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咸丰县2020年秋-2023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咸丰县2020年秋-2023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0359002-CG-0016
项目名称:咸丰县2020年秋-2023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总价估算约950万元/年。因本项目的采购数量为估算值,故估算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按照成交的投标单价(合同单价)与实际产生的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第二标段(高乐山片区):总价估算约475万元/年。因本项目的采购数量为估算值,故估算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按照成交的投标单价(合同单价)与实际产生的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供应商根据限定采购单价,自行考虑一个综合优惠率,精确到2位小数。(优惠率是指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
第三标段(黄金洞片区):总价估算约475万元/年。因本项目的采购数量为估算值,故估算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按照成交的投标单价(合同单价)与实际产生的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供应商根据限定采购单价,自行考虑一个综合优惠率,精确到2位小数。(优惠率是指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单价(上限价)2.1元/盒(凡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预算单价的投标无效。)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肉类、水产、蛋类、干货蔬菜、水果以统一市场优惠率投标,副食单价(上限价)2.1元/份(肉类、水产、蛋类、干货蔬菜、水果在同等质量下,以我县三大超市:中百、新景添、高乐福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
注:每个投标供应商可参与该项目一个或者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每个投标供应商须单独递交各标段的投标文件,并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
标段 | 配送范围 | 种类名称 | 品牌口味要求 | 规格 | 单位 | 标准 | 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
第一标段 | 十一个乡镇 | 学生饮 用奶(主品牌为核心产品) | 2个品牌多个口味(在投标时需注明主、副品牌) | 200ml | 盒 | 预包装 | 学生饮用奶原料奶和产品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原料奶符合《学生饮用奶.生牛乳》T/DAC003标准(GB19301),纯牛奶符合《学生饮用奶.纯牛奶》T/DAC004标准(GB25190),灭菌调制乳符合《学生饮用奶.灭菌调制乳》T/DAC005标准(GB25191)。 | 预计4300000盒(结算以实际为准) | 2.1 | |
第二标段、三标段 |
二标段:高乐山片区 (高乐山、唐崖、活龙、大路、朝阳);
三标段:黄金洞片区 (黄金洞、小村、清坪、曲江、坪坝营、忠堡) |
猪肉类 | 冷鲜坐臀带皮肉 |
| 1袋*10kg | 公公斤 | 简包装,(不能有零碎肉)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去骨坐臀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以我县三大超市:中百、新景添、高乐福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 |
冷鲜猪正排骨 | 1袋*10kg | 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排骨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冷鲜猪肝 | 0.5kg≤1袋≤*5kg | 公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冷鲜猪肝,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鸡肉类 | 冷鲜鸡胸肉 |
| 1袋*10kg | 公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去骨鸡胸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冷鲜鸡腿 |
| 1袋*10kg | 公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冷鲜鸡腿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牛肉类 | 冷鲜牛肉 |
| 1袋*10kg | 公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冷鲜牛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食堂用火腿肠 |
| 0.5kg≤每支≤2.5kg | 公公斤 | 预包装 | 国家标准:GB/T20712-2006,优级以上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脆皮肠 |
| 0.5kg≤每袋≤2.5kg | 公公斤 | 预包装 | 国家标准:GB/T20712-2006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水产(虾仁虾球、鱼糕) |
| 0.5kg≤每袋≤2.5kg | 公公斤 | 预包装 | 非进口产品,符合预包装产品要求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干货蔬菜类:黑木耳、银耳、紫菜、芸豆、香菇、姬松茸 |
| 0.5kg≤每袋≤2.5kg | 公公斤 | 预包装 | 符合预包装产品要求。附质量检验报告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蛋类:鸡蛋、鹌鹑蛋(去壳预包装) |
| 鸡蛋1箱50个,鹌鹑蛋以预包装要求执行 | 公公斤 | 鸡蛋箱式简包装、鹌鹑蛋以预包装要求执行 | 鸡蛋附检验报告,鹌鹑蛋符合预包装新产品要求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水果类 | 种类(苹果、香蕉) | 以箱为单位 | 公公斤 | 简包装 | 学校需求为准,附农残检验报告,质优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副食类 | 多个种类以上 | 100g≤饼干组合、 40g≤火腿肠≤100g | 份 | 预包装 | 1.国家标准:GB7100-2015;2.快速直接食用。3.饼干多类品牌以上,如:威化饼干、早餐饼、雪饼、小米稣等。4.火腿肠优级以上,多种口味。5.每份可组合。(拒绝零食)6.报价以每份不超过2.1元组合方式报价,投标供应商提供不少于2个组合(报价相同),每个组合的饼干不少于2个品种,火腿肠1个品种; 例: 组合1:某口味威化饼干X克+某口味的小米稣Y克+某口味的火腿肠Z克; 组合2: 某口味早餐饼干X克+某口味的小米稣Y克+某口味的火腿肠Z克; (X+Y≧100克,40克≦Z≦100克)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2.1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学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考核合格另行签订至结束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它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审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打印);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项目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2、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投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教育局(咸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21号
