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6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0071-1
项目名称: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
预算金额(元):1329857
最高限价(元):132985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2985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6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收标区)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6日 15:00
开标地点(网址):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a)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报名登记表;c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49119727@qq.com。②、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本次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 ①投标人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须备注当面签收确认,并提前5天与我公司经办人联系。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何先生 ,15057385810;邮寄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②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且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不超过37.3℃,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③供应商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需注明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需要供应商澄清或签字确认的,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的,则发送询标或签字确认相关内容至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30分钟内澄清、说明、确认或者更正的回复发送至邮箱249119727@qq.com.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澄清或确认的则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4、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621006
质疑联系人:王让仁
质疑联系方式:13566107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传 真:0577-64790868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385810
质疑联系人:林乃鹏
质疑联系方式:15057385810,151577816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61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617
附件信息:
发布稿--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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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 项目编号:LGCG2020071-1
采 购 人: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057385810 备案机构: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二0二0年8月 |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的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6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0071-1
项目名称: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
预算金额(元):1329857
最高限价(元):132985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2985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6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收标区)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6日 15:00
开标地点(网址):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a)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报名登记表;c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49119727@qq.com。②、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本次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 ①投标人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须备注当面签收确认,并提前5天与我公司经办人联系。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何先生 ,15057385810;邮寄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②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且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不超过37.3℃,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③供应商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需注明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需要供应商澄清或签字确认的,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的,则发送询标或签字确认相关内容至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30分钟内澄清、说明、确认或者更正的回复发送至邮箱249119727@qq.com.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澄清或确认的则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621006
质疑联系人:王让仁
质疑联系方式:13566107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传 真:0577-64790868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385810
质疑联系人:林乃鹏
质疑联系方式:15057385810,151577816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61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617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日期 |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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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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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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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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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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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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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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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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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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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名资料 |
是否提交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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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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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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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资质文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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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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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 标 邀 请 (通 知 )书
经批准,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对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通知)你单位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 |
LGCG2020071-1 |
招标内容 |
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 |
投标文件递交或快递至 |
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
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 |
2020年8月26日15:00整 |
投标开标地点 |
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
质疑时间 |
按规定执行 |
信用记录甄别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评审时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合同备案 |
1.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49119727@qq.com。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 |
开评标程序 |
1.开标顺序: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宣读资格审查技术资信得分情况再开启商务标; 2.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快递投标的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评标过程及结果; 3.商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商务标进行评审; 4.编写评标报告。 |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抽取。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表附合同条款中),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免责声明 |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暂停、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
备注 |
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报价要求
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和评标
七、授予合同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注:招标文件中有些文字条款已用加粗及加下划线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有些将在评标过程中量化,如有违反将导致对供应商不利的评标,直至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一部份 项目简介
经批准,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服务资格及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重1)。
二、项目地点及概要:
服务区域: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龙港市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路口)
服务内容: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早、中、晚餐工作餐服务。
三、本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第二部分 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管理目标:通过努力达到就餐环境整洁卫生、菜肴搭配丰富多样,价格公道服务热情;争创餐饮服务领先水平。
一、服务要求、内容和范围:
★日常管理
1、以厨房、餐厅及包厢管理、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
2、加强对用电和用水以及油气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3、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5、除供应商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6、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7、中标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食品安全事件、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8、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
1、本次招标主要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
2、保证食品采购、存放、加工符合食品安全卫生;保证厨房环境、就餐环境清洁卫生;餐具消毒卫生。供应商每餐每样菜肴、面点、主食、汤、米饭等所有食品均须留样48小时(不少于100克),并做好记录。
3、能够保证提供早、中、晚政务服务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餐,同时能确保就餐时间,公务接待自助餐、包厢接待用餐的加工制作与服务,餐厅的环境保洁,餐厅内公共场所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餐厅客户服务管理,餐厅档案资料管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以及其他服务等。
4、餐厅提供菜肴品种要求花色多样、每日及时更新,要有面点、粗粮、甜汤、水果、果汁等,菜肴品种、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5、能够保证加班人员随时就餐。
6、根据就餐人数平均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7、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卫生、安全、环境方面情况。
8、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对外营业或为私人、其它单位举行招待活动。
9、供应商须接受食品卫生、消防、环保、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0、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卫生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11、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厨房、餐饮服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2、供应商必须每周报一次早、中、晚三餐菜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经得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供应商必须建立每日采购明细清单台账,并做好每日收支统计工作,必须每月月底向采购人上报一次成本收支台账,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13、餐厅在经营中不得赢利。
★14、就餐标准
四楼餐厅: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约 600 人)提供早、中餐及夜晚值班加班人员晚餐(约 200 人)工作餐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餐厅:
1)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
2)早餐: 设稀饭、豆浆、豆腐脑、油条、糯米饭、包子、馒头、菜包、花卷、饺子、煮粉干、面条、大饼,鸡蛋、小菜(不少于4种)等服务;
3)中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主食不少于2样,副食不少于15样,清汤不少于2样(一个咸汤,一个甜汤)。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3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3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中餐提供水果(或饮料),主食与清汤不限量。
4)晚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主食不少于2样,副食不少于10样,清汤不少于1样。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2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2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晚餐提供水果(或饮料),主食与清汤不限量。
政务服务中心接待餐厅(负责会议餐、接待餐等重要人员的接待就餐)具体情况招标后另议.
