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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儿童福利院2020年度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儿童福利院2020年度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06 16:14

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儿童福利院2020年度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012020001548
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儿童福利院2020年度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950000
最高限价 95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年或预算金额指标用完之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肉类产品提供生产厂商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10日到2020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九楼
方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方 式:①网上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530632283@qq.com)(以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报名费交纳联系15982309143)。 ②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 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高新区科技孵化园科技财富中心一楼八号(孵化园内5号楼108室)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8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高新区科技孵化园科技财富中心一楼八号(孵化园内5号楼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计划表备案号 (2020)1057号;二、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电话:028-61882648; 三、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目标;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可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 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泰山三巷1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8784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俊武;联系电话:028-85336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15528043202

    项目编号:5101012020001548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020年度农副食品、 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成都) 采购单位: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采购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八月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1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2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3 第九章 评审方法......................................................................................................55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6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儿童福利院(采 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020 年度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采 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 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1012020001548 。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020 年度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 目。 3.采购人: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4.采购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采购包数:本项目一个包。 6.采购控制价:95 万元。 二、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020 年度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95 万 元,最高限价为 95 万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如下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肉类产品提供生产厂商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 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 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拉德方斯大厦东九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 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 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明。 方 式:①网上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530632283@qq.com)(以 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报名费交纳联系 15982309143)。 ②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 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高新区科技孵化园科技财富中心一楼八号(孵化园内 5号 楼 108 室)。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 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 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泰山三巷 16 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 联系电话:028-87843678 采购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拉德方斯大厦东九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36387 2020 年 8 月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通讯地址: 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泰山三巷 16 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87843678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拉德方斯大厦东九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36387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9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9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5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6 低于成本价不 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实质性要求) (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 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 处理。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或 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 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 〔2016〕35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磋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 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 过政府采购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 行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磋商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不予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磋商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28-85336387 项目经办人电话:15528043202 12 磋商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28-85336387 13 成交通知书领 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5日内,请成交供应商凭效身 份证明证件到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528043202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询问与质疑均由晨越建设 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528043202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九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 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其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 用。 19 采购代理服务 费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 定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20%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 收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 购代理机构。 20 磋商保证金退 还的温馨提示 详见附页1。 21 发票开具委托书 详见附页2。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0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递交了响应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 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 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 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 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2 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 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 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 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 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 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及相关授权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 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 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3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 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 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 日前;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至前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 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 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 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 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 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4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 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 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 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 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 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 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 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 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壹份。