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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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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6

项目概况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XHZ-2020-039(CG)

项目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8月17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青太路9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662998

质疑联系人:330519305001fp

质疑联系方式:13587226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小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66518805

质疑联系人:张俊璐

质疑联系方式:199572330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何处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doc

    363.1K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办理须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2227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XCXHZ-2020-027(CG)

项目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单位: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2020年8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774384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47743843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77438433" 第三章 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0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0"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 24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1" 七、综合评分法 24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2" 八、资格审查 27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3" 九、 成交通知、授予合同 27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8

HYPERLINK \l "_Toc489518987" 第七章、自评表 4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的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2227号确认书,现就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 XCXHZ-2020-027(CG)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期

预算金额(万元)

1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

详见招标文件

2年

60

注:

1、本项目服务期2年,每年服务费控制价30万元。

2、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磋商报价时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3日(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17日上午09:30。

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投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赵湾仁皇佳苑103-2),联系人:张俊璐,联系电话:13666518805,电子邮箱:561344592@qq.com供应商应于 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 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投标人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八、磋商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09:30分整

九、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7、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7.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7.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二、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 APP 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 APP 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 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5、所有参与开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6、本项目磋商代理费为 9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竞标报价中。

十三.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璐 联系电话:13666518805

地址: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3-2号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72-2662990

地 址:湖州市青太路968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处长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地址:龙王山路518号

4.质疑函接收人:赵女士 传真:0572-2051833

5.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2

编号

磋商文件编号: XCXHZ-2020-027(CG)

3

磋商代理费

磋商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磋商代理费为 9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竞标报价中。

4

代理费交纳方式

可以是汇款或转账形式;

收款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

银行账号:800028090000155

5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完成期限

采购规定的时间前完成

7

磋商答疑时间

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

8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组成:

1、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3、“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

4、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竞标时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9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竞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赵湾仁皇佳苑103-2),邮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供应商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供应商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10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磋商截止时间前,竞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竞标无效。

11

资格审查须递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4、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原件);5、信用承诺书

备注:

1、竞标人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届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现场核对。

2、磋商截止时间止,竞标人将以上资料原件以拍照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561344592@qq.com,以供资格审查时之用。届时未提供的将可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12

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

2020年 月 日下午14:00

13

磋商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

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14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90天(日历天)

15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6

履约保证金

17

磋商办法及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18

采购单位

详见磋商公告

19

解释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本项目的普查服务所有工作内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竞争性磋商报价

1、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该包括完成服务(供货)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列出认为必要的其他费用,招标结束后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

六、履约保证金

七、磋商文件有效期

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服务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的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磋商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资格证明文件

磋商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税收证明书》;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社保费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3.2商务文件

1)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初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企业业绩(格式见附件);

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6)相关证书;

7)企业荣誉;

8)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供应商认为应该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3技术文件

项目服务方案;

保障措施方案;

安全预防方案;

疾病防护预案;

团队方案;

合理化建议;

管理制度;

团队配置要求;

员工培训;

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人员配置(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以上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响应文件内容填写及说明

供应商应按照3.1、3.2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仅供参考)逐一组成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可以合并装订)。

因疫情情况,以上涉及所有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已扫描件或拍照的形式于2020年8月14 日下午17:00分发至邮箱561344592@qq.com

九、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3.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竞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竞标供应商的责任。

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供应商负责。

6.竞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竞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应由竞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十、响应电子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的形式:

(1)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3)“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

2.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3.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竞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具体详见磋商公告。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竞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竞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竞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磋商截止时间前,竞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竞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竞标无效。

十一、无效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的地点送达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上传、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5、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6、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质保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7、磋商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

8、磋商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9、磋商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12、磋商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

13、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5、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6、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7、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废标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

十三、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十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代理采购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3、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代理采购机构将不予接受。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集中采购机构。

4、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采购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否则代理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5、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供应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 ,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在线或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下班时间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

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十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

在质量与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详细的磋商程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十六、授予合同

