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临高县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项目 |
采购品目 名称 | 临高县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万元) | 4712.64 |
开始时间 | 2020-08-07 | ||
结束时间 | 2020-08-13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人 | 临高县教育局 | ||
地址 | 临高县 | ||
联系人 | 吴主任 | ||
联系电话 | 0898-28281770 |
采购代理机构 |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龙华区玖九华府B904室 | ||
联系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0898--68523617 |
标前公示.docx (A包)计划审批表.docx (B包)计划审批表.docx |
一、供应商准入资格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临高县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项目;
1.2项目编号:HNXJ-HN-2020-031;
1.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4分包情况:分两个标包,即:A包和B包;
1.5 采购预算:A包为23492800.00元 ;B包为23633600.00元;
1.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采购需求>;
1.7项目实施地点: 临高县;
1.8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国家对学生营养餐政策有调整变化的,本项目必须无条件服从;
1.9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投标人公司信用信息并截图附响应文件内,截图信息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未存在失信行为记录)。
2.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附响应文件内,截图信息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未存在失信行为记录)。
2.4、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银行回执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7、投标人须是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2.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中的任何1个包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的1个包。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二、评审办法和程序
一、评标办法
(一)评审规则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3、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投标人的总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推荐出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资格性审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只有对“资格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资格评审;
3、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4、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三)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 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5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6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响应性投标处理。
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四)详细评审
1、本次招标评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标书中的商务、技术与服务部分进行打分,汇总后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3、政策性优惠
3.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3.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1.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 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一条(第 3.1.1 条) 规定的价格扣除。
3.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3.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1.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1.5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3.1.5.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3.1.1、3.1.2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3.1.5.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1.5.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3.1.6.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3.1.1、3.1.2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3.1.6.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3.3.1投标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投标产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 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4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
5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6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7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评分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商务评分 |
技术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分配 |
40% |
30% |
30% |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分) |
|
一 |
商务部分(小计 100 分) |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仓储场地 |
投标人在海南省内自有或租赁的食品仓库(不含冷库): (1)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10分; (2)面积500平方米(含)~1000 平方米(不含)的,得6分; (3)面积3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的,得3分; (4)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 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冷库建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材料或冷库建设合同和租赁合同提供原件核验,无原件不得分,时间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为准。 |
10 |
投标人在海南省内自有或租赁的冷库: (1)面积8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10分; (2)面积500平方米(含)~800平方米 (不含)的,得8分; (3)面积3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 的,得4分; (4)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 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冷库建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材料或冷库建设合同和租赁合同提供原件核验,无原件不得分,时间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为准。 |
10 |
|||
车辆配备 |
根据投标人现有冷链配送货车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5辆(不含)以上自有或租赁冷链配送车:10分; (2)具有3辆自有或租赁冷链配送车:5分; (3)具有3辆以下(不含)自有或租赁冷链配送车:2分。 证明材料:若为自有车辆,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应为投标单位,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为证明材料;时间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为准,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10 |
||
投标人认证情况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的: (1)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三证件齐全得10分,缺一个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
10 |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数量评分: (1)团队成员数量10人(含)以上的得10分; (2)团队成员数量10人(不含)以下的5分; 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清单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人员明细表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时间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为准,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10 |
||
根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配送服务人员的数量且具有健康证的进行评分: (1) 承诺投入人数6人(含)以上的,得10分; (2) 投入4人的,得5分; (3) 投入3人(含)以下的,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服务人员名单及2020年在投标人单位任意2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健康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投标人若中标,必须安排承诺的服务人员进行配送,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转包。) |
10 |
|||
销售网点 |
投标人在海南省内的销售网点数量,每个销售网点得2分,最高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以自有营业执照、承包合同或合作合同为准,其中销售网点门店的营业执照 能够辨识为投标人的不同网点(门店),承包合同须以公司名义或者法人代表或者股东代表人之一持有(签署)的文件方为有效。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验,无原件不得分,时间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为准。 |
10 |
||
2 |
食品安全投入 |
安全责任保险 |
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 投保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得10分; (2) 投保金额3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得6分; (3) 投保金额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得3分; (4) 100万元以下的,得0分。 证明材料: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原件核验,无原件不得分。 |
1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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