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2020年度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SY20GZ090
二、项目名称: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2020年度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名称 | 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 |
1 | 2020年度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 | 1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下浮率报价超出下浮率区间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受罚黑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承诺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或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情况说明);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自行到我公司网站“http://www.gdsyzb.cn/”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1、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2、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tobaccobid.com/index.action);
3、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yzb.cn/)。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1、招标人或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1- 8883116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三公里金沙小区财通广场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林小姐
电话:020-81487050、0751-8228655
传真:020-8148705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邮编:510180)
邮 箱:guangdongshengyuan@126.com
附件:招标文件.doc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
2020年度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Y20GZ090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2
第二部分 项目内容…………………………………..…...……………………….......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4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2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3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2020年度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SY20GZ090
二、项目名称: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2020年度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名称 |
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 |
1 |
2020年度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 |
1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下浮率报价超出下浮率区间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受罚黑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承诺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或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情况说明);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自行到我公司网站“http://www.gdsyzb.cn/”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1、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2、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tobaccobid.com/index.action);
3、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yzb.cn/)。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1、招标人或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1- 8883116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三公里金沙小区财通广场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林小姐
电话:020-81487050、0751-8228655
传真:020-8148705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邮编:510180)
邮 箱:guangdongshengyuan@126.com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第二部分
项 目 内 容
一、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采购内容:确定肉类、粮油、蔬菜、水果、农副产品、水产品、烹调佐料、熟食等物资的供应商。
2、数量:1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采取一年一签的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由招标人评估后,确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4、供货范围:肉类、粮油、蔬菜、水果、农副产品、水产品、烹调佐料、熟食等。
5、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或委托第三方承接。
6、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须保证对招标人的货物供应,若不能履行合同、服务承诺等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8、由招标人根据其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价格及服务质量等自行选择。
(二)服务要求
1、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等。
2、中标人应保证每天(工作日)早上6:00前将招标人所订的早餐食材、8:30前将招标人所订的中餐和晚餐食材及送货清单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中标后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送货)。
3、中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将预定的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招标人要求退货或换货的,中标人应保证在1小时内送到,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应按照订单数量配送,经验收确认的数量作为货款结算依据;中标人每次提供一式三联的送货清单,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送、收货及货款结算的凭证。
5、若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有损坏招标人的物品或设施,中标人应照价赔偿。
6、在配送过程中,对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应诚恳的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7、按招标人要求对食材进行粗加工服务,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所有食材留样不少于72小时。
8、当招标人临时增加订单,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并在招标人下单后1小时内完成供货(提供承诺函)。
9、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
10、在招标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法规。
12、中标人供应配送人员与招标人无任何劳动关系,中标人应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前述人员在供应、配送过程中发生或造成任何第三方、招标人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中标人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要求:
1、食材供货要求:
(1)冷冻肉/新鲜肉类
中标人所提供的冷冻肉/新鲜肉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提供相关证明。
(2)粮油及调味品类
1)粮油及调味品要求外包装完好,由正规厂商供货,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80%)、执行标准,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
2)食油包含花生油及调和油,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不得含有转基因。
(3)副食品类
1)投标人所供应的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
2)投标人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无证经营、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供应商品包装与标签要求
普通商品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普通商品标签:每件包装必须按行业标准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有效期、生产单位及地址等。
食品包装及标签:应符合国家规范,标签应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贮藏说明、质量等级、QS认证等。
4)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实际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总保质期的80%,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食品。
(4)大米
1)大米应符合国家标准(GB1354-86)、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11)、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2)所有的大米不得含有转基因。
(5)豆制品类
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
(6)蔬果类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必须保证食用安全,不得提供农残超标的蔬菜,如含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所有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口感新鲜度,不得有腐烂、未成熟等现象。必须保证食用安全,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相关要求,不得提供农残超标的水果,如含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票证要求:
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招标人有权拒收。票证要求如下: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首次供应时提供) |
产品票证要求 |
冷冻肉/新鲜肉类 |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
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新鲜肉类供货时需提供每次供货清单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每次供货清单,应当包括中标人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
粮油 |
生产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
每批次产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每季度提供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每次供货清单,应当包括中标人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