1. 授予合同的依据

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

2. 合同签订

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

2.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2.4 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2.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上述2.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8〕48号)文件有关要求,要推进政府运行数字化应用,建设全省统一的“浙政钉”平台,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移动办公,实现办文办会办事、督查督办、在线培训、财政预算、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绩效管理、档案管理等数字化应用,推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精简高效。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数字政府,要求聚焦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流程转变和数据共享,实现跨部门高效协同推进工作,加快创建“掌上办事之省”和“掌上办公之省”

二、项目建设目标

以湖州政务云平台湖州南太湖新区数据分中心为基础,建设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保证政务数据的可用性、可靠性、有效性。

1、搭建数据平台。搭建区级数据管理平台,保证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数据的可用性、可靠性、有效性,为我区大数据利用提供有效支撑。

2、明确数据规范。构建政务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厘清信息资源采集、存储、清洗、共享、开放等环节规范要求,明确管理要求,推动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

3、保障数据安全。建立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监控预警、应急响应联动等机制。

4、推动数据应用。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在“数据管理平台”和各专题库、材料库等数据库的基础上,围绕着“出生一件事、身后一件事、就业一件事、上学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建立湖州南太湖新区特色专题库,为各部门业务办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以智慧政务信息生态体系理论和微服务技术架构对现有的协同办公系统(移动端)等党政机关各种协同办公相关的系统进行重构改造,形成一套跟政府推行的“浙政钉”深度结合与市政府协同政务平台全面一体化的协同政务平台,服务边界涵盖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府及区级局办部委。

因协同政务平台产品框架已在湖州市政府完成搭建,湖州南太湖新区本次项目为软件服务项目,主要工作为:搭建湖州南太湖新区独立自主分级分权的系统维护平台、对区政府四套班子的公文、门户、审批等功能进行需求调研、方案制定、实施开发、测试调整、培训服务、系统运维等服务,原有部分数据迁移,最多跑一次部分服务内容。

四、项目开发技术要求

1. 功能需求

功能需求

参数要求

统一工作

门户

1.统一办公门户是给工作人员提供访问信息和申请业务的统一入口,将不同的行政办公系统和各类业务系统数据整合起来,实现政务信息数据的充分共享,最大化的减少信息孤岛的存在。

2.运用相应门户及UI技术,根据日常的工作习惯与特点,提供“一站式”服务。

3.以集中式的信息推送平台,让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人员都可快速的有针对性的获取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公文管理

系统

1.一体化电子公文系统支持对请示、草案、议题、决议、简报、公报等相关公文类型材料提供在线拟稿、文稿状态、发文审核、发文签章、文档分发、发文统计、联合发文、收文管理、督办催交、公文交换、个人文件夹、公文库等功能。

2.实现公文便签、敏感词设定、全文检索、检索报表、个人收藏等功能。本级政府各部门可以选择文件发放的范围、对象、条线,可设置必读、可读、办理三个不同的要求,确保基层顺利收文和反馈。

3.系统需支持OFD、PDF等主流格式,提供可视化配置公文处理流程,支持固定流程和临时流程,支持流程环节的自动转发,支持配置节点权限。

4.提供自动排序、授权办理等功能。

会议管理

系统

1.会议管理系统包括了不同层级各种不同类型的会议管理,在会议地点上,系统可与相关会议场地信息化系统实时交互,会议资源网络预定等会议全过程的自动化管理。

2.线上通过系统通知与会人员并获取反馈信息,线下通过二维码扫描亦可获取人员参会信息。

3.在会务日程、议题、文档材料、相关流程等各个方面实现关联互通,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联动会议体系。

综合事务管理系统

1.通过对各级政务工作中的综合业务审批工作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将材料提交审核等上网,自动统计提交情况并显示提醒,如活动项目申报、评审等流程化业务功能的设计和审批配置。

2.可定制各级机构事务模块,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活动项目管理、日程管理、值班管理、车辆管理、就餐管理、出差管理、人员进出等。