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编制目录及逐页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 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5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 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 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 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 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 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 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 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 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6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 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 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 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其他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7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处理,格式自拟)。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 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 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 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 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 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 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 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8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 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 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 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全部采购项目(含分包项目)向 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 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 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9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 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所有批次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结果合格证明材料到履约保 证金收款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每有一批次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扣除履约 保证金 2%作为违约金,扣完为止;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 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支付程序为:按双方的合同约定(约定不得违反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已明确的 要求)特殊说明:如若中标(成交)后本项目存在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投诉、 举报等异议情况的,本项目的资金支付按处理结果执行。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0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 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 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 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 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1.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1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如下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肉类产品提供生产厂商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 (3)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供应商须是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的供应商;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 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二、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2 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 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 额 20000 元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 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 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前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 盖鲜章或本人签字捺印)。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 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 债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 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附 2020 年以来不少于 3个月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转账凭证或其他 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4 供应商应附 2020 年以来不少于 3 个月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保的转账凭证或其他 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食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肉类产品提供生产厂商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 9. 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10.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保函或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或本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加盖本 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注:①保证金交纳方式、金额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加盖本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 供。)。 二、应当提供的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磋商单位的公章(鲜章)。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次采购为成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供餐需要的禽畜类肉、粮油米面类、蔬菜加工 类、水产类、其他农副食品类等。 2、本次采购不保证实际采购项目的保有量,实际需要委托其食品、货物时,采购人 按照相关方式确定具体采购品类和数量。 二、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 A1501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A150101 谷物细粉 包括小麦粉、小麦专用粉、大米细粉等。 A150102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包括碾磨、脱壳其它谷物、粗磨谷物等。 A150103 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包括薯类及类似植物加工品,干豆粉,水 果、坚果粉等。 A150104 饲料 包括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等。 A150105 植物油及其制品 包括食用植物油、非食用植物油、植物油 分离制品等。 A150106 糖及副食品 包括原糖、成品糖、加工糖等。 A150107 禽畜肉 包括鲜、冷藏肉,冻肉等。 A150108 油脂及食品杂碎 包括动物肠衣、可食用动物杂碎、动物油 脂及加工制品等。 A150109 熟肉制品 包括蒸煮香肠制品、熏肉制品、酱卤烧烤 肉制品等。 A150110 水产品加工 包括冷冻水产品、干制水产品、腌渍水产 品等。 A150111 蔬菜加工品 包括冷冻蔬菜、暂时保藏蔬菜(原料)、 干制蔬菜(脱水蔬菜)等。 A150112 水果、坚果加工品 包括冷冻水果及坚果,水果酱,坚果酱,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6 果泥等。 A150113 淀粉及淀粉制品 包括淀粉、菊粉、淀粉制品等。 A150114 豆腐及豆制品 包括水豆腐、豆制品、豆浆及豆浆粉等。 A150115 蛋制品 包括干蛋品、冰蛋品、再制蛋等。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备注:各类食品的具体品种、规格、型号、要求以实际供货需求品目为准。 (二)质量要求 1.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 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具备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对原材料 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 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 的标示。 2.所配送禽畜肉有“两证两章”(出场的动物产品必须经屠宰企业肉品品质和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对胴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检疫验讫印章,并附 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所提供的禽畜肉必须为当日屠宰的肉品,无毒无害、新鲜、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 无毛、按压无水迹;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严禁提供注水、注胶、病禽 畜、死禽畜),品质要求按照 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 4.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 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符合国家水产品 GB2733—2015 标准。 5.蔬菜、水果须干净、新鲜、无感观异常。所供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须符合要求, 自检、送检、抽检相结合,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标准, 农药残留不得超标。肉眼观看不能有腐败变质和杂质。 6.大米、面粉均为非转基因产品。大米符合国家大米 GB 1354-2009 标准。普通小麦 粉符合 GB/T 1355—1986 特一粉及以上等级要求。菜籽油等级为四级压榨非转基因及 以上,油质清澈明亮,无异味,不得有沉淀污物等。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 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 250℃加热油色不变黑,有预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并标识“压榨”。