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05 21:11:17.0

项目概况:

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7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FSCG2020-062

项目名称: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9447元

最高限价(元):429447元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服务的企业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08月17日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公告附件。

3.方式: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公告附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8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

联系人:郑超文

联系电话:15906400020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13454331899

地址: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

质疑联系人:蔡婷

质疑联系方式:138843399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5日


附件下载:
平演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发布稿8.5.doc
青田县政府采购

青田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QTFSCG2020-062

项目名称:

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

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

邮编:

323900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一、采购概况 5

二、食堂经营 5

三、人员数量及岗位职责 5

四、劳务费用说明 6

五、对成交供应商的要求 7

六、考核及经费支付 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0

1.总则 13

2.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3.响应文件的组成 17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8

5.响应文件的提交 19

6.磋商无效情形 20

7.磋商、磋商评审及定标 21

8.成交和合同 24

9.履约保证金和质保 25

10.其他事项 26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7

1.总则 27

2.合同文件 27

3.合同价款、期限 27

4.款项支付 27

5.项目内容 28

6. 安全责任 28

7. 履约保证金 28

8. 甲乙双方责任 28

9. 违约处理 28

10. 不可抗力 29

11. 争议及仲裁 29

12. 合同修改 29

13. 合同生效 2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一、响应文件格式说明 31

二、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32

三、技术文件格式 46

四、报价文件格式 49

第六章 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5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7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FSCG2020-062 

    项目名称: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9447元  

    最高限价(元):429447元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服务的企业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08月17日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公告附件。

    3.方式: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公告附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8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

联系人:郑超文

联系电话:15906400020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13454331899

地址: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

质疑联系人:蔡婷

质疑联系方式:138843399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概况

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坐落在美丽的太鹤湖畔——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位于瓯江河畔,环境优美,是全市唯一一所能在校内同时看见瓯江帆船,飞驰的火车的学校。前身为平演村詹家义塾。相传清康熙时期,平演村詹族一尊称太姑婆的女子会同族人捐田120亩,借址詹氏宗祠开办。民国时期为港口乡中心国民学校。解放后,称平演小学。1956年9月,改为平演乡中心小学。1958年9月,为城区中心小学,1963年9月,改为平演公社中心学校,1970年,附设初中班,1978年9月,改称城区中心学校。1982年改为平演中心学校。校名经多次变更,2013年校名改为平演实验小学,学校占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3628平方米,拥有省标配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是一所浙江省标准化学校。

目前学校有本部小学12个班,附属幼儿园9个班,下属魁市1个教学点,教职工60余人学校本部用餐人数中餐约800人,下午点心约300人。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备 注

1

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食堂及后勤劳务外包项目

学年

1

42.9447

食堂劳务费用最高限价35.1017万元,后勤劳务费用最高限价7.8430万元,供应商上述两项费用分别报价且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磋商处理。

3.服务期限:2020年08月20日起到2021年07月19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2020年08月25日前落实全部工作人员并经采购人确认同意。

二、食堂经营

(一)食堂设备

1.学校提供一批食堂日常经营所需的设备,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食堂设备以展示现状为准,学校不为瑕疵承担责任。

2.供应商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外,如还需配备其它设备的,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购置;否则,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3.合同期限内由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如数量发生减少或因成交供应商人为损毁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能正常使用。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原价赔偿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从劳务承包款中扣除。

(二)经营方式

1.成交供应商每周按时提供采购清单,经学校批准后由学校负责食堂用品采购,在校监会的监督下由供应商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共同负责数量与质量的验收。

2.学校食堂采用包餐制,成交供应商负责中餐、下午点心的加工以及接待用餐,有其他临时供餐食堂要配合。

3.如节假日有加班上课,或遇节假日加餐或学校决定加餐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并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任务,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人员数量及岗位职责

1.食堂劳务外包人员11人,后勤人员2人,共计13人。采购人食堂用工暂按80名师生配备1名劳务人员,合同期间采购人根据实际劳务工作需求决定增减人数。

2.后勤人员2人,岗位职责分别如下:

(1)校园保洁人员

每日一次清洗:教学楼卫生间、直饮水机槽;每周一次清扫:教学楼负一楼至五楼的楼道蜘蛛网、四楼会议室、五楼办公室及走廊、五楼室内体育室、六楼心理健康室的卫生等保洁工作。

