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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看守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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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三门县看守所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三门县看守所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三招采-2020-GK084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服务期

1

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1

54

1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获取(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五、招标答疑会: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8月26日上午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线上开标。请在开标当日09:00至9:40将投标文件自行完成远程解密。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6日上午9时。

提示: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零。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pdf”)。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九、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集中采构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3、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mztb.com)。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周文君

联系电话:0576-83302325/1395853373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4楼

(二)采购人(受理招标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三门县看守所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

联系人:刘开省 13586232223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三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76521 0576-83325699

三门县看守所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6日

相关附件:采购文件

三门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三招采-2020-GK084号

采购项目: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三门县看守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 录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公开招标需求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三门县看守所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三招采-2020-GK084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服务期

1

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1

54

1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获取(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五、招标答疑会: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8月27日上午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线上开标。请在开标当日09:00至9:40将投标文件自行完成远程解密。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上午9时。

提示: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零。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pdf”)。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九、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集中采构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3、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mztb.com)。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周文君

联系电话:0576-83302325/1395853373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4楼

(二)采购人(受理招标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三门县看守所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

联系人:刘开省 13586232223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三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76521 0576-83325699

三门县看守所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6日

投标人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内容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内容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项目服务期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中“第三节商务需求”内容。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

履约保证金

8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按要求上传。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8月27日9:00时

递交地点: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网站

逾期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8月27日9:00时

地点: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10

实质性条款

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1

▲项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54万元。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2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3.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共计人民币6000元,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付清。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采购组织单位将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3.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4.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注: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投标声明书(附件2);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附件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附件5)。

(2)投标方案描述:包括保安、保洁、工程维护、绿化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方案等物业管理方案及食堂管理方案(格式自拟)

(3)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附件6、附件7)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内容的组成。

①开标一览表(附件9);

②报价明细表 (见附件10);

③小微企业等声明函(如有见附件11);

④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见附件12);

⑤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投标报价是包括涉及本项目实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的项目实施、人工费、相关业务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4)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2.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前期勘测费、调研费、评审费、后期服务费和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保留整数。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前附表。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并按规定上传。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顺延至合同履行完毕,在此有效期内未经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和承诺的内容。

四、开标

(一)开标事项

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线上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线上确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后并评审报价文件的办法实施)。

(二) 开标程序:

1、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进入开标记录(商务资格技术),并发起询问函;

2、资格审查;

3、符合性评审;

4、商务技术评分;

5、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6、商务技术结果公布;

7、进入开标记录(报价);

8、报价评审;

9、得分汇总;

10、结果公布。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评审代表组成。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综合比较与评价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评价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7、主要性能参数指标负偏离5项(含)以上的。

8、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

9、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0、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

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商务条款不响应。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5、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失败。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因中标结果公告需要,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填写完整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8859987@qq.com )。未按时提供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附中标通知书,视同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供应商为非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正式注册入库(经初审、终审、公示结束)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该供应商承担。

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不得开展项目实质性工作(如订货、施工等)。否则,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如合同签订方(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认为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请在采购人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的同时附书面说明告知,否则相关责任由合同签订方自行承担。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75分,报价文件为25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与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 。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如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供应商实力及同类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商务与技术文件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文件

质量

2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排版整齐,具有目录索引,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格式等方面进行比较评分。A档得1.3-2分、B档得0.6-1.2分、C档得0.5-0分。

投标供应商实力

3

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1分;具备环境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1分;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信用等级

3分

获得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及的得1分。(提供文件(证书)扫描件)

同类业绩

5

根据投标人2017年6月份以来承担过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业绩打分,提供服务合同及业主评价意见表,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服务合同、业主评价意见表扫描件)

技术与服务方案

20分

针对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管理、食堂工作的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服务理念,服务定位、目标,管理模式是否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投标人是否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后勤服务标准等综合考虑,横向比较打分:

A档得20-15分,B档得14.9-10分,C档得9.9-5分

管理制度

15分

投标人是否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工作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管理制度、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及其配套设施权等,体现标准化服务,管理服务水平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等综合考虑,横向比较打分:

A档得15-11分,B档得10.9-7分,C档得6.9-3分

绿化养护

5分

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全面、具体、细致,是否具备可操作性.A档得5-4.1分,B档得4-2.1分,C档得2.-0分

本项目人员情况

5分

人员配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人数配置,配置的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专业物业管理工作能力和经验,人员分工合理性、人员稳定性比较评分:

A档得5-4.1分,B档得4-2.1分,C档得2.-0分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的分析

