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8-04
一、合同编号:2020-43055
二、合同名称:吴兴区行政中心及吴兴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三、项目编号:泓达采字2020-002
四、项目名称: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572-2289816
供应商(乙方):湖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
地 址:仁皇山路515号
联系方式:0572-253596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吴兴区行政中心及吴兴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数量:2年
单价(元):407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407.6万元/年;2年共计815.2万元
2.合同金额(元):815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8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吴兴区行政中心及吴兴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同-2020.6.doc
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合同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湖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泓达采字2020-002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及服务内容
1、吴兴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伙食供应。预开设的二楼自助餐厅具体要求待定。
2、吴兴区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堂伙食供应。
3、食堂内部各类设备、设施管理及卫生保洁工作。
4、其他与伙食供应及食堂管理相关业务。
二、承包模式
1、甲方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对乙方经理管理实施监督;乙方负责食堂日常经营和管理。
2、食堂运作机制:甲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给乙方。乙方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在确保机关伙食供应前提下实行自负盈亏。
三、甲乙双方基本任务
1、甲方负责提供食堂正常运行所需设备、设施及相关用品,并办理移交手续。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作人员早中晚用餐服务,提供的产品包括所有加工的主副食产品(包括面点、水果)、半成品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标准化食堂要求一次性配置设备,供乙方使用,并办理移交手续;在承包期间,原则上不添加设备设施,如确有添置设备需求,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实施采购并承担购置费用。
2、甲方保障食堂水电正常供应(除社会水电部门统一停水、停电外)及房屋总体设施、设备完好,屋顶防漏、室外下水通畅。如遇到停水、停电等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正常服务。乙方生产经营的水、电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如乙方出现浪费水电等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制止或相应处罚(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供应品种、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乙方做好对接,提出变更用餐时间及人数。
5、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库房及电话、办公家具若干,电话费由乙方全额承担。
6、甲方有义务积极宣传后勤改革及节能降耗方面的知识,并做好与乙方员工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7、电(餐)梯年检保养合同的签订和年检合格证的验证,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参照餐饮企业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标准,加强食堂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食堂在量化分级管理中达到B级(硬件条件必须达到B级)。
(1)伙食质量和花色品种及要求:
a、主、副食品质量按机关食堂同等标准执行。
b、适应不同就餐者要求开展一定层次用餐服务:
一楼大餐厅工作日早点以本地常规早点为主,配以现有厨具可制作的其他可口花色早点。每日必备品种为:稀饭、面条、鸡蛋、包子、馒头、豆浆、粗粮等;其他变换花色每日不少于4个品种,其中稀饭每日配以4种以上小菜。中餐供应菜肴品种不得少于8个(荤蔬各半),1汤,其中每份荤菜菜价不得超过3.5元(其中特色菜不得超过10元),半荤半素不得超过2.5元,每份素菜菜价不得超过1.5元,且必须有一种素菜菜价为1元,中餐供应面条、馄饨等面食,中餐刷卡消费的人员每人免费提供一份水果(每份水果在1.8元左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计入投标价)。晚餐不得少于6个品种(荤蔬各半),1汤。节假日早中晚供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包厢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实行点菜制,菜品应明码标价,菜价不得高于同等酒店菜价的85%,以签单形式就餐,乙方定期与相关单位或人员结账。
(2)卫生和安全:
a、乙方应严格卫生要求,在各级卫生职能部门检查中要达到良好以上,如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而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处罚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b、在甲方供给食堂水电满足规定要求前提下,乙方应保证食堂内部用水、用电、用火安全。承诺通过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流程,确保食堂火灾发生率零。
c、乙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成品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如发生食物变质、中毒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即时单方解除本合同。
d、乙方承诺大餐厅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3)服务质量:
a、食堂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思想,严禁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若有违反者,经双方调查属于乙方责任,当事人应向就餐者赔礼道歉;情节严重者,予以调离岗位处理。
b、食堂员工须统一着装,进入售菜间要佩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做到文明上岗。
c、饭菜价格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d、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量供应早、中、晚三餐。
e、保证大餐厅、包厢、厨房及相关部位卫生整洁。
(4)乙方应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
2、食堂单独进行成本核算。
(1)食堂成本构成如下:食品原材料、辅料、燃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设备维修、采购财务费用、员工体检费、员工工资、管理费用等。
(2)乙方严格落实成本核算,自负盈亏。
(3)食堂所用煤气或天然气费用由乙方承担。
(4)食堂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按乙方规定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监督。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
2、合同期间内厨房设备维护、维修、保养,三楼包厢地毯清洗、食堂油烟管道清洗和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更不得进行大面积改造,但确因原设计欠缺,卫生防疫等原因需要进行二次改造的,须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4、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将食堂改作他用或转包,不得将甲方投入的资产、设备改作他用或转借他人。
5、如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应把甲方投资的设备和相关用品按移交清单如数清点交还给甲方(易耗品除外)。乙方自己投资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收回或甲方视情况作价回收。
6、乙方负责其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乙方员工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如是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员工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先行承担第三方损失,如属于乙方员工个人责任的,则由乙方向其员工追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
8、乙方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
9、乙方要每周制定菜谱交甲方,每餐要在食堂显示屏公布菜谱及价格,并接受甲方监督。
10、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日常消毒工作,随时接受防疫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各项“创卫”必检工作。
11、乙方负责承包区域内卫生保洁工作及垃圾分类工作,各类生产、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室外垃圾箱。
12、在承包期内,如出现承包范围内下水道、室外隔油池堵塞等情况,由乙方负责疏通,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在承包期间,因乙方过失或错误造成食物中毒、液化气中毒、爆炸、火灾等事故,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即时单方解除本合同。
14、乙方每月应及时向甲方提供食堂当月相关的消费数据。
五、人事管理
1、食堂员工由乙方负责招聘,并严格按乙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乙方须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必须的社会保险金。
2、食堂员工要有服务意识,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有健康证。若在工作中发现个别员工服务意识差、品质低下,甲方有权建议乙方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调离岗位。
3、员工除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管理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受影响。
4、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食堂职工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不能超过四分之一。
六、合同承包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承包服务费为人民币:每年407.6万元,大写肆佰零柒万陆仟元整。经双方协商,其中包含的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二楼预开设的自助餐服务费估算33.5万元/年,最终费用按实际运营的情况(补贴标准、补贴时间)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的承包服务费。
3、刷卡伙食费:乙方为食堂就餐人员提供菜肴、面食及售卖水果、净菜、卤味等,所刷的费用即为刷卡伙食费。每月的刷卡消费记录由乙方负责核算并做好相关单位的结算。
七、合同期限及履约保证金
1、合同期限为 壹 年(即2020年6月13日至2021年6月12日),一年期满后,通过对就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率在80%以上且在有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协商续签一年;如确因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须提前终止合同的,由甲、乙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除支付另一方损失补偿费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以伍万元计。
2、为更好地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捌万柒仟元整(成交价的5%)。
八、合同使用法律、解决争议办法及生效
1、本合同使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在履行本合同有关条款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承包区域内空调、照明、消防等设施的管理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做好节能降耗、卫生保洁等工作。
2、乙方在承包期内因业务需要而与甲方以外单位或个人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3、机关食堂实行季度考核和年度满意度调查,具体由甲方制定考核细则及满意度调查。
甲方(公章):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公章):湖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2020年6月12日 签约地点: 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