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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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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2.2项目编号:CQYZ-XKSJ-FW-20200005

2.3招标范围:采购一家送餐服务供应商,提供培训期间,学员和教师早、中、晚餐送餐及食堂日常管理等服务。用餐采用自助餐模式。

2.4预算金额:年费用预计91万元。实际合同金额以按实结算为准。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最高单价限价具体详见下表:

1

早餐最高单价限价

15元/人

2

中餐最高单价限价

25元/人

3

晚餐最高单价限价

20元/人

合计每天最高单价限价

60元/人.天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2.7服务地点:新牌坊2路4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具备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经营实体,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项目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三个月每个月月结金额7万元及以上送餐服务业绩。(提供送餐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限内相关的月结清单(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外地企业必须在重庆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经营场地证明以及厨房操作场地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单位2019年10月—2020年3月期间连续六个月的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8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自行承诺近三年来(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当日)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3.9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的合作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 8 月 6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站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站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B1-16-1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人:杨小兰、曹薇、钱欢

电话:023-63887116

电话:18883944172、13883651286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123904808710809860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030401012001001921401837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150101040015152-10664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50050100414100000213-00259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9558853100005799436



招标文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挂网).doc




监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招标编号:CQYZ-XKSJ-FW-20200005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1. 招标条件 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5. 投标文件递交 5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5

7. 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1.总则 14

2.招标文件 15

3.投标文件 16

4.投标 17

5.开标 17

6.评标 17

7.合同授予 18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

9.纪律和监督 1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1. 评标方法 24

2. 评审标准 24

3. 评标程序 24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7

第五章 技术及商务需求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

一、投标函部分 40

二、资格证明材料 45

三、商务、技术部分 5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2.2项目编号:CQYZ-XKSJ-FW-20200005

2.3招标范围:一家送餐服务供应商,提供培训期间,学员和教师早、中、晚餐送餐及食堂日常管理等服务。用餐采用自助餐模式。

2.4预算金额:年费用预计91万元。实际合同金额以按实结算为准。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最高单价限价具体详见下表:

1

早餐最高单价限价

15元/人

2

中餐最高单价限价

25元/人

3

晚餐最高单价限价

20元/人

合计每天最高单价限价

60元/人.天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2.7服务地点:新牌坊2路4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具备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经营实体,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项目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三个月每个月月结金额7万元及以上送餐服务业绩。(提供送餐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限内相关的月结清单(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外地企业必须在重庆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经营场地证明以及厨房操作场地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单位2019年10月—2020年3月期间连续六个月的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8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自行承诺近三年来(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当日)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3.9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的合作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 8 6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站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站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B1-16-1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人:杨小兰、曹薇、钱欢

电话:023-63887116

电话:18883944172、1388365128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号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023-6388711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B1-16-1

联系人:杨小兰、曹薇、钱欢

电话:18883944172、13883651286

1.1.4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国有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采购一家送餐服务供应商,提供培训期间,学员和教师早、中、晚餐送餐及食堂日常管理等服务。用餐采用自助餐模式。

1.3.2

服务地点

新牌坊2路40号。

1.3.3

服务期限

2年,合同一年一签。

1.3.4

质量标准及测试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第五章中的技术及商务需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经营实体,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三个月每个月月结金额7万元及以上送餐服务业绩。(提供送餐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限内相关的月结清单(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外地企业必须在重庆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经营场地证明以及厨房操作场地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单位2019年10月—2020年3月期间连续六个月的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自行承诺近三年来(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当日)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9.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的合作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无论任何时候均有权核实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核定后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复印件的原件,投标人须随身携带备查,如未在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须在2020 811 09 00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人质疑区提交质疑。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2020 8 1117 00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答疑、补遗区发布澄清文件。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单价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列出的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内全部内容以及项目服务内容和需求,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行情自主决定投标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及设施维护费、人员工资、交通费、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费、搬运费、住宿费、风险费、管理费、培训费、政策性文件规定、人工价格上涨风险、税金(如增值税或营业税等)、利润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3、除另有说明外,对每一项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所有报价均含税;如投标人作出选择性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投标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单价的测算,合同签订后的最终服务费以实际工作量为准,但投标确定后的单价不变。

5、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各类费用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

6、投标货币:投标报价的货币应为人民币。

7、投标人根据第五章技术及商务需求进行测算报价。按要求填报投标函。

8、投标人自行考虑业务量可能的变化,其业务量变化的风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测算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费和入场交易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中,此部分费用不单独列项报价。

10、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了招标项目约定的全部合同工作内容而必须发生的任何费用,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在投标报价时有漏报、缺项的情况,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均不予调整。

