谈判报价是本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含税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11.3供应商应按《谈判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如有《谈判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①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②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价格中;

③ 谈判报价包括:(1)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包括第三章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价格等其他费用;(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11.4本项目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谈判报价,每一项分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或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或有漏项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2.谈判有效期

12.1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从谈判截止日起60天内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不同意延期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原谈判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有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但不能要求对原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确认有效且没有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谈判的实质内容的澄清或说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任何改变,并同意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遵循本响应文件,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满之前继续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3.1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13.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有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如谈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手指指纹),否则其谈判无效。

13.3未按要求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

13.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签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单位公章,否则其谈判无效(如谈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手指指纹)

13.5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一只。并在每份文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谈判保证金

14.1 14.1谈判保证金的递交: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

14.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4.2.1成交供应商凭谈判保证金声明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采购人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予以退还,不付利息。

14.2.2未成交的供应商凭谈判保证金声明至采购人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采购人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予以退还,不付利息。

14.2.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4.3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谈判保证金暂不退还。

14.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截标后或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后未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按本须知第27条签订合同的;

(4)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5.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电子文件一份分别包装在一个密封袋(盒/箱/信封)内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如谈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密封袋封贴处应由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手指指纹)。

15.3响应文件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密封袋(盒/箱)上应标明一下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文件名称:响应文件纸质文件(响应文件电子文件)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 明“在开标前不得启封”

15.4响应文件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签字或盖章为合格。

16.谈判截止时间、地点

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章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章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地点。

16.3若遇到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过多造成部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已抵达开标现场但未能签到的情况,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以其进入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场所的时间为准。

16.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① 响应文件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送到达的;

② 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的;

③ 应标样品未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的(若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应标样品的);

④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未同时携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证件文件进行核验的。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7.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章须知第15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谈判结束后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 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

18.组建谈判小组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9.评

19.1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及谈判应答文件等。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其他的外部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19.2谈判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9.3 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及按规定进行原件核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条件。它所涉及到的主要文件和内容为谈判文件所述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和签章的合格性、合法性等。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19.4澄清有关问题、算术性修正

19.4.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加盖手指指纹。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与《谈判函》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函》为准;

②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④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⑤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⑥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在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谈判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或内容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响应文件。

19.5谈判

19.5.1谈判时间及地点:本章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19.5.2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最多三轮),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性条件(包括谈判报价)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对最后一轮谈判,谈判小组应明确告知供应商,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

19.5.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谈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手指指纹)

19.6最后报价

19.6.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9.6.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6.3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总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成交,各子项最后成交单价均不得高于各子项首次单价报价。

19.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如有要求)。

(1)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参加谈判的,或未提交书面说明退出谈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和最后报价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谈判。

(2)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9.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名单,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19.9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谈判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谈判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谈判小组成员的意见为准。

19.10评标会纪律

(1)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谈判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20.无效的响应文件

20.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

20.1.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确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1) 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及到账时间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如有要求)

(2)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份数不符的,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盖章或手指指纹的;

(3) 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 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 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7) 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8) 谈判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如严重背离采购需求、合同协议要求等);

(9) 通过对“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修改以达到满足技术要求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参数偏离表没有按要求表述的或与项目要求表述不一致却没有提供相关依据说明的;

(10)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应标样品的或经谈判小组评审应标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若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应标样品的)

(11)供应商报价方案不是唯一确定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12)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13)未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6)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谈判的其它条款的;

(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1.终止采购

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终止采购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2.响应文件及应标样品的退回

22.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退还响应文件。

22.2评标结束后,所有应标样品均进行封存。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在成交公示期后移交给采购单位,并作为验收依据。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逾期不领,视同供应商放弃对样品的所有权。(若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应标样品的)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3.2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自愿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3.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七 成交公告

24.结果公告

24.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24.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4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八 签订合同

25.成交通知

25.1在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履约保证金

26.1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按本章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交纳。

26.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按本章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要求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26.3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6.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须凭成交通知书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署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要求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或重新采购。

27.3由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本项目的合同成交价提高(指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导致成交金额高于违约人的成交价),所超出违约人的成交价部分由违约人承担赔偿责任。

