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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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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磋商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磋商结果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磋商结果公告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委托,与2020年8月6日对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计划函号:咸宁财采计备[2020]001571号

二、项目编号:CCZCCS2020014-XN

三、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四、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0年8月6日

评审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会议室

评审专家名称:徐洪权、袁善平、谢毅清(业主代表)

六、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宁长之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16组41号

成交金额:下浮率1.5% (总成交金额不超过180万元)

七、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服务范围:为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特巡警大队、一号桥派出所、三号桥派出所、岔路口派出所及双鹤桥派出所食堂提供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标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cczb@qq.com。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42号

电话:0715-823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联系方式:0715-8180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329988764

十二、附件

1、磋商文件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磋商文件20200722.pdf
1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CCZCCS2020014-XN 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采 购 人: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代理机构: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 年 7 月 2 目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代采购邀请函)............................................................................................................. 3 一、 项目基本情况..................................................................................................................................3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三、 获取采购文件..................................................................................................................................4 四、 响应文件提交..................................................................................................................................4 五、 开启..................................................................................................................................................4 六、 公告期限..........................................................................................................................................4 七、 其他补充事宜..................................................................................................................................4 八、 凡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6 磋商须知....................................................................................................................................................6 一、 总则..................................................................................................................................................6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0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11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13 七、其他要求..........................................................................................................................................13 八、适用法律..........................................................................................................................................13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14 一、 项目内容........................................................................................................................................14 二、 采购内容........................................................................................................................................14 三、 商务要求........................................................................................................................................19 第四章 评定办法............................................................................................................................................20 评定办法前附表......................................................................................................................................20 评定办法..................................................................................................................................................23 第五章 合同书................................................................................................................................................25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8 3 第一章 磋商公告(代采购邀请函) 项目概况: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 283 号 五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咸宁财采计备[2020]001571 号 (二)项目编号:CCZCCS2020014-XN (三)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四)预算金额:180.00万元 (五)最高限价:180.00万元(本项目以下浮率报价,不得高于100%) (六)采购需求:食堂物资供应 (七)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三证 合一)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提供网页 4 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 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0 年 7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每天上午 8:00~11:30、下午 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 283 号五楼。 (三)方式: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等资料, 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等资料。 (四)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提交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 283 号五楼 (二)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6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五、 开启 (一)时间:2020 年 8 月 6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二)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 283 号五楼 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 凡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 242 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5 电 话:0715-823258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十六谭路北侧 283 号五楼 电 话: 0715-81809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329988764 邮 箱: hbcczb@qq.com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磋商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法律及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2.2“监管部门”: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磋商供应商”:详见第一章“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工程、货物及服务 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 缮等。 