联系方式:0718-68227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0718-6023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黄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13235462345、18372511905、0718-60235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 咸丰县2020年秋2023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YC20359002-CG-0016
项目名称:咸丰县2020年秋-2023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项目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 供应商 须知 3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1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31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33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4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44
投标文件 44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44
投标文件 47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47
投标文件 49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 4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咸丰县2020年秋-2023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0359002-CG-0016
项目名称:咸丰县2020年秋-2023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总价估算约950万元/年。因本项目的采购数量为估算值,故估算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按照成交的投标单价(合同单价)与实际产生的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第二标段(高乐山片区):总价估算约475万元/年。因本项目的采购数量为估算值,故估算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按照成交的投标单价(合同单价)与实际产生的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供应商根据限定采购单价,自行考虑一个综合优惠率,精确到2位小数。(优惠率是指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
第三标段(黄金洞片区):总价估算约475万元/年。因本项目的采购数量为估算值,故估算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按照成交的投标单价(合同单价)与实际产生的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供应商根据限定采购单价,自行考虑一个综合优惠率,精确到2位小数。(优惠率是指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单价(上限价)2.1元/盒(凡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预算单价的投标无效。)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肉类、水产、蛋类、干货蔬菜、水果以统一市场优惠率投标,副食单价(上限价)2.1元/份(肉类、水产、蛋类、干货蔬菜、水果在同等质量下,以我县三大超市:中百、新景添、高乐福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
注:每个投标供应商可参与该项目一个或者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每个投标供应商须单独递交各标段的投标文件,并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
标段 |
配送范围 |
种类名称 |
品牌口味要求 |
规格 |
单位 |
标准 |
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
第一标段 |
十一个乡镇 |
学生饮 用奶(主品牌为核心产品) |
2个品牌多个口味(在投标时需注明主、副品牌) |
200ml |
盒 |
预包装 |
学生饮用奶原料奶和产品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原料奶符合《学生饮用奶.生牛乳》T/DAC003标准(GB19301),纯牛奶符合《学生饮用奶.纯牛奶》T/DAC004标准(GB25190),灭菌调制乳符合《学生饮用奶.灭菌调制乳》T/DAC005标准(GB25191)。 |
预计4300000盒(结算以实际为准) |
2.1 |
|
第二标段、三标段 |
二标段:高乐山片区 (高乐山、唐崖、活龙、大路、朝阳); 三标段:黄金洞片区 (黄金洞、小村、清坪、曲江、坪坝营、忠堡) |
猪肉类 |
冷鲜坐臀带皮肉 |
1袋*10kg |
公公斤 |
简包装,(不能有零碎肉)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去骨坐臀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以我县三大超市:中百、新景添、高乐福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 |
|
冷鲜猪正排骨 |
1袋*10kg |
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排骨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冷鲜猪肝 |
0.5kg≤1袋≤*5kg |
公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冷鲜猪肝,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鸡肉类 |
冷鲜鸡胸肉 |
1袋*10kg |
公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去骨鸡胸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冷鲜鸡腿 |
1袋*10kg |
公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冷鲜鸡腿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牛肉类 |
冷鲜牛肉 |
1袋*10kg |
公公斤 |
简包装 |
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进口冷鲜牛肉,质量标准执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国家标准。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食堂用火腿肠 |
0.5kg≤每支≤2.5kg |
公公斤 |
预包装 |
国家标准:GB/T20712-2006,优级以上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脆皮肠 |
0.5kg≤每袋≤2.5kg |
公公斤 |
预包装 |
国家标准:GB/T20712-2006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水产(虾仁虾球、鱼糕) |
0.5kg≤每袋≤2.5kg |
公公斤 |
预包装 |
非进口产品,符合预包装产品要求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干货蔬菜类:黑木耳、银耳、紫菜、芸豆、香菇、姬松茸 |
0.5kg≤每袋≤2.5kg |
公公斤 |
预包装 |
符合预包装产品要求。附质量检验报告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蛋类:鸡蛋、鹌鹑蛋(去壳预包装) |
鸡蛋1箱50个,鹌鹑蛋以预包装要求执行 |
公公斤 |
鸡蛋箱式简包装、鹌鹑蛋以预包装要求执行 |
