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04 17:45

项目概况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3022020604421
项目名称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316000.00
最高限价 316,0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安装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05日到2020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方式: 在(http://zb.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813-8565619
售价: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8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 财政监督电话:0813-810093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地址: 檀木林街中华路2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13-2202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28-6769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813-8556383

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x号

项目编号:5103022020604421

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自贡

二〇二〇年八月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1.成都银行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9.四川天府银行

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廉洁自律书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

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

举报电话:0813-5357773

举报邮箱:734359227@qq.com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4

二、总 则 8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四、响应文件 12

五、评审 17

六、成交事项 17

七、合同事项 18

八、磋商纪律要求 20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21

十、其 他 21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2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 22

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2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 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5

一、项目概述 25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5

三、样品要求 33

四、响应要求 34

五、商务要求 34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7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38

格式1-1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38

格式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9

格式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0

格式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

格式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

格式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

格式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4

格式1-8承诺函原件 45

格式1-9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性证明材料(如涉及) 47

格式1-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实质性要求) 48

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 50

格式2-1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50

格式2-2中小企业声明函 51

格式2-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2

格式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

格式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4

格式2-6项目实施方案 55

格式2-7技术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56

格式2-8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57

格式2-9响应函(实质性要求) 58

格式2-10知识产权声明函 59

格式2-11主要人员情况表 60

格式2-1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1

文件三:首轮报价表 62

格式3-1首轮报价表封面格式 62

格式3-2首轮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63

格式4-1现场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64

文件五:响应文件电子档 65

格式5-1响应文件电子档封面格式 65

第八章 评审方法 66

一、总则 66

二、磋商程序 66

三、综合评分 73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75

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5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6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 77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委托,拟对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3022020604421

2.采购项目名称: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31.6万元。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食堂设备一批,采购预算为31.6万元,最高限价为31.6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0年08月05日09:00至2020年08月1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者远程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

http://zb.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813-8565619。现场获取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8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地 址:檀木林街中华路20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813-220255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813-8556383

传 真:0813-5357779

电子邮件:SCRH_ba@163.com

2020年08月04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16,0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陆仟圆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16,0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陆仟圆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八章规则评审。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6

信息安全要求

(如涉及)

响应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颁发的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7

失信企业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第八条 十四项 规定的情形除外)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

咨询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813-8556383

12

磋商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813-8556383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3-5357778。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813-8556383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的形式)。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13-8565630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流井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3-8100934

联系地址:汇东丹桂大街196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定额收取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2、转账方式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账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20

响应文件数量

(实质性要求)

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

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

3、首轮报价表:1份;

4、现场报价表:3份以上;

5、响应文件电子档:1 份。

21

说 明

1、本项目除明确标注“允许进口设备投标”字眼的设备以外,其余均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以上内容不作为技术评审因素。

22

备 注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燃气低汤灶、24盘蒸汽式蒸箱、多功能收纳柜、炊用大锅灶(800单头大锅灶)、炊用大锅灶(800大锅带炒)。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4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现场报价表、响应文件电子档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严格按照第三、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3.2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供应商如涉及时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相关资料签字盖章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则不能享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①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简介;(格式自拟)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实施方案;

响应产品相关资料:(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产品信息提供,格式自拟)

①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包括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②产品彩页资料;

③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④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⑤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售后服务相关资料;

技术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响应函;(实质性要求)

知识产权声明函;(实质性要求)

主要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磋商项目本身所包含的磋商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如不涉及优惠条件,未提供承诺则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

13.3 首轮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供应商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首轮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13.4 现场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1)供应商需准3份以上的现场报价表,并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现场填写报价轮次及金额。

(2)现场报价表无需填写分项报价明细,只填写报价合计金额。

13.5 响应文件电子档

(1)响应文件电子档应当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2)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注:首轮报价及现场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现场报价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合计金额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

4、最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方法:最终报价各项“单价”=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价”。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除对于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以外。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

18.2 其他响应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

18.3 首轮报价表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

18.4 响应文件电子档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

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且须逐页盖章或者盖骑缝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0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审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如涉及分包须将响应文件按包进行封装)

19.1(实质性要求)首轮报价表单独密封包装。

19.2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档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3现场报价表在报价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自行分别准备密封袋。

19.4响应文件密封袋要求:

(1)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格式自拟)