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 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 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成交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 协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向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壹万伍仟(15000.00)元整。 4.3现场勘察费用:本项目不集中进行现场勘察,如组织现场勘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7 5.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1) 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2) 磋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5) 合同书格式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 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6.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 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 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6.4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 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6.5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 意。 7、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质疑 7.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 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及 相关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7.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 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被拒收。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 8、 磋商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价格部分 1) 报价书; 2) 报价一览表 ; 3) 分项报价表; 商务部分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7) 近三年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8) 营业执照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部分 9) 偏离表 10)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技术文件; 其他部分 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2)附件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 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 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 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1、 磋商报价 9 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 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含增值税)。 11.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 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 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 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 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 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 备选方案 12.1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 联合体磋商 13.1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1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 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以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为准。 14.2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 证明文件。 14.3证明材料为磋商供应商单位和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的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 章。 15、 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 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16、 磋商有效期 16.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 效期不满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 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 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16.4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 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 1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载体为U盘),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 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7.2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1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 字才有效。 17.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 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 编号(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 (磋商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2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 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 价一览表”字样。 18.3未按要求密封和签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1 18.4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本 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 1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9.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 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第四条。 20、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0.1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收。 2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 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 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 22、 竞争性磋商小组 22.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由3人(含3人)组 成,经济、技术专家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 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 磋商代表 23.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 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5、磋商 12 25.1 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 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 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 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25.4 最后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 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 组将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 格。 25.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 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5.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 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 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7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 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 25.8 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 后报价。 25.9 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 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0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6、 保密 26.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 13 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规定执行。 28、签订合同 28.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 采购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的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8.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 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5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 案。 28.6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 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其他协议。 