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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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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06


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小海中学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M3206010318001255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为145万元(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为无效报价),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

说明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管理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本项目不接受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

6、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其他事项:

1、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磋商公告媒体

本项目磋商公告及采购文件在“南通市小海中学和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

六、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29000元,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的形式,带至投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银行汇票原件或转账支票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和投标有效期一致。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上必须注明:小海食堂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收款账户: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 号:10707001040224564

七、磋商文件获取、响应文件递交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日起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2、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开始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6日14:30

地点: 南通市小海中学求新楼后勤处,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方面:联系人,王 工,电话:13906272111

邮箱:jszrntzb@163.com;

采购人方面:南通市小海中学,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86282997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竞磋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南通市小海中学

2020年8月6日


8.6磋商文件--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doc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

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

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M3206010318001255

采购单位:南通市小海中学

日 期:2020年8月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小海中学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小海中学食堂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M3206010318001255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为145万(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为无效报价),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项目需求说明:

说明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管理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本项目不接受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

6、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其他事项:

1、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磋商公告媒体

本项目磋商公告及采购文件在“南通市小海中学和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

六、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29000元,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的形式,带至投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银行汇票原件或转账支票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和投标有效期一致。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上必须注明:小海食堂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收款账户: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 号:10707001040224564

七、磋商文件获取、响应文件递交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日起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2、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开始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6日14:30

地点: 南通市小海中学求新楼后勤处,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方面:联系人,王 工,电话:13906272111

邮箱:jszrntzb@163.com;

采购人方面:南通市小海中学,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86282997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竞磋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将内容拆开。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商务技术文件应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

2、响应报价表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其他磋商响应文件中。

3、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磋商前不得启封。

五、报价准备

1、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经营能力进行磋商报价。

2、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投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最后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管理费等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

六、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项目磋商活动完成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七、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项目总预算为基数,按[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60%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评委费按照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按实收取,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磋商响应报价内。代理费和评委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3、磋商文件工本费400元,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

4、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竞磋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八、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1、付款方式:

服务费分为基本费部分和考核费部分(年考核费基数为18万元,其余部分为基本费部分)。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法票据,每个月上旬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每月的服务费等于基本费部分/12;考核费部分为实际月考核费用(每月考核费基数为2万元)。

考核方法:

本月营业额相比往年同期(月)有百分之五的增加,考核费部分次月全额支付;本月营业额相比往年同期(月)有百分之三的增加,考核费部分次月支付90%;本月营业额相比往年同期(月)达不到百分之三的增加,考核费部分次月支付90%;

疫情结束后学生自主选餐,如每次中午超过12:05未打饭完毕(学生还在排队),扣除考核费100元/次。

如果甲方安排对外餐饮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获得相应营业额的5%,作为服务人员的加班费。

其余考核办法和细则与学校另行商定。

3、最终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内确定的付款结算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服务、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服务、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项目概况

南通市小海中学约有2800名师生,食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共有二层楼,一层和二层为学生食堂,餐厅总面积近1500平方米,共有30个窗口;另有教工餐厅,面积约100平方米。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贯彻南通市政府通政发[2015]49号文精神,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工作,决定通过招标确定我校食堂服务供应商。

二、项目需求

1.食堂面积:学校食堂有二层楼,一层和二层为学生食堂,餐厅用餐总面积近1500平方米,共有30个窗口;另有教工餐厅面积约100平方米,供应午餐需专人独立操作。

2.就餐人数:约2800名师生。

3.供餐餐次:早餐约900名师生,中餐约2800名师生,晚餐约1050名师生。

4.供餐方式:疫情期间中午在食堂就餐师生约800人,其余学生要求送餐到班;疫情过后学生和教工在食堂自主选(包括快餐、炒饭、盖浇饭、面条以及各种特色点心等),开放所有的配餐窗口(要求学生排队用餐时间不超过25分钟)

5.菜品数量:早餐(含中西点)不少于10个品种,中(晚)餐(含中西点)不少于20个品种。

6.人员组成:满足食堂日常运转且工作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营养师1人,三级以上厨师4人,中西点心师不少于3人。