3.系统可直接通过图文编辑器即可在线任意设计表单图表,同时设计平台应提供丰富的控件类型,不需要专业开发语言,仅仅通过点击操作就可以快速完成设计,并可便捷的实现相同甚至不同系统间的导入和导出;此外还可以将表单样式导出到本地,再次导入时包括样式和表单元素均可一起导入;

4.系统应能够根据表单的内容进行任意的统计设置,并支持表单报表导出、支持结果转发协同和内容转发协同功能。

文档管理

系统

1.文档管理主要提供对平台内各类文档进行管理分类存储,以便各部门人员快速、方便地查找到所要的文档。

2.按树状目录的形式存放和标注一份文档知识它所处于的位置,使工作人员能以最快的速度能找到并使用。

3.实现“层次化”管理各种文档,将各种档案数据分门别类进行层次化的目录管理,以及使用关键字或全文索引,方便员工检索和查阅文档。

4.实现对文档处理周期的管理,包括文档的撰写、审阅、批准、发布、存档等各个环节。对文档进行版本控制,保证所访问的是最新和有效的文档,实现文档处理过程的工作流自动化。

5.以信息技术的手段对各种文档实行分层次、分级别的权限管理,通过系统日志等手段对重要文档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重点工作

督办系统

1.按照督查督办的要求,在流程中同步实现督查任务发起、跟踪、检查、提醒、定期汇报等功能,建立不同的督查督办类别。

2.工作人员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督查任务的要求及时反馈督查意见,督办人员可以实时了解所有的环节和状态。

3.系统可对各类督办任务如:重要会议决议、领导交办、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工作、常规工作等工作明确下达分配给相关单位、工作逐级分解、执行协作沟通、执行实时反馈等进行全周期管理支撑。

4.能够向管理层、决策层提供实时的、客观的、体系化的督办事项执行进展及关联脑图,通过对任务办理过程的跟踪和监督,提高机构的办事效率。

工作效能

量化系统

多维度业务管理效能评分考核,供领导快速查询、快速调整、快速决策,并可及时评价、考核监管,最终实现对工作质与量和工作效率的数据化管理。

数据报表

应用

1.充分利用协同办公系统积累的各类办公数据,按照业务需要,制定各类不同的数据报表进行展现,为政务业务统计分析、领导决策等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2.系统可通过报表门户,以饼状图、柱状图等各类形式展现统计数据,数据可根据云平台内的相应数据的改变而实时自动变更。

应用支撑

平台

1.统一利用“数字大脑”公共组件服务构建协同办公系统,公共组件服务包括:统一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通讯录、统一消息中心、统一用户认证和单点登录、统一支付、统一地图服务等。

2.实现系统基础管理的功能,为资源及应用提供技术支撑,为新应用的创建提供基础服务组件。

3.具备统一的权限、门户、流程、报表、内容、集成以及建模等基础引擎支撑功能。

分级分权

管理

在湖州市党政机关协同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湖州南太湖新区独立自主的系统运维体系,区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可以自行在系统上维护本单位的应用功能

分权管理:在电脑端支持本级对各下级独立授权及分级管理,可以按组织建立各下级内部的系统管理员并进行分级授权,各级系统管理员可自行维护机构内部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收发文档模板、审批表单格式等内容。

2、搭建一个独立的运维管理平台:系统体检功能:包含数据库体检、web访问日志、安全防护等;.cpu状态监控、一建部署https、一键部署集群、异常日志收集、一键Dump内存;一键备份:一键完成数据库备份;提供系统状态监控功能:通过系统监控查看系统使用情况(用户线程数、URL请求数);并发数量折线图、数据库连接使用情况、平均响应时间;系统安全检测:安全状态监控、安全巡检、一键检测。

数据迁移

对原有OA部分公文迁移至新的系统

2、工作文档

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要求提供文档包括:需求分析报告;技术方案、设计说明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单、故障诊断及排除记录;系统试运行和自测报告、故障诊断与排除手册、工作总结报告;培训计划、运维手册等。