28.7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 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 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其他要求:无 八、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14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特巡警大队、一号桥派出所、三号桥派出所、岔路口派出所及双鹤桥 派出所食堂提供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内容 类别 品种 蔬菜类 黄瓜、空心菜、土豆、笋瓜、白萝卜、球包、冬瓜、西红柿、生菜、青 椒、上海青、大葱、油麦菜、豇豆、茄子、芹菜、洋葱、西兰花、菠菜、 胡萝卜、大白菜、南瓜、丝瓜、花菜、蒜苔、藕、莴苣、山药、大蒜叶、 香葱、娃娃菜、红菜苔、苦瓜、黄豆芽、苕叶尖、金针菇、平菇等 水产类 草鱼、白鲢、鲫鱼、桂鱼、鲈鱼、基围虾、黄骨鱼等 蛋类 鸡蛋 、皮蛋、 咸鸭蛋等 豆制品类 豆腐、黄豆、香干、千张等 冷冻食品类 半边鸭、三黄鸡、鸡边腿(大、小)、鸡翅中、鸭翅中、香菇贡丸、鸭 锁骨、羊肉、百条鸭、牛肉、牛排、牛肚、牛丸、鱼丸、汤圆、水饺 干货调料类 酱油(老抽、生抽)、醋、白糖、胡椒粉、生粉、干辣椒结、花椒、八 角、、味精、鸡精、食用碱、海带、生姜、豆瓣酱、粉条、剁椒、盐、 大蒜、米酒、豆豉、紫菜、黑木耳、香菇、小米椒、耗油、调味料等 肉类 牛肉、羊肉、五花肉、瘦肉、筒子骨、前后腿肉、头皮肉、肥肉、里脊 肉、排骨等 禽类 鸡、鸭等 主食类 食用油、大米、面条、面粉等 三、验收标准 1.蔬菜类:须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GB2763-2016 等相关标准,包括有叶菜类、根茎类、果菜 类、芽苗类、和菌类等;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 干爽无水; 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 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农药残留达标。 15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 无断折断裂, 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达标。 (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 烂斑,无裂口, 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 农药残留达 标。 (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 萎,朵片完整, 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2 水产类:大小匀称,有新鲜感,无异味。 3 蛋类:蛋壳毛糙、有白霜、蛋壳完整、无破损、无斑点、无臭味、摇晃无震荡声音。 4 豆制品类:有新鲜感,无异味。 5 冷冻食品类:干冻,无注水,表皮完整洁净,并拥有 QS 食品安全质量安全认证。 6 干货调料类:质量达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7 肉类 7.1 供货携带检疫证,肉体印有检疫章。 7.2 肉质紧密,肌体结实,肉色淡红,肥肉洁白而细腻。 7.3 表皮干爽,指压反弹迅速,无粘液,无渗出液。 7.4 具有肉自然气味,无异味,无寄生虫。 7.5 包装合理无污染。 8 禽类:家禽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 9 主食类 9.1 食用油:不低于最新国家标准,一级食用油,符合符合 GB1355 标准,并拥有 QS 食品安全质量 安全认证。 9.2 大米:不低于最新国家标准,食堂用籼米,符合 GB1354-2009 二级以上标准,并拥有 QS 食品安 全质量安全认证。 9.3 面粉:不低于最新国家标准,包子馒头用粉(高筋粉)、符合 GB1355 标准,并拥有 QS 食 品安全质量安全认证。 四、配送要求 1、配送食材:蔬菜应提供每批次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 16 并严格按磋商文件内容及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 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2、配送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 准和规范;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配送车辆工作人员至少保证 2 人上岗,并且都必须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史证明或承诺,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 合格证明。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3、人员要求:配送工作人员必须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经理, 主要负责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 4、品种数量要求:保证配送食材品种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下单品种及数量为准,所有食材的重 量以净重为准,不得包含包装材料的重量。严禁少量配送、超量配送、延时配送或者配送产品质量 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全部退回。清单和市场询价(未经定价)以外的商品严禁配送。 5、配送供应商应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运输中要防止雨淋日晒及交叉污染,确保配 送的食材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食材存在包装破损或变质,将及 时通知配送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配送供应商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6、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 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建立出入库台账。配送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 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并留样保存一周。 8、配送时间:每天早上 07:30 时前。 9、配送人员:固定一名至两名人员配送,人员更换提前跟告知采购人。 五、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成交供应商管 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确需更换的,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 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2、成交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配送企业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 靠。 3、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报告、销售许可证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 17 查。 4、建立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管理机制;对所供食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检疫。对供应不合格产品的供应 商进行实时处理。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食品的食品安全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在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配送企业了解、监督其管理、生产、备货过程中的 质量、工艺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予配合,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实际情 况、人员配置与投标不符,视为虚假响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6、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的管理层人员 名单及定点配送服务人员名单、法人身份证原件供采购人审验,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查;定点配送服 务的人员名单,不得随意更换,采购人有权进行随机检查,确需更换的,应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紧 急情况下可电话告知,事后 10 日内补齐书面材料),并取得采购人同意。 7、采购人将采取市场调查、同类比较、现场考察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及时评估 供应商服务是否及时、质量是否稳定。 8、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在食材供货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采 购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 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 9、供应商的报价将作为履约的价格依据,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供应商应慎重考量,在合理范 围内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不得以价格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10、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 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11、采购人将不定期随机对配送的物资进行二次抽检,抽检 3 次不符合将取消该配送人配送资格, 同时依法追究配送人相应的责任。 12、对部分易存放的食材,需要进行储藏包装,分等分级,按照要求存放在成交供应商的库房,按 需送货。与此同时供应商在每一次配送时需要做接收记录,并做好留样处理。并有采购负责人签字 作为结算的依据。 13、采购人不定期的对供应商的所送物资进行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保证物资无毒无害新鲜,利于 烹饪,同时供应商做好相应的配送台账记录。 14、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18 15、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 务能力,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地建立仓库,以满足项目供货需求。 六、食材验收 1、所有商品均以采购单位每次确定的品种及数量整体交接,并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分包;所有商品 均须由采购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品种、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未达到采购单位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拒 收或要求更换。验收人员当场填写相应凭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作为供应商办理结算的重要依据。 2、商品验收时若发现送货品种、数量与订货品种、数量不相符,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 否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送货,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购买到的商品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应 在送货前告知各管理人员后可作适当调整,供应商不得擅自主张调整。 3、供应商应无条件保证采购单位用量,供应商必须按采购单位通知要求将商品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 点(所需数量、品种、送达的时间、送达的地点等内容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每发生一次供应商未 按采购单位通知履行送货义务,或配送的商品质量未达到质量标准或配送的物资经相关质量监督单 位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供应商承担相应处罚责任。