5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要求做出详细说明),由评审小组横向比较打分。

A档得5-4.1分,B档得4-2.1分,C档得2.-0分

投入设备、工具及耗材

5分

投标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及耗材,由评审小组横向比较打分。

A档得5-4.1分,B档得4-2.1分,C档得2.-0分

应急预案

5

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包括消防演习、防爆、台风、暴雨、地震、疫情应急预案等)及相应的解决措施,根据方案的实施优劣综合评比打分。

A档得5-4.1分,B档得4-2.1分,C档得2.-0分

服务承诺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

A档得1.3-2分,B档得0.6-1.2分,C档得0.5-0分

注:

上述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公开招标需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三门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共有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两个部分组成。

(一)物业管理

1.所需人员配备要求:

职务

人数

任职标准

备注

保洁员

3人

1、男女不限,男性,年龄≤60周岁;女性,年龄≤55周岁

2、身体健康;

绿化工

1人

1、男女不限,男性,年龄≤60周岁;女性,年龄≤55周岁

2、身体健康;

3、有相关绿化工作经验

维修工

2人

1、男女不限,男性,年龄≤60周岁;女性,年龄≤55周岁

2、身体健康;

3、具备相关上岗证

共计

6人

注: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满足上述要求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岗位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物业管理要求

2.1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

一)项目开展承接查验,并协助采购人做好遗留问题整改更进;

1、协助采购人做好所有设施设备及采购人体的承接查验及遗留问题的整改;

2、对物业及设施设备建档及标化管理;

二)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维修,并协助采购人做好对相关外包方的监督;

2.1.1、看守所运行管理日常维修

负责看守所的日常维修工作。

要求及标准:

(1)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一般性故障立即排除,维修合格率100%,暂时不能处理的需4小时内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应急措施应当有效;

三)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洁、垃圾清运、环境消杀

看守所内所有公共区域必须进行清理 ;外墙、玻璃幕墙必须清洗。

卫生保洁范围包括所有公共区域和场所,包括值班室、值班休息室和监区。所需的清洁毛巾、扫帚、拖把、垃圾袋、清洁剂、消杀药品、卫生局卷纸、洗手液等必需的工具和低值消耗品由中标人提供,并分项列入投标报价明细。

1、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除“四害”以及下水道的定期清理:

(1)“除四害”相关规定及验收标准,并视特殊情况增加次数,相关材料及药品等应计入报价;

(2)须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2、外环境保洁:

(1)每天清扫地面两次,每小时巡视一次,做到无灰尘、树叶、垃圾,必要时用水冲洗地面,并保证无地面积水;

(2)保持室外场地各类标牌、栏杆、墙面、灯座的清洁;

(3)公共垃圾箱做到保持清洁、无污渍,并放置整齐、套袋、周围无零散垃圾、无异味,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孳生源;

(4)台阶保持清洁光亮,无污物、异物、积尘和垃圾;

(5)广场草坪内保持干净,无做到无杂物、垃圾、树叶;

(6)对绿化整理后的残叶败叶及时清理;

(7)每周清除一次卫生死角,保持水管处、下水道口、排水沟、水池、雨水槽、阴沟、污水井等地方畅通无堵塞无杂物;

(8)保持外墙干净、清洁,无污渍、无缺损、无蜘蛛网,不允许出现张贴物和乱涂乱写迹象;

(9)外墙、玻璃幕墙必须定期清洗,一年两次。

3、 停车场保洁:

交通通道的进出保持畅通,不允许堆放杂物,堵塞通道,影响车辆进出、停靠。

4、内环境保洁:

(1)日常保洁:要求每天对地面进行循环尘推,其它部位如玻璃、柱面、墙面、台面、椅子、栏杆、沙发、茶几、灯座等要经常清洁,保持光亮、明净,完好无损;

(2)遇到下雨天,在办公楼进出口处要铺上防滑地毯,增加拖地次数,以防地面光洁度受损;

(3)保持地面砖无脚印、无污渍、无痰迹、无烟蒂、纸屑和垃圾灰尘;

(4)玻璃大门无手印及无灰尘,保持干净,完好无损;

(5)内部垃圾筒外围保持光亮、清洁、无灰尘、无痰迹、无烟蒂;

(6)空调出风口定期清洗;

(7)公共部位玻璃每日清洁,保持玻璃光亮、无污迹;

(8)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按时清理指定办公室。

5、走廊、楼梯扶梯、扶栏保洁:

