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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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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05 19:28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G(F)-公-2020029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预中标人:黑龙江霍氏米业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大道189号庞大汽贸城26号楼1号

中标金额:承诺所供食材价格均不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家乐福、大润发、比优特等三个大型超市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格

第二包

预中标人:黑龙江富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富水路100-6号哈尔滨软件园B区2-3栋9号门市103室

中标金额:承诺所供食材价格均不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家乐福、大润发、比优特等三个大型超市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格

第三包

预中标人:哈尔滨龙钦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咸宜街38号安埠小区112栋16号

中标金额:承诺所供食材价格均不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家乐福、大润发、比优特等三个大型超市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格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中标单位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家强、刘玉兰、鞠昆仑、曲笛、张弸、肖颖、柳新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6 号

联系方式:0451-51196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306 号

联系方式:0451-82342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451-82342678

十、附件

招标文件

[附件下载]
  • 消防总队食材配送-招标文件1包.pdf
  • 消防总队食材配送-招标文件2包.pdf
  • 消防总队食材配送-招标文件3包.pdf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 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G(F)-公-2020029 【一包】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七月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审 查 表 项 目 名 称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服 务 地 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 购 人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17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评分细则..................................................................................................2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9 第六章 合同格式......................................................................................................................42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306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F)-公-2020029: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3.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中央财政经费约 9,058,400.00 元/年(其中:第一包 1,688,400.00 元/ 年、第二包 3,900,000.00 元/年、第三包 3,470,000 元/年); 4.采购内容及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包号 采购内容 供货地点 一包 择优选择 1 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米、面、油、干调等 主副食材,并提供配送等服务。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 66 号、哈尔滨市香坊区和 平路 33 号、哈尔滨市南 岗区闽江路 241 号,根据 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 送。 二包 择优选择 1 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猪肉、牛肉、羊肉、 鸡肉等肉类食品(含鲜肉及冻肉),并提供配送等服务。 三包 择优选择 1 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蔬菜、水果、蛋类、 水产、豆制品等主副食材,并提供配送等服务。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中标单位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 情况确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 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按财 库〔2019〕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 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 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配送人员、加工人员及装卸人员均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 合格;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 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07 月 13 日至 2020 年 07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下午 16 时 30 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306 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0 年 07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07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在公告下方 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hljzhongg uan@163.com),邮件命名为“消防总队副食品采购+第 XX 包+供应商简称”,以获取招标文件,逾期 将不予受理。 3.1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包,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3.1.1 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只接受银行汇款; 3.1.2 汇款信息: 户 名: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泰山路支行 账 号:410100203178620 行 号:313261099997 3.1.3 汇款期限:2020 年 07 月 13 日至 2020 年 07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3.1.4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第 X 包+文件费+供应商简称”。 3.2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投标。 3.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306 号),特殊 时期,应政府统一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邮件传递为准,供应商报名并缴纳文件费成功后,留 下正确的邮箱地址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08 月 0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306 号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2.在疫情结束前: (1)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建立本项目的登记问询 制度,逐一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发现情况异常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 并向本级防疫部门报告; (2)请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配合相关防疫登记检查;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人员建议为供应商代表 1 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 做好个人防护; (4)因疫情防控情况尚不明确,若无法正常进行开标,则时间另行通知; (5)请供应商自行关注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6 号 联系方式:0451-51196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306 号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 联系方式:0451-82342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451-82342678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2 现场考察 不组织。 3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11 投标报价 承诺所供食材价格均不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家乐福、大润发、比优特等三个大 型超市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格。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供应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成本、装 卸、运输、包装费、劳务费、保险、税金、调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2.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须从其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支票、汇 票、本票、保函、电汇形式提交,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 与供应商名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户:410100172463138 3、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30,000.00 元;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投标 保证金账户银行出具的实时进账单为准。 5、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及时向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本企业投标保证金到账情 况; (2)供应商须无条件承担供应商由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 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 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 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 13.1 投标文件 的有效期 90 日历天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8 14.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份,另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版 U 盘 壹 份。 14.5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否 □是 14.7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封面或扉页必须加盖供应商公 章。