27.4采购合同必须与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

九 其他事项

28.成交相关费用

28.1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及开标费

服务类型

费 率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1.1%=1.1万元

合计收费 = 1.5 +1.1 = 2.6(万元)

28.2上述款项,请现金现存或转账电汇转入本代理公司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

开户银行:苍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4476 1201 0100 7416 98

29.解释权

29.1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30.知识产权

30.1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任何权利)均归采购人所有,不予退还。供应商并保证所交付的响应文件不侵犯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说明:

1、本项目要求中的品牌型号如注明为参考品牌型号的,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项目要求中已注明为参考品牌型号的产品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供应商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谈判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3、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产品,供应商应在谈判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谈判无效。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应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谈判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5、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节能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具体品目以“★”标注)时,供应商的应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6、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节能品目清单”)未标注“★”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产品。

7、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环保品目清单”)产品时,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保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注:如采购产品同时属于“节能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产品)和“环保品目清单”两个清单中的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同时属于两个清单中的产品。

8、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排烟系统”。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产品图片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及其他要求

数量

A主厨房

A01

φ1000电磁单头大炒锅

规格:约1200 mm *1300 mm *1250mm

1、功率:20KW/380V ,采用厚度约1.5mm油膜不锈钢板制作,炉面一体拉伸成型,锅直径约1000mm;

2、使用磁感18档位周旋转火力调节开关,火力均匀控制,档位对应精准数字功率调节; 3、全密封绝缘机芯,模块化铜桥结构,底部采用全铝通道式散热结构,机芯运行平稳; 4、设备散热采用变频、防水风机,降低能耗; 5、采用明火仿真屏幕,屏幕规格约190 mm *130mm,功能信息清楚明了;

6、明火仿真屏,带有屏显炒锅具加热红色弧度同步功能,屏显瞬间火苗大小同步功能,屏显电度累计功能,火力大小,轻松掌控; 7、智能保护:有电压、传感、超温、无锅、故障及以上保护提醒功能,全屏中文显示,使用省心; 8、前板防误动作、急停开关设置,使用更安全; 9、产品符合GB/T2423.51-2012、GB/T6461-2002标准要求。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 产品控制机芯流动混合气体腐蚀试验、恒定湿热试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0、产品符合GB/T 2423.2-2008、GB/T 2423.17-2008 标准要求。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 产品使用线盘的高温、盐雾环境下,耐压测试检测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台

A02

简易炉拼台

规格:约400 mm *1050 mm *1250mm

1、用国标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厚约1.5mm、侧板厚约1.2mm;台面下垫约15mm厚优质松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

2、配置高约410mm不锈钢后挡炉背板;

3、横通采用直径约25mm*厚约1.2mm不锈钢管连接;4、立管采用直径约38 mm *厚约1.2mm不锈钢管,连接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1台

A03

简易炉拼台

规格:400 mm *1300 mm *1250 mm

1、用国标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厚约1.5mm、侧板厚约1.2mm;

2、台面下垫约15mm厚优质松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

3、配置高约410mm不锈钢后挡炉背板;

4、横通采用直径约25 mm 厚约1.2mm不锈钢管连接;5、立管采用直径约38 mm 厚约1.2mm不锈钢管,连接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2台

A04

简易炉拼台

规格:约500 mm *1050 mm *1250 mm

1、用优质国标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厚约1.5mm、侧板厚约1.2mm;

2、台面下垫厚约15mm优质松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

3、配置高约410mm不锈钢后挡炉背板;

4、横通采用直径约25mm厚约1.2mm不锈钢管连接;

5、立管采用直径约38 mm厚约1.2mm不锈钢管,连接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1台

A05

双头双尾小炒灶

规格:约2200 mm *1100 mm *1250mm

1、功率:2*15KW/380V,锅直径约600mm,使用厚约1.2mm油膜不锈钢板,炉面一体拉伸成型;

2、使用磁感18档位周旋转火力调节开关,档位对应精确功率调节; 3、全密封烤漆模块化机芯,分层负压散热设计,杜绝漏电、散热好、机芯更耐用;

4、背面使用变频防水风机,节能、清洗炉灶安全;

5、聚能线盘节能设计,无盲区加热,节能更明显;

6、采用明火仿真屏,规格约 200 mm *130mm,功能信息清楚明了;