(2)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现场报价表除外。(格式自拟)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价表除外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响应文件电子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现场报价表除外)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2 现场报价表在磋商后,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现场密封递交。

20.3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4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善和递交、现场报价表应按照评审小组要求的递交时间前完善和递交,否则,将作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处理。

20.5递交后,由于密封不牢固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供应商,并按照前款要求处理。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21.5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的方式。

21.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6)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7)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4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2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6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7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1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及转让。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9.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其 他

40.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

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

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

(2)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7、承诺函原件。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明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5、本章所涉及到的格式详见第七章。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包括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等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mm)

技术参数

热厨区

1

调料台

3

400*1200*

(800+35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厚;

2、台面采用不锈钢U型筋加强;

3、立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配置调料推车,使用时调料箱拉出,不用时推进;使用方便、安全、卫生。

2

炊用大锅灶(800单头大锅灶)(核心产品)

1

1150*1200*

(800+350)

1、材质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5mm厚、围板1.2mm厚;

2、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石棉布,内衬台面板、炉膛采用1.5镀锌板并以耐火泥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

3、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固,灶脚采用Φ48mm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选用E型中压式炉用防水风机,功率:250W/220V1台,配电子点火,预混式节能炉头,带一键式电子电火;配不锈钢摇摆龙头;

5、提供质检部门出具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一级能效检测报告。

3

炊用大锅灶(800大锅带炒)(核心产品)

1

1800*1200*

(800+350)

1、材质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5mm厚、围板1.2mm厚;

2、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石棉布,内衬台面板、炉膛采用1.5镀锌板并以耐火泥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

3、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固,灶脚采用Φ48mm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选用E型中压式炉用防水风机,功率:550W/220V 1台,配电子点火,预混式节能炉头,带一键式电子电火;配不锈钢摇摆龙头。

4

燃气低汤灶

(核心产品)

1

800*850*500

1、材质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厚,侧板、背板使用1.2mm;

2、内衬台面板、炉堂使用A3黑铁板,炉堂使用30角钢;

3、250w铜芯风机1台,一键式电子点火; 4、提供质检部门出具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能效检测报告。

5

24盘蒸汽式蒸箱(核心产品,提供样品)

1

1150*740*1700

★1、外形尺寸1150mm*740mm*1700mm(尺寸误差小于5mm),柜身采用1.2mm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2、内置加劲筋,采用304#不锈钢板材折件成型;

3、卡槽式防滑落托盘架设计,操作安全,方便,配置饭盘595*395*48mm 24盘;

4、蒸饭箱体采用整体双层发泡一次成型,牢固,保温,隔热;

5、柜体上部右侧装配容量80KG蒸汽机,配置不锈钢蒸气管道,管道分两路输送蒸汽进蒸饭箱体直接蒸饭使用,配装蒸汽量控制阀;全自动进水,配置水软化装置;

6、蒸汽发生器采用触摸式控制面板,具有一键式点火,带熄火保护,过压保护,缺水保护,带自动进水装置,余热回收功能; 7、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一级能效检测报告。

6

单星带台

1

1400*700*950

1、材质采用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

2、横管采用国标∮38*1.0mm不锈钢制作;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4、配置不锈钢下水器;

5、配置单水龙头。

7

双通工作台

3

1800*800*8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2、台面厚1.2mm、侧板及内层板厚1.0mm、趟门面板厚1.0mm;

3、台面内衬20mm松木板(减震、消音),以万能胶粘连;

4、配可调重力脚;满焊接,打磨拉丝平滑。

8

双星水池

1

1215*700*950

1、材质采用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面板1.2mm厚;

2、横管采用国标∮38*1.0mm不锈钢制作;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4、配置不锈钢下水器;

5、配置单水龙头;

6、配脚踏式开关。

9

全自动豆浆机

1

20L

1、不锈钢外壳;

2、电脑版控制器;

3、制浆时间短,干豆加工,无需浸泡、蒸煮。

加工区

1

双层工作台

2

1500*800*8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厚;

2、台面下垫15mm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

3、立管采用¢48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两层板式结构。

2

多功能收纳柜

(核心产品)

2

1500*800*8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厚;

2、菜刀、墩板等放置台面以下,分类存放功能;

3、柜体密封机构,防止二次或交叉污染;

4、刀类、菜墩等用具分别存放并具有紫光定时消毒功能; 5、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

