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招标项目启航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通许县教育体育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启航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启航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20】003号
1.3项目投资:约4147031.4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1.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1.8质量标准:合格
1.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教室内物品配备等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钢琴、空调、洗衣机等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办公家具、电脑及科技产品等采购项目
第四标段:室内外改造及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采购标段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非企业性质单位无法在该系统进行查询的,针对此项做出承诺)。
2.4 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请于2020年8月5日9:00至2020年8月11日17:00(北京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规定下 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czgc/13525.htm 查看。
3.2 投标人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3.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 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4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9时30分。
4.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4.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通许县行政路中段
联 系 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4973052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室
联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623783596
8、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联系人:李先生、田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305031
启航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20】003号
招 标人:通许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 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启航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启航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通许县教育体育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启航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启航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20】003号
1.3项目投资:约4147031.4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1.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1.8质量标准:合格
1.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教室内物品配备等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钢琴、空调、洗衣机等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办公家具、电脑及科技产品等采购项目
第四标段:室内外改造及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采购标段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非企业性质单位无法在该系统进行查询的,针对此项做出承诺)。
2.4 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请于2020年8月5日9:00至2020年8月11日17:00(北京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规定下 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czgc/13525.htm 查看。
3.2 投标人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3.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 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4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9时30分。
4.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4.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5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通许县行政路中段
联 系 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4973052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室
联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623783596
8、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联系人:李先生、田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30503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通许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通许县行政路中段 联系人: 何女士 联系方式:0371-24973052 |
1.1.3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623783596 |
1.1.4 |
项目名称 |
启航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
1.1.5 |
采购内容 |
教室内物品配备、钢琴、空调、洗衣机、臭氧消毒壁挂机、办公家具、电脑及科技产品室内套装门等等及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
1.1.6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教室内物品配备等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钢琴、空调、洗衣机等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办公家具、电脑及科技产品等采购项目 第四标段:室内外改造及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3 |
出资比例 |
100% |
1.3.1 |
报价范围 |
投标人按本项目要求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所报价格包括采购货物的配套配件、运输费及各种税费、保险费、运杂费、人工费、机械费、各种损耗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用等 |
1.3.2 |
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1.3.3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4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1.3.5 |
质保期 |
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非企业性质单位无法在该系统进行查询的,针对此项做出承诺)。 3、 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分包 |
不允许 |
1.10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偏离使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4、供应商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不能合理说明情况的; 5、投标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其他违反招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 |
2.2.2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2.2.3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 当招标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3.2.4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第一标段:1154400元; 第二标段:644474元; 第三标段:1131500元; 第四标段:1216657.4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60日历天 |
3.4.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2016、2017、2018),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 8 月 25 日上午09时30分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供应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23859291。如不能按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5.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
5.2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7.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组成,相关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8.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1-3名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8.4.1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保函 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户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储银行通许县解放路支行 银行帐号:941001010004530028 财务部电话:0371-22305012 |
8.5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收取办法依据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执行(不含税)。 2、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
11.2 |
付款方式 |
货物按照合同日期供货完毕,经调试正常运行后,经组织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款的90%,总价款的10%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
11.3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11.4 |
关于原件 |
资格评审项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内容涉及的“相关原件”不再要求供应商单独递交,供应商需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将原件扫描件或者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即可。开标后,签订协议前,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
11.5 |
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2、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供应商,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3、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4、开标结束后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将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公布。 |
|
注:招标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没有的以最后内容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采购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供货及安装期限、交货地点、质量及质保期
1.3.1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分包
1.9.1 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9.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响应和偏差
1.10.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2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质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六、项目采购承诺书;
七、货物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