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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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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06 17:06

一、项目编号
510124202000031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绿源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渔塘坎村7组168号
中标(成交)金额 1、蔬菜、水果类:下浮率:12%; 2、预包装类:下浮率:6%; 3、肉、禽、蛋、水产品、冻制品类等:下浮率:5%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其他服务,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服务范围:犀浦街道办事处街道综合执法中队食堂,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曾利民(评标小组组长)、喻德荣、贺雄武、宋梅、陈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64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8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最高限价:18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2、预算执行编号:(2020)0290号。3、本项目监督单位: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882979。4、采购人: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5、(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联系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采贷”办理咨询电话:028-65731881。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
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8-8785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573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028-6573188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项目编号:5101242020000313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 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第二次) 招标文件 中国·四川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5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47 第七章 评标办法.............................................................................................................................5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63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 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 综合执法中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 公开 招标,兹邀请符合本 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01242020000313 。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 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 180 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1个包,具体详见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猪肉的生产厂商具有有 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获取,凡有意投标企业自 2020 年 7 月 13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 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 3263200958@qq.com: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供应商登录 www.scbidding.com,点击“下载专区”下载报 名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 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 误对其参加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资料的递交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未到达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 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 改的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公布。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若因供应商预留 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 转让。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4 日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4 日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 形式发布。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8785110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5731881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80 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80 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 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 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 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 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实质性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 见第三章)。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格式详见第三 章)。 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4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 者扣分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 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 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 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 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7 履约保证金 交款金额、交款方式、交款时间、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签订合同时 同采购人约定。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 份。 9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5731881 。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5731881 。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关于采购需求方面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方 面的询问由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接收和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5731881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6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关于采购需求方面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 文件其他方面的质疑、采购过程的质疑、 采购结果的质疑均由四川轩辕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65731881 。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 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788297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 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告;采购合同自订立之日起 7 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 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6 中标通知书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单位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 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65731881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金 额:人民币64200元 收款单位: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77 868 681 18 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 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 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 财采〔2019〕17 号)等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联系四川轩辕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政采贷”办理咨询电话:028-65731881。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7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投标现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投标包编号必须与报 名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一致。 (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5)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8 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 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 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 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9 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 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 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 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 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 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 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0 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承诺函 (3)商务、技术、服务应答表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1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7)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二)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 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三)服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 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等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 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作要求。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 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 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2 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 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 目的资格审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 外的评审。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 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 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 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 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 包号(如有分包)。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3 19.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及副本、电子文档、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 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 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 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 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 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 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4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 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 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 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 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 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 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 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 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 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 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5 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 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 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 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投标 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 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 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按投标人须 知附表第 16 条规定约定的方式领取。