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幼儿园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 | ZB8483【幼儿园食材】中标公告.docx |
附件2 | ZB8483【幼儿园食材】招标文件(定).pdf |
一、项目编号:BIECC-ZB8483(招标文件编号:BIECC-ZB8483)
二、项目名称:北京语言大学幼儿园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嘉乐诺(北京)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南路9号院17号楼等3幢18号楼3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嘉乐诺(北京)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北京语言大学幼儿园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 粮油类约2.6万/斤/年,15.5万元/年;肉类约1.3万/斤/年,19万元/年;蛋类约1万/斤/年,4.5万元/年;水产类约4千/斤/年,4万元/年;蔬菜类约5万/斤/年,19.5万元/年;水果类约3.5万/斤/年,13.5万元/年;全年87.5万元,本项目以实际发生结算。 | 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同等品牌同等质量的情况下承诺不高于市场零售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采用1+2模式,第一年为试用期。当年服务期满每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考核,考核合格且在采购人本项目服务内容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可延续,财政主管部门给与预算变化幅度小的情况下,采购人决定是否与其续签,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3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薇、罗宝贵、杨海涛、史凤英、赫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按包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语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82303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
联系方式:贾溪010-82376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溪
电 话: 010-8237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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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
幼儿园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BIECC-ZB8483
第一册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07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 说明......................................................................................................................... 3
二 招标文件................................................................................................................. 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五 开标及评标........................................................................................................... 12
六 确定中标............................................................................................................... 21
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26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四章 投标邀请................................................................................................................ 48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8
第六章 项目需求说明........................................................................................................ 52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
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
北京语言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4 必须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与投标。
1.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1.2.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7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2.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
4
1.2.9 本项目为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1.2.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采取不正当
手段,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4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5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 资金来源
2.1 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项目采购内容和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等均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六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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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四章 投标邀请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六章 项目需求说明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
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5.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在
收到澄清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清或修改。
6. 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媒
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
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投标语言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说明”所列的所有包号内容进行投标,也可
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如有外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评标时以中文为准).
7.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
括以下内容: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项目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技术偏离表(格式)
附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5——资格证明文件
5-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2 纳税证明
5-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5-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5-5 社会保障金缴纳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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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7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7——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根据招标要求提供的项目参与人员情况表;
9.2.2 供货方案;
9.2.3 售后服务方案;
9.2.4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技术内容。
9.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需求,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
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关于第六章“项目需求说明”
的所有技术指标需逐条应答写入“技术偏离表”(附件 3),关于商务部分其它
内容的条款均写入“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 4)】。
9.4 投标人应注意,如买方在项目需求中指出了方法、基础平台和参照的标准,以
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等,此类要求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
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项
目需求的要求。
10. 投标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现场交货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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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相关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
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完成相关货物及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货物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也包括安装、调试、
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运输费和保险费等费用;除另有规定,投标人的
价格中还应包括执行和完成描述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支持设
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工作的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后期的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亦不论它们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料到相关服务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2 条的规
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6 投标人投标的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包投标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第五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 11.1 条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详见 14.3 条)。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按本