7.若在校用餐人数增加按照此就餐人数和用工人数比例相应增加工作人员,增加费用按最终中标价同比例上浮。疫情结束,学生实际在校就餐人数减少(初中部分走读生不在校就餐),食堂用工人数不低于33人,费用同比例下浮。

三、项目要求

1.中标供应商成为我校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

2.供应商与学校在本磋商文件的框架内签定服务合同。

3.服务人员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供应商应与服务从业人员建立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并做好培训工作,相关岗位需持证上岗,供应商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4.供应商在开展各类服务管理时,必须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

5.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按劳动法交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6.妥善保管食堂设施、设备资料档案,设施设备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

7.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8.供应商有严格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服务期限

1.资格准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以内。学校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供应商履约金的重要依据。对每学年累计三次以上月度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或若干月;如供应商服务质量高,学校满意程度高,可以采取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

五、劳务费支付方式:

服务费分为基本费部分和考核费部分(年考核费基数为18万元,其余部分为基本费部分)。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法票据,每个月上旬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每月的服务费等于基本费部分/12;考核费部分为实际月考核费用(每月考核费基数为2万元)。

考核方法:

(1)本月营业额相比往年同期(月)有百分之五的增加,考核费部分次月全额支付;本月营业额相比往年同期(月)有百分之三的增加,考核费部分次月支付90%;本月营业额相比往年同期(月)达不到百分之三的增加,考核费部分次月支付90%;

(2)疫情结束后学生自主选餐,如每次中午超过12:05未打饭完毕(学生还在排队),扣除考核费100元/次。

(3)如果甲方安排对外餐饮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获得相应营业额的5%,作为服务人员的加班费。

(4)其余考核办法和细则与学校另行商定。

4、最终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内确定的付款结算条款为准。

评审程序和内容

一、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

三、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

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一)商务技术分:80分

1.服务工作的安排和质量(35分。中标后相关内容将列入合同条款)

(1)根据招标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食堂管理服务设想(包括服务宗旨、目标、设想等),0-5分。

(2)人员安排的合理性、人员配置的科学性。0-5分。

a.安排工作人员的数量、年龄、文化技术程度等合理性。0-3分。

b.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厨师证书和餐饮管理经验,截至招标日期前,投标供应商为其至少缴纳了半年以上的社保。完全符合要求得2分,其他由评委酌情打分。0-2分。

(3)有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0-5分。

(4)进退场交接及日常应急服务措施与采购方的配合方案。0-5分。

(5)食堂文化建设方案。0-5分

(6)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措施)。0-5分

(7)针对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0-5分

2.有效的管理机构及考核管理办法(15分)

(1)内部管理架构。0-5分

(2)针对本项目管理制度(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及规程、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中标后相关内容将列入合同条款)。0-10分

3.服务水平与业绩(30分)

(1)投标单位具备ISO9001国际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标准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证得2分(须在有效期内,开标时证书原件备查)。本项最多得8分。

(2)投标单位2016年以来在服务的学校食堂管理经营项目中获得A级食堂量化管理等级证明的,有1个被服务学校得5分,最高得10分(必须提供被服务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中必须有学校盖章,联系人电话号码)。

(3)投标单位获企业信用等级AAA得4分;企业信用等级AA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4)投标单位的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投标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学校食堂服务管理业绩(在校学生超过1500人,提供证明材料),服务对象为大中专院校项目的,每个得2分;服务对象为小学和初中项目的,每个得3分;服务对象为高中项目的,每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服务对象为非学校项目的不得分(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同一业绩不累计得分)。

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以上所设分值均为各条评分最大得分值,请评委根据各条评分内容在设分值区间内酌情打分。

(二)价格分:2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市财政局,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服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小海中学网站和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人在接到代理机构发出送达的《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的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采购人和成交人应相互配合,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服务按时提供并完成。