副食品类 |
《营业执照》 |
每次供货清单,应当包括中标人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
大米 |
《营业执照》 |
每次供货清单,应当包括中标人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
蔬果类 |
《营业执照》 |
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每次供货清单,应当包括中标人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
(四)质量及包装要求
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合同食品均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2、食材有包装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招标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洁、已拆封的商品。保证合同食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食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食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3、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肉类、粮油及副食品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否则,招标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予以退换补货。
4、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提供并及时更新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5、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中标人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如配送的农副产品不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用人员食物中毒事件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系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等),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终止中标人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五)食材配送卸货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六)违法、违约处理情况:
1、违规、违约行为情形
序号 |
违规、违约行为情形 |
违约责任 |
1 |
供应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尚未造成后果的。 |
①出现1次的,给予警告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退货或换货; ②出现2次的,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3,000元违约金; ③出现3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2 |
出现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 |
|
3 |
中标人未告知招标人且征得招标人同意,私自更改订单中食品。 |
|
4 |
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食材性质改变的。 |
|
5 |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将预定的食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6 |
供应的食材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
|
7 |
超过保质期限的。 |
|
序号 |
违规、违约行为情形 |
违约责任 |
8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或委托第三方承接的。 |
此类情况一旦发生,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中标人承担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
9 |
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不能保证对招标人的食材供应,不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交货期、质量、服务承诺等情况的。 |
|
10 |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
|
11 |
供应的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
|
12 |
供应的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
|
13 |
供应的食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
|
14 |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
|
15 |
拒绝配合接受招标人或采购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检查的。 |
|
16 |
其它违法违约行为。 |
2、其它违约责任
(1若送货时间超过合同约定30分钟以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赔偿当天订购货款10%的违约金。
(2招标人对中标人配送的农副产品将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存在破损、腐烂等明显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按照坏一赔二的原则对招标人进行补偿(运输途中因挤压等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
(七)监督管理
1、服务期间内,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可对中标人进行不定期检查,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2、在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须制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食材卫生的防疫要求,接受相关监督或检测部门对供应的食材进行抽查及检测,发现问题归属于中标人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有权依法向监管部门反映;监管部门如发现中标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服务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与招标人有关的招标活动。
4、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经营资质等,须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八)有关费用说明:
中标人必须负责所供应食材的检测、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含税)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九)报价要求及定价方式:
★ 1、报价要求:本项目以投标下浮率形式进行投标报价,下浮率区间为(1%-15%),下浮率按百分比填写,取整数,如九折则下浮率应为10%。未按规定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中标人提供的食材以“韶关农业局网站(http://nyj.sg.gov.cn/)”对应品种的平均零售价为采购基准价(招标人每季度进行市场调查),由双方根据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单价。招标人每月按实际采购量×采购基准价×(1-下浮率)进行结算。货款结算周期:先送货,后结算,每月货款数据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月结算。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3、不在“韶关农业局网站(http://nyj.sg.gov.cn/)”的产品参考招标人周边两家以上的农贸市场的平均价作为采购基准价,由双方根据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单价。
4、针对市场发生价格变动幅度较大(幅度超过10%)的情况,招标人、中标人均可进行市场调查,以此为依据向对方提出价格调整需求。经双方确认后,按调整价格结算。
二、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采取一年一签的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由招标人评估后,确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2、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2)收款方、出具增值税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验收要求
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验收,食材到场交接过程中,招标人指定联系人负责到现场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的供货清单须与招标人的需求一致,若食材数量与供货清单数目不相符,所有丢失和损失,或者食材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协议规定,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收回或补齐食材,中标人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食材时间为准。
5、招标人于每个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表见合同附件《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考核评价表附件1》、《供应商履约诚信评价表附件2》。
评价结果运用为:若中标人资质综合评价不合格(即资质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履约资格,不再续签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中标人履约诚信评价不通过,为不良供应商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合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责令中标人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且有权限制中标人一定时间内不得进入招标人供应商库。若中标人资质综合评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且通过履约诚信评价,为优秀供应商;若中标人资质综合评分大于或等于60分,低于90分的,且通过履约诚信评价,为合格供应商;可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合同。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企业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是指: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审计派驻办、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2.3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4 “招标单位”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2.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5.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5.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5.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受罚黑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承诺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或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情况说明);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5.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组织招标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16.3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也接受法律规定的方式(如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递交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下述账户(以提供银行盖章的回单为准,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如以其他方式递交的,需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相关证明资料。(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城区支行