菜籽油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GB 1536-2004,包装应符合 GB/T 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及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 6个月 (含)以上。 注:供应商需对以上质量要求另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三)配送要求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7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2、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如遇不可抗 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 送达。 3、配送应保证新鲜,及时生产,及时配送,不得超越新鲜时限;运输工具、包装材 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生产、配送、搬运时有专用 器皿盛放,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变质、不清洁、不卫生的产品。 3、定期对配送车辆清洁消毒。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 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 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6、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 督查。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严重的取消配送资 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每发生一次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通知履行送货义务或运送的物资质量未达到磋商文 件质量标准或运送的物资经省、市及采购人相关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等情 况,供应商除承担相应处罚责任外,供应商还应按履约保证金的 40%向采购人支付违 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金额。供应商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配送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违约情况,或连续两次对 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 80%,将取消该供应商的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 9、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尽 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10、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临时配送需求,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拒 绝或未按时完成的,采购人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四)验收要求 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卫生 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相关质量要求。 2、供应商要在和采购人约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采购人指定专人按照相关管理制度 和规定对所有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双方签字确认,完成交货。未达到 采购人所要求质量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方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8 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 200 元-1000 元的违约金。 3、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 4、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按照卫生防 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 5、食材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 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供应商所送食材超过采购人订单数时,超过 10%以上的部 分采购人可不验收;供应商所送货物低于采购人订单数时,低于 10%以上的部分供应 商应负责及时补足。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购买到的食材经采购人确认后应在送货前电话 告知各食堂管理人员后可作适当调整,供应商不得擅自主张调整。 6、供应商对其所送食材均应承担必要的初加工,初加工人员(持健康证)由供应商负 责安排。 7、所有食材来源要有可追溯性,应为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准予市场流通的合格产品, 采购人要求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对以下全部服务要求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定)。未进行承诺的响应 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 施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2、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实行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备案 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 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 单位人员。若擅自更换或实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成交供应商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 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3、在供货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建立定期回访制度,若发现供应商 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采购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采购人须立 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 不达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 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 4、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抽取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 进行检验,第一次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二次送检若检验不合格,送检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用由采购人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 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29 在供应商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抽检的权利。若供应商产品经 采购人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并处以当批次货物金额 20%的罚款, 如供应商对采购人检查的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送检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 检费用自行承担。若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为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退回当批次物 资,并处以当批次货物金额的全额罚款,情节严重者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 证金,如检验结果未发现问题,该批次货物采购人继续使用,送检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5、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 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并进行赔偿。 6、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供应商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食堂就餐者)投诉,一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根据 情节支付该批货款总额的 10%—50%的违约金。因供应商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事故, 供应商应无条件承担由此导致的医药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其它受害人提出的所有 索赔费用以及采购人遭受的损失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 应商支付该批次产品价款二倍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 证金。若因供应商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国家相关部门查处的,供应商应当积极参与调 查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 部损失。 7、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险。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时间: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8:00 前将采购人 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 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 60 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成 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1年或预算金额指标用完之日。 4、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派专人负责验收,货品的品质以采购人验收结 果为准。 5、供货品类报价基准价:采购人在每月结算时根据成都市发改委网站市场价格 监测页面最近时间公布的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价格中金牛区三个调查点的平均价格 为基准 (http://cddrc.chengdu.gov.cn/cdfgw/c112480/jghsf_list.shtml)。成都市发改委网站市 场价格监测页面中金牛区三个调查点不含的其它耗材和副食、日用品、消耗品以超市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0 零售价为基准(参考超市仅限:红旗超市、家乐福、舞东风三家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 超市搞优惠活动价除外)。 6、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的供货价的确定方式:供货价=基准价*(1-下浮率) 7、报价要求: 7.1 报价方式:供应商应做市场调研确定各类物资的市场行价和趋势,并计算本 项目拟报的下浮率,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下浮率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 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对自己的报 价承担所有风险。 7.2 响应报价含配送货物本身的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运输过程保险费、质量 保证费、可能的法定部门检测验收费用、相关的伴随加工服务费、二次加工费、配送 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8、付款方式:根据采购人实际收货数量、当期基准价和成交下浮率进行据实结 算。一般情况下,结算期限为每月月底。具体操作为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给 采购人,采购人将款项划入成交供应商账户。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结算周 期可适当延长。 9、违约责任: 9.1 货品的等级、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监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 关该批货品的有效卫生质量合格证、结果评价报告书证明材料。若所供货货品不符合 卫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若所供货品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 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法律责任,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 9.2 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货品出现数量和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解除合 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贰万元的违约金。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响应产品均应符合国 家相关要求。