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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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京津地区:支票、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其它地区: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见第四章。
11.4 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可合并提供,投标人须注明
投标的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是哪一个或多
个包号不足的,涉及的所有包号将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
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7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
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
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
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
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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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份 和副本 5份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
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
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
不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采用 A4 纸),并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规定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
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
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采用 A4 纸)。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
13.6 投标文件制作应双面打印。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所有副本一起密封
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
件可单独密封包装,也可和正本一起封装。
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
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电汇方式,提供
电汇底单复印件。若采用网银方式,提供转账网页打印件)单独密封,并在信
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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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如果投标人虽然未能按照上述 14.1-14.3 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
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招标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14.5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
标日期、时间 )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6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
时,能原封退回。
14.7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
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招标采购单
位,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
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
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
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
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
至新的截止期。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或撤回,但必须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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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还须进行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招
标编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
求的澄清除外)。
16.4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
16.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
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
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
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
出席。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默认开标结果,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
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
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17.3 除了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
之外,开标时不得拒收任何投标文件。
17.4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
13
认。
17.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
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7.6 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见本须知第 19
条和第 20 条相关要求)。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招标采购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评标工作。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1.1 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后
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
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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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照本须知第 19.2.1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
的,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
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投
标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对关键条款,
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
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
寻求外部的证据(购买招标文件信息查询、信用查询除外)。
20.3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
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3) 不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的,包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截止
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保留查询记
录网页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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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8)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对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其它因素,详
见 21.3 条。
21.3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包进行评审,以每包排名
最高的 1-3 名投标人(具体数量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依次作为该包中标候选人
的评标方法(每个评委按包分别对每个合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独立打分,
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包号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该包的最终得
分。所有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排名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
价相同的并列。具体评审因素及标准、权重如下:
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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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评审因素及说明 分值
一、商务部分(17 分)
1.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正文、表格
等排版规范的得 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扣 0.2 分,扣
完为止。
2
1.2 相关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日止,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实施过的与本项目同类的项目业绩,
须附合同复印件,如项目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分,最高得 10 分。
10
1.3 相关能力
投标人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蔬菜无公害,
每具备一个证书得 1分,最高得 5分。
5
二、技术部分(83 分)
2.1
招标文件
服务需求
响应程度
(21 分)
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服务需求的响应程度:
完全满足得基本分 21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扣 2
分。21 分扣完为止。
漏报技术条款视为该条不满足。
注: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
必须在引用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
说明和解释,特别对具体服务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