账 号:944009010000921451
并请注明“事由:SY20GZ090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账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并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
16.4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5 如无异议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异议或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异议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和副本 四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开标截止后发现投标人不足三家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1.4 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招标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1 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3.4.2 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下浮率区间;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6)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4.4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招标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2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单位在采购与招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及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6.3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单位在采购与招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及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六、异议的提起与受理
28.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当面递交(逾期的作无效处理)。
29.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的恕不接受)。
30.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异议对象;
2、有基本事实及证据;
3、符合法定的时效要求;
4、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
31. 投标人提出异议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单位的名称、地址、日期、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2、异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实证据;
3、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授权人)签字和盖章;
4、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等。
32. 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且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注: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标书费后才能作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3. 合同的订立
33.1 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一份合同原件备案。
34. 合同的履行
34.1 招标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招标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4.2 招标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招标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3.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6.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
37. 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审查;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内容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5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8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9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受罚黑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承诺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或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情况说明);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
10 |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1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1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3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4 |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投标下浮率报价是固定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下浮率区间;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5 |
投标供应商对投标货物没有报价漏项,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6 |
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 |
7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8 |
投标文件未含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9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10 |
技术参数(带★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 |
11 |
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
注:(1)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否则不通过。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项目内容”逐条进行评审。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8. 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价格、技术和商务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得分占30%,技术得分占30%,商务得分占40%。
38.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评委提出说明要求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成本、人工费(包括投入该项目人员的数量、薪酬的构成)、财务报表、项目的办公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税金;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2价格评估: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
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30
38.3技术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权重 |
评分档次及依据 |
1 |
技术要求的响应性 |
5 |
全部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5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2 |
配送方案 |
7 |
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内容、配送流程、服务热线、人员配置、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配送方案全面、具体、合理,评价为优的,得7分; |
3 |
突发事件处理及应急方案 |
5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处理及应急保障预案进行评审: 未提供不得分。 |
4 |
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
6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食材采购制度方案具体完善,产品来源清晰可追溯,监管机制完善,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6分; 食材采购制度方案较具体完善,产品来源较为清晰,监管机制具体但不够完善,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清晰合理,得4分; 食材采购制度方案不够完善,产品来源不够清晰,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合理,得2分;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7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退换货承诺等)进行评审: 售后服务方案详尽可行全面、具体、合理的,得7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较快,退、换货承诺基本合理,但不够详细,得4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慢,退、换货承诺不够充分合理的,得1分; 无退、换货承诺的,不得分。 |
38.4商务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权重 |
评分档次及依据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6 |
根据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
2 |
食材仓储 冷库情况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仓储冷库容积大小进行评分: 冷藏库容积2000m³以上,得4分; 冷藏库容积1001-2000m³(含),得3分; 冷藏库容积101-1000m³以下(含),得2分; 冷藏库容积100m³以下(含),得1分; 注:提供投标人自有冷库产权证明或冷库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3 |
企业认证体系 |
6 |
根据投标人取得的以下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进行评分: 1、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分;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分; 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分; 4、OASAS18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分; 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1分; 6、5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1分; 注:每提供1项认证得1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查询链接及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
4 |
服务保障人员 |
10 |
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服务保障人员情况进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