五、其他服务要求

1、软件服务要求

本次服务内容为软件技术服务,供应商产品所有功能模块必须符合国家及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2、安装及调试、验收

2.1供应商应派经采购人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安装调试。

2.2所有项目中的软件,均应按照国家有关电子政务项目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要求,以表明其运行性能、安全性能和功能结构的完整性。

2.3项目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验收所需资料,按照初次验收、最终验收2个阶段进行验收。经初次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阶段,最终验收合格后正式上线运行。

2.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与湖州市目前在用的以下主流系统集成,数据互通

2.4.1、浙政钉的办公应用集成;

2.4.2、湖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

2.4.3、天谷电子印章系

3、技术培训

3.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培训。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3.2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

3.3技术培训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的架构、原理和功能的描述。

2)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

3)各系统功能检查、调整和维护。

4)对使用者关于软件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

5)对采购人制定的系统管理员、应用管理员或其他技术人员关于整体的系统管理、应用和技术开发进行培训。

6)湖州南太湖新区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即OA系统,为全区OA系统管理员提供详细的OA系统管理培训,确保OA系统管理员能进行正常的OA系统管理和配置工作,掌握OA系统的备份/恢复和性能优化,正确处理OA系统常见问题。为应用人员提供应用培训,确保应用人员能在OA系统中熟悉相关操作,顺利办公。工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要求提供文档包括:需求分析报告;技术方案、设计说明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单、故障诊断及排除记录;系统试运行和自测报告、故障诊断与排除手册、工作总结报告;培训计划、运维手册等。

4、售后服务

4.1供应商须提供经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需保证项目的核心开发人员对本项目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包括一般性修改及国家相关性政策调整后的修改)。提供至少整体1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升级服务。

4.2供应商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须提供在当地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的证明,或承诺成交后设立本地售后机构。

5、项目实施

5.1项目组织形式:项目实施人员按照项目磋商文件承诺的人员、数量,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驻场实施。配置的各项目负责人专职负责对应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维,如要进行人员调整时,应事先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5.2由于人员不稳定等因素,对项目建设进度及维护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相应违约损失。

5.3项目实施人员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

5.4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建设周期1个月,试运行1个月。
6、现场演示
拟派供应商指定的演示人员对本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工作思路、重点难点技术解决方案进行讲解并回答评标委员会所提出的问题,演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投标现场仅提供电源。
主要演示内容应包括:对软件系统功能模块等进行操作演示(包括不但限于:系统主体功能、其他功能,与湖州市目前在主流系统集成,数据互通)等操作展示。
演示说明:
1)演示内容应上述全部内容,要求简洁、明了、易懂;
2)演示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评标委员会针对项目提出的相关疑问应做出逐一解释说明

▲五、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与最终报价金额一致的明细作为合同附件。

▲六、商务要求

服务期及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履约保证金

无。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款项的10%,一月一付(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其中第一个月支付的当月价款(扣除其预付款10%),其余的按每月支付当月价款的90%,余款待服务期完成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付钱,中标供应商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本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竞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全部作出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本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为重要条款。

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拆封响应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磋商文件。迟到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会议。

3、磋商开始时,供应商代表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

1、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磋商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磋商信息。

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工期、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

2、磋商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5、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磋商小组审核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按照商务、技术逐项审核响应文件。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磋商顺序和方法

3.1磋商的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逆时间顺序进行。

3.2开展磋商,按磋商项目内容与各供应商进行2轮磋商。

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在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可能涉及服务要求、价格、售后服务、合同草案,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第一次报价不公开。

3.4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

3.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磋商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进行磋商。

5、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义的,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

2、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接受询问,并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

3、对在澄清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责任。

4、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按照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综合评分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商务及资信分90分。合格竞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分得分最高的竞标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竞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竞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计算方法:

1、价格部分:10分

以有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说明。

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磋商报价超出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

注:根据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竞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竞标报价(此最终竞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竞标文件中竞标人必须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竞标前一周内, 并加盖竞标人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竞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竞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上述计算扣除不累计计算,最高扣除 6%;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计算扣除。2、技术、商务及资信部分:90分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包厢接待服务等针对本项目提供特色服务设计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25分

