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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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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坛石镇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坛石镇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0-08-05


  • 公告日期:2020年8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江山市坛石镇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G-FZFCG-2020-0801

    二、采购组织类型: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人数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江山市坛石镇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1年

    2人(保洁1人、食堂1人)

    10万元(不含客餐补助和特定时期加班补助)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所有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带健康证上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饭店、酒店和餐饮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或承包食堂经验的个人,不得挂靠资质(未进行餐饮店注册的个人若中标,需在中标后七天内完成个体工商户注册)。本项目为厨师负责制,厨师必须亲自撑厨。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厨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或厨师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中山路38号四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17:00分。

    公告发布网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

    六、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10:30前(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八、磋商时间:2020年8月14日10: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十、面试及试菜(现场制作)要求

    试菜(现场制作)时间:2020年8月14日10时30分(到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食堂),未参加现场制作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厨师应与现场制作人员相一致)。

    现场操作办法及程序如下:

    1.抽签确定供应商操作顺序。

    2.现场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厨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到场人员要求:厨师到场。

    4.现场制作评审人员组成: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内部人员随机抽取代表9名。

    5.评审人员主要对供应商制作过程及成品的色香味等进行打分。

    6.程序

    (1)核对供应商资格(主要指报名情况)及现场资料,核实到场人员身份。

    (2)分别操作,即供应商主厨现场烧制菜3个及以上,由采购人现场确定,原材料由采购单位准备。

    7.供应商将制作好的成品提交评审人员评判打分,打分情况将供开标时对供应商综合实力打分作为参考。

    8.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派纪委人员参加全程监督。

    9.评审小组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现场制作得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然后当场公布各供应商的得分,交供应商签字确认。

    10.现场操作环节结束。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8758976632(短号346632)

    地址:江山市坛石镇

    2.采购代理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0-4888776; 手机号码:13906701492(661492)

    地点:江山市中山路38号四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696564

    2020年8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