双星带台

2

1600*700*8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

2、横管采用国标∮38*1.0mm不锈钢制作;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4、配置不锈钢下水器;

5、配置单水龙头。

4

六门冰柜

1

1800*700*1920

1、温度范围-18~-6℃/0~+10;

2、压缩机及蒸发器冷凝器为铜芯或铜管; 3、风冷式结构:配有自动化水装置,无需冷凝排水; 4、柜体内外均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 5、柜身保温采用高密度聚氨酯一次性整体发泡;确保温度不外泄; 6、采用R134A环保雪种;

7、柜脚配可移动承重轮,可承受43℃外界温度。

5

绞切肉机

1

22型

1、额定电压/频率 220V/50Hz;

2、电机功率 1.5KW;

3、绞肉转速 320r/min;

4、绞肉产量 185kg/h;

5、切片转速 550r/min ;

6、不锈钢外壳材料,方便清洗。

6

四层管式货架

1

1500*500*15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材料制作,不锈钢方管结构;

2、立柱采用38*38*1.2mm,筐架38*25*1.2mm,隔块25*13*1.0mm,配不锈钢调节脚。

7

切菜机

1

900*440*780

1、多功能切菜机,可调换不同的刀具,可把瓜薯类蔬菜切成片、丝、曲线、菱形。还可把细长类蔬菜切成段、以及把叶类蔬菜切成丝;

2、不锈钢外壳保护,电机防水。

主副食库

1

四层平板货架

2

1200*500*15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板厚1.2,四层结构;

2、面板内衬不锈钢加强筋加固;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2

米面架

1

1500*600*3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矩管,格栏式结构;

2、立柱采用38×38×1.2mm不锈钢矩管并配防滑脚垫。

3

电子称

1

150kg

1、零位跟踪范围、置零(开机/手动)范围、调零速率可分别设置;

2、有重量累加、累计显示、累计清除功能;

3、节电功能,技术参数: 输入信号范围: -16mV~18mV 传感器供桥电源:DC3V。

更衣间

1

更衣柜

2

800*400*1800

铁板喷塑处理,共分6格,带锁。

2

单星水池

1

565*600*95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2.横管采用国标∮38*1.0mm不锈钢制作;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4.配置不锈钢下水器;

5、配脚踏式开关。

快检室

1

单星水池

1

565*600*95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2、横管采用国标∮38*1.0mm不锈钢制作;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4、配置不锈钢下水器;

5、配置单水龙头。

2

检验工作台

2

1200*600*8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厚;

2、台面下垫15mm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

3、立管采用¢48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两层板式结构。

3

四层平板货架

1

1000*500*15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板厚1.2,四层结构;

2、面板内衬不锈钢加强筋加固;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4

保鲜冰柜

1

620*692*1910

1、外形尺寸:620*692*1910; 2、净容量:250L,整机功率250W; 3、温度范围:2℃-10℃; 4、带锁功能; 5、电子机械温控。

面点间

1

洗手池

1

565*600*950

1、材质采用1.2mm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2、横管采用国标∮38*1.0mm不锈钢制作;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4、配置不锈钢下水器;

5、配置单水龙头;

6、配脚踏式开关。

2

二次更衣柜

1

800*400*1800

铁板喷塑处理,共分6格,带锁。

3

单通工作台

1

1800*700*8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2、台面厚1.2mm、侧板及内层板厚1.0mm、趟门面板厚1.0mm;

3、台面内衬20mm松木板(减震、消音),以万能胶粘连;

4、配可调重力脚;满焊接,打磨拉丝平滑。

4

和面工作台

1

1800*700*800

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立管采用¢48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5

单星水池

1

665*700*950

1、材质采用1.5mm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

2、横管采用国标∮38*1.0mm不锈钢制作;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4、配置不锈钢下水器。

6

双层电烤箱

1

1350*900*1350

采用优质远红外线辐射管为发热元件,使烘物受热均匀,升温更快。底火、面火控制温度可在室温~300℃范围内,根据需要任意设定,并能自动恒温。

7

醒发柜

1

675*672*2015

宽边铝合金柜门,玻璃透窗,全无磁不锈钢箱体,热风循环,自动进水。

8

和面机

1

52*63*68

1、额定电压/频率 220V/50Hz;

2、电机功率: 1.5KW;

3、面桶容量:≥20L。

9

压面机

1

30型

1、额定电压/频率 220V/50Hz;

