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潮阳区棉城石珠园E区三横路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7-146024-0019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2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5101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440000-202007-146024-0019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240000.00元
最高限价:1235101.36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 | 采购人提供的保障条件 | 用餐规模预计 | 服务工作人员最低需求 | 餐费 | 服务时限 |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食堂现有餐厅及厨房场所,成套厨房设备、餐厅设施及配套保障物资 | 173 人 | 5 人 | (1)工作餐餐费标准:早餐每位 5 元,午餐每位 14 元,晚餐每位 14 元。 (2)公务接待餐以采购人下达的餐标为准 | 一签多年(不超过3年) |
备注 | 电费、水费由采购人负责,燃气费由供应商负责。 | 工作日用餐人数计划 | 厨师 1 人,帮厨 1 人,厨工 3 人 | 餐费按上述标准按实计算,餐费包括:大米、粮油、配料等餐厨所需及易耗品与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在内,不再另计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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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签多年(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 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至 2020年08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城石珠园E区三横路8号
方式: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石珠园E区三横路8号)登记报名并现金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城石珠园E区三横路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均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校对):符合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信息打印页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售价:300元/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镇新华西路法院大楼
联系方式:杨先生,0754-83609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石珠园E区三横路8号
联系方式:吴工,0754-89911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吴工
电 话: 0754-83609933,0754-8991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