其它部分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根 据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或盖章,由他人代签的无效,下同); 2、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以供应商名义签署投标 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文件外包封需加盖密封章。 15 投标文件包封 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副本单独密封,然后再将两个内层 包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2、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版(投标文件 word 版一份、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 扫描件 pdf 版一份)的 U 盘单独密封,并放入正本的内包封中。 3、内层包封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应有体现投标单位的名称、标 志、公章、联系人、电话等任何可以辨识供应商身份的标识。 4、外层包封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不应有体现供应商身份的标识。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 样; 16.1 投标截止时间及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306 号) 21.2 评审优惠政策 A、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允 许联合体报价的,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B、《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C、《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D、按财库〔2019〕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9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注: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工业和信息化 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1.3.1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1 中标代理 服务费 1.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交纳; 2、中标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进投标总价中(不得单独列项),采 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 61,521.00 元; 注:如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后附正文不符,以本表内容为准。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0 供应商须知正文 A 供应商 1. 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1.1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提供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法人单位 授权其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投标,则须提供法人单位有效的授权书原件,投标文件上加盖该分支 机构单位公章。 1.2 在政府采购行为中,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1.3 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等材料。 1.4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1.5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2. 现场考察 如需现场考察的,供应商应参加采购方组织的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以获取有关 编制投标书等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 3.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 导致投标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的,或认为评分标准、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 理条款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及代理机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有必要进行澄清或者 修改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以《答疑文件》等形式作出答复。投标人应在接到《答疑文件》后 1 个工 作日内确认有无疑义,如无疑义视同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 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招标文件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相关网站或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已 取得招标文件的每一位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6.3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采购方可酌情推迟投标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1 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位供应商。 C 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统一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格式),包括: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开标一 览表”的投标无效。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资格证明文件 (6) 项目人员配备表 (7) 整体投标方案 (8) 企业信用声明书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2 资格及证明文件包括:详见本文件第一部分 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 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0.1 投标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 编目编码装订。 10.2 投标文件附件包含以下内容:(注:后附格式的按格式填写,其余自行选择编制)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开标一 览表”的投标无效。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资格证明文件 (6) 项目人员配备表 (7) 整体投标方案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2 (8) 企业信用声明书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 投标报价 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保证金 12.1 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保证金。 12.2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未按第 12.1 和第 12.2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不接受对其投标价格合理修订的; (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的。 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本文件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为 90 日历天。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 面、传真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 延期要求而不致影响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4.2 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4.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4.4 投标文件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可读电子版 U 盘 1 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 符,以正本为准。 14.5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予返还。 14.6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胶装,胶装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7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8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9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3 15. 投标文件包封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派人送到指定的开标地点。 16.2 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 16.3 采购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招标文件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网站或以书面(或传真、电 报)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 束。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方者,采购 方可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7.2 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方,同时应在封袋上标明“修改投标文 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7.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方。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采购方时间为准。 E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相关 工作人员可以参加。 18.2 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8.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8.4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 录。 19.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 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9.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表述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 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修正数字;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4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 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其投标将被拒绝。 19.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4 采购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材料。 20. 投标的澄清 20.1 采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 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0.2 必要时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 字,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0.3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1. 评标 21.1 采购方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21.2 评标优惠政策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 评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A、评标办法及说明: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 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 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 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21.