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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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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TZX-QY-200702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项目预算:第一包:281580元;第二包:432836元;第三包:724692元

5、招标信息发布日期:2020年7月6日

6、开标、定标日期:2020年7月27日

7、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合格投标人报价及综合得分情况:

第一包

序号

投标单位

资格性
审查

符合性
审查

报价(元)

平均得分

排序

备注

1

育佳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269230.00

87.62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中山市大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274170.00

76.89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湘潭市雨湖区王威办公家具经营部金都店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277257.00

63.90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4

湘潭市雨湖区天伟办公家俱厂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277257.50

59.40

4

未中标

第二包

序号

投标单位

资格性
审查

符合性
审查

报价(元)

平均得分

排序

备注

1

中山市大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427777.00

87.95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湖南省华崛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432778.00

80.75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湘潭市雨湖区王威办公家具经营部金都店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425580.00

65.07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4

湘潭市雨湖区天伟办公家俱厂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430924.30

61.18

4

未中标

第三包

序号

投标单位

资格性
审查

符合性
审查

报价(元)

平均得分

排序

备注

1

山东宇丰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706000.00

89.84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长沙华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681242.00

86.25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长沙精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698102.70

80.91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4

长沙万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702681.46

60.79

4

未中标

5

湖南鸿昌厨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审核

通过
审核

723450.10

59.00

5

未中标

6

湖南鑫东辉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通过
审核

未通过审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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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结果

第一包

中标候选人名称

育佳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项目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人

吴平良

联系电话

13340193390

单位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校具产业园

中标金额

269230元

第二包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山市大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项目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人

陈华良

联系电话

13327320548

单位地址

中山市沙溪镇兴工路78号

中标金额

427777元

第三包

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宇丰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中标项目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人

王韧

联系电话

13278827883

单位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宇丰厨具产业园

中标金额

706000元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钟智敏(组长)、孙昆山、李科辉、梁爱嫦、李汉琼。

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31-55573766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0302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731-58227522

监督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2379313

本项目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中标人。

  •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7-06
  • 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 招标项目名称: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投一包或多包,分包中标。

    第一包: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第二包:九华莲城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第三包:九华莲城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TZX-QY-200702

    3、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预算:

    第一包:人民币28158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432836.00元

    第三包:人民币724692.00元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

    5.8投标人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5.9投标人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5.10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1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或截图加盖公章);

    5.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1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1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5.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近三个月”: 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

  • 投标保证金:
    6.1 保证金的金额为:
  • 第一包:5600.00元

    第二包:8600.00元

    第三包:14000.00元。

    6.1 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包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元);第二包人民币捌仟陆佰元整(8600元);第三包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6.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6.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查询,如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保单未生效的,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20年07月06日~2020年07月26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7.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07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7.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7.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包,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7.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同步公示。

  •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2379313
  •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3.1招标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31-55573766

    13.2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0302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731-5822752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于2020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采购文件附件: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版).docx

    采购文件附件: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版).docx

    采购文件附件: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版).docx

采购人审核意见:



(签章)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TZX-QY-200702

采 购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9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9

第二节 投标须知 18

第三章 资格审查 31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34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34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 35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8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40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6

第六章 合同格式 92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33

第一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133












本招标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标项目来自企业自筹例为100%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名称: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投一包或多包,分包中标。

第一包: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第二包:九华莲城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第三包:九华莲城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TZX-QY-200702

3、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预算:

第一包:人民币28158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432836.00元

第三包:人民币724692.00元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

5.8投标人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5.9投标人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5.10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1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或截图加盖公章);

5.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1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1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5.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近三个月”: 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

%1、 投标保证金:
6.1 保证金的金额为:

第一包:5600.00元

第二包:8600.00元

第三包:14000.00元

6.1 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包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元);第二包人民币捌仟陆佰元整(8600元);第三包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6.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6.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查询,如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保单未生效的,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20年0706日~2020年0726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7.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0726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7.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7.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包,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7.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7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同步公示。

%1、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 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2379313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3.1招标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31-55573766

13.2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0302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731-5822752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于2020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包: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第二包:九华莲城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第三包:九华莲城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及比例

单位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第2.2

采购人名称、地址、

电话、联系人

采购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31-55573766

第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0302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31-58227522

第2.5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第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

1.8投标人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1.9投标人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1.10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1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或截图加盖公章);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1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近三个月”: 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

第3.2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5.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第5.2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

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二、招标文件

第7.4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10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9.1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投标文件

第13.2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第一包: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281580.00元)

第二包:九华莲城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432836.00元)

第三包:九华莲城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724692.00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第13.8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14.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或截图)。

8、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近三个月”: 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

第14.1(3)项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第16.1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17.1

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供:

1、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包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元);第二包人民币捌仟陆佰元整(8600元);第三包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查询,如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保单未生效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如未提供,则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第18.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第19.1款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标注投标人名称)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开标一览表:还需另备一份单独密封,与项目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供开标时唱标所用。单独密封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须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对多个包数进行投标的,应按所投包数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的提问方式: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在此之后收到的问题要求将不再答复。投标人未提出疑问的,开标后发现招标文件错误或矛盾而导致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截止时间: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发布方式: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发布。

四、投标

第21.1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以招标公告为准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4.1

开标地点

以招标公告为准

第24.2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开标一览表中内容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8.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三名

七、合同签订

第31.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无违约行为的,其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凭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及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由采购人财务部门在30天内无息退还。

九、其他规定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现金或转账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纳。

第36.1

其他规定

开标现场进行身份验证:

1、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还需另外打印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验证。

2、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还需另外打印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验证。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身份验证或身份验证不合格的,投标无效。


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


项目现场

甲方指定地点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中标后30天(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供货和安装调试时间安排表)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


★质量保证期

第一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第二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第三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响应时间

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投标人应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3小时之内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付款方式

专项经费到位后,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第二年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3%作为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第三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下)无息支付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五章采购需求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合同未尽事项

另行约定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第一包:■要求提供,课桌椅样品一套。

1、 提交的成品样品,须自行密封包装。:

2、样品提交的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3、样品要求:请于开标现场提供与招标要求相适应课桌椅样品一套,该样品将纳入评审范围,投标人提供样品时应采用包装箱进行包装,包装箱上不得有任何标记,未按要求提交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单位的样品将作为交货验收的标准留于采购人处,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开标结束现场退还。

第二包:■不要求提供

第三包:■不要求提供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