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1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 其他商务要求: 1)成交人必须按照成交通知书时间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成交通知书时间 为准)。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 3)成交供应商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的采购服务内容,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成交价 以外其它产生的任何费用。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2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十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3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 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 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 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 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 填写,但应当注明。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4 第一部分“资格响应性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020 年度农副食 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5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 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6 格式 1-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职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项目编号: XXXX)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 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7 格式 1-4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 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8 格式 1-5 四、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 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39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020 年度农副食 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0 格式 2-2 一、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单位总响 应报价为下浮 %;服务期: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U盘), 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1 格式 2-3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 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 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 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 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 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2 格式 2-4 三、(一)初次报价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下浮率(%) 服务期限 备注 1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020 年 度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项目 注: 1)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报价表”若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 应商印章。 3)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供应商可自 行补充。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3 (二)最后报价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下浮率(%) 服务期限 备注 1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020 年 度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项目 注:1.最后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所 有费用。 2.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磋商现场进行填写。 3.本格式文本可以不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内,在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后由磋商小组通知递交。 磋商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4 格式 2-5 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注:1.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差异的供应商必须列出,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供应 商可不列出,视为完全响应。 2.按照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5 格式 2-6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6 格式 2-7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 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7 格式 2-8 七、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注:1.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差异的供应商必须列出,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供应商 可不列出,视为完全响应。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8 格式 2-9 八、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49 格式 2-10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 名称及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 零、壹、贰、叁、肆等。) 注:仅限磋商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 行处理; 2、财政部门对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 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 算。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0 格式 2-11 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 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还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1 格式 2-12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2 格式 2-13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注:本项格式自拟。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项目实施方案的简要描述、项目完成时 间的承诺、服务内容、措施、管理办法等。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3 格式 2-14 十三、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磋商文件中 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以支票、银行汇票、 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按照磋商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 全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4 格式 2-15 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5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 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组建的磋商小组 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 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 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6 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其他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资 格进行审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 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 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 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7 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 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 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 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 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 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 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 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 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8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 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 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 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59 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 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0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下列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 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 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 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 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 因素 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下浮最多的有效投标下浮率为基准下浮 率,其价格分为 30 分;其它供应商下浮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 式计算:下浮率报价得分=(1-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 ×30%×100。 注:1、(按财库[2011]181 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 共同 评分 因素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1 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均为微小型 企业,则不必再扣除)。 2、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相关主管部门出 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 报价评审。 