2、电机功率: 1.5KW;

3、带出面条。

10

双层工作台

1

1500*800*8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厚;

2、台面下垫15mm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

3、立管采用¢48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两层板式结构。

分餐间

1

单通工作台

3

1800*700*8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2、台面厚1.2mm、侧板及内层板厚1.0mm、趟门面板厚1.0mm;

3、台面内衬20mm松木板(减震、消音),以万能胶粘连;

4、配可调重力脚;满焊接,打磨拉丝平滑。

2

双门消毒柜

1

1160*520*1850

1、整体发泡,无指纹哑拉丝不锈钢柜门;

2、全无磁不锈钢箱体;

3、加深加粗全无磁导轨式快餐盘专用层架;

4、弹头柜脚;

5、热风循环高温消毒;内置多层层架热风循环高温消毒;内置多层层架。

3

双层工作台

1

700*700*800

1、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厚;

2、台面下垫15mm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

3、立管采用¢48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两层板式结构。

4

保温售饭台

1

1500*700*800

1、材质采用SUS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面板1.2mm厚;

2、配置不锈钢DN25下水器;

3、U型2KW加热管,全自动温控器;

4、分格式结构。

5

留样柜

1

650*600*750

1、精制铜管蒸发器,发纹贴塑板制造,回归门装置;

2、内臧式优质铜管,微电脑防水温度显示控制器,聚氨酯高压发泡 220v/175w。

6

送餐车

3

800*450*950

材质采用SUS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三层结构,带两个万向、两个定向轮子。

7

单门消毒柜

1

575*520*1850

整体发泡,无指纹哑拉丝不锈钢柜门;

全无磁不锈钢箱体;

加深加粗全无磁导轨式快餐盘专用层架;

弹头柜脚;

5、热风循环高温消毒;内置多层层架。

洗碗间

1

收碗车

1

800*450*950

材质采用SUS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三层结构,带两个万向、两个定向轮子。

2

四门保洁柜

3

1200*500*1800

1、材质采用SUS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面板1.2mm厚;

2、台面下以1.2mm厚U形不锈钢加强承托补固;

3、柜脚采用∮63不锈钢可调重力脚。

3

双星水池

2

1415*800*950

1、材质采用SUS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

2、横管采用国标∮38*1.0mm不锈钢制作;

3、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4、配置不锈钢下水器;

5、配置单水龙头。

4

单孔收残台

1

1200*800*950

1、材质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厚;

2、台面下用不锈钢U型筋加固;

3、横管采用∮38*1.2mm不锈钢制作;

4、立管采用∮48*1.2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脚。

5

12升燃气热水器

1

12升

1、其他特点: 恒温;

2、适用水压: 0.02-1.0Mpa;

3、点火方式: 电脉冲自动点火;

4、电源规格: 220V/50Hz;

5、保护方式: 熄火保护、余火保护、过压保护等;

6、额定热负荷: 24KW;

7、排气方式: 强排式;

8、热水产率: 12升/分;

9、控制方式: 电脑版;

10、显示屏: LED。

排烟系统

1

不锈钢烟罩

7

L*1300*360

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板厚1.2mm,含不锈钢油烟净化片。

2

背风管

7

580*580

采用1.2镀锌板根据现场尺寸制作。

3

风管

10

580*580

采用1.2镀锌板根据现场尺寸制作。

4

静音风柜

1

7.5kw/380v

1、箱体采用优质钢板折弯成型,外形美观,色彩分明;

2、传动轴承安装于箱体外侧,维护简单,使用寿命长;

3、风量可达40000m3/h,风压900Pa以上,噪音<76db/A,具有风量大、风压强、噪音小的优点;。

4、采用优质国产电机,配轴承、皮带及皮带轮。运行稳定,维修率低。

5

低空油烟

净化器

20000风量

1、具有极高的除油烟效果,良好的刚性,处理风量20000立方/小时,净化效率大于90%;

2、采用变频的开关电源驱动的环氧高频高压变压器,更加节能,转换效率好,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3、具有完善的控制系统,电场短路保护、电源过载保护、高压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功能,保证设备安全可行的长期运行