供应商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供应 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有效期内采购单位享有对供应商的商品进行抽检的权利。若供应商商品经采购单位抽检不合 格,采购单位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如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检查的结果有异议,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 应商送检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为不合 格,则采购单位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并处以当批次货物金额的全额违约金,情节严重者采购单位 可终止合同,如检验结果未发现问题,该批次货物采购单位继续使用。 5、商品的验收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验收区。 6、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供应商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引 起投诉,一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处以该批货款不予结算。因供应商商品质量不合格 引发产品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承担由此导致的医药费、差旅费、误工费以 及其它受害人提出的所有索赔费用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处以该 批次商品价款二倍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若因供应商商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国 家相关部门查处的,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并赔偿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 7、验收流程: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机械秤做好检查,并对食材的外 19 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 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配送供应商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 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 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如有不合格 的,一律当场退回配送公司送货人员,于当天补齐退回的农副产品。 七、商务要求 1、服务期及地点 1.1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 1.2 配送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配送时间:采购人提前一天下单,订单内容包括所需食材的名称、数量、要求等。供应商 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7:30前将采购人所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 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9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 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 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和条件:采取先供货后付费的方式,按月结算,结算后凭采购人财务要求的相关 票据支付。 3、定价方法 (1)市场价为咸宁温泉农副产品市场相应种类商品的综合平均价。农副产品市场没有的产品以 采购人每月两次市场调查价为基准价格(当地3家大型超市平均价格)。 (2)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每半个月或一个月去咸安、温泉大型农副产品市场或大型超市进行询 价,取得相应种类商品的市场价。 (3)供应商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每周相应种类商品的供货价=相应种类商品的市场价*(1- 下浮率)×100%。 20 第四章 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资格性审查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 其他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2 符合性审查 标准 响应报价 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 最后报价是否均未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可以支付 经营范围 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响应 签字盖章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 付款方式 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服务期限 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实质性响应 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1.3 确定磋商供 应商进行最 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完整、 明确列明采购需 求,无需要供应商 提供最终设计方案 或者解决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完 整、明确列明采购 需求,需要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 荐 3 家及以上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 评定办法 综合评分法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磋商 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照顺序推荐 3 名成交 供应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技术部分:45 分 商务部分:25 分 最后报价:30 分 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 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3(1)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45 分) 配送方案 10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编写配送方案(包括 时间计划、进货渠道、供货安排、货物验收等): 1、配送方案内容完整,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 10 分; 2、配送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 7 分; 3、配送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 得 4 分; 4、有配送方案,但缺失内容较多得 2 分。 配送车辆 4 供应商自有配送车辆、冷藏配送车辆的,分别得 2 分,本项满分为 4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车辆行 驶证及车辆照片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人员配备方案 8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编制拟投入 本项目的人力资源及分工(项目负责人、下单人员、 采购人员、配送人员、现场服务人员、合同结算人 员)方案。 1、人员配备方案科学合理得 8 分; 2、人员配备方案科学较合理得 6 分; 3、人员配备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得 4 分; 4、有人员配备方案,但内容不完善得 2 分。 人员证书 5 拟投入的配送服务人员有健康体检合格证的,每证 1 分,最多得 5 分。 实施方案 12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专业化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内部人员考核管理和培训制度、产品质量 保证措施、溯源制度、库存管理制度、运输管理、 货源组织、售后服务等。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 以上方案内容综合打分,方案完整 12 分,方案较完 整 9分,方案基本完整得 6分,有方案但内容缺失 较多 3 分。 22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违约承诺 6 依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如送货 时间、品质、退换等文件中要求事宜)进行横向比 较。承诺详细、措施可行性高得 6 分,承诺较详细、 措施可行性较高得 3 分,承诺措施一般的得 1分, 不提供不得分。 2.3(2)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25 分) 用户反馈 7 2017 年 1 月至今,具有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使用单 位出具的正面评价反馈表的,每家单位的反馈得 1 分,最高得至 7 分。 售后服务 5 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完善,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各阶 段服务计划详尽,质保期承诺可靠、具体,配送计 划详尽,售后服务详细、完善得 5 分,售后服务较 详细、完善得得 3分,售后服务一般得 1分。 类似业绩 10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供货的类似业绩,业绩项以供货 合同为准,一个合同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磋商响应文件 编制 3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 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得 3 分;响应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 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基本对应,相关 资料无缺失,得 2分;响应文件编制逐页有连续页 码、目录粗略且有关材料装订顺序混乱得 1 分。 2.3(3) 最后报价 评分标准 (30 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本次最优惠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1-评 审基准价)/(1-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30%。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计算办法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 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 的方法 如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以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排名优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 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 23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 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 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 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评定办法 1. 