鸡蛋附检验报告,鹌鹑蛋符合预包装新产品要求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水果类 |
种类(苹果、香蕉) |
以箱为单位 |
公公斤 |
简包装 |
学校需求为准,附农残检验报告,质优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
副食类 |
多个种类以上 |
100g≤饼干组合、 40g≤火腿肠≤100g |
份 |
预包装 |
1.国家标准:GB7100-2015;2.快速直接食用。3.饼干多类品牌以上,如:威化饼干、早餐饼、雪饼、小米稣等。4.火腿肠优级以上,多种口味。5.每份可组合。(拒绝零食)6.报价以每份不超过2.1元组合方式报价,投标供应商提供不少于2个组合(报价相同),每个组合的饼干不少于2个品种,火腿肠1个品种; 例: 组合1:某口味威化饼干X克+某口味的小米稣Y克+某口味的火腿肠Z克; 组合2: 某口味早餐饼干X克+某口味的小米稣Y克+某口味的火腿肠Z克; (X+Y≧100克,40克≦Z≦100克) |
以学校使用订购为准 |
2.1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学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考核合格另行签订至结束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它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审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打印);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项目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2、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投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教育局(咸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21号
联系方式:0718-68227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0718-6023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黄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13235462345、18372511905、0718-60235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编号 |
YC20359002-CG-0016 |
2 |
项目名称 |
咸丰县2020年秋-2023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项目 |
3 |
项目属性 |
货物 |
4 |
采购人 |
咸丰县教育局(咸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
5 |
投标保证金 |
☑ 不交纳 □ 交纳 |
6 |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信息 |
无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
8 |
投标文件 封装及递交 |
详见本章第19和20条相关规定 |
9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10 |
资格预审 |
不进行 |
11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
12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
13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4 |
实物样品 |
不提交 |
15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6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
17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19 |
中小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20 |
监狱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21 |
质疑及提交 |
详见本章“质疑及提交”要求 |
22 |
履约保证金 |
□ 不交纳 ☑ 交纳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或支票或银行保函等(以上任选其中一种形式即可) 履约担保的金额:10万元整 中标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已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和信息服务费缴纳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 |
2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数 |
否。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供应商最终的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24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第一标段: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选择1名 第二标段: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选择1名 第三标段: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选择1名 |
25 |
相关费用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2、进场交易服务费按照本章第4.2条之规定,根据实际中标金额及对应的费率,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当事人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咸丰县教育局(咸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2.2“监管部门”是指:咸丰县财政局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6“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供应商。
3、项目属性及定义
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投标费用
4.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综合招标投标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7〕61号),进场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满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业主单位出具的《不收履约保证金的说明》或者《收取履约保证金委托书》先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进场交易费,再凭缴费凭证、授权委托书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注: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办理事宜。)
档次 |
成交额(万元) |
累进计费额(‰) |
1 |
100及以下 |
0.7 |
2 |
100-1000(含1000,下同) |
0.56 |
3 |
1000-5000 |
0.42 |
4 |
5000-10000 |
0.28 |
5 |
10000以上 |
0.14 |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他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
6.2潜在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
7.2为使潜在投标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
咸丰县2020年秋2023年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