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原则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 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确定排名第一的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1.3.2 评标办法及细则 A、评标办法说明: 综合评分法是按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5 商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 代表在各方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 B、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无效投标: 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时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材料原件,供应 商未按规定提供的; ② 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正本中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 ③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④ 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 ⑤ 投标有效期短于本文件规定期限的; ⑥《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而投标文件正本中无投标代表签字或供应商未盖章的; ⑦ 采用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投标的; ⑧ 评委会认定的其它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C、出现以下情况者不给分: ① 未按评分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的; ② 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而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的; ③ 证(或证明材料)、企不相符的。 D、评分细则: 详见“第四章 评分细则”。 22.评标过程保密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评标的有关资料、情况等,均不得向供应商 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F 授予合同 23. 最终审查(如需要) 23.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即意向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3.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人的资格条件、信誉、企业实力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 步的考查。 23.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预中标方进行询问。 (2)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进行实地考察,则应按评委会确定的预中标排序进行。 23.4 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 资料。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6 23.5 如审查结果该供应商不符合中标条件,则应按序考察下一个供应商。 24. 采购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供应商授予中标通知书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采购方有权变更服务内容。 25. 中标通知 25.1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25.2 当中标方按第 27 条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将向其他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 方对落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5.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 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与中标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 合同。 26.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 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7.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由合同标的、权力保证、成果交付和验收、付款方式和期限、合同的变更、终止与 转让、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签订合同依据及合同附件等组成。 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7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8 一、服务要求 1、具有完整的产品追溯体系。 2、供应商货源充足,品类档次齐全。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配送人员、加工人员及装卸人员均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 ★4、供应商必须安排专人、专车及时供货,装卸费、送货费用及运输安全由供货方承担。 5、供应商总公司或分公司需在哈尔滨市主城区内,日常食材配送时需准时准点送达。如有特殊 任务急需食材供应时,供应商必须在 2 小时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所供蔬菜必须保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所有鲜肉类必须保证经过肉检的当天 12 小时内的新 鲜肉,要求必须由正规肉联厂提供的鲜肉,并提供当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冷冻类、干货类 及调料品等商品应保持包装完整无破损。所提供的大米、小麦粉、豆油必须出具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非转基因豆类、油类需出具非转基因证明。鲜鱼类必须做到鱼鳞刮除、去内脏鱼鳃,肉质新鲜。 7、所有产品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并承诺供货过程中不更换,若确须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所供应主副食品含税及运输费的价格不得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家乐福、大润发、比优特等三个 大型超市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格。 9、对所供应食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提供佐证材料并作出相应承诺,能够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并开具正规发票。 二、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6 号、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 33 号、哈尔滨市南岗区 闽江路 241 号,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送。。 三、付款方式:无任何质量及其他违约情况,正常配送半个月后,由供应商开具等额发票后,采 购人支付货款,具体方式以与采购人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注:定价按不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家乐福、大 润发、比优特等三个大型超市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格结算,采购人定期对同品种同质量主副食品做市 场调研核准,如供应商所报价格超出上述三家超市的零售价格的平均值,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 关费用,并在下一结算周期无条件同意采购人扣除相应费用,如遇较特殊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定价,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同意后另行调价。 四、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抗病毒组织能力和疫情防护水平,保证实施工作期间避免病毒传播。 1、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服务期内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在组织、人员、设备、物资等方面提 出全面、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防控预案。未提供方案或上述四方面内容有缺项的,投标无效。 2、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须围绕如下内容进行承诺:如果中标,必须根据 当前防疫形势开展工作,严格遵循项目所在地政府对防疫的所有要求,服务期间,不得因自身组织原 因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感染,否则,自愿接受刑事处罚或其他法律制裁。未提供承诺书的投标无效。 五、合同履行期限:1.三年,无特殊情况,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中标单位提供服 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2.履约合同期满前,采购人不定期绩效考核供应商服务内容,如向采购人 供应下列商品(产品),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9 (1)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3)腐败变质的; (4)超过保质期的; (5)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0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1 一、总则 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工作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评标工作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不寻求外部证据。 4、招标方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 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一包评分标准如下: 序 号 分项 评审因素 评审标注 1 报价部分 (1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承诺所供食材价格均不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家乐福、大润发、比优 特等三个大型超市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格的得满分 10 分,未按 此报价的不得分。 2 整体投标 方案 (78 分) 内部制度建 设情况 (10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提供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5方面: ①进出货物登记制度;②卫生管理制度;③岗位职责制度;④库 房管理制度;⑤保障应急制度。以上各项内容每缺少一项扣 2分; 每项内容描述不清晰、实际操作性不强扣 0.5-1 分;每项内容完 善、全面、合理、操作性强得 2 分;满分 10 分。 供货承诺 (4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供货承诺函,承诺按需供货,并能按时、 保质完成货品供应以确保满足采购方使用需求。承诺函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得 4 分,未提供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 施(20 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以下 4 方面:①生产;②存储;③运输;④配送。以上各项内容每缺少 一项扣 2.5 分;每项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未针对本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扣 0.5-1 分;每项内容完善、全面、完全满 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2.5 分;满分 10 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豆油生产企业豆油原材料的非转基因 证明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证书原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 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米、面、油生产企业产品种植基地证 明或土地种植租赁协议的得 6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供货方案 (12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提供完整的供货方案,包括以下 6 方面:① 供货计划;②供货流程安排;③时间安排;④供货渠道;⑤供货 方式;⑥运输条件。