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内容,漏报或缺项视为该条件不满
足。
21
2.2
供货渠道
评分
(12 分)
投标人供货渠道材料齐全(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品牌、与
厂家供货合同、协议、供货厂家所在地等内容)。供货渠
道稳定、正规、信誉度高、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高、知
名度强得 12 分;供货渠道基本稳定、正规、信誉度较高、
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较高、具有知名度得 8分;具有供
12
17
货渠道、正规、无不良信誉记录、供货产品品牌有保障、
得 4分;供货渠道不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未提供本项内
容得 0分。
2.3
供货方案
(10 分)
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备货、运输、送
货、储备等),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进
度计划保障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较为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得 6分;较为简单,缺乏针对性及可行性,不能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分。未提供本项内容得 0分。
10
2.4
服务质量
保障情况
(10 分)
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项目执行过程中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于本项目
服务方案的优化服务。可操作性强,保障有力,得 10 分;
具有一定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得 6分;缺乏合理性及可
操作性,得 3分;未提供本项内容得 0分。
10
2.5
食品安全
应急预案
(10 分)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及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消防、
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等方面)。应急预
案非常合理、全面完善、有针对性,得 10 分;基本合理、
比较完善、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6分;基本合理完善、
针对性不强,得 3分;不合理、不完善、没有针对性以
及未提供得 0分;
10
2.6
项目负责
人及服务
团队
(10 分)
1.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经验、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需提供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不满足得 0分。
2.拟派驻服务人员充足、组织结构合理,经验丰富(需
提供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不满足得
0分。
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 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公
章,否则本相不得分。
10
2.7 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及与采购人管理系统建立协 10
18
(10 分) 调的措施与承诺,内容完整、清晰、针对性强,完全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利于项目执行,得 10 分;内容具有
一定针对性,但不够详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6
分;内容缺乏针对性、过于简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得 3分;未提供本项内容得 0分。
说明 1:评标价(本项目不涉及)
注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自身
制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
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作为评标价。其它形式下,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其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本须知第28.2条规定的“小
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另:监狱企业参与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本须知第 28.2 条规定的“小
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注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本须知第 28.2 条规定的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说明 2: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
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9
2.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
说明 3: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
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
说明 4:同品牌产品投标情况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
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
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说明 5:报价过低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 6:评标报告
20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说明 7: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
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采购单位发现存在以
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
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说明 8:废标、停止评标及招标终止
1. 在招标采购中,有包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包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
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违反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影响投标结果的,应当停止
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
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3. 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
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
21
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
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
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
生的孳息。
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
任。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
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 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第 21.3 条的要求确定各包中标候选人。
24. 确定中标人
24.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
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定每包中标人。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以技术部分得分高
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还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
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和中标人并列的中标候
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无排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可以和排位在中
22
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亦有权重
新进行公开招标。
24.3 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对投标人的
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发现虚假问题,采购
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5. 中标通知书
25.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招标采
购单位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落
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
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5.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 履约保证金
27.1 见合同条款。
23
28. 质疑
28.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
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8.1.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28.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8.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8.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
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28.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8.5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
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
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
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24
28.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
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
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
件后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
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
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28.7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 其它
29.1 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执行,按包以中标
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 20%计算。
29.2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5
注 1: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
明如下:
1.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