二、厨房餐饮外包费用划分:
1、本次厨房外包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供应商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
2、采购人负责水、电、食品加工的燃料费用,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
3、食品采购以中标供应商购买为主,采购人负责相关监督,中标供应商配合确定、加工、出售,维修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故障的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具(如不能维修,应及时报采购方处理);餐厅及包厢所需的餐桌椅、餐具用品、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并一次性购置,易耗餐具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出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
4、采购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用、计量器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以下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供应商人员配备数量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规定的实际人数:30人(供应商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岗位 |
人数 |
现 场 承 担 工 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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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部(30人) |
项目经理 |
1 |
全面负责餐饮项目服务部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落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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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兼质检员 |
1 |
负责项目食堂的日常值班、接待,管理、票、证等各项台账的建立和管理,服务、食材、菜品的质量检查等工作 |
||
仓管兼验收 |
1 |
负责对采购到的食品、原料等进行标准验收,负责食堂仓库的日常管理 |
||
财务 |
1 |
负责项目食堂账务、财务管理,按要求定期按实做好各项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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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员 |
1 |
负责项目食材等物资采购,运输工具的维护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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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兼安全员 |
1 |
负责项目食堂区域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维修,项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落实 |
||
厨师长 |
1 |
负责食堂厨房餐饮烹饪、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食堂主菜及接待餐主要烹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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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台厨师 |
4 |
负责协助主厨做好炉台餐饮烹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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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刀/冷菜厨师 |
2 |
负责食堂的食材改刀、切配工作,负责冷菜烹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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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点师 |
1 |
负责本级食堂餐厅的各类糕点、馒头、包子等早点、面点等的烹饪工作 |
||
煮面工/煮饭工 |
2 |
负责蒸饭、蒸笼菜肴的蒸制,煮面等工作 |
||
服务员/传菜员 |
2 |
负责食堂包厢接待预定、摆桌、传菜等的相关服务工作 |
||
洗菜工兼打菜 |
6 |
负责对各类食材等原料的清洗、粗加工,协助窗口的售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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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碗工兼打菜 |
5 |
负责餐厅的餐具回收、清洁、消毒等工作,协助窗口的售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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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 |
1 |
负责食堂各服务区域的日常保洁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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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人 |
除保障正常就餐时间外,供应商须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保证机关值班加班人员的就餐。
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专职为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得兼职。中标后服务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所有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要做到穿着统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但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必须给采购人书面承诺—保证所配置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
岗位年龄要求:服务员、传菜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男女不限;后厨炉台、改刀、面点、蒸笼平均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普工年龄要求在48周岁以下。
食堂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四、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条件:
1、采购人提供主管人员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厨房设备、加工装备、餐厅家具、非一次性餐具由采购人提供,供供应商免费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用具清单在中标供应商进场时进行现场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后供应商须对该部分设备用具建立档案,负责常规保养,如非正常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五、服务质量要求
1、各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2、各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采购人要求订立。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4、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政务服务中心餐饮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采购人有权在需要时对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此方式供应商必须认可。
7、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时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8、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检查。
9、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10、供应商需积极完成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工作;
11、签订合同后人员必须在15天内进场。
12、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意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六、合同执行约束
(1)采购人可以根据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要求表,进行综合评分。
(2)采购人可以每月或每一季度向全部或部分机关人员发“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意见书进行统计,进行综合评分。
每次根据采购人的抽查统计结果进行综合评分,采购人可以根据“考核要求表”和“服务意见征询书”的考核标准对中标人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评分,一次综合评分考核得分和满意度评测低于75分的,给予乙方警告通知;连续二次考核得分和满意度评测低于75分的,扣罚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5%,并对乙方进行劝退;连续三次考核得分和满意度评测低于75分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罚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10%。
七、经费结算
1、在保证服务质量与最精简优化人员配备的前提下,实行费用包干(须编制详细预算)。
2、采购人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供应商应安全、规范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供应商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如有非正常损坏或遗失,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3、所有人员的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配备,分类统一着装,但服装样式需经采购人核准。
4、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节约用水用电及用气用油,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种工作报表、台帐,如果未按要求提供工作报表、台帐一次,则扣罚当月餐饮服务费10%。
5、中标供应商必须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等情况,发现一次则扣罚当月餐饮服务费10%。
6、服务经费支付时间为次月10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机关工作人员就餐费用每半个月由采购人统一结算一次。
第三部分、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服务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考核要求表”和“服务意见征询书”,经考核得分和满意度测评全部在75%以上的(得分率75%以上的),并经财政局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一年服务期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3、供应商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1800元每月(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本项目要求全员全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根据浙江省与温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基本社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按每人不得低于10921.44元,投标分项报价低于此标准做无效投标处理。
▲5、节假日补贴按年度11天计取,要求按最低发放三倍工资的节假日补贴。
▲6、高温补贴按4个月计取,每个月不得低于200元。(参见浙人社发[2018]65号)。
7、本次招标要求的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全部参加社会保险。供应商未按要求在投标报价中包含给服务人员参加法定社会保险费用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单独支付,在结算时,凭中标供应商交纳社会保险凭证及银行扣款凭证按实际结算。如果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未给服务人员交纳法定社会保险,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且可以终止服务合同。
8、企业税金报价符合当地税率标准,各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自身须上缴的税率进行报价,报价列入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中。
9、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费取费表(供应商投标分项报价取费不得低于此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投标报价做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支出项目 |
金额 |
备注 |
||
1 |
人员工资 |
1800 |
12 |
21600 |
▲2019年苍南县最低工资标准 |
2 |
高温补贴 |
200 |
4 |
800 |
参见浙人社发[2018]65号 |
3 |
节假日加班费 |
76×300%×11 |
2508 |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如日常每天工资76元,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共计2508元。 |