1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即为一次性报价。中标后除因标的物范围作出调整外,其它报价一律不作任何调整。

12、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5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人只能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上午7:00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以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5 万元整(人民币)

3. 投标保函有效性:

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保函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4.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函。

二、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消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开标当天上午7:00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5 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保证金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市场主体基本账户登记方式调整为: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基本账户登记手续。

7、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

3.7.4

投标文件的

份数

提交数量为纸质文件3份(一正二副),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3份(光盘或U盘表面需粘贴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大袋中递交,光盘或U盘表面粘贴光盘贴及盖章与否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注:投标文件装订成一册,并装订牢固。

3.7.5

装订要求

将投标文件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一册(若太厚,可分册装订),逐页标注页码。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在密封袋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在 分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同时电子版光盘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时间:2020年 8 27 09 30 分至 10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的开标安排。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8 27 10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汇总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1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名单,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2展示以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名单,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載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3汇总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況,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在保证金缴纳情況一览表上签字确认;

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宣读最高限价;

7.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抽取B值:B值由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从0.9、0.92、0.94、0.96、0.98五个数中随机抽取1个值确定。

9.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复审,如发现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7.3.1

履约保证金

缴纳金额: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账户转账;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无异议,凭有效审核材料,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8.1

重新招标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

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框架协议》计算,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折扣率

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1.50%

1.50%

1.00%

75%

10.2

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0.3

入场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相关文件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包含招标人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格式

(5)技术及商务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

2.2.2 投标截止时间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4 澄清或修改形成的补充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先后发出的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等三部分组成。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明细表”(如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其投标文件。

3.3.2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4.1条规定。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3.6 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报价、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均需采用打印,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文字版本与电子版本不一致时,以文字版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具体装订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并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并在评标过程中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4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和成员在表决时享有同等的权利。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定标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7.1.2 定标方法:按照以上定标原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相应规定时间内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三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管投标人是否在网上看到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得知评标结果。

7.2.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 履约担保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叙述不至引起产生歧义。

1. 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3. 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款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办事机构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税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社会保障资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违约行为

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的合作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如有,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违约的相关证明材料)

联合体、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及商务需求”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允许负偏离。

投标报价

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投标报价40分;

(2)商务部分10分;

(3)技术部分50分;

2.2.2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合理低价优先法,投标人的合计每天单价报价得分=(P基准/P)×40;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P为有效投标人合计每天单价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B值分别为0.9、0.92、0.94、0.96、0.98,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注:1、若报价分计算得分超过报价分值,按报价分值满分计算。2、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A:40分)

合理低价优先法:投标人的合计每天单价报价=(P基准/P)×40,P为有效投标人合计每天单价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注:若报价分计算得分超过报价分值,按报价分值满分计算。

2.2.4.2

商务得分

(B:10分)

1、业绩要求(5分)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月结金额7万元及以上送餐服务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送餐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限内相关的月结清单(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

②此处业绩与资格要求的业绩不重复计算。

2、配送能力(3分)

供应商拥有专门配送车辆数量情况,每提供1台专门配送运输车并配备一位持健康证上岗配送人员得1.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满分3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及配送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冷藏库投入(2分)

投标人提供冷藏库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得2分,无则得0分。(提供冷藏库的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和相关图片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2.4.3

服务得分

(C:50分)

1、服务实施方案(20分)

1.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配送方案、生产流程、设备操作流程、应急计划与预案)的实用性进行评比。

①提供1项得1分,共计4分;

②根据服务方案整体实用性进行评比,方案整体实用性强,得5-6分,方案整体实用性较强,得3-4分,方案整体实用性一般,得0-2分。

2.按采购方需求,提供菜品以及周一至周五早中晚三餐的餐食搭配、菜单更换频次。餐食搭配丰富、菜单更换频次高得7-10分,餐食搭配较丰富、菜单更换频次较高得4-6分,餐食搭配单调、菜单更换频次低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2、企业管理制度(15分)

根据投标人各项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水电管理制度、仓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①提供1项得1分,共计7分;

②根据企业管理制度整体可行性进行评比,制度整体可行性强,得6-8分,制度整体可行性较强得3-5分,制度整体可行性一般得0-2分。

3、送餐距离(5分)

送餐距离0km≤送餐距离<8km,得5分;8km≤送餐距离<12km,得3分;12km≤送餐距离<16km,得1分,16km及以上不得分(需提供厨房操作间与项目地点的显示距离的百度地图截图)。

4、食物管理控制措施(5分)

根据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所提供的食物管理控制措施(包括食物安全卫生计划、食品安全的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餐厨垃圾处理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实用性进行评比:

①提供1项得0.5分,共计2分;