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该条直接改为“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采购代理机构)____的__(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采购
活动提供的本公司制造的货物包括:
(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可列表描述)
提供的本公司的工程和服务包括:
(工程或服务名称、数量及价格,可列表描述)
提供的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包括:
(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可列表描述)。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6
注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
提供的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提供的本公司的工程和服务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提供的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7
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经济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
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同意,把该食堂所需的食品(粮油类、肉类、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
果类)交由乙方供应配送。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每次至少提前 24 小时通过发传真、打电话或发邮件等方式向乙方工作人
员直接订货,乙方按照甲方的订货单进行配送。如因甲方不按时下单,造成乙方配送
种类的缺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 甲方订货时必须注明品牌,品牌名,规格,数量,单位及相关要求,并在配送单上
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配送物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取消,应提前一天
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取消,否则按原订单结算)。
3. 甲方在乙方送到货品后应及时安排验收人员核准收货,经确认无误后双方当事人分
别签字确定,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如甲方事后因数量问
题有异议视为无效)
4. 货到甲方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因素造成产品过期或变
质,一律不得退换货。
5.甲方为追求价格低廉要求乙方配送的违法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乙方有权拒绝给甲
方送货。
6.如遇市场行情变化和原材料成本变化,乙方有权进行价格调整,并提前三天之内通
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调价通知之日进行核准同意后,按最新价格执行。
三:乙方责任
1. 符合国家标准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定的企业标准,并给甲方提供自己企业及其他
包装食品供应商的质量检测报告、肉类检疫票、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
28
生产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散装产品除外)。
2. 乙方配送的各类食材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过期、变质食品。
乙方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包装规范完好,如出现包装破损或者漏气等情况,乙方必须
在甲方所需时间之内做出更换调整或者退货处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3.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其供应配送的食品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如出
现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所配送的蔬菜、肉类等。
4. 若因乙方配送食品、食材导致甲方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生防疫站检验,证明属于
乙方造成的,乙方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因甲方操作问题造成的除外)
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量配送,保证每周一至周五早 6:00 前将所需食品和物品送
到,如乙方延误配送时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如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
6、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同等品牌同等质量的情况下承诺不高于市场零
售价。
7、如果甲方认定乙方的服务存在瑕疵,经双方确认后,乙方未安排改进或无视甲方忠
告拒不改进,且明确乙方单方责任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于终止合同前一个月通
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 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月初结算上月实际发生的货款,对账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
购货款发票,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把货款转账给乙方(如甲方无故拖欠货款,乙方有
权终止合同)。
2.价格: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同等品牌同等质量的商品不高于市场零售价。
3.乙方以每次配送时甲方验收的配送单为结算凭证(如有需要可以提供),并给甲方提
供明细单。
4.本项目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在年度服务期内,乙方应充分考虑全年参考采
购量和总体预算金额,所报出每次货品单价累计不得超出总预算,超出部分甲方不在
另行支付,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天气灾害、突发疫情或非人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市场行
情变化和原材料成本变化,服务期内超出预算金额,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
到调价通知后,进行市场调查及核准(市场调查综合参照其他高校或幼儿园的采购价
29
及大型农贸市场的价格走势),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再行调价,按最新价格执行并追加
相关费用。
五:配送期限:
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六:违约责任
1.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食品提供给甲方时,
均应提前 10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如未及时通知对方,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本合同的,应
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
双方再协商而定,乙方有优先供货权和续签权。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之日
起生效。
补充协议:
1. 结账方式可分为:支票、银行、现金结账等。
配送时间:乙方会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时按量配送。
注:(1)本合同条款内容若和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说明”中相关规定不一致,
以第六章“项目需求说明”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30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项目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技术偏离表(格式)
附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5——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5-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2 纳税证明
5-3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5-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5-5 社会保障金缴纳纪录
5-6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7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7——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31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招标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项目说明一览表
4.技术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项目需求说明提
供的有关文件
8.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包号和金额)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总价见“投标一览表”。
(2)如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我方未曾为投标包号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贵方可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我方完全接受查询的结果。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32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33
附件2 项目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简要说明 数量 其它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注: 各项详细技术说明可另页描述。
34
附件3 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
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35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
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36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5-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2 纳税证明
5-3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5-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5-5 社会保障金缴纳纪录
5-6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7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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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
标提供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年检合
格)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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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2 纳税证明
【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法人单位必须为增值税或营业税或
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