(1)定时清洁走道、扶梯、扶栏,走道地面每天依次循环推尘,做到光滑、干净,无尘、无痰迹、无烟蒂;

(2)走廊和楼梯的扶梯、扶栏包括档杆每天用抹布擦尘,保持整体清洁;

(3)四周的墙面及消防器材上的灰尘要及时清除。

6、公共卫生间及茶水间保洁:

(1)卫生间每天第一次清洁工作必须在上班前做好,并且做到随脏随清,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迹水、无毛发、无异味、冲水道要畅通;

(2)卫生间的门应干净、无划痕,把手要保持光亮、干净;

(3)每月1次全面清洗墙面瓷砖,地面用清洁剂刷洗,天花擦净,灯具、风口抹尘;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迹、无蜘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保持干净、无污渍;

(4)卫生间内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无浮尘、污渍、手印、水迹、无锈斑;

(6)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等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

(7)室内空气要保持新鲜,通风器设备要清洁,确保运作正常;并配好卷筒纸和洗手液,补足卫生用品等;

(8)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水。

7、玻璃及不锈钢保洁:

(1)玻璃无浮尘、污渍、手印、水迹,防止玻璃因清洁不当而损伤;

(2)不锈钢无浮尘、污渍、手印,平时应用绒布擦试,并用不锈钢光亮剂定期上光保养。

8、会务室及会务室家具

(1)定时保洁会务中心,做到干净、无尘、无痰迹、无烟蒂;

(2)家具保洁应做到干净、无浮尘、污迹、水迹、无锈斑。

9、其他部位保洁:

(1)所有保洁服务部份室内要做到无蛛蜘网、无积尘、无杂物;

(2)所有保洁服务部份设施设备和日常用具要保持清洁;

(3)机房等保洁需按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进行;

(4)清洁过程做好“地面防滑”等安全警示标识。

10、垃圾清运

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按时清运

四)绿化管理

(1)草坪。夏季高温时做好草坪防晒降温工作,保持常年翠绿,无杂草、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

(2)树木和色块。植株修剪及时,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无枯枝。及时防治、灭治病虫害,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无倾斜、缺枝、空档;

(3)花坛和花景。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花坛和花景做到造型新颖、色彩鲜艳、植物长势好;

(4)大厅、会议室的植物花草摆放,保持常年鲜艳,重大节日花草摆放应体现节日气氛,美观大气。一般每月须更新一次,特殊情况按需更新;

(5)会议室、接待室、过道、各办公室的常年植物盆花摆放。一般每月须更换一次,特殊情况按需更换。遇重要会议按会议室大小摆放相应造型的新鲜插花。

五)其他

(1)物业档案资料、各类设备设施资料的保管,资料、设施等统一专人管理;

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工作。

本项目工作全年无休。

(二)食堂管理

1.所需人员配备要求:

职务

人数

任职标准

职责

伙房

服务人员

4人

1、男性,年龄≤60周岁; 2、持健康证;

1、负责整个厨房工作计划。

2、负责落实食品及生产安全责任。

3、制定每日菜品计划及控制成本。

4、负责对食品原材料的规格、质量的检查,审定工作。

5、负责早餐、中餐、晚餐的烹饪调制工作,按时开饭,保证饭菜美味可口。

6、负责人员分工安排。

7、各类厨房用具要及时清洗和消毒。同时要经常冲洗地面、台面,保持加工间整洁卫生。

8、负责接受用餐意见反馈,并进行改正。

小计

4人

民警食堂

厨师

1人

1、男女不限,男性,年龄≤60周岁;女性,年龄≤55周岁

2、持厨师上岗证(从业资格证)、健康证;

1、负责整个厨房工作计划。

2、负责落实食品及生产安全责任。

3、制定每日菜品计划及控制成本。

4、负责对食品原材料的规格、质量的检查,审定工作。

5、负责早餐、中餐、晚餐的烹饪调制工作,按时开饭,保证饭菜美味可口。

6、负责人员分工安排。

7、各类厨房用具要及时清洗和消毒。同时要经常冲洗地面、台面,保持加工间整洁卫生。

8、负责接受用餐意见反馈,并进行改正。

服务员

2人

1、男女不限,男性,年龄≤60周岁;女性,年龄≤55周岁

2、持健康证;

1、在厨师的指导下,负责原材料的清洗和粗加工工作。

2、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开餐前把主副食摆到窗口,检查食堂设备、餐具是否完好使用。