|
4 |
社会保障(单位缴纳部分) |
10921.44 |
▲根据新合同法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障。 |
||
5 |
人身意外伤害险 |
400.00 |
■保额不低于50万(死亡、残疾)(参考报价) |
||
合计 |
36229.44元/人/年 |
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采购采用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要求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投标文件(含信用、质量体系保证等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采购预算132.9857万元,某个(些)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建议供应商自行前往采购人处考察了解相关内容。
7、本次采购,在服务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节假日、高温补贴出现变化的,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以调整该部分费用,各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风险。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后,并经财政局同意,可与其签订延续服务合同,除因政策性因素引起改变的,合同金额不予调整。
8、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时,中标供应商应立即整改;如果中标供应商不及时整改,在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请第三方检查,检查经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10、本项目投标文件签章须采用投标人正式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合同章等代替。
11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6条之规定。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11.2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4)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12、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按公告要求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放
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通知(邀请)书中规定时间使采购机构收到,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在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2、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部分、技术资信部分二部分组成,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技术资信部分(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1、商务报价部分组成(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一(一))
2)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附件一(二))
3)各类员工工资福利待遇表(附件一(三))
4)报价说明及承诺(附件一(四))
2.2、技术资信部分组成(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 投标函(附件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3)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附件四)
4)公司简介(附件五(一))
5)投标供应商情况声明(附件五(二))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五(三));
7)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五(四))
8)供应商服务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五(五))
9)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合同复印件(附件六)
10)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附件七(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则提供)
11)针对本项目的项目部班子成员组成(附件七(二))(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则提供)
12)针对本项目的各区域各岗位人员安排计划表及岗位职责(附件七(三))
13)拟投入设备设施清单(附件八)
14) 相关方案(附件九(一))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2、难点特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3、管理服务创新方案
4、机构设置及相关运作流程制度
5、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6、节能减排方案
7、菜品更新及研发
8、优惠及承诺
9、重大卫生事故处理方案
10、食品保障的承诺
1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提供,详见评分细则 附件十)
16)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证明(如有提供)
17) 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
18)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9)评分导引(具体参见评标细则)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四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
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主确定报价(按年度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6.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7.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2、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7.3、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提供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分开装订,分别密封)。
7.4、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均以正本为准。当供应商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与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供应商出现选择性投标而对其投标予以废标。
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密封或送达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采购机构处。
8.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修改文件必须有供应商公章。
8.3、供应商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商务报价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须分别装订成册,且分别密封,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并注明投标文件正、副本字样后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人及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分别注明“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投标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接受,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2、投标截止时间
2.1、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通知)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如为邮寄形式,接收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送达,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后在监督人员陪同下立即封存投标文件,封存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由监督人员解封取出交由代理公司在开标大会现场开启)。
3.2、包装与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
六、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按投标邀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接受: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与包装的投标文件;
1.3、郑重邀请各投标供应商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本项目的开标大会并登记签到(现场需核验身份)。投标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投标供应商代表未签到或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供采购组织机构人员核验身份的视为未出席。
1.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开标程序
2.1 开标大会由采购组织机构主持,宣布开标大会开始;
2.2 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要求投标供应商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
2.3 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2.4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记录;
2.5 按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技术资信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
2.6 符合性及技术资信部分评审结束后,公布无效标情况,公布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得分。
2.7按顺序开启技术资信评审合格的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文件,宣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报价等信息,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
2.8提请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如发现与采购响应文件不一致时,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商务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2.10 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11附加说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3、评标
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对其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4)向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其中一份为有效的;或同一投标文件中出现有选择性的报价,未声明以其中一个报价为准的;
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中没有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商务报价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实质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6)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有不明确的问题或其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又不能合理说明(解释清楚)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7)配备人员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8)分项报价取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9)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0)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
11)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3.4、供应商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该招标做废标处理。
3.5、开启供应商商务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 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2) 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
3.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注: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个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4.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5、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送达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6、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