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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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3 投标人资格声明 (格式)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40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3、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如公司简介、组织机构、企业管理状况、主要技术人员
情况、资质和证书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
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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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本单位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供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则须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可不受收受
人和项目的限制,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若提供的是复
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2
附件 5-5 社会保障金缴纳纪录
【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银行缴费单据或社
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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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6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
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
法记录,我单位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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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7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注 1:如果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出
了实质性要求,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相关单位一览表”。
投标人相关单位一览表
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注 1:如投标人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单位,请填写“无”。
注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
权的主要负责人。
注 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
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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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注: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
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
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须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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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列表描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和数量、签订日期、合同金
额等,须附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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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
幼儿园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BIECC-ZB8483
第二册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07 月
48
第四章 投 标 邀 请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语言大学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该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财政性资金)。
项目概况
北京语言大学幼儿园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A座 608 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IECC-ZB8483
项目名称:北京语言大学幼儿园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50 万元
最高限价:87.50 万元
采购需求:北京语言大学幼儿园儿童食堂食品原材料,油类、肉类、蛋类、水产
类、蔬菜类、水果类等六类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服务,由一家供应商配送。配送货
品均应满足采购方的采购服务内容要求和食品配送标准……,详见第六章“项目
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 1+2 模式,第一年为试用期。当年服务期满每后采购人对中
标人进行服务考核,考核合格且在采购人本项目服务内容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可延
续,财政主管部门给与预算变化幅度小的情况下,采购人决定是否与其续签,总
服务期最多不超过 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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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07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投标人如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汇款单复印件及
以下表格内容发邮件至 jowena@163.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填写为:“购买标书信
息+项目编号”。如需快递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快递费 50 元人民币。在购买文
件截止时间前,汇款没有到账或未收到购买文件的项目编号及包号、购买单位名
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的,不予登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电子文档下载请登陆
www.biecc.com.cn,进入主页后点击标书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0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A座 6层 616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包号进行投标。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变更登记的信息,应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
补交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变更信息将不予认可。
(2)收款单位: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账号:10242000000002546。
(3)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仅在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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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
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
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
文件恕不接受。
(7)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如本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语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15 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82303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A座 611
联系方式:010-82376733、jowena@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溪
电 话:010-8237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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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招标采购单位:北京语言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10-82303946
11.1 投标保证金:投标包号预算金额的 1.5%
11.5
中标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执行,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 20%计算,
按包由中标人支付。
12.1 投标有效期:开标日起 90 天(日历日)
13.1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电子光盘 1 份
15.1 投标截止期:2020 年 08 月 06 日下午 14:30 (北京时间)
17.1
开标时间:2020 年 08 月 06 日下午 14:30 (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A座
6层 616 会议室。
2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3.1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第 21.3 条的要求确定各
包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数量增减变更:不超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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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及预算:
序号 名称 采购量(斤/年) 采购费用(万元/年)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服务投标
01 粮油类 约 2.6 万 15.5
否
02 肉类 约 1.3 万 19
03 蛋类 约 1万 4.5
04 水产类 约 4千 15.5
05 蔬菜类 约 5万 19.5
06 水果类 约 3.5 万 13.5
总预算 87.5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概况;
北京语言大学幼儿园儿童食堂食品原材料,油类、肉类、蛋类、水产类、蔬
菜类、水果类等六类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服务,由一家供应商配送。配送货品均应
满足采购方的采购服务内容要求和食品配送标准。
(二)采购服务内容要求;
北京语言大学幼儿园食材采购明细表
食材种类 品名 数量
粮食类 五谷
大米(核心产品) 以实际数量为准
面粉 以实际数量为准
玉米粒 以实际数量为准
玉米糁 以实际数量为准
玉米面 以实际数量为准
大豆及其制品:
南豆腐 以实际数量为准
北豆腐 以实际数量为准
豆腐干 以实际数量为准
豆腐丝 以实际数量为准
素什锦 以实际数量为准
腐竹 以实际数量为准
毛豆米 以实际数量为准
薯类及其制品:
白薯 以实际数量为准
红薯 以实际数量为准