6

UI光解加活性碳

去味器

1

1000*800*800

特殊定制,能有效去油烟及嗆鼻味道。

7

弯头

2

现场定制

采用1.2镀锌板根据现场尺寸制作。

8

变接

3

现场定制

采用1.2镀锌板根据现场尺寸制作。

9

软连接

1

现场定制

采用帆布根据现场尺寸制作。

10

法兰

20

现场定制

采用40角钢根据现场尺寸制作。

11

防火阀

1

现场定制

专业定制,有效阻止烟管起火。

12

风机净化器支架

1

现场定制

现场采用10#槽钢制作平台,然后安装风机及净化器支架,并安装风机减震.减少震动和噪音,使风机运行平稳,低噪音。

13

风机控制器

1

7.5KW

1、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

2、通过低电压启动高电压,能对风柜起到:缺相自动断电、启动电流过大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

3、充分的保护了风柜机的使用寿命及人员操作的安全。

4、具备二次软启动功能。

14

风机控制线

10

6平方

6平方4芯优质铜芯电缆线。

15

快检室设备

1

1、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设备检测范围:

1.1涵盖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抗生素、食用油卫生指标、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1.2设备要求:

(1)仪器至少应包含:内嵌式数字化管理模块、分光光度比色检测模块、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模块、无线通讯等模块,所有检测模块集成一体,不插拔检测模块即可实现所有项目的检测,实现检测数据归集,实时上传,重量≤7kg。

(2)分光光度比色检测模块指标如下:

检测通道数:≥24通道,可实现不同样品≥24通道同时检测;

光源:分立固态高亮度LED光源,400-760 nm多波长满足不同项目检测需要;

透射比示值误差:≤1.0%;透射比重复性:≤0.2%;光电流稳定度:≤0.2%;零点漂移:≤0.2%;通道间误差≤0.5%。

(3)具有自行建立校准曲线功能,可适应不同厂家试剂盒:仪器内置或根据要求扩充的任意一个项目均可同时检测多个样品,可根据需求自主增加检测项目,仪器所有项目开放标准曲线设置,可调整标准曲线。使用时,除了放置不同浓度标准品自动显示吸光度并自动调整曲线,用户在仪器上亦可手工通过输入各浓度吸光度就可实现设定或调整标准曲线的功能。 2、食品安全检测箱用于检测前置处理,配置如下:

参数

0.01~500g

/

20~200uL

100~1000uL

1000~5000uL

台式低速离心机:最高转速:≥4000 r/min,步进≥100rpm,转速精度:≤±20r/min,加减速时间:20s,随机配备高强度塑料转子角转子1只,转子容量6×50mL,定时范围:1min~99min,安全性能:安全防护外壳,单门锁,过温保护,过速保护,状态诊断系统。

4、恒温水浴锅,用途:数显恒温水浴锅用于蒸馏、干燥、浓缩及温化学药品或生物产品等,温度分辨率:0.1℃,控温精度:≤±0.3℃,消耗功率:≥300W。

5.冰箱:总容量≥35L。

三、样品要求

3.1样品清单:24盘蒸汽式蒸箱

3.2 样品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均应满足技术参数相关采购要求;样品无需单独提交检测报告,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参照综合评分对样品的评分要求,样品将作为评标、验收的重要依据。

3.3样品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不接受逾期递交的样品。

3.4样品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

3.5样品为盲样,不得出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如出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作零分处理。

3.6评审结束以后,成交供应商实物样品作为项目验收依据,由采购人对样品封存,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各供应商。

四、响应要求

4.1实施方案要求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应包括:供货方案、供货保障措施、现场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及应急方案。

4.2设计制作的图纸要求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设计制作的图纸。应包括:平面布局设计图、水、电、气设计图纸。

4.3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售后服务及售后应急处理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收费标准。

4.4履约能力要求

供应商提供荣誉证书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则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响应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五、商务要求

5.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5.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安装交付使用。

5.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付合同金额的70%,剩余30%在货物使用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5.4费用承担:货物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及运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5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成交供应商现场对实际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直到使用者能独立熟练操作为止。

5.6验收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7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至少1年(若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厂时对质保期有相应规定年限的,按照制造商出厂质保期年限执行;若供应商承诺质保期年限超过制造商出厂质保期年限的,以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年限为准。)

(2)所投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者制造商应在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正常工作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5.8其他要求: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所供应的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货物到齐后由供应商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供货地点及联系方式由采购人提供)。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评审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格式1-1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


格式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

格式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记录,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具有良好记录,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8承诺函原件