以上各项内容每缺少一项扣 2 分;每项内容 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未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扣 0.5-1 分;每项内容完善、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2 分;满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2 分 12 分。 特殊情况应 急方案 (6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提供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包括以下 3方面: ①组建应急管理小组,明确组内密切配合原则;②针对特殊天气 的应急预案;③完善的预警应急措施。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扣 2 分;每项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未针对本项目实际情 况制定的扣 0.5-1 分;每项内容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实际 需求的得 2分;满分 6 分。 售后服务 方案 (8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以下 4方面: ①提供送货上门服务;②第一时间解决售后产品质量问题;③建 立客户指导制度;④货源充足。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扣 2 分;每 项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未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 定的扣 0.5-1 分;每项内容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的得 2 分;满分 8 分。 专职服务 (18 分) 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具有自有或 租赁的箱式运输车,每辆得 2分,最多得 8 分;未配备不得分。 注:开标现场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自有)或车辆行驶证原件及 租车协议原件备查(租赁)。 2、设置 24 小时服务热线,同时确保时时有人接听的得 2分。 注:经现场核实,服务热线如无人接听或为无效号码,此项不得 分。 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充足的专职配送人员,每配备 1 名 专职配送员得 2分,最多得 8分。 注:开标现场需提供专职配送人员身份证原件、健康证原件、驾 驶证原件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 分。 3 商务部分 (12 分) 本地化服务 (7分) 为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率,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主城区设 有服务机构,满足此项要求的得 7 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1.提供主城区设有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外地企业驻本地机构登记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 2.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地服务机构联系人姓名、售后服务电话,经 现场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投标资格。 3.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文件 的编制情况 (5分) 评标委员根据以下 5 方面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 审:①投标文件按要求编制目录及页码,目录与页码准确对应; ②格式规范;③组成齐全、装订整齐;④所提供的复印件清晰、 资料排放有序;⑤签字盖章齐全、无缺篇少页情况。以上内容每 缺少一项或每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前后矛盾、 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 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各项内容全部符合要求得 5分。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3 二、评标程序 6、评标工作将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评标准备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评 标结论 6.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本次招标的范围和需求,熟悉评标方法,签署“承诺书”;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将拒绝其投标: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 有效委托书的; 6)资格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供应商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9)不满足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主要需求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无有效身份证明的; 12)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2 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商务评审表的要求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是否满足要求的商务评审,没有 通过商务评审的将不得进入下阶段评审。商务评审以下几方面内容: 1)经营范围; 2)服务期; 3)投标承诺和服务质量。 6.3 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技术参数比较表的要求对商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技术评审,没有通过商务评审 的将不得进入下阶段评审。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主要指标的,技术评审不予通过; 2)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措施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 2/3 以上认为其符合通过的可以进行下一步 评审,否则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6.4 价格评审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相关报价。 6.5 评标结论 按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确定排名第一的作为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代表在各方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5 附表一:资格性评审记录表 资格性评审记录表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合格标准 资格审查说 明 1 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或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人到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 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 有效原件 2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 期内 有效原件 3 资格证书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原件 4 人员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配送人员、加工人员及装卸人员 均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 有效原件 5 网上注册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 格 以评审现场 查询为准 6 投标保证金 银行电汇凭证 有效原件或 复印件加盖 公章 7 无失信证明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 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以评审现场 查询为准 注:审查人根据以上资格评审内容进行审核,审查时以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一一对应为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投标文件中无加盖公章复印件的视为不具备该项 资格,上述各项合格可进入详细评审,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详细评审,后补材料无效。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6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章内容是供应商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里有规定的,供应商须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格式里没有规定的,供应商可以自行拟定投标格式,文件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包括但不限于 此)。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8 附件 1:封面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包号】 项 目 名称 :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日期 :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9 附件 2:目录 目 录  投标函………………………………………………………………(页码)  开标一览表…………………………………………………………(页码) ……… ……… 注:此目录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0 附件 3:投标函 一、投 标 函 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认真研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完全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 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可读电子版 U 盘 1 份。 2、投标报价:承诺所供食材价格均不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家乐福、大润发、比优特等三个大型超 市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格。 3、服务期: 。 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完全接受并认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5、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 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日历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认真填写): 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移 动 电 话 :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 期: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1 附件 4:开标一览表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承诺所供食材价格均不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家乐福、大润发、比优 特等三个大型超市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格。 