马铃薯 以实际数量为准
紫薯 以实际数量为准
淀粉 以实际数量为准
53
粉条 以实际数量为准
粉丝 以实际数量为准
杂粮
小米 以实际数量为准
燕麦 以实际数量为准
薏米仁 以实际数量为准
芸豆 以实际数量为准
绿豆 以实际数量为准
赤小豆 以实际数量为准
红豆沙 以实际数量为准
豌豆 以实际数量为准
黑豆 以实际数量为准
花生米 以实际数量为准
黑/白芝麻 以实际数量为准
紫米 以实际数量为准
江米 以实际数量为准
腊八米 以实际数量为准
蔬菜类
叶菜类
菠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生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油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大白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奶白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茴香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韭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油麦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茎菜类
芹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洋葱 以实际数量为准
莴笋 以实际数量为准
儿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紫甘蓝 以实际数量为准
圆白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马蹄 以实际数量为准
蒜苔 以实际数量为准
大葱 以实际数量为准
香葱 以实际数量为准
根菜类
胡萝卜 以实际数量为准
白萝卜 以实际数量为准
莲藕 以实际数量为准
姜 以实际数量为准
山药 以实际数量为准
大蒜 以实际数量为准
茭白 以实际数量为准
茄果类
西红柿 以实际数量为准
茄子 以实际数量为准
54
青椒 以实际数量为准
黄瓜 以实际数量为准
丝瓜 以实际数量为准
冬瓜 以实际数量为准
南瓜 以实际数量为准
西葫芦 以实际数量为准
豇豆 以实际数量为准
荷兰豆 以实际数量为准
花菜类
金针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西兰花 以实际数量为准
菜花 以实际数量为准
菌藻类 菌藻类
金针菇 以实际数量为准
蟹味菇 以实际数量为准
茶树菇 以实际数量为准
杏鲍菇 以实际数量为准
香菇 以实际数量为准
木耳 以实际数量为准
海带 以实际数量为准
紫菜 以实际数量为准
银耳 以实际数量为准
水果类
仁果类
红富士苹果 以实际数量为准
黄香蕉苹果 以实际数量为准
鸭梨 以实际数量为准
香梨 以实际数量为准
核果类
油桃 以实际数量为准
水蜜桃 以实际数量为准
橘果类
砂糖桔 以实际数量为准
脐橙 以实际数量为准
柚子 以实际数量为准
蜜桔 以实际数量为准
丑柑 以实际数量为准
浆果类
火龙果 以实际数量为准
香蕉 以实际数量为准
瓜果类
西瓜 以实际数量为准
哈密瓜 以实际数量为准
沙白瓜 以实际数量为准
肉类
畜类肉
猪肉 以实际数量为准
牛肉 以实际数量为准
羊肉 以实际数量为准
禽类肉
鸡肉 以实际数量为准
鸭肉 以实际数量为准
水产品 海鲜
大虾 以实际数量为准
虾仁 以实际数量为准
55
虾皮 以实际数量为准
鲷鱼 以实际数量为准
带鱼 以实际数量为准
龙利鱼 以实际数量为准
海带 以实际数量为准
油脂类 食用油
花生油 以实际数量为准
葵花籽油 以实际数量为准
橄榄油 以实际数量为准
香油 以实际数量为准
蛋类
鸡蛋 以实际数量为准
鹌鹑蛋 以实际数量为准
1、粮油类:大米、面、杂粮、油脂类(确保非转基因食品、标准一等)。
(1)米:日产日销,由生产到销售不得超过 12 小时。不得含有非法添加剂。每
批次货物应有厂家标签,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菌群检测不得超标,能够提供
检测报告。
(2)面粉:满足标准 GB 1355-1986。产品等级为一等品,灰分、水分、脂肪酸
值等指标达标。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3)杂粮:各类杂粮均有标准化包装,禁止散装;色泽鲜明、不得含有任何染色
剂;具备粮食特有香气;不得经过翻新抛光处理。包装均有详细标注。
(4)油脂类:符合国家现行的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其中限定指标的
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等指标符合指标标准,且包装上明确标明。特征指标,
质量指标,卫生指标等硬性规定。油质澄清偷没,具有品种特有的气味,滋味。
无异味。气味,口感良好。
以上所提供货品包装均应完整、密封。且有清晰可查验的质保期、营养成分表、
生产商、产地、贮存条件,等可溯源情况。
2、肉类:猪肉(含猪排骨)、牛肉、羊肉、鸡肉、鸭肉。
(1)猪肉(含猪排骨):有可溯源,非疫区(如猪瘟期间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
的阴性结果);并有动物检验检疫票(票据上的数量需要大于等于采购方当天采购
的数量);不得有公、母、病等异常猪肉。外观:无奶头、无色素沉着物、不带黄
汁,无甲状腺和肾上腺,无病变巴结,无淤血,碎骨、软骨≤4粒/10kg。外表及
其切面微微湿润,不粘手;无臭味、无异味、无氨味及酸味儿,无注水、无寄生
虫、脂肪无氧化味,有新鲜猪肉得轻微血腥气,肉质紧密,有坚实感,用手按压
凹陷后能立即复原;肉汤透明,芳香,气味和滋味鲜美。猪排骨:带肉不带肥油,
56
厚实、完整,不得剔除,骨肉不分离。汤骨:骨头洁白有光亮,附着在上面得肉
和筋腱有弹性,有生肉固有得气味,无异味。可以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
状骨腔,带部分肌肉。猪肘:皮肉白净,无毛,脂肪洁白,肌肉红润,肥瘦比例
适中,外表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气味正常,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
碎骨。
(2)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即恢复,切面有光泽及
微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得牛肉气味儿,脂肪白色或者乳白色,无寄生
虫,无注水。
(3)鲜羊肉: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
不粘手,无注水。
(4)鲜鸡肉类:具有该品种具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肌肉切而发光,外
表微干或者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的气味儿,
无打水。
(5)鲜鸭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破损,无花皮,无
显眼淤块;无注水,无血水,无异味。
必须明确渠道,源出正规的肉联厂且能够按批次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产品质
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卫生标准。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含量不
得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3、蛋类:鲜鸡蛋/鹌鹑蛋。
(1)鲜鸡蛋: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碎,每枚有专有品牌印章;
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固有的气味,
无异味,无杂质。符合国家检验标准,有检验报告。
(2)鹌鹑蛋:符合固有的大小、形状,自然新鲜,非人造。蛋壳清洁完整,蛋黄
不见或者略见其阴影,大开后蛋黄鼓起,完整并带有韧性,淡白澄清、透明、稀
稠分明,清洗时完全沉入水底。
无抗生素、无公害;铅、镉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限定标准;气味清新、无异味;
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感觉不到摇动;箱破损率低于 3%。
4、水产类:鱼、虾。
(1)鱼:①鲷鱼,单独冰冻,鱼块儿单独包装,无化冻现象,外包装箱上有符合
57
要求的标识标准。鱼肉类坚实且富有弹性;食用肉质细嫩,鲜美;②龙利鱼,每
袋鱼块大小均匀,冰冻均匀。有符合要求的包装标识。
(2)虾:①鲜虾:大小适中,均匀。虾体呈青灰色;虾肉饱满,有光泽;有温和
的海水味道或者鲜海藻味; ②冻虾仁,色泽正常,有光泽;虾仁保持青灰或者灰
白色,不变红,去除干净虾头、虾脚、虾壳、虾尾、虾肠。③虾皮:新鲜,外壳
清洁,呈黄色或者淡褐黄色,形体完整,颈部和躯体紧连,虾眼齐全;虾皮用力
握紧放松后能自动散开,且散发海鲜特有的新鲜味。
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或检测报告;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所供货物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确保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
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
鲜、无异味。冷冻品已存储时间不得超过 6个月;不得含有非法添加剂。
5、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
蔬菜必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施跟进,供应新鲜应季蔬菜,严禁供应生、烂、过季
的蔬菜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所供应品种能够提供产地证明,可溯源;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并能够
定期(随供应)提供农残检测抽样及其质量检测报告;常用品种的质量符合采购
方验收要求
(1)茎菜类:
1)菠菜:鲜嫩,无破损,无黄叶,叶子干净无虫口病斑
2)生菜: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裂口破损。叶茎完整。无农药残留。
3)油菜: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裂口破损。叶茎完整。无农药残留,捆内无
杂物,捆把直径在 5-8cm 为宜。
4)大白菜:新鲜洁白、表面无黑色斑点、里面无烂心、无开花、坏叶≤3片。
5)奶白菜:叶片无虫眼,不发黄,无农药残留。
6)茴香菜:具有特别的香味儿。嫩茎,嫩叶。
7)韭菜:细长,叶子呈淡绿,无烂叶,杂叶,无枯黄。
8)油麦菜:鲜嫩,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裂口破损。叶茎完整。无农
药残留。
9)芹菜:嫩绿色,折断无筋、无烂心;进口西芹则棵大、杆长、节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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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洋葱:新鲜无碰伤,无腐败及冻伤,无发芽。
11) 笋:青笋:新鲜、通体均称,无竹节、无乱尾、无空心,叶片不能超过长度
的,芦笋:直径在 20cm,直径在适中,鲜嫩翠绿无断裂,无泥沙,无病虫,
且具有品种该有的气味儿。
12) 儿菜:绿白相间,带有微微甜味儿。根部略粗大有芽包。新鲜。
13) 甘蓝:叶片新鲜,根部无腐烂,叶片白色,绿色皆可。紫甘蓝为深紫色。
14) 马蹄:个体饱满,无泥土,无空洞干枯,不起皱
15) 蒜苔:青绿脆嫩,干爽无水,苔梗粗壮,均匀,柔软;基部不老化,苔包小,
不带叶鞘,无划苔,无折断。长而匀称、绿色鲜艳、无暗斑、尾部老硬不能
超过 3cm,无冻伤
16) 大葱:鲜嫩,无腐烂,无枯叶现象,有大葱固有的气味。
17) 香葱:深绿色,植株小,叶细,味道清香,质地柔嫩。
(2)根菜类:
1) 胡萝卜:品质鲜嫩无泥沙,表皮完整,不得多处破损,无腐烂及冻伤,无虫
口病。
2) 白萝卜:大小均匀,表皮坚硬不开裂,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
心感;干净清洁,根行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无害虫,无腐烂,无断折
断裂。
3) 莲藕:色泽白色,水分适宜,鲜度良好。无黑泥,无腐烂,无破损。
4) 姜:呈浅黄色,鲜嫩,无千列皱皮,无破损,无泥沙或少许泥沙。
5) 山药: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折断,无发霉,无缺口损伤。
6) 大蒜:蒜瓣新鲜完整,不破皮,无腐烂发芽等现象。
7) 茭白:白绿相间,新鲜。
(3)茄果类:
1) 西红柿:红而不软,个型均匀。
2) 茄子:光泽亮、鲜嫩、均匀细长、无异形。
3) 青椒:鲜嫩无破损,色泽翠绿。无腐烂及冻伤。
4) 黄瓜:鲜嫩、形状直、个型均匀、颜色绿
5) 丝瓜:头尾粗细较均匀,拿起有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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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冬瓜:外观良好,表皮无破损,色泽正常,通体绿色挂白霜般保护层;瓜肉
坚实,无裂口,无病斑或者烂斑,无农药残留。
7) 南瓜:金黄色、红心,表皮如有指头大小黑块则已变质。
8) 西葫芦:外观良好,表皮无破损,色泽正常,通体绿色挂白霜般保护层;瓜
肉坚实,无裂口,无病斑或者烂斑,无农药残留,无折断,有瓜蒂。
9) 豇豆:白绿色或深绿,浅绿色。鲜嫩,手折易断。无蛀虫,无破损,无发软
皱缩。无农药残留。
10) 荷兰豆:翠绿,色泽鲜明;手捏无干枯空洞。无蛀虫,无破损,无发软皱缩。
无农药残留。
(4)花菜类:
1)金针菜:水分充足,整体色泽鲜明,颈部横断面无溃烂现象。无农药残留
2)西兰花:花球坚实,水分充足,通体绿色,无变色,无霉变,无农药残留