3、就餐时负责员工窗口分餐。

4、负责餐后的厨具回收、清洗及整理工作,各类餐具、用具要及时清洗和消毒。同时要经常冲洗地面、台面,保持加工间和食堂桌面的整洁卫生。

5、负责搞好食堂卫生,确保无卫生死角,要求食物存放整洁, 炊具放置有序。

小计

3人

合计

7人

注: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满足上述要求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食堂管理要求

1、一年365天每天正常开业,确保看守所伙房及民警食堂每天食物、开水等按时正常供应,并搞好伙房及民警食堂的日常卫生。

2、中标方应提供伙房及民警食堂当日成本核算数据,并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3、由中标方开出菜单提出原材料申购清单,采购人负责采购并送到伙房及民警食堂,有中标方、采购方和供货商共同验收并索要相关票据,做好档案工作。

4、伙房及民警食堂要做好特殊情况下(如防台、抗寒、信访接待、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等)的供餐服务。

5、做好伙房及民警食堂垃圾分类及垃圾处理工作(垃圾处理机操作)。

6、食材采购、成本核算、仓库管理、监督管理、设备维修由采购人负责。

7、投标人根据本项目伙房及民警食堂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服务方案和工作制度。

8、做好食品各环节加工、烹饪等成本控制工作,防止铺张浪费。

9、食品要求:(1) 食品搭配营养均衡;(2)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 所供食品保证卫生、质量及数量。

10、服务人员着装统一、服务热情;每餐在分菜时要求公平分派,严禁私自与在押犯接触、为在押犯传递物品,每餐需要食品留样。

11、中标方必须做到节约水电及能耗。

12、具体伙房及民警食堂服务内容和要求,采购人将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投标人适当调整服务方式

第二节 其他要求

(一)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被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人身安全等的所有事宜责任。由于本项目工作全年无休,中标方须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调整用工的休假。

▲2.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无违法犯罪前科,政治面貌清白 。

3.中标方应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4.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5.中标方派遣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6.采购人不提供中标方派遣人员的居住(疫情及特殊时期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事宜。

7.派遣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

8.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9.中标方须自行负责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及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根据岗位统一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中标人提供选型经采购人确认。

10、中标方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方同意后,由采购方实施并承担装修费用。

11、中标方要爱护采购方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等设备,严格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使用管理,遗失需赔偿。如系中标方无故损坏的,按设备原价90%赔偿。

12、中标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采购方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和影响信誉的事故,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13、对中标方服务未达标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具体由采购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更换人员,要求中标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14、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用餐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5、中标方有在服务期间如出现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方承担责任,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16、中标方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和相关承诺书

(二)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等其它先进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

6.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三)安全管理要求

1.把好食材等物品进货验收质量关,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票留档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5.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6.因人员操作失误产生的工伤事故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四)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要根据季节温度合理开启空调,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及时开关照明设备,就餐完毕后及时关闭所有空调电灯。

2.落实好“跑冒滴漏”管理制度,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五)违规及损失处理

1.中标方派遣人员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2.中标方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立即指出并更换违规人员。

①合同期内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六)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

由于看守所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三门县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看守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带入带出,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人员的检查管理。

外来人员不得携带管控物品(包括:1、武器弹药、刀具、利器;2、放射物、剧毒物品和麻醉物、毒品;3、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品;4、香烟、打火机、火柴等明火源;5、绳索、攀援器械、工程维修工具等;6、录音录像照相器材、通讯工具、计算机、多媒体等电子产品;7、其他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外来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看守所的下列规定:

不得擅自与在押犯接触,与在押犯认老乡、攀亲结友;

不得为在押犯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晶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不得为在押犯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在押犯打电话:

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看守所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窗。所有车辆在任务完成后应驶离监管区。

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看守所将责成中标供应商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情节严重的将与中标供应商解除合同,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节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1年 (在合同服务期满后,根据上一年度的服务情况,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最长时间为一年,但合同价不得高于本期的合同价,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服务地点:三门县

三、付款条件:采购方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按月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无特殊情况,在次月15日前支付。按照财政局要求的支付日期,凭发票及时支付。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三门县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所在地:

乙方:(成交供应商) 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关于××单位××项目招标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成交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

5.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根据招标采购结果确定)

(二)乙方责任(根据招标采购结果确定)

五、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八、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服务期

1. 服务期 1(在合同服务期满后,根据上一年度的服务情况,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最长时间为一年,但合同价不得高于本期的合同价,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

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

2. 履行方式

3. 履行地点

十一、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

十二、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 乙方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

一切费用。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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