承诺函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作为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采购人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承诺函(如涉及)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材料要求中第X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X月XX日

注: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格式1-9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性证明材料(如涉及)

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


格式1-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此页)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若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此页)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1、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

格式2-1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2-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小微企业的认定须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的制造企业均是小微企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若未提供此表的则不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

格式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自贡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6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自行拟项目实施方案格式,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二项和第三项的内容;

项目完成时间及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响应时间、网点情况等;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7技术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技术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二项)

响应的应答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注: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8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五项)

响应的应答情况

1

2

3

4

5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9响应函(实质性要求)

响应函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并且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戒:

如果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自愿放弃成交;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我方在采购活动中还有其他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首轮报价表”1份,以及用于磋商现场报价的“现场报价表”1套。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天。

7.我方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我方完全同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9.在响应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 为的有____次。在响应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有___次。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的规定,在响应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____次,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XXX年XX月XX日


格式2-10知识产权声明函

知识产权声明函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响应活动,现承诺声明:

本单位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项目报价中已经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注:

1、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求法律责任。

2、如供应商承诺后,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则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11主要人员情况表

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1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XXX年XXX月XXX日


文件三:首轮报价表

格式3-1首轮报价表封面格式

首轮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3-2首轮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首轮报价金额合计(元):

(大写: 分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

2、投标人应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XXX年XXX月XXX日


文件四:现场报价表

格式4-1现场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现场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轮次

报价合计金额

(大写: 分 )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现场报价表用于现场密封提交,供应商须将“报价轮次、报价合计金额及报价日期”处留白,并自行准备密封袋,以备评审现场根据要求填写后现场密封提交。

2、最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方法:最终报价各项“单价”=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文件五:响应文件电子档

格式5-1响应文件电子档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电子档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八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方法。

1.2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1.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评审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1.6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磋商程序

2.1审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评审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竞争性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不需要评审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评审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3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4评审小组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章2.3.1和2.3.2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3.2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4磋商

2.4.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签到顺序确定。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评审小组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注:仅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评审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响应文件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评审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8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评审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9磋商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报价

2.5.1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2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和2.3.2的情况除外)。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3.2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3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评审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询函的解释未被评审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5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

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章2.3.1和2.3.2的情况除外),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若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并列,应当由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评审小组复核

评审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评审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审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评审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

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含商务、技术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本章2.3.1和2.3.2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本章节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审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共同评分因素)

60%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报价权重×10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执行。

2

技术指标配置

(技术评分因素)

9%

1、提供燃气低汤灶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和能效等级报告,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24盘蒸汽式蒸箱一级能效报告,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多功能收纳柜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提供炊用大锅灶(800单头大锅灶)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和一级能效报告,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为依据。

3

项目实施方案

(技术评分因素)

17%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①供货方案;②供货保障措施;③现场安装、调试方案;④培训方案及应急方案。

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内容完整可行,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存在缺失、缺陷或漏洞的该项不得分。

说明:当方案内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存在缺失、缺陷或漏洞:①内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合;②部分或全部内容不科学;③部分或全部内容不合理;④部分或全部内容不全面;⑤部分或全部内容不具有可操作性;⑥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等。

2、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设计制作的图纸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①平面布局设计图;②水、电、气设计图纸。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两种图纸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且符合药监部门相关标准,布局更全面的得2分;布局操作流程更清晰的得2分;布局更合理符合实际使用需求的得2分,本项共计得6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及售后应急处理方案;②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收费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两种方案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方案更合理,更能快速响应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售后服务承诺能更有效的保障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作的得1分;本项共计3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依据。

4

履约能力

(共同类评分因素)

2%

供应商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达到GB/T27922-2011的要求,五星级的得2分,五星级以下的得1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为依据。

4

样品

(共同评分因素)

10%

(1)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得2分。

(2)供应商所提供样品的外观及结构设计

美观、牢固、耐用、安全均无任何瑕疵的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得4分。

(3)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制作工艺在封边、拼接、胶合、弯曲等方面处理精细,无毛边的每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为依据。

6

政府扶持政策

(共同评分因素)

1%

响应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为依据。

7

响应文件

的规范性

(共同评审因素)

1%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细微偏差是指:错别字、序号乱、页码混乱、字迹模糊等评审专家认为的细微偏差行为)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不得分。

以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为依据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评审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评审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5.5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5.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6.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样例)

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元)

预算内

预算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