3)白菜花:个体周正,花球坚实,无发乌,无褐变,无虫咬,无毒变,无农残
(5)菌藻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
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睡渗出。
1) 金针菇:通体白色,根部略黄。新鲜,每簇都无霉变,无破损。
2) 蟹味菇:蘑菇头大小适中,呈白色至灰褐色,菌柄白色。新鲜。
3) 茶树菇:表面平滑,有浅皱纹。
4) 香菇:鲜度良好,无破损,无腐烂现象,色泽呈黑色,水分要适宜,直径达
香菇到 5-7cm,无积压现象,无畸形,无异物。
5) 木耳:耳面黑褐色有光泽感,耳背暗黑色,无虫蛀,无霉变。干木耳包装完
好,标注清晰
6) 海带:本品独特的清香味,无异味,不易断裂,包装完好
7) 紫菜:独立包装,标注清晰,干燥,无杂质。泡发后散发特有香味。
8) 银耳:干燥,色蛋黄,肉厚整耳,圆形,无蒂头,无杂质。
(6)其他
1) 青豆:大小均匀,鲜度良好,无破损生芽现象。
2) 土豆:黄皮土豆新鲜无芽儿,无明显擦皮,肉质浅黄色,无冻伤及外伤,无
氧化变黑。大而圆滑、无泥土、无发芽、无青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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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红薯:鲜度良好,无生芽,无破损,无虫口病斑,少许泥沙。
如有其他未写到的明细项,请以采购时的采购需求为准。
6、水果类:各类水果。
水果类,尽量满足时令水果。供应新鲜应季的水果,经过检验无农药残留。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所供应品种能够提供产地证明,可溯源;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并能够
定期(随供应)提供农残检测抽样及其质量检测报告;常用品种的质量符合采购
方验收要求。
1) 红富士苹果:国产,主产地山东,山西,陕西。果型圆,皮薄,色红润,果
面底色黄绿,果肉质爽脆,致密多汁,微甜稍酸。
2) 黄香蕉苹果:果型呈长圆锥形,成熟后果皮成金苋,朝阳面带有红晕,皮薄
无锈斑,有光泽,肉质细密,呈黄白色,汁液较多,味深醇香,酸甜适口。
主要产地河北/山东。
3) 鸭梨:果实近圆柱形,状似鸭头,果皮黄色,稍带浅褐色,充分成熟为金黄
色,果点儿小密而明显。果肉酥脆爽口,皮薄多汁,味道浓甜而香。
4) 香梨:黄色有红晕,果体为倒卵型,较小,带长果柄,包面光滑微软,皮薄,
果肉呈奶白色,细嫩,多汁,甜美,有浓郁的香味。
5) 脐橙:颜色金黄或者橙黄色,圆形或椭圆形,有光泽,表面油点儿颗粒细小,
结构紧密,果体较硬,光滑,有弹性,突出特征果实登上突出呈圆锥形,无
压伤,腐烂。皮肉结合紧密不易剥落,瓣瓤不易分开,水分充足,多汁,口
味儿较甜。主产地:江西赣南,重庆奉节。
6) 沙糖桔:果实扁圆形,顶部有瘤状突起,蒂脐端凹陷,色泽橙黄,裹壁薄,
容易剥离,果肉爽脆,多汁,味酸甜。无压伤,无腐烂。
7) 柚子:颜色黄色或青黄色,表皮粗糙,果体颈部较短,果身较硬,有弹性,
分量重,,果肉白色或者红色,分隔成瓣,瓣间易离散,微酸可口。无外伤,
无挤压。
8) 蜜桔:颜色橙黄色,有光泽,果身扁圆形,较大,表皮凹凸不平,果体松软,
皮厚,易剥离,橘纹多,水分充足,汁多,口味儿甜爽,核少。无压伤,腐
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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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桃:表面裹着一层短绒毛,青里泛白,果体硬、不易剥皮,果肉淡白,口感
微甜,脆,微酸,肉柔软无渣,肉核不易分离,有桃子的芳香,无挤压伤。
10) 油桃:颜色黄底泛红或者橙黄,有光泽,大小均匀,果体较硬或者微软,果
肉淡黄色,肉质爽脆,味道兼有桃李双重味,桃味偏重,无压伤。
11) 西瓜:颜色墨绿、淡绿、白绿或者浓绿,淡绿详见的蛇状花纹或者不规则花
纹,有光泽,与地面接触处为黄色,球或者椭圆状,形周正,无瓜蒂,瓜脐
小,瓜声清脆,重量较轻,瓜身坚实,瓜皮较厚,瓜瓤为鲜红色、淡红色,
水分充足,汁多、肉脆爽起沙,果柄与果顶相交部分不发霉。
12) 哈密瓜:外皮呈椭圆形,城浅绿色至黄色,果把新鲜,网纹稠密者为上品,
瓜肉浅黄色,味道甜美,多汁,口味清甜,无裂痕,无压伤。
13) 香蕉:中间颜色黄色,两端青绿或者全部黄色,且有梅花点有光亮,果型长
而弯曲,月牙形,棱角不明显,果身圆满有弹性,成熟度 8成以上,皮薄,
易剥离,果肉成淡黄色或者奶白色,口感甘甜香浓,柔糯不涩,香气浓郁。
14) 火龙果:颜色鲜红光亮,体表有较厚的短页,底部的花萼叶子较长,形如火
焰,叶子挺直,果体结实,水分充足无皱纹。果肉乳白、肉中布满芝麻状的
黑色种子,肉质脆嫩,口感清淡,微甜,水分充足。
(三)采购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地点:北京语言大学用户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采用 1+2 模式,第一年为试用期。当年服务期满每后采购人对中标
人进行服务考核,考核合格且在采购人本项目服务内容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可延
续,财政主管部门给与预算变化幅度小的情况下,采购人决定是否与其续签,总
服务期最多不超过 3年。
(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生产加工/仓储环境要求:
(1)生产企业要有合格的生产加工环境及配套的生产和检测设备。
(2)经销商性质的供货商应有独立的、满足储存条件的仓库。
2.配送服务能力要求:
(1)从事配送送货经验,公司运转情况良好。
(2)配送人员配置合理,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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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送时间要能够满足食堂或库房的要求。
(4)配送车辆应满足配送货物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如遇紧急情况,须保证 2小时内完成补货。
3.价格要求:
(1)采购人保证每次至少提前 24 小时通过发传真、打电话或发邮件等方式向供
应商工作人员直接订货,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订货单进行配送,供货价格不
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或该供货商给其他与采购人相近规模和配送量的市场
的价格。
(2)本项目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在年度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全
年参考采购量和总体预算金额,所报出每次货品单价累计不得超出总预算,
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天气灾害、突发疫情或非人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市场行情变化和原材料成本变化,服务期内超出预算金额,供应商应及时通
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调价通知后,进行市场调查及核准(市场调查综合
参照其他高校或幼儿园的采购价及大型农贸市场的价格走势),同意并签订
补充协议后再行调价,按最新价格执行并追加相关费用。
(4)投标人需响应上述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
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同等品牌同等质量的情况下承诺不高于市场零售价。
4.交货形式及时间: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订单数量、规格和指定时间送货上门,保证工作日早 6点
钟前将所需食品及物品送达,若因特殊情况(节假日期间)需要供货的,采购
方另行通知,供货商应及时配送。(一般自采购人提出定货需求后次日内将货
物送至指定地点,特殊情况接到采购人提出定货需求后 2个小时内将货物送至
指定地点)。
5.质保要求: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标识齐全。供货商每次随供货
附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盖有供货商公章,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
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1)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所有产品供货时须能够提供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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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做到送货及时,服务周到(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供货时间、服
务承诺、保障措施、仓储方案等)。
6.所配送的食材需提供配送方农残检测(第三方检测),食品安全检验证书。
7.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存储仓库,提供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及现场照片。
8.具备食品配送能力,提供食品配送整体方案和工作流程;生鲜食品配送必须安
全卫生按标准送达。
9.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服务保障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应急供货预案、售后服
务方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五)其他:
1、质量及品质方面的配送要求:
第一、 供货商所供蔬菜、粮油、鲜活商品必须按照需求的规格及标准配送,保证
质量,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第二、 供货商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新鲜肉,并提供相
关质检报告和证明材料。
2、数量及验货方面的配送要求
第一、供货商必须按采购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
未指定食品品名的,要按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供货商保证配送品种数量
的准确性(斤两计),并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
第二、供货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食品来源渠道及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质量由采购
单位专人检测出入库,并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索证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第一步查验货物各种凭证,如不合格,直接拒收。
供应商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
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2、质量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货
物,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
供应商必须 1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
3、品种验收:采购人收货员按前一天发出的货物品种逐一查验配送货物品种
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供应商必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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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内补送货物品种。
4、供应商、采购人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
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否则检
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5、供应商如送货迟到 30 分钟,影响我园正常开餐,扣罚当天总菜款的。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5.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6.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投标语言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投标文件构成
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投标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11.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有效期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投标截止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7.开标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 确定中标