②根据食物管理控制措施整体可行性、实用性进行评比,措施整体可行性、实用性强,得3分,措施整体可行性、实用性较强得2分,措施整体可行性、实用性不强得1分。

5、服务团队(5分)

1.根据投标人的岗位设置、分工、职责的完整性、合理性、详细程度进行评比。方案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服务团队中需配置1名项目经理(须承诺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唯一对接人,项目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在此基础上具有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评标程序

1.对所有投标人按本附表2.1进行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2.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并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3.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3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A+B+C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各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废标条件

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文件章节号

条款名称

废标条件

第二章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章3.2

投标报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章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3.1

初步评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标书约定的其它情形。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补充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因素。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食堂送餐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餐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内容

(一)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用餐人数: 人,每天具体人数,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四、餐费标准:早餐 元/人,中餐 元/人,晚餐 元/人。

五、供餐标准:

(一)早餐包含但不限于:稀饭类1种、鸡蛋类1种、面点类1种、流质类1种和炒时蔬1种。

(二)中餐包含但不限于:荤菜2种、素菜2种,汤1种和水果1种。

(三)晚餐包含但不限于:荤菜2种、素菜2种和汤1种。

六、供餐时间:早餐: 中餐: 晚餐:

七、结算方式:月结。甲方在每月 日前,按合同约定餐费标准,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及用餐情况进行计算。支付给乙方的金额=早餐实际用餐人数×早餐餐标+中餐实际用餐人数×中餐餐标+晚餐实际用餐人数×晚餐餐标-违约或考核金额。

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每日考核签认凭据及结算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在___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转帐支付。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揽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___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服务。该保证金用以担保甲方所提供场地及设施设备、餐桌、餐具等的完好无损。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服务费不足以支付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付,乙方应于扣付之日起___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在合同期满后___日内不计息退还。

服务质量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以下要求:

————————

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职工用餐场所。

2.根据当期培训班人数需要,每天将当天用餐的学员人数提交乙方。

3.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提出要求,有权对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但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5.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仍未达到合理要求的,应从整改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直到整改符合要求,或终止本协议。

6.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或停餐(超出规定时间半小时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在外用餐的相关费用,费用标准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餐标。

7.甲方有权组织教师、学员代表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乙方应派员参与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8.服务期内,必须新增或更换就餐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的,由乙方提出书面告知,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新增。

9.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员工保质保量提供供餐服务。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国家饮食卫法律法规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做到食品卫生内部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甲方的检查并达到合格。

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相关部门核发的健康证,随时接受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注重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工作时应戴好白色工作帽与口罩。

4.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做好用餐准备,确保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5. 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妥善维护好甲方设施,如发生故意损坏,则加倍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生产车间和其它区域,如违反,甲方可依规处罚。

6.甲方食堂(桌椅、地面)的清洁卫生工作,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垃圾污物应及时合理清理,不得随便丢弃。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因地面湿滑,物品摆放混乱等原因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7.餐厅内水、电、暖费用及设施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时交纳水、电及其他应交的费用,不拖不欠。

8.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9.应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加强食材成本控制,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10.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行对垃圾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因乙方未按规定处理垃圾被有关部门处罚或侵犯第三人权利的,则全部处罚和赔偿金均由乙方承担;上述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揽赔偿责任。

11.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及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等。

12.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因其它原因终止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后才能撤离,超出服务期的费用按原合同折合天数计算。

十一、特别约定

(一)甲方保证交付给乙方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能安全正常使用,物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无条件交还给甲方,除设备正常折旧外,应保证交还给甲方的设备完好无损、可正常使用。

(二)乙方应对甲方交付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建立相应的台帐和相关维护保养制度,按照其属性、用途等安全合理使用。

(三)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承担设施设备、工作场地及其他物品定期维护保养或临时维修义务,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证期性能良好。

(四)若因乙方过错,包括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维护保养不及时,自然老化未及时报损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及发生其它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提供的餐饮及食材,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就餐者安全,且源头可溯。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合同期满未出现食物中毒、财产损坏、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出现上述问题,视情节在保证金内扣除,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二)如乙方出现饭菜质量差,卫生情况差,用餐员工意见大,反映强烈,且与乙方沟通要求整改而乙方不改正,甲方有权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

(三)乙方中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

(四)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甲方职工膳食。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乙方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如有异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七)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理。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及商务需求

A.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新牌坊2路40号。

3、中标人数量:1家。

4、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进度:根据中标单价,按月按实际服务人次、餐次进行结算;次月支付上月费用。

6、履约保证金:

(1)金额:按3万元收取;

(2)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无异议,凭有效审核材料,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B.技术需求:

培训中心送餐服务供应商采购技术规范书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