2 服务 方案 27% 10 分 配送方案(10 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材 准备方案;②食材配送进度计划;③配送保障措施;④配送 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 6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 容不完整扣 1.5 分,方案中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有逻辑性 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 分;本项最多扣 6 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供应商额外提供在食材配送方面有利于 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 一条加 1 分,本项最多加 4 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技术 评分 因素 8.5 分 质量保障方案(8.5 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质量保障体系及质量目标;②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③质 量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2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 4.5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 内容不完整扣 1.5 分,方案中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有逻辑 性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 分;本项最多扣 4.5 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供应商额外提供在质量保障方案方面有 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 每有一条加 1 分,本项最多加 4 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8.5 分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8.5 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①大宗食品采购;②食品的保管;③配送过程中的安全 卫生管理措施;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 4.5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 内容不完整扣 1.5 分,方案中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有逻辑 性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 分;本项最多扣 4.5 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供应商额外提供在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方 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 的,每有一条加 1 分,本项最多加 4 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 履约 能力 12% 6 分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每有 1 台配送车辆的得 3 分;本项最 多得 6 分。(自有的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证明和车辆行驶证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 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共 同 评 分 因素 6分 拟派本项目的相关人员,每提供一人具有有效的健康证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3 4 业绩 6% 6 分 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日(含)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的 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进账凭证加 盖供应商公章。) 共 同 评 分 因素 5 售后 服务 12% 12 分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呼 叫电话和响应时间;②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③应急处理方式 及配备专职人员;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 9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 容不完整扣 3 分,方案中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有逻辑性错 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 分;本项最多扣 9 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供应商额外提供在售后服务方案方面有 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 每有一条加 1.5 分,本项最多加 3 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技 术 评 分 因素 6 项目 方案 陈述 10% 10 分 由项目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陈述,陈 述内容至少包含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安全卫生管 理方案、售后服务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陈述的思路是 否严谨、措施方案是否有力、现场回答是否专业合理、表达 是否清楚综合分析比较评分。该项总分 10 分,每缺失一项或 不足的扣 2.5 分,扣完为止。 注:陈述问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技 术 评 分 因素 7 扶持 少数 民族 地区 1% 1 分 供应商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 分。(指供应商注册地 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中小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 共 同 评 分 因素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4 8 响应 文件 的规 范性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 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 评分 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5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 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6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 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 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本合同附件予以约定,本合同附件及本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为此,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堂食材(以下统称货物)一事,双方一致同意签订 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供货种类、名称和数量 1 、 乙 方 按 照 经 营 范 围 , 向 甲 方 配 送 的 食 材 品 种 为: 。 2、配送要求:甲方提前一天将所送食材种类、名称和数量告知乙方,乙方 按甲方确定的品种、数量及要求在甲方发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8:00 前将食材送 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甲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 接到通知后 60 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甲方验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 则一天不超过两次。 3、服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二、价格确定及调整方式 1、价格确定: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既:下浮 。结算价格以成 都市发改委网站市场价格监测页面最近时间公布的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价格中 金牛区三个调查点的平均价格为基准 (http://cddrc.chengdu.gov.cn/cdfgw/c112480/jghsf_list.shtml),下浮比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7 率以供应商在磋商函中下浮的比例计算最终结算价格。成都市发改委网站市场价 格监测页面中金牛区三个调查点不含的其它耗材和副食、日用品以供货当日超市 零售价为基准(参考超市仅限:红旗超市、家乐福、舞东风)三家中最低价。 2、价格调整: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 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 补充合同应当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本合同一致。 三、食材的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食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所有食材均须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未达到甲方所要 求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验收人员应当场填写“验收评价表”,经 有关人员签字后,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必需依据。 3、食材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乙方所送食材超过甲方订单数时,超过 10%以 上的部分甲方可不验收;乙方所送货物低于甲方订单数时,低于 10%以上的部分 乙方应负责在 分钟内补足。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购买到的食材经甲方确认后应 在送货前电话告知各食堂管理人员后可作适当调整,乙方不得擅自主张调整。 4、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用量,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要求将物资送至甲方 指定地点(所需数量、送达的时间、送达的地点等内容以甲方通知为准);每发生 一次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履行送货义务或运送的物资质量未达到磋商样品质量标 准或运送的物资经省、市及甲方相关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乙 方除承担相应处罚责任外,乙方还应按履约保证金的 4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金额,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乙方应当在 日内 补足。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检的权利。若乙方产品经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8 甲方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并处以当批次货物金额 20%的罚款。 如乙方对甲方检查的结果有异议,乙方可送检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检 费用自行承担。若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为不合格,则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物 资,乙方并应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全额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 不予退还保证金,如检验结果未发现问题,该批次货物甲方继续使用。 6、食材的验收地点,为甲方指定的验收区。 7、乙方对其所送食材均应承担必要的初加工,初加工人员(持健康证)由乙 方负责安排。 四、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 1、乙方供应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乙方供应食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2、甲方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乙方应完全尊重甲方的 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一旦发 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的原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效力自甲 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甲方解除合同后,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对其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乙方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食堂就餐者)投诉,一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 根据情节支付该批货款总额的 10%—50%的违约金。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 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由此导致的医药费、差旅费、 误工费以及其它受害人提出的所有索赔费用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批次产品价款二倍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 同、不予退还保证金。