(2)传达室保安兼门卫:严格控制门口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来访办事人员核查登记;每日做好校巡查工作;做好学校财产的保卫工作、搞好门前综合卫生治理;观察处置门口内外的动态情况24小时在岗;及时反馈信息以及花草养护。

四、劳务费用说明

(一)限额

1.本次采购为一个学年,供应商劳务费报价不高于42.9447万元(包括工人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住宿补贴、税金、采购代理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

(二)用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学历和健康证。

2.工人不得聘用退休人员,人员骋用必须符合劳动部门等有关用工规定。

3.如有工人不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的,学校有权建议辞退工人,供应商必须根据学校建议辞退工人,并及时将人员补充齐全。

4.采购人设置的岗位行业或相关部门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供应商配置的人员必须持证,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聘用。

5.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和犯罪记录。

(三)福利待遇

1.供应商每年给工人发放4套工作服,2条围裙,2双袖套、手套和水靴,及时为中途变动的工作人员购买以上物品。

2.每年8月25日前,供应商统一组织办理健康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交采购人处后勤保障处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履行合同,如期中有新增人员供应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好健康证。

3.每年8月25日前,供应商统一为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保险,并做好身份证登记。交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履行合同,合同期内有工人更换的及时向学校补交相关证件。

4.食堂工作人员的节假日慰问由成交供应商处理。供应商自行解决其员工就餐、住宿、劳动保护等相关问题。

(四)其他说明

1.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所有人员交纳社会保险和每个员工200元/年的意外险(包括期间增加的人员),费用已包含在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另行支付。因供应商未及时替员工交纳社会保险或意外险而发生员工索偿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

2.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学校的加餐安排,学校为师生加餐(包括在周末及节假日时段)、学生课外活动加餐等计入营业额,学校由于特殊原因可能给学生免费供餐,费用也计入营业额,学校不另外支付加班费。

3.学校食堂在劳务外包的寒暑假期间,学校师生有课外活动或培训,供应商必须安排人员为师生提供饭菜,营业收入计入当年营业额学校食堂,不另外付劳务费。

4.供应商需向学校缴纳食堂员工用餐费用2000元/人。

5.食堂产生的泔水根据上级的要求,供应商每餐要及时处理,学校不另行支付劳务费。

、对成交供应商的要求

1.劳务外包工人管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接受校方等相关部门督查和管理。供应商一年内有三次不服从学校等相关部门督查和管理的,学校将单方终止其合同。

2.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墙体及附属设施,不得损坏学校有关设备,不得擅自搭建附属设备。

3.食堂卫生由供应商负责管理,如卫生检查不能通过的,行政、卫生监督部门所责令整改、罚款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一学年内被行政、卫生监督部门行政处罚、通报(包括暗访)两次及以上的,学校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食堂营业,否则学校有权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5.由于食品加工不当造成的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自负经济和刑事责任,学校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所有劳务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工作时间内成群聊天,不随意窜离工作岗位,不得无故缺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消极怠工,不得酒后作业,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

7.供应商按时发放工作人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并按规定做好社会统筹保险缴纳等工作和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要求履行的义务;合同期内如遇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政策性调整,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政策给予调整,新增经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职工,严格遵守有关劳动等其它相关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节假日慰问由成交供应商处理。

9.供应商及其员工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其员工有违反学校规定的制度或行为(行为如态度消极或恶劣等),采购人将要求其改正,供应商或其员工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辞退,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并及时补足相应岗位工作人员。

10.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开展检查评比、接待性、考核等工作,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临时增加人员或设备工具等,费用已包括在磋商报价内。

11.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供应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费用已包括在磋商报价内。

1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不得在承包区域或住宿区域内从事非法活动或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

13.供应商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在合同期间,供应商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形为将视为供应商出租、转让的违约行为。

14.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服务要求(如采购人分派的任务拒不执行或消极对待等)及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15.供应商做好重大活动及自然灾害的预案和预防工作,切实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重大活动保障能力和水平。

16.食堂劳务外包部分扣款条款:

序号

采购人要求

扣款条款

1

食堂劳务外包人员11人,后勤人员2人,共计13人。

供应商所聘请人员人数不足的,每少一人,学校还将扣除供应商劳务费5000元。(合同期间采购人根据实际劳务工作需求决定增减人数除外)。

2

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中男的不得大于60周岁,女的不得大于50周岁。

因超过采购人规定的年龄,不能参加保险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且学校将这些人的保险费用(每月按800元计)在劳务费中扣除。

