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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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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的食堂后勤服务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关于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的食堂后勤服务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的食堂后勤服务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8-06

编号:WZHX2020-08-126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就食堂后勤服务承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磋商,并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磋商。

一、采购内容:(主要技术参数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食堂后勤服务承包

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2.2 独立法人,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介绍信;

(2)企业简介

(3)磋商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6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东游大厦1505室。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

3.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15:00分整;

5. 递交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8月 17 日15 时00分整。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06673601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99066

传 真:0577-88899629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 月6日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docx

    33.4 KB

  • 投标报名申请表.doc

    0.1 KB

部分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概述

1. 项目基本概况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食堂位于2 号楼5楼、9楼。

2. 此份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磋商报价。

3. 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磋商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磋商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

4. ▲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磋商

5. 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

6. 在磋商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机构提出。逾期磋商供应商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承包期限为1年,采用1+1方式。即在合同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目标,采购人有权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将合同承包期限顺延1年。续签时将根据学校运行情况、物价水平和当地政府有关员工最低保障工资等综合情况对服务委托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餐饮服务范围包括如下:

负责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餐厅的日常餐饮、公务接待服务与管理

1、食堂概况

食堂正常情况下的工作人员就餐人数大约为300人,主要以早餐和中餐为主,晚餐为辅。

2、工作内容

(1)成交供应商负责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品等原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做好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

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2)供应商成交并在合同签订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15天时间内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服务许可证》,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赔偿的责任。

(3)成交供应商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采购人同意

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

成交供应商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调派成交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3、相关人员配置

(1)项目负责人:有大中型食堂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资料投标时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相关主管人员:设食堂管理员、厨师长等。

(3)厨师配备要求:聘请有经验能烧大锅菜的中高级厨师和达到宴请服务的中高级厨师主厨(其中至少聘请1名西餐厨师)

4、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1)食堂设备、工具等

1)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食堂室内外均已装修,成交供应商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改动。

2)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IC智能售卡系统,提供给成交供应商免费使用,成交供应商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护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调配,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2)用餐时间及服务

职工采用就餐卡(市民卡)就餐、不允许收取现金。

1)成交供应商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早餐服务时间为7:20-8:20,提供面食、荤素包子、实心包、粗粮、油条、糯米饭、稀饭、豆浆、咖啡、红茶及各种佐菜若干等服务

午餐服务时间为11:30-12:30

晚餐服务时间为17:30-18:30(具体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节假日、抗台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2)成交供应商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每周的菜肴品种不少于50种,保证每天中晚餐供应每人1份的新鲜时令水果或牛奶饮品,菜单必须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

3)中餐可选取2荤菜、3素菜、2汤选一自取,配有水果或牛奶饮品;肉菜搭配要求保证每份净肉50克,菜125克,纯肉每份不少于75克,青菜每份不少于125克,少量风味小吃除外。鱼类不少于75克。

4)肉包、实心包、肉丸、鱼丸、油条、油炸品等须食堂自己加工。

5)日常食材鱼类肉类蔬菜豆制品如无特殊情况须当日配送。

成交供应商必须每天拟定菜单(每天要储备10人份的菜,以应临时来客就餐)。用餐以打菜形式、接待工作餐为辅供应。

5)若干个包厢供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接待使用。采购人要提前一天向食堂预订,预订内容包括人数和标准。菜单由成交供应商按标准制定后报采购人研究确定,采购人提供场地、用具和酒水。菜肴品种要求搭配科学、经济实惠、花色多样、变换及时,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6成交供应商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及抗台等特殊时期用餐。遇特殊情况,采购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费用包括投标总价中。

(3)服务质量要求

1)要结合部队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2)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3)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4)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4)饮食安全及节能措施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5)食品原料的采购

①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进行采购。由成交供应商预垫采购人的食品原料费,每月结算;结算时凭成交供应商提供每月的总金额核对表并与采购人核对无误后采购人应以单位报销程序及时付清。

消费标准拟定为:早餐刷卡3元补助2元、午餐刷卡8 元补助6元、晚餐以略低于市场价按实刷卡。

粮、油、肉、味精、冷冻品、禽蛋类的采购由成交供应商择优明确渠道,向我采购人提出申请后,由我采购人调查核实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成交供应商厨师长、采购人委派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验收和入库,妥善保管。

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

6)食品加工:

①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

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②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③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

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④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⑤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

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⑥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 0度或低于1 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⑦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⑧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⑨每日每餐加工后食品、菜品必须留样72小时以上。

7)食品储存

①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②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公分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③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

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④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⑤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⑥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8)餐饮具消毒卫生

①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②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③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④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

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⑤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⑥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10)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二)购内容及标准