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6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 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服务、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 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 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 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7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 交款金额、交款方式、交款时间、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签订合同时 同采购人约定。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 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 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详见招 标文件第六章。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8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 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7.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7.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19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回避 3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 人员包括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 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 活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 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 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40.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40.1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0 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 出询问或质疑的,应于报名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 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答复询问(质疑)人。 40.2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 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40.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 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40.4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书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 的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份(委托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加盖公章); (五)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份(委托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 供); (六)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说明:说明:供应商如为邮寄的询问(质疑),应按投标人须知附表联系方式递交并 在邮件封面注明“XX 项目询问(质疑)”,收件人不能为项目负责人或个人,否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无效送达。 42.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 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其他 43.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 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 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 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 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 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注”为提醒供应商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制作投标 文件时可不用将其写于投标文件中,但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实质性 响应。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2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日期:2020 年 月 日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3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投标人名称) 处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4 格式 1-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 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件: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外籍 人士的,则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法定有效证明。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 内容。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5 格式 1-4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 3年内 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在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6 格式 1-5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 要求的格式自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7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日期:2020 年 月 日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8 格式 2-2 一、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编号: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代 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 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 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内完成服务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1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八、我方完全理解并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规则。 九、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有可能因项目业主原因而取消相应项目委托。 十、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约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29 格式 2-3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 知识产权、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合同分 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 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 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0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期 投标报价 1、蔬菜、水果类:下浮率: %; 2、预包装类:下浮率: %; 3、肉、禽、蛋、水产品、冻制品类等:下浮率: %。 注:1、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包装、配送、运输(含运输费及上下 车费)、税金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估算 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 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1 格式 2-5 四、商务、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如与招标文件 技术、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 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非资格性审查的实质性 条款及本章格式所附的“注”),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2 格式 2-6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 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供应商应 答“采购 文件”的 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数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单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服务要求 (如:交货期、质保 期、售后服务等等) 1、.... 2、.... 3、.... ...... 注: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3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 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 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4 格式 2-7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5 格式 2-8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年份 委托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须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6 格式 2-9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7 格式 2-10 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8 格式 2-11 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 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 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3、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39 格式 2-12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0 格式 2-13 十二、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 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 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1 格式 2-14 十三、知识产权声明函 致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 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 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 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 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已经 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 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 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2 格式 2-15 十四、其他有关材料(格式自拟)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 3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猪肉的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 《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4 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省外供应商参加四川 省政府采购项目,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规定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 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 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5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提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 注),或提供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 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日一年内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注:按第三章的格式 1-4 及要求提供书 面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①提供投标人缴纳 2019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成立时 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格式 1-4。 ②提供投标人缴纳 2019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 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以工商营业执 照成立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格式 1-4。(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按第三章 的格式 1-4 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6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按第 三章的格式 1-4 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注:按第三章的格式 1-4 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 3年内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注:按第三章的格式 1-4 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9、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猪肉的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 《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 人公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与被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 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 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 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要求按第三章格式 1-4 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的条款只需提供一份涵盖所 有内容的承诺函,不需多份提供。