3

每年8月25日前,成交供应商统一组织办理健康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交采购人处后勤保障处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履行合同。

若发现供应商使用未办健康证的工作人员,每人次扣当月劳务费1000元,如果期中有新增人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好健康证。

4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发放工人工资。

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发放工资,经查实后,学校从承包的劳务费中扣除补发工人工资外再扣5000元/人/次。

5

供应商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并遵守学校制定的各种岗位职责。

供应商不服从学校管理,扣当月劳务费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供应商负担经济损失,且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其履行合同。

6

食堂中的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下架。

一经发现学校将扣成交供应商的当月劳务费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负经济和刑事责任,学校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在工作期间,如果有工人没有穿统一的工作服或不整洁的工作服。

发现一次学校将扣供应商劳务费和工人工资各200元。

8

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严禁私自把食堂食品(不论是否付款)或物品带出食堂门口。

发现一次扣供应商劳务费2000元。

9

食堂员工请假或外来人员看望员工要向食堂管理者报备。

如学校抽查发现有未报备的,每人次从供应商劳务费中扣500元。

10

食堂实行签到制度,每天签到2次。

工作人员未签到的,厨师、管理人员每人次从劳务费中扣1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次从劳务费中扣50元。

11

食堂员工出现没有按时供应饭菜、销售不合格产品、超范围经营、出售不卫生食物、食堂内外卫生较差、擅自改变建筑与设备等现象,由学校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视考核情节轻重,每次给予扣除劳务费50元至2000元。

12

学校不定期对供应商劳务人员仪容仪表、服务态度、被师生投诉等情况进行检查。

一经发现学校从供应商的劳务费中扣50元/人/次。

六、考核及经费支付

1、学校每学期对食堂满意度进行考核(参加人员由学校师生、食堂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人员、校监会人员),考核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的奖励4000元/学期,满意度未达到80%的无奖励。

2、经费支付:供应商每月25日前向学校提供劳务费正式发票及社保交纳清单,缺保人员按社保五险(单位承担部分)和员工人身意外险的标准扣回,该费用在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经费里扣除。

3.采购人将供应商的合同价划分二块,发放金额由学校控制,一是食堂劳务合同价分成10个月支付,二是后勤人员(2人)劳务合同价分成12个月支付。

(1)计算式:食堂劳务经费

当月所得经费=食堂劳务合同价÷10个月-相应罚款。

(2)计算式:后勤劳务经费

当月所得经费=后勤劳务合同价÷12个月-相应罚款。

4.食堂劳务经费由学校食堂打入供应商对公账号,其中幼儿园食堂劳务经费100000元由学校基本户打入供应商对公账号。后勤劳务经费(2人)由学校基本户打入供应商对公账号。每年6月和7月的食堂劳务费在7月5日一起结算,后勤人员劳务费按月正常结算。

5.供应商每个月的劳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提供税务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予以支付(所有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

学校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建议及

理由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

1.2.2

采购代理机构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

食堂资金,部分财政资金。

1.4

合格的供应商

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接受

1.6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2.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1.11.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截止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2.2

节能环保产品品目 清单

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1.12.3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

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12.4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品目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

□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1.12.5

小型、微型企业的 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2、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1.12.8

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13.3

核心产品

/

1.14.1

现场考察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考察。

2.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3.2.1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1)远程参与磋商会议诚信承诺书;

(2)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3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一、资信及商务文件

(1)磋商函;

(2)承诺函;

(3)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

(4)商务响应表;

(5)类似业绩表;

(6)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资信及商务文件。

二、技术文件

(7)项目实施方案;

(8)管理方案;

(9)安全文明作业;

(10)考核机制;

(11)人员配备;

(12)服务承诺;

(13)应急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14)交接保障;

(15)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技术文件。

3.4

报价文件的组成

(1)磋商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5.1

其他文件的组成

样品或演示讲解:无。

注:其他文件只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响应文件当中。

4.3

磋商有效期

90天

4.6.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2)备份响应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54093773@qq.com。

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

5.3.1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5.3.2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7日15时

5.3.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是

7.1.1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08月17日15时

磋商地点: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

7.1.4

磋商时供应商

须携带的资料

7.3.6

磋商评审办法

本项目的磋商评审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最低价评审价法,具体磋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7.5.1

推荐成交候选人家数

推荐2家,确定1家。

8.4.3

付款条件

依照合同条款支付款项。

8.4.4

付款方式

由招标人直接按付款要求支付。

9.1.1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合同期满并将场地内卫生清理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10.3

