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磋商结果公告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委托,与2020年8月6日对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计划函号:咸宁财采计备[2020]001571号
二、项目编号:CCZCCS2020014-XN
三、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四、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0年8月6日
评审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会议室
评审专家名称:徐洪权、袁善平、谢毅清(业主代表)
六、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宁长之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16组41号
成交金额:下浮率1.5% (总成交金额不超过180万元)
七、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服务范围:为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特巡警大队、一号桥派出所、三号桥派出所、岔路口派出所及双鹤桥派出所食堂提供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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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标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cczb@qq.com。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42号
电话:0715-823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联系方式:0715-8180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329988764
十二、附件
1、磋商文件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物资供应项目磋商文件202007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