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国家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 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赔偿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 4、本合同所称质量,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的包装、规格、型号、产地、卫生 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69 5、禽畜肉应按照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安全要求提供每批次的检疫票/证等证 明,不得向甲方供应违禁食品添加剂。 6、乙方承担禽畜肉类的食品安全保证责任。对向甲方所供禽畜肉实行严格 的安全检疫,每季度提供一次权威部门瘦肉精检测报告,并向甲方提交确保不出 现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事故的安全承诺书。 五、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乙方应指定一个专用财务账户作为双方结算单位,并指定专 人每月进行对账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约定 的结账依据,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原则上于结算后次月向乙方以转账方式支 付货款。 2、结帐依据:双方结算时,乙方应附上原始验货凭证及对账清单,双方具 体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经营范围和政策规定的 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还应遵照甲方 财务管理需要而制定的结算程序和手续,双方均应妥善保管原始单据,如有遗失 责任自负,对于乙方补制的送货单据,即使有甲方验收人员的签字也不能作为结 算的依据。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约定 1、所有食材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食材所有权在甲方验收入库后才发生转移。在甲方验收入库前食材的保 管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方。验收入库后食材的保管责任及风 险由甲方承担,无论款项是否支付,食材的所有权都属于甲方。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0 3、对于已验收的特殊食材如冻制品等,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甲方保管或操 作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予以更换。非冻 制类的食材如因甲方未及时使用而导致腐烂变质等情况,则不能要求更换。 七、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甲方确认的供货金额达到 95 万元时止。 3、按要求新成交单位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甲 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2)乙方有明 显的不良诚信记录;(3)缺货补货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4) 经多次沟通协商仍不能解决存在的问题;(5)甲方发现乙方响应时的承诺、公司 状况与实际运行严重不符合时;(6)甲方不按时结算故意拖欠乙方货款的行为等。 4、超过试用期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 或因公司破产倒闭、重组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无法实现本合同目 的,任何一方均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即行解除。 5、任何一方违约在先,守约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八、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货或所送货物未能达到甲方对数量、质量要求而 使甲方加工生产受到影响,均为违约行为,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 违约金,发生达 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 2、甲方故意压低市场调查价格或乙方有故意改价、抬价等不良行为的,均 为违约行为。双方必须尊重确定的定价机制,若乙方有主观故意的改价行为,或 者所送食品存在明显质量安全问题,发现后应支付该食材价值 10 倍以上的违约 金,累计三次明显的不良记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1 利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 甲方收取未付款部分的利息。 4、如乙方擅自中止合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在未付乙方货款中扣 除,如扣除乙方货款后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 5、如甲方擅自中止本合同,乙方有权就受到的经济损失向甲方索赔,并有 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 同等法律效力。若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弎份,招标代理机构贰份,经双方 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注:以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所有条款均可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进行 修改。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2 附页 1:有关磋商保证金收退的温馨提示 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无效。保证 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磋商保证金,避免因 银行退票等,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等情况影响您的正常磋商。 2、磋商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为:详见磋商公告 3、我司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领取中标(成 交)通知书,请中标(成交)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 4、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项目中标(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项目负责人电话进行查询。 (2)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收到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合同复印 件(壹份)和发票开具委托书后,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提 交资料后 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项目负责人电话进行查询。 5、保证金退还提醒: 退还金额: 。 供应商名称: 。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 注:1、请各供应商仔细填写保证金退还信息,如因供应商填写错误等自身原 因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 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3 附页 2:发票开具委托书 发票开具委托书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前来开 具 项目发票事宜,请予接洽。 注:1、本委托书仅适用于成交人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 2、本表后需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需附与采购人签定的采购合同复印件。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号码 开户行及账号 税号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4 附页 3:“蓉采贷”融资机构名单 序号 融资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成都银行 中小企业部 028-86627320 028-87793283 2 中国建设银行 成都第六支行 小企业部 028-84521961 3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028-86525254 4 中国农业银行 成都天府新区分行 公司业务部 028-63168277 5 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028-65193380 6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 普惠金融部 028-69598953 7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公司业务部 028-86029074 8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公司金融部 028-85599425 9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公司业务部 028-85102180 10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 普惠部 028-86615126 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成都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 028-65008905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5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6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7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8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79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0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1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2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3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4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5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6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7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8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89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0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1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2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3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4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5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6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7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8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99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00 地址:中国成都天府大道 1480 号 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Add: 9F, East Building, La DefenseNo.1480 Tianfu Avenue,Chengdu, Sichuan, P.R.China Tel:+86 28 85336287 +86 28 85336387 Fax:+86 28 85336487 web:www.cdcy.cn Post Code:610041 10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其他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如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八、磋商纪律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1 封面: (正本/副本) 格式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格式1-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三、承诺函 二、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格式2-3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七、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八、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格式2-10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格式2-12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三、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格式2-15 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其他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附页1:有关磋商保证金收退的温馨提示 附页2:发票开具委托书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