注意事项

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454093773@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10.4.1

采购代理机构

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13454331899

地址: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

质疑联系人:蔡婷

质疑联系方式:13884339998

10.4.2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青田县平演实验小学

联系人:郑超文

联系电话:15906400020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

1总则

1.1适用范围

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供应商”系指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磋商的法人。

1.2.4“监督机构”系指青田县纪委、监委、审计局、资管办和采购监管科等。

1.2.5“买方”系指采购人,“卖方”系指成交供应商。

1.2.6“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7“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8“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1.2.9“工作日或天数”:“工作日”系指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数,“天数”系指日历天数。

1.2.10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含有“必须”、“应当”等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1.2.11“电子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

1.2.12“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1.3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合格的供应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联合体磋商

1.5.1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应当符合第1.4条中的特定资质条件。

1.5.3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同一资质应当以资质最低一方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5.4联合体磋商的,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书》。

1.6转包与分包

1.6.1转包与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7磋商费用

1.7.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1.7.2采购咨询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出具普通税务发票,采购咨询服务费陆仟壹佰元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1.7.3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户名: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县分公司

账号:121022350920001333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

银行号:102343222355

1.7.4供应商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缴费,视为其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1.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8.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8.2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

1.9质疑和投诉

1.9.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供应商对磋商公告(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请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请在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在成交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不当、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前提出质疑。

1.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9.3采购人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采购人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 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9.4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 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和处理决定。

1.9.5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9.6质疑处理办法和相关格式见《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和《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74号)等文件要求。

1.10保密

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磋商评审情况以及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1.1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www.zjzfcg.gov.cn)的“曝光台”等渠道进行查询。查询后的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1.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则以页面截图、打印等方式进行留存,作为政府采购档案的归档资料。

1.11.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1.6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法查询信用信息记录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1.12政府采购政策

1.12.1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12.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12.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第1.12.2条规定的。

1.12.4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各供应商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1.12.3条规定的认证证书,并且可在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1.12.5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2.5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6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

1.12.7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2.8采购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原则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磋商。

1.13特别声明

1.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2采用最低磋商评审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评审;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评审。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的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或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金额占项目报价50%以上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13.3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同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标志的产品。

1.14现场考察

1.14.1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

1.14.2为使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4.3现场考察完毕,将认为供应商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1.14.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行使追偿权。

1.14.5采购人联系方式见第10.4.2条。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主要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评审办法及标准

(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电子文档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发布,供各供应商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查询或浏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以负责。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他文件四部分组成。

3.2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3.2.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联合体磋商的各方供应商必须按照本条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3.3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3.3.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必须提供采购商务响应表,并且符合相关要求。

3.4报价文件的组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其他文件的组成

3.5.1其他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供应商不按第3.5.1条要求提供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5.3其他文件只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响应文件当中。

4.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分标段,则按标段独立编制响应文件

4.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4.1.1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1.2供应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1.3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使用的实施项目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4.1.4 因磋商失败后重新磋商而造成响应文件的采购编号后缀不一致时,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2响应文件的格式

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4.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3.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4磋商报价

4.4.1磋商报价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

▲4.4.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劳务费、保险费(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机械设备费、利润、税金、管理费、采购咨询费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4.4.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42.9447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4.4.4供应商必须充分了解青田当地该行业薪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有关规定,拒绝恶性竞争。

4.4.5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4.5.2电子响应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CA签章。CA签章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qingtian.gov.cn/cgtb/zxdt/202002/t20200228_4372050.html)

4.5.3供应商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供全套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三副本。

4.6 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4.6.1响应文件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

4.6.2本项目开评标均启用电子交易,在电子交易使用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的导入及加密

5.1.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

5.1.2不予接收的响应文件情形

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

5.1.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2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5.2.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当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

5.2.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

5.2.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5.3.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4响应文件澄清、说明、补正

5.4.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3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磋商无效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标。

6.1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或者内容虚假的;

(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4磋商有效期工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除报价文件外出现磋商报价的;

(7)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技术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6.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磋商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或者出现重大偏离的;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1)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2)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7.磋商、磋商评审及定标

7.1磋商

7.1.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5.3.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第5.3.1项规定的地点磋商。

7.1.2磋商准备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磋商、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7.1.3开磋商评审程序

(1)宣布磋商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的人员姓名;

(4)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454093773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

(5)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6)主持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