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 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采购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食材配 送供应商一家,配送范围包括机关食堂所需粮油、肉类、家禽、蛋类、蔬菜类、 水果类及干杂、副食品等食材/品,配送地点为犀浦街道办事处街道综合执法中 队食堂。 本项目共 1 个包,采购预算 180 万元/年,配送期限为三年。结算金额以实 际配送量结合价格基准与成交下浮率据实计算支付。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配送食材要求 1、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 SC 标记。 2.1.其中大米为当年或上一年产非转基因稻谷加工产品,符合 GB/T1354-2018《大米》标准,国标二级(籼米)及以上标准,水分、农药残留 量、重金属等指标符合规定标准;每批货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有效期须 在 6个月(含)以上。每批货均需提供大米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2.2.食用油为非转基因菜籽油及以上,执行标准:符合 GB 1536 国家标准、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油质清澈明亮,无异味,不得有沉淀污物等;每 批货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每批货均需提 供食用油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2.3.面粉达国家一级及以上标准,符合 GB1355 标准或 GB/T8607 标准或其他 面粉相关的国家标准,水分、农药残留量、重金属等指标符合规定标准;面粉中 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规格为 25 公斤/袋。面粉须为非转基因原料生 产。每批货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每批货 均需提供面粉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 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特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8 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3、猪肉:鲜猪肉,严禁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公猪肉,老母猪肉。 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气味正常,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肥瘦适当;膘肥嫩、 色雪白,且有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淋巴结的大小及数量 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水分、农药残留量、重金属等指标达到规 定标准。具备《动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及追溯体系。 4、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 测)等相关证明材料。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畜肉品须色泽鲜亮、 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 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5、蛋类执行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 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 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 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 材料。 6、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 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 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 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7、乳及乳制品执行标准:国家质量、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8、调味品、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使用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 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9、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 感好,并按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 10、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二)配送时间及要求 每天所需食材应在当天上午 08:00 以前送到;应急配送要求应在 30 分钟 内予以响应;要求所有法定节假日正常供应保障。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 包,供应商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49 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 其责任。 2.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3.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次配送前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 录。 4.供应商对配送食材,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和防护措施,同 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配送资格, 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供应商配送人员应配合采购方清点货物、验称进仓,由采购方工作人员进 行外观检查,完毕合格后签收,采购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离开。若因外观不易 察觉的质量问题事后发现的,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重新配送代替品。 6.供应商应具备同时供应采购人所需货物的能力和按时送货的能力,以及临 时人员变动增加、减少货物的应急处理能力。供应商同时也应考虑采购人对采购 货物需求量不大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 7.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 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8.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 变更送货内容的,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9.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配送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 或供应商存在违反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10.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配送货物在质保期内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 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货物。 11.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供应商单位,对供应商配送工作进 行督查。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采购人单位工作的,情 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12.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 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 供采购人结算。 (三)其他要求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0 1、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进 行监督考核。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应 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供应商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 究其法律责任。 2、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A.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B.服务考核标准 80 分(含)以下的、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 到位的; C.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D.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 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4、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以及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 标准。因所供产品质量或在配送过程中的因素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 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承诺中标后预留合同总金额的 3%,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 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优先采购郫都 区对口帮扶的道孚县的农副产品。(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不提供 视为无效投标。) 6、因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 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 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供应商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8、供应商应承诺实行“三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包调换)。 三、商务要求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1 1、配送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送货地点:犀浦街道办事处街道综合执法中队食堂。 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量结合价格基准与中标下浮 率据实计算支付,当月 10 号前支付上月费用。 4、报价要求: (1)价格基准:以蓉价网(http://www.cdprice.cn/)公布最新主副食品 报价为价格基准;蓉价网(http://www.cdprice.cn/)上未公布的产品价格,按 照同季节、同品种、同质量在周边大型农贸市场、超市询价结果作为价格基准。 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幅超过 10%,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相关部门核实 后,重新询价和定价。若下降幅度超过 10%,供应商也应有义务告知采购人,经 采购人相关部门核实后,重新询价和定价,也可以由采购人相关部门直接重新询 价。供应商未尽告知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2)报价方式:投标人报出价格下浮率(以价格基准为基础进行下浮)。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 检测、人工、利润、保险等一切所需费用。 5、考核办法: 定期由采购人组建的考评小组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得分不得低于 80 分,低 于 80 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处以当月供货总金额 5%的罚款。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 考核标准 得分 送货服务 设立供货团队固定的人员为食堂提供配 送服务。 10 分 人员不固定,出现一 次扣 2 分 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将原材料配送到指 定地点。 10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原材料价格 是否按时提交每周原材料价格表。 10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是否按照市场价格报价并按照优惠率下 调。 10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原材料质量 是否按照采购人要求采购原材料,杜绝以 次充好、来历不明货物。 8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供货商建立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并是否执 行。 8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供应商是否及时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合 格证书等,确保原材料溯源。 8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并向采购人提供市场 信息。 8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2 应急保障服 务 供应商驻点人员是否坚守岗位,杜绝出现 脱岗现象,保障采购人应急响应。 10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应急保障配送是否及时并保障原材料质 量。 10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满意度调查 食堂是否因原材料出现投诉现象。 8 分 出现一次扣 2 分 6、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 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解决。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4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5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也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 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授权代表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 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投标人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 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 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6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 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 报价及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评分项顺序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均一致的, 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 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 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 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7 3.8.1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 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 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 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8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 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 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代理机 构的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建议未被评标委 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 活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 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3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能力等,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 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59 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 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的,其投标、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10% 10 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即(1-最高报价下 浮比率)为基准报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 计算:各品种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报价)】×分 值。 ①蔬菜、水果类: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报价)】 ×5; ②预包装类: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报价)】×3; ③肉、禽、蛋、水产品、冻制品类等: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 /(1-投标报价)】×2。 说明:报价总得分=①+②+③ 2、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次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 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 共同评 分因素 2 配送方案 15% 15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方案,有对食材/食品配送的特殊 性以及针对本配送难点的解决方案,拟派配送人员的配置、拟 派的车辆、路程的安排等,提供的配送方案合理、针对性强, 计划组织目标明确,符合区域特点,分析到位的得 15 分;方案 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不完整的扣 3 分,方案中每有一处不切 实可行或有逻辑性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3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12% 12 分 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食品配送人员管理 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 运送制度等,内容完整、可行性强、能完全满足配送食品安全 要求的的得 12 分,以上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不完整的扣 3 分, 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有逻辑性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4 类似业绩 3% 3 分 从2017年 1月1日以来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5 分,最高得分 3分。 (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共同评 分因素 5 配 送 能 力 18% 配 送 人 员 3% 3 分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服务团队,且有稳定的专业配 送人员 1 人得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注:提供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身份证、劳务合同的复印件和 联系方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专 职 驾 驶 员 人 6% 6 分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驾驶员 1 人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注:提供驾驶员有效的驾驶证、健康证、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60 配 送 车 辆 9% 9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自有或者租赁的配送车辆,能配备 1 辆 的得 3分,每增加一辆增加 3分;本项最多得 9分。 (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需覆盖本项目服务 期、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应急预案 15% 15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有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 作队伍及联系方式、配送应急保障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 案、临时需求应急方案等内容的得 15 分,以上每有一项内容缺 失或不完整的扣 3 分,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有逻辑性错误或 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8 售后服务 15% 15 分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 中包括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售后人员分配、响应时间、现场服 务支持能力、退换货机制等,内容完整、可行性强得 15 分,每 有一项方案有缺陷或不完整的扣 3 分,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 有逻辑性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9 供应保障 10% 10 分 1.投标人能针对本项目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设备的,得 1 分。(提 供设备照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在六千万元(含)以上的 得 5 分,保额在四千万(含)至六千万(不含)的得 3 分,保 额在四千万(不含)以下的得 1 分。(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 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的得 4 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提供中国国家认 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共同评 分因素 10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 偏差扣 1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 分因素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废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61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 定前 3名候选中标投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 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及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 按评分项顺序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均一致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倾向性、误导性言论,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 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62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6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投标人可与采购人关于具体部分协商调整。)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合同货物 1.1 货物名称及价格等 序号 货物名称 等级标准/规格 价格(下浮比例%) 金额 1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 算 2 … 1.2 价格的确认:结算价格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中心城区 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报价和中标单位投标的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成都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未公布的产品价格,按照同季节、同品种、同质量在周边大 型农贸市场、超市询价结果作为计算基数和乙方投标的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 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幅超过 10%,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核实后,重新询价 和定价。若下降幅度超过 10%,乙方也应有义务告知甲方,经甲方核实后,重新 询价和定价,也可以由甲方直接重新询价。乙方未经告知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取 消其配送资格。 2.交货时间、地点 2.1 交货时间:按甲方通知的时间。 2.2 交货地点:犀浦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3.验收及付款 3.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3.2 甲方根据需要通知供应商将生活物资按质、按量、按时分别送往指定地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64 点,由甲方验收人进行验收后填写验收清单,同时签字确认。 3.3 甲方凭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清单等相关手续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全部货 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全额支付上月所有货款(账期 45 天), 如遇特殊情况(例如:国家法定节假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 (不得超出 5个工作日),如果超出(账期 45 天)甲方应付赔偿违约金,赔偿 违约金按此次货款订货总价的 0.5%每一天计赔。 3.4 食材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确 因特殊情况不能购买到的食材经甲方确认后应在送货前电话告知各食堂管理人 员后可作适当调整,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4.质量保证 4.1 乙方供应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乙方供应食材应当能够索票索证和 溯源。 4.2 甲方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乙方应完全尊重甲方的 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违禁添加剂。 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应对 其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若因乙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消 费者(因食材质量引起)投诉,一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甲乙双方协 商解决。 4.4 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无 条件承担由此导致的医药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其它受害人提出的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 4.5 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国家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 调查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 4.6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有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保 质期及生产许可证号。 5.供货方式 5.1 所有食材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风险均由乙方承 担。 5.2 在甲方验收入库前食材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 方。 5.3 验收入库后食材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甲方承担,因甲方保管出现食材: 霉变、变质、过保质期等保管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4 乙方不得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 6.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 6.1 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装、运货物、 检测货物所产生的费用、货物在途中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误期及赔偿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65 7.1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甲方 应从此次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甲方该笔订货总价的 0.1%计赔。 8.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0%的违约 金。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有效期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9.3 本合同一式 5份,甲方 3份,乙方 1份,招标代理机构 1份。 9.4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10.合同附件 10.1 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部分: (1)投标文件 (2)乙方出具的售后服务文件 1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履约保证金 11.1 乙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1.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高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栋 4楼 联系电话 028-65731881 66 附件一:联系方式 电话:028-65731881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号 8 栋 4 楼 网址:www.scbidding.com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0. 补充合同 31. 履约保证金 交款金额、交款方式、交款时间、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签订合同时同采购人约定。 32.合同公告 33、合同备案 34. 履行合同 35. 验收 36.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回避 3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包括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三、承诺函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承诺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商务、技术、服务应答表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委托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备注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三、知识产权声明函 十四、其他有关材料(格式自拟)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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