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招标人)现就来宾分行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来宾分行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A200027F20080024)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来宾分行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1项。服务范围涵盖来宾分行本部及兴宾支行、象州县支行、武宣县支行、忻城县支行、合山市支行、金秀县支行等6个支行(分行及支行办公大楼16栋、营业网点34个、离行式自助银行41个)。服务内容包括:物业管理、食堂服务等方面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为准。
采购有效期:2年
中标人数量:1名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人民币陆佰肆拾叁万元整(¥6,430,000.00)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8.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相关内容,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物业服务要求。
9.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餐饮管理服务”、“餐饮投资”等类别,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食堂服务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6号1412办公室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其中:
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登陆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管家”政企采购平台供应商端网站(https://e.abchina.com/jcgys/)申请注册(已注册的除外),具体要求参见网站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本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页面的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5.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2、3、4、5、6点进行承诺)。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管家”政企采购平台供应商端网站注册,同时提供的报名资料齐全且按资料顺序排序装订成册递交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肖女士、李女士 电话:0771-2106443、0772-4219020
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项目说明会
招标人(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会议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9:30。
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6号三楼会议室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0年8月16日上午9点前发送至xiaodangx@abchina.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来宾分行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6号十楼会议室
八、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广西分行子站点(http://www.abchina.com/cn/branch/gx/CG/B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C:\fakepath\招标公告附件:廉洁承诺书(XX分行XX服务项目).doc
廉洁承诺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本公司(单位)参与贵行 XX分行XX项目(招标编号:A200027FXXXXXXXX)投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做损害双方和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特承诺如下:
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及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自觉接受招标人对本公司(单位)的资质审查;遵守采购评标纪律,不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
截至报名/投标截止日,本公司(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本公司(单位)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业务主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未同时参加本项目(包件)投标。
不向招标人高管人员、使用需求(业务主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合法正当参与投标,不串标,不诋毁采购任何一方的名誉或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投标人。
本公司(单位)若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处于非正常的营业等状况,及时告知贵行。
若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依法依规所做出的处理决定,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中国农业银行的全部损失。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另附:
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信用报告(样式)
以下为示例,仅供参考。查询路径:首页->信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