服务期 备注: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 期: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2 附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3 附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 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4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五、资格证明文件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5 附件8:项目人员配备表 六、项目人员配备表 注:后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序 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相关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工作年限 备注 ……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6 附件9:整体投标方案 七、整体投标方案 (由投标单位根据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理解自行编制) ………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7 附件 10:企业信用声明书 八、企业信用声明书 致: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确保采购、招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推进廉洁诚信建设,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 争,保障采购、招标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 XXXXXXXXXX(项目名称)采购工作时自 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 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一)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招标单位有关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 成员等提供财物; (二)向招标单位有关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提供礼品、宴 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向招标单位有关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赠送礼金、各 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支付、报销应由招标单位有关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等 负担的费用、票据; (五)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进行虚假承诺、夸大产 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泄露招标单位商业秘密;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用不正当手段排 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 (六)其他影响招标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及损害招标单位经济利益、形象和声誉的不 廉洁、不诚信行为。 三、我公司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支持、配合招标单位有关部门对有关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的调 查。 四、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招标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对我公司进行严肃处理。招标单 位可按我公司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我公司实行 1年、3 年或永久期限的市场禁入。 我公司不廉洁、不诚信行为造成招标单位经济损失的,由我公司予以赔偿。 五、本廉洁诚信承诺书经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8 生效。 六、本廉洁诚信承诺书的效力范围既包括招标采购阶段的行为,也包括合同履行阶段的行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9 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上述情况已在本投标文件第______页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0 附件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1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略,依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的通知》(黑财采〔2007〕 16 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中的合同示范文本。详细内容由 成交人自行登录至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网站上获取,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2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参考文本 (试行)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项 目 编 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捆绑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甲方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 。标注:根据实际情况选 择其一,其他项目删除,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确定乙方为甲方 项目供应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年 月 日关 于 项目的招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承诺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邀请函、澄清和答疑文 件等; 2.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等; 3.乙方书面承诺等;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要求 (标注:服务项目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 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项目为一采______年的项目,采购结果______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 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标注:如本合同为一采一年的项目,本条款 予以删除,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 自筹资金: 。);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3 2.合同金额: 本项目 年服务期总价款金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标注:此处表述可根据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据实调整,如本合同为一采一年的项目,本条 款予以删除,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3.结算方式: (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项目需求自 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 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标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在以下条款基础上自拟添加,此标注在 合同正文应删除。)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 容; 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 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 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 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 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 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七条 保密条款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4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 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 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 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 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 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 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 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合同法,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 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 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 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 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3.(标注:具体验收方式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 除。) 第九条 履约、服务质量保证金 (标注:甲乙双方参照招投标文件及甲乙双方具体约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 ‰违约金,违约金累 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 损失; 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 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 %; 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 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 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 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出示相关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5 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 消除后 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外,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 同 附 件 服务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6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其它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5)请供应商自行关注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正文 A 供应商 1. 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2. 现场考察 3. 投标费用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的,或认为评分标准、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C 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 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1. 投标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截止时间 E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9.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0. 投标的澄清 21. 评标 A、评标办法及说明: A、评标办法说明: B、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无效投标: C、出现以下情况者不给分: ③ 证(或证明材料)、企不相符的。 D、评分细则: F 授予合同 23. 最终审查(如需要) 24. 采购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25. 中标通知 26. 签订合同 27.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0:企业信用声明书 八、企业信用声明书 第六章 合同格式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