保证员工的营养均衡提供相关配菜方案(包括菜系品种均衡健康、花色品种、荤素搭配比例等)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针对本项目对餐厅服务的定位,详细提供管理方案保证餐厅服务产品质量监控及价格控制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的卫生服务方案(包括食堂环境卫生、餐具卫生、设备设施卫生、工作人员卫生等)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保证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班次调配、效率等)以及应急就餐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2

保障措施方案

服务保障措施:项目服务计划切实可行,能够遵循项目服务原则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安排餐厅服务的流程设计和餐厅服务措施的,能体现明确的措施和流程设计安排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3

安全预防方案

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提供相关安全预防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5分

4

疾病防护预案

提供疾病防控预案,包括对于一般疾病控制预防及目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等提供相关有效合理的防护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5分

5

团队方案

1、供应商对项目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投入主要技术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岗位分工完整,能很好的分工协调项目实施事宜得5分,专业配置不齐全,岗位分工不明确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的得2分,具有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证书、近3个月社保证明);

3、有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有公共营养师的得2分,最高得2分,本项目满分4分。

(以上认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3分

6

合理化

建议

针对本项目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所提建议确实能对项目的实施产生有益作用的,每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最高得5分。

5分

7

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方案

供应商提供相关餐厨废弃物处理方案,(包括对餐厨废弃物收集、分类、运输等)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8

管理制度

提供相关的制度方案(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人员的相关考核办法)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9

员工培训

设置专业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培训方案完善且有针对性,培训内容包含(使用、日常维护、管理)等培训,有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的得5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10

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

供应商结实际情况是否给出特色服务和优惠承诺措施等情况,每提供一项特色服务和措施的得1分,最高得3分。

3分

11

企业业绩

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5分。

(提供合同和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5分

12

企业荣誉

投标人近几年荣获过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分

13

企业认证证书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的得2分;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不得分)

6分

注: (1)因疫情情况,原件以扫描件或拍照的形式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 时前发至邮箱561344592@qq.com 因时间问题导致原件无法接收的其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需按照评分标准归类)。

(2)合同、验收材料、人员社保等原件(中文版)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不得分处理;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3、技术、商务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分=(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4、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及各供应商完工时间、服务条款响应情况、技术方案、提供服务的质量、付款方式、供应商综合实力、资信情况、承诺的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评审。

确定进入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5、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的为候补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评标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并编写评审报告。

八、资格审查

1、磋商小组将对所选择的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资格或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进一步确认。

2、如果供应商被确定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签发成交通知书。在该情况下,磋商小组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位成交候选人。

九、 成交通知、授予合同

1、经磋商小组审查,确定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在30天内签订合同,逾期取消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合同,按违约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主要条款

(服务类)

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2227号; 招标文件编号: XCXHZ-2020-027(CG)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

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

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市财政局审批编号。

2.合同项目与内容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4.签署合同的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按照竞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2份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5.技术规范

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

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6.知识产权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

7. 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

在疫情期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款项的10%,一月一付(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其中第一个月支付的当月价款(扣除其预付款10%),其余的按每月支付当月价款的90%,余款待服务期完成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付钱,中标供应商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技术服务

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

10.售后服务及承诺

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

10.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

11.1 供应商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元,提供由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1.2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11.3 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11.4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1.5 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11.6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11.7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8 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

12.违约责任

12.1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2.2 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12.3 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4. 争议解决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

(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转让或分包

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

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

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16.适用法律

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三份,供应商、采购人各执一份;市财政局执一份。

采购人: 供应商:

地址: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节内容提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文件中要求,但未提供格式的,须由供应商自行制作。

一、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1、所有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授权代表签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二、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目 录

1、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税收证明书》;

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社保费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6)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8)供应商认为应该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磋商申请函

磋 商 申 请 函

致 :

(供应商全称) 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 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承诺如下:

1、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

2、 本次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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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