五、成交人履约到位后,成交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六、采购人、成交人不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履约中发现有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七、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项目服务款项,实行采购人直接支付。

八、合同履约要求

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1)甲方责任(学校方)

①甲方提供学校食堂现有用房及设备、炊具用品、餐桌凳等,甲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乙方。

②甲方负责食堂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更换并承担水、电、煤气费。

③甲方自行负责采购食品原料,进行成本核算。

④甲方对乙方人员资质、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有权对食堂违规操作行为进行经济处罚(考核方式结合投标人响应文件另行签定)。

⑤甲方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如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出现不规范用工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用工;如乙方不执行,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并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服务资格。

⑥甲方为乙方所用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责任(餐饮企业)

①经营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食堂周边等属于服务者管理范围。

②乙方必须在每周四之前提供下周带量菜谱,及每天所进食品原料数量的清单。配合甲方完成食品原材料的运输工作,并对每天所进食品原料质量进行检查,杜绝过期、变质腐烂的食品原料进入食堂。

③乙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下,按照甲方要求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接受甲方和第三方对食堂服务的全面考核评估。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资格审查、违规处罚,以及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足,所聘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乙方负责每学年为所有工作人员体检一次。乙方必须按规定,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并提供台帐资料备查。食堂的人员资质、消防安全、保卫安全、食品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全部经营内容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卫生监督、消防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员工培训等台帐资料按要求整理成册备查。若因乙方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⑤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即安全、质量等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在经营期间若均无相应扣罚,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⑥在合同规定经营期限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及违反学校规定的有关行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进场和退场,不得拖延,否则按照违约处理。

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节假日餐饮服务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对外餐饮代办业务,乙方不得承办学校安排以外的对外餐饮服务。

⑧乙方及时为食堂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并交纳养老保险等,妥善处理好公司与服务人员间的关系,否则将承当由于人员纠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

⑨乙方每月凭乙方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从甲方食堂财务处领取服务费。

五、服务费及其结算方式

服务费分为基本费部分和考核费部分(年考核费基数为18万元,其余部分为基本费部分)。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法票据,每个月上旬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每月的服务费等于基本费部分/12;考核费部分为实际月考核费用(每月考核费基数为2万元)。

考核方法:

(1)本月营业额相比往年同期(月)有百分之五的增加,考核费部分次月全额支付;本月营业额相比往年同期(月)有百分之三的增加,考核费部分次月支付90%;本月营业额相比往年同期(月)达不到百分之三的增加,考核费部分次月支付90%;

(2)疫情结束后学生自主选餐,如每次中午超过12:05未打饭完毕(学生还在排队),扣除考核费100元/次。

(3)如果甲方安排对外餐饮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获得相应营业额的5%,作为服务人员的加班费。

(4)其余考核办法和细则与学校另行商定。

5、最终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内确定的付款结算条款为准。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中第一点第1项的约定提出疑问;质疑提出的有效时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人员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人员或磋商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格式见附件);

4、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

6、2020年1-6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价格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

1、报价总表;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服务响应方案。

资信、技术响应文件。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1:

在响应文件密封件上标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以前不得开封。

响应人名称、地址。

响应文件的种类:

原件包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价格响应文件

注明“正本”或“副本”。


附件2:

响应文件

(价格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授权代表)

日 期:

附件3:

1.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格式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总价

磋商响应总价(合计)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现场二次报价(合计)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

(2)本磋商项目服务响应报价有现场最终(二次)报价。

(3)本次报价为一年的综合报价(含年考核费部分为18万元),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社保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因素。应包括在履约期内服务需要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劳护用品、考核金以及在食堂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办公耗材、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若合同不足12个月,则以本次投标报价的每月平均价作为当月食堂服务费的结算价。

附件5:

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授权代表)

响应人地址:

联系电话: / (传真)

日 期:


附件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南通市小海中学:

我公司认真对照磋商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公司响应之前3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没有受处罚的响应人,要填写“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此表不能空白。

时 间

受处理的原因

(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

备 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南通市小海中学: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我单位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盖章):(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盖章):(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