1. 本次食堂服务总人数要求不少于11人,各岗位人员配置表如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工作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负责日常食堂管理的各项工作

 

2

厨师长

1

负责整个厨房运作及管理

 

3

炉台(厨师)

2

负责项目食堂餐饮的炉台餐饮烹饪工作

 

4

改刀副厨

1

负责项目食堂的食材烹饪精细加工、协助厨房做到蒸饭等各项烹饪辅助工作任务

 

5

西餐厨师

负责项目食堂餐饮的西点制作工作

 

7

面点师

1

负责项目食堂餐饮的早餐、糕点、包子等,以及厨师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8

餐厅服务员

3

负责食堂范围内的餐桌、地面等就餐环境清洁服务、食材的清洗清洁、粗加工,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协助食堂打卡,打菜等其他工作

9

餐厅主管

1

负责包厢服务及阿姨的培训工作

10

包厢服务员

1

厢服务员及协助餐厅主管工作

合计

11人

2. 岗位基本要求

职务(岗位)

性别

年龄

要求

工作技能及工作经验要求

项目经理

男或女性

5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

A.两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或酒店管理经验,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领导能力。

B.对管理处的工作有整体的思路和构想,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和运用OFFICE软件,文笔流畅

厨师长

男性

55周岁以下

二级厨师(技师

至少在三星级宾馆担任餐饮部经理及具有机关单位食堂工作经验

厨师

男性

50周岁以下

中级厨师

A. 星级酒店工作经验

B. 具有丰富的烹饪经验,身体素质好;工作细心、认真,能刻苦耐劳及承受工作压力。

改刀副厨

男性

50周岁以下

初级厨师

A. 星级酒店工作经验

B. 具有丰富的烹饪经验,身体素质好;工作细心、认真,能刻苦耐劳及承受工作压力。

西餐厨师

男性

50周岁以下

中级厨师

具有丰富的西餐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工作细心、认真,能刻苦耐劳及承受工作压力。

面点师

男性

50周岁以下

中级厨师

具有丰富的面点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工作细心、认真,能刻苦耐劳及承受工作压力。

餐厅主管(包厢服务员)

女性

30周岁以下

高中及以上学历

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形象好,身高以上。

餐厅服务员

女性

50周岁以下

初中及以上学历

A. 女性以上;

B. 有良好的服务素质,形象健康;

C. 动作敏捷,能使用相关保洁设备;

D. 机关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备注:作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

三证齐全(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及劳务用工证),有相关的学历证明或技术资格证明;

条件优异或某一方面具有持长者,可适当放宽其它条件;

厨师等级:

厨师证按等级划分,共分五个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3. 完成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上述的11如业主方认为具体岗位配置不合理需要变动,可要求承包方进行调整,承包方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4. 服务人员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按照投标时所配备的人员进场,在运作期间如项目经理或人员需变更应事先得到业主同意

5. 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认证发证才能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所有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素质好,重要岗位人员配备必须业主审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6. 相关人员应持有相关上岗证书,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政府相关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服务人员应每年一次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7. 中标人需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拿一次性消耗品回家等情况。

8. 中标方所有工总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业主方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业主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业主方意见在征得业主方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合同执行考核

1. 采购人可以组织考核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根据“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细则”上所列内容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评分,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有权根据评分结果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2. 每次根据采购人检查的 “考核表”统计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反馈意见结果通知供应商。考核起评分为100分,达标分为80,具体为一次综合评分得分低于80分的,给予供应商警告通知,并一次性扣罚人民币2000元;连续二次得分低于75分的,给予供应商严重警告及一次性扣罚人民币5000元,并对供应商进行劝退;连续三次得分低于75分的,采购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得分为75分以上,按正常费用支付,合同正常执行。

3. 由于服务不到位造成财产与设施损失的或者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扣除服务费用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予追究法律责任。

、报价要求

1. 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1年服务期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3.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说明及要求

1. 本着对企业品牌延伸社会效益为重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合理的服务流程和服务人数、优良的服务质量、稳定服务的队伍、优惠的价格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前来投标,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

2. 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 措施、工作程序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3. 应按照三星级宾馆服务质量标准订立本项目服务规程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供应商将为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4. 采购人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供应商应安全、规范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供应商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如有非正常损坏或遗失,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5. 在保证清洁质量、节约的前提下,除了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与公共区域日常消耗品(清洁用纸、洗手液等)由采购人提供,其余物业耗材(清洁材料、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及工具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物业耗材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

6. 所有人员的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配备,分类统一着装,但服装样式需经采购人核准。

7. 成交供应商必须节约用水、用电、用汽、用油,避免浪费。

8. 采购人有权在需要时对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此方式供应商必须认可。

9. 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10. 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的检查。

11. 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见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