7、屏显炒锅加热弧度同步功能、屏显瞬间火苗力大小模拟同步功能、屏显电量累计功能,全屏显示,厨师轻松掌握火力大小、用电量; 8、明火仿真屏有:无锅、超温、电压、传感、故障(及以上)提醒保护功能,全屏中文显示;

9、前板独立急停开关设置,使用更安全;

1台

A06

简易炉拼台

规格:约400 mm *1100 mm *1250 mm

1、用国标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厚约1.5mm、侧板厚约1.2mm;

2、台面下垫约15mm厚优质松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

3、配置高约410mm不锈钢后挡炉背板;

4、横通采用直径约25mm*厚约1.2mm不锈钢管连接;

5、立管采用直径约38 mm 厚约1.2mm不锈钢管,连接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2台

A07

电力可倾式摇摆汤锅

规格:约1500 mm *900 mm *1100 mm

1、功率:25KW/380V,采用国标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约 1.5mm,侧板厚约 1.2mm,汤锅直径约700mm,容积约150L;

2、使用磁感 18 档位周旋转火力调节开关,火力均匀控制,档位对应精准数字功率调节; 3、全密封绝缘机芯,模块化铜桥结构,底部采用全铝通道式散热结构,机芯运行平稳; 4、整机散热采用变频、防水风机,降低能耗;

5、采用明火仿真屏幕,屏幕规格约190mm*130mm,功能信息清楚明了;

6、明火仿真屏带有屏显炒锅加热红色弧度同步功能,屏显瞬间蓝色火苗大小同步功能,屏显电度累计功能,火力大小,轻松掌控; 7、采用辅助助力摇摆轮,汤锅轻松翻倒;

8、智能保护:有电压、传感、超温、无锅、故障及以上保护提醒功能,全屏中文显示; 9、前板防误动作、急停开关设置, 使用更安全。

4台

A08

双层平板工作台

规格尺寸:约2000 mm *800 mm *800mm

1、面板、背板采用厚约1.5mm国标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2、面板底须附15mm以上夹板/注泡加固层;

3、加强筋用厚约1.2mm国标304#不锈钢制作,90度挡水边台面工艺;

4、层板用厚约1.5mm国标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脚通用直径约50 mm 厚约1.2mm的国标304#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节脚。

5、产品所使用不锈钢原材料应符合 GB/T3280 中奥氏体和铁素体型不锈钢的有关规定;

6、产品抛光后表面纹理应均匀一致,外表粗糙度 Ra3.2μm,且不得有明显划痕、锤印及烧痕;

7、产品焊接部位必须满焊,焊纹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未焊透、裂纹等缺陷,外露焊缝均应进行抛光或去色处理;

8、产品各连接部位的紧固件位置均匀,连接牢固;

9、产品与人体接触部位不允许有尖角和毛刺;

10、防溅板对台面的垂直度不大于2mm,立柱或侧板对台面的垂直度不大于5mm;

11、调整脚应坚固,调整灵活;台面搁板和底板均应承受载荷不小于200kg,其变形量应小于3mm。

5张

A09

单星盆水池

规格尺寸:约600 mm *600 mm *800 mm

1、采用厚约1.5mm国标304#不锈钢磨砂板冲压制作;2、星盆,折弯焊接、砂带打磨抛光,无焊缝,配标准感应式洗手龙头,挂墙式安装;

3、星盆前、侧封板采用国标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板厚约1.0mm,无卫生死角。

4台

A10

三层餐车

规格尺寸:约950 mm *500 mm *900 mm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厚约1.0mm,

辅板厚约0.8mm,配4只万向脚轮。

2台

A11

四层栅格层架

规格尺寸:约1500 mm *500 mm *1550 mm

1、主支架采用国标304#不锈钢圆管制作,圆管直径约38 mm 厚约1.2mm;

2、辅助采用管约38 mm *25 mm厚约1.0mm的国标304#不锈钢方管制作,不锈钢框架、疏格用国标304#不锈钢方管约30 mm *15 mm 厚约1.0mm,拉焊满焊焊接, 疏格间距≤60mm;

3、辅助沥水管道,无任何卫生死角,配不锈钢/全钢可调节脚。

1台

A12

四门高身雪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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