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确定中标人
25.中标通知书
26.签订合同
27. 履约保证金
28. 质疑
29. 其它
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附件2 项目说明一览表
附件3 技术偏离表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 标 邀 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六章 项目需求说明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概况;
北京语言大学幼儿园儿童食堂食品原材料,油类、肉类、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等六类食材的供应及配送
(二)采购服务内容要求;
1、粮油类:大米、面、杂粮、油脂类(确保非转基因食品、标准一等)。
(1)米:日产日销,由生产到销售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含有非法添加剂。每批次货物应有厂家标签,注明生
(2)面粉:满足标准GB 1355-1986。产品等级为一等品,灰分、水分、脂肪酸值等指标达标。无异
(3)杂粮:各类杂粮均有标准化包装,禁止散装;色泽鲜明、不得含有任何染色剂;具备粮食特有香气;不得经
(4)油脂类:符合国家现行的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其中限定指标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
以上所提供货品包装均应完整、密封。且有清晰可查验的质保期、营养成分表、生产商、产地、贮存条件,等可溯
2、肉类:猪肉(含猪排骨)、牛肉、羊肉、鸡肉、鸭肉。
(1)猪肉(含猪排骨):有可溯源,非疫区(如猪瘟期间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的阴性结果);并有动物检验检
(2)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即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
(3)鲜羊肉: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无注水。
(4)鲜鸡肉类:具有该品种具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者微湿润,不粘手;指
(5)鲜鸭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破损,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无血水,无
必须明确渠道,源出正规的肉联厂且能够按批次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卫生
3、蛋类:鲜鸡蛋/鹌鹑蛋。
(1)鲜鸡蛋: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碎,每枚有专有品牌印章;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
(2)鹌鹑蛋:符合固有的大小、形状,自然新鲜,非人造。蛋壳清洁完整,蛋黄不见或者略见其阴影,大开后蛋
无抗生素、无公害;铅、镉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限定标准;气味清新、无异味;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感觉不到摇动
4、水产类:鱼、虾。
(1)鱼:①鲷鱼,单独冰冻,鱼块儿单独包装,无化冻现象,外包装箱上有符合要求的标识标准。鱼肉类坚实且
(2)虾:①鲜虾:大小适中,均匀。虾体呈青灰色;虾肉饱满,有光泽;有温和的海水味道或者鲜海藻味; ②
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或检测报告;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所供货物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
5、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
蔬菜必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施跟进,供应新鲜应季蔬菜,严禁供应生、烂、过季的蔬菜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所供应品种能够提供产地证明,可溯源;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并能够定期(随供应)提供农残检测抽样及
(1)茎菜类:
1)菠菜:鲜嫩,无破损,无黄叶,叶子干净无虫口病斑
2)生菜: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裂口破损。叶茎完整。无农药残留。
3)油菜: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裂口破损。叶茎完整。无农药残留,捆内无杂物,捆把直径在5-8cm为宜。
4)大白菜:新鲜洁白、表面无黑色斑点、里面无烂心、无开花、坏叶≤3片。
5)奶白菜:叶片无虫眼,不发黄,无农药残留。
6)茴香菜:具有特别的香味儿。嫩茎,嫩叶。
7)韭菜:细长,叶子呈淡绿,无烂叶,杂叶,无枯黄。
8)油麦菜:鲜嫩,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裂口破损。叶茎完整。无农药残留。
9)芹菜:嫩绿色,折断无筋、无烂心;进口西芹则棵大、杆长、节稀。
10)洋葱:新鲜无碰伤,无腐败及冻伤,无发芽。
11)笋:青笋:新鲜、通体均称,无竹节、无乱尾、无空心,叶片不能超过长度的,芦笋:直径在20cm,直径在适
12)儿菜:绿白相间,带有微微甜味儿。根部略粗大有芽包。新鲜。
13)甘蓝:叶片新鲜,根部无腐烂,叶片白色,绿色皆可。紫甘蓝为深紫色。
14)马蹄:个体饱满,无泥土,无空洞干枯,不起皱
15)蒜苔:青绿脆嫩,干爽无水,苔梗粗壮,均匀,柔软;基部不老化,苔包小,不带叶鞘,无划苔,无折断。长而匀
16)大葱:鲜嫩,无腐烂,无枯叶现象,有大葱固有的气味。
17)香葱:深绿色,植株小,叶细,味道清香,质地柔嫩。
(2)根菜类:
1)胡萝卜:品质鲜嫩无泥沙,表皮完整,不得多处破损,无腐烂及冻伤,无虫口病。
2)白萝卜:大小均匀,表皮坚硬不开裂,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干净清洁,根行完整,无畸形,
3)莲藕:色泽白色,水分适宜,鲜度良好。无黑泥,无腐烂,无破损。
4)姜:呈浅黄色,鲜嫩,无千列皱皮,无破损,无泥沙或少许泥沙。
5)山药: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折断,无发霉,无缺口损伤。
6)大蒜:蒜瓣新鲜完整,不破皮,无腐烂发芽等现象。
7)茭白:白绿相间,新鲜。
(3)茄果类:
1)西红柿:红而不软,个型均匀。
2)茄子:光泽亮、鲜嫩、均匀细长、无异形。
3)青椒:鲜嫩无破损,色泽翠绿。无腐烂及冻伤。
4)黄瓜:鲜嫩、形状直、个型均匀、颜色绿
5)丝瓜:头尾粗细较均匀,拿起有弹力。
6)冬瓜:外观良好,表皮无破损,色泽正常,通体绿色挂白霜般保护层;瓜肉坚实,无裂口,无病斑或者烂斑,无农
7)南瓜:金黄色、红心,表皮如有指头大小黑块则已变质。
8)西葫芦:外观良好,表皮无破损,色泽正常,通体绿色挂白霜般保护层;瓜肉坚实,无裂口,无病斑或者烂斑,无
如有其他未写到的明细项,请以采购时的采购需求为准。
6、水果类:各类水果。
水果类,尽量满足时令水果。供应新鲜应季的水果,经过检验无农药残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
所供应品种能够提供产地证明,可溯源;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并能够定期(随供应)提供农残检测抽样及
1)红富士苹果:国产,主产地山东,山西,陕西。果型圆,皮薄,色红润,果面底色黄绿,果肉质爽脆,致密多汁,
2)黄香蕉苹果:果型呈长圆锥形,成熟后果皮成金苋,朝阳面带有红晕,皮薄无锈斑,有光泽,肉质细密,呈黄白色
3)鸭梨:果实近圆柱形,状似鸭头,果皮黄色,稍带浅褐色,充分成熟为金黄色,果点儿小密而明显。果肉酥脆爽口
4)香梨:黄色有红晕,果体为倒卵型,较小,带长果柄,包面光滑微软,皮薄,果肉呈奶白色,细嫩,多汁,甜美,
5)脐橙:颜色金黄或者橙黄色,圆形或椭圆形,有光泽,表面油点儿颗粒细小,结构紧密,果体较硬,光滑,有弹性
6)沙糖桔:果实扁圆形,顶部有瘤状突起,蒂脐端凹陷,色泽橙黄,裹壁薄,容易剥离,果肉爽脆,多汁,味酸甜。
7)柚子:颜色黄色或青黄色,表皮粗糙,果体颈部较短,果身较硬,有弹性,分量重,,果肉白色或者红色,分隔成
8)蜜桔:颜色橙黄色,有光泽,果身扁圆形,较大,表皮凹凸不平,果体松软,皮厚,易剥离,橘纹多,水分充足,
9)桃:表面裹着一层短绒毛,青里泛白,果体硬、不易剥皮,果肉淡白,口感微甜,脆,微酸,肉柔软无渣,肉核不
10)油桃:颜色黄底泛红或者橙黄,有光泽,大小均匀,果体较硬或者微软,果肉淡黄色,肉质爽脆,味道兼有桃李双
11)西瓜:颜色墨绿、淡绿、白绿或者浓绿,淡绿详见的蛇状花纹或者不规则花纹,有光泽,与地面接触处为黄色,球
12)哈密瓜:外皮呈椭圆形,城浅绿色至黄色,果把新鲜,网纹稠密者为上品,瓜肉浅黄色,味道甜美,多汁,口味清
13)香蕉:中间颜色黄色,两端青绿或者全部黄色,且有梅花点有光亮,果型长而弯曲,月牙形,棱角不明显,果身圆
14)火龙果:颜色鲜红光亮,体表有较厚的短页,底部的花萼叶子较长,形如火焰,叶子挺直,果体结实,水分充足无
(三)采购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地点:北京语言大学用户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第一年为试用期。当年服务期满每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考核,考核合格且
(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生产加工/仓储环境要求:
(1)生产企业要有合格的生产加工环境及配套的生产和检测设备。
(2)经销商性质的供货商应有独立的、满足储存条件的仓库。
2.配送服务能力要求:
(1)从事配送送货经验,公司运转情况良好。
(2)配送人员配置合理,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3)配送时间要能够满足食堂或库房的要求。
(4)配送车辆应满足配送货物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如遇紧急情况,须保证2小时内完成补货。
3.价格要求:
(1)采购人保证每次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发传真、打电话或发邮件等方式向供应商工作人员直接订货,供应商
(2)本项目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在年度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全年参考采购量和总体预算金额,
(3)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天气灾害、突发疫情或非人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市场行情变化和原材料成本变化
4.交货形式及时间: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订单数量、规格和指定时间送货上门,保证工作日早6点钟前将所需食品及物品送达,若因特
5.质保要求: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标识齐全。供货商每次随供货附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盖有
(1)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所有产品供货时须能够提供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3)应做到送货及时,服务周到(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供货时间、服务承诺、保障措施、仓储方案等
6.所配送的食材需提供配送方农残检测(第三方检测),食品安全检验证书。
7.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存储仓库,提供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现场照片。
8.具备食品配送能力,提供食品配送整体方案和工作流程;生鲜食品配送必须安全卫生按标准送达。
9.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服务保障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应急供货预案、售后服务方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五)其他:
1、质量及品质方面的配送要求:
第一、供货商所供蔬菜、粮油、鲜活商品必须按照需求的规格及标准配送,保证质量,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
第二、供货商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新鲜肉,并提供相关质检报告和证明材料。
2、数量及验货方面的配送要求
第一、供货商必须按采购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未指定食品品名的,要按规格、数
第二、供货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食品来源渠道及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质量由采购单位专人检测出入库,并保证符合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