初步审查标准 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3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1.4通过资格性审查标准的即具备磋商资格,通过符合性审查标准的即具备最后报价资格。 2. 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1分值构成: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2.3评分标准: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3. 评定结果 3.1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 3.2 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 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 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 意评审报告。 4. 其它 24 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 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5 第五章 合同书 (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及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 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 (货物及服务名称) ,并 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2 供方中标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 附件: 4.6.1 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供方在磋商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供方在磋商时随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26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1、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 (货物及服务名称)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供方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 复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商务部分要求中付款方式。 8.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磋商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 服务时间 本合同中的服务时间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采购申请公证的, 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主管部门执份。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7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休 息 日: 休 息 日: 合同签订地址: 28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内容: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29 目 录 价格部分 报价书; 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商务部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近三年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部分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技术文件; 其他部分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附件 注:1. 响应文件目录仅供响应供应商制作标书时参考,如有补充,自行填写; 2.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30 a) 报价书 采购代理机构: 1、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 资格证明文件; 同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 承担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 服务; 4、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 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 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通讯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31 b)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报价(下浮率) %(大写: ) 服务期 1 年 说明: (1)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费、仓储、二次搬运、税费、初加工服务费、检测费、人员费用及 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服务期内,商品的供货价=相应种类商品的市场价*(1-下浮率)×100%。 (3)此表除保留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 优惠声明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记录之用。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32 c)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姓名)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 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d)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 (供应商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a) 本表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b) 如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则还应在本证明书后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34 e) 供应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箱: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报价服务内容有关的情况: (1)供应商提供此响应服务内容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2)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代理 机构要求出示的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签字: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35 f) 近年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单位名称 签订合同 时间 项目概况 合同金额 客户联系人及 固定联系电话 备注 36 … … … … … 合计 注:1、本表应附合同书、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只认可附有合同或成 交通知书等证明文件的类似项目业绩。 2、项目概况为该项目的基本合同内容描述。 3、本表如不足填写,供应商可自行添加。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37 g)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技术部分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 商务部分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磋商有效期 2 付款方式 3 服务期限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38 h)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技术文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文件及资料。 3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制造商名称) /__(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 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证明材料:供应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 等数据资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一章磋商公告(代采购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预算金额:180.00万元 (五)最高限价:180.00万元(本项目以下浮率报价,不得高于100%) (六)采购需求:食堂物资供应 (七)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2、定义 3、工程、货物及服务 4、磋商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质疑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磋商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磋商报价 12、备选方案 13、联合体磋商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6、磋商有效期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22、竞争性磋商小组 23、磋商代表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七、其他要求:无 八、适用法律 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特巡警大队、一号桥派出所、三号桥派出所、岔路口派出所及双鹤桥派出所食堂提供食材 二、采购内容 三、验收标准 四、配送要求 五、服务要求 六、食材验收 七、商务要求 1、服务期及地点 1.1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 1.2 配送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配送时间:采购人提前一天下单,订单内容包括所需食材的名称、数量、要求等。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 3、定价方法 (1)市场价为咸宁温泉农副产品市场相应种类商品的综合平均价。农副产品市场没有的产品以采购人每月两次市 (2)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每半个月或一个月去咸安、温泉大型农副产品市场或大型超市进行询价,取得相应种类 (3)供应商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每周相应种类商品的供货价=相应种类商品的市场价*(1-下浮率)×10 第四章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前附表 评定办法 第五章合同书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a)报价书 b)报价一览表 (2)服务期内,商品的供货价=相应种类商品的市场价*(1-下浮率)×100%。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e)供应商资格声明 f)近年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g)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时 间: 年 月 日 h)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技术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