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2020-44691
二、合同名称:诸暨市公安局2020年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浙江明业2020-05-23
四、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2020年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诸暨市公安局
地 址:诸暨市暨阳街道红旗路6号
联系方式:0575-87193111
供应商(乙方):浙江茂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店口镇横山湖村
联系方式:0575-870615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诸暨市公安局2020年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184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2.合同金额(元):18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8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2020.7.1收茂阳2020年诸暨市公安局餐饮服务合同(草).docx
诸暨市公安局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诸暨市公安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茂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浙江明业2020-05-23)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合同时间:自2020年 月 日起至2021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标的:乙方按照甲方采购要求,为甲方提供食堂运营服务,确保食堂正常运营,满足甲方工作人员餐饮需要。
三、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运营服务费用每年壹佰捌拾肆万捌仟元整(小写:1848000.00元)。运营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社会保障费用、意外风险金、税费等管理费用支出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税务发票。
工作餐费结算:乙方每月根据就餐卡的实际消费金额向甲方统一结算,当月结清。工作餐费乙方开具税票,6.5%左右税费由甲方负责。
食堂包厢和桌餐及外送快餐等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开具票据向甲方统一结算,每月一结。
四、费用支付方式:运营服务费用按季支付,分四季度结清,甲方按每季25%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无特殊情况,在次季第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
五、食堂工作人员配备要求
工作人员要求16人以上,其中管理人员1人、主厨3人、副厨4人、面点师2人、服务员和洗杂人员6人;年龄要求: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技术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六、食堂运营管理要求
原料采购、成本核算、费用结算与仓库保管等食堂经营主要环节由乙方负责,盈亏自负。食堂所需原材料必须由具有农产品配送资质的单位统一配送,且保证食品质量符合高端需求,原材料质量及菜品质量长期保持高水准要求,甲方对乙方采购食材的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督。
1、 餐饮服务内容:乙方每周公布菜品名单,每天采用自由选择套餐方式供餐,明码标价,乙方通过有效管理减少浪费降低运营成本,盘活此类资金,节省部分费用返利给甲方用于食堂就餐补贴,成品单价由甲方核定,每天向干部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保证足量供应;同时提供小炒(灶)点餐等服务;若遇特殊情况须及时保质保量提供需要应急快餐和季节性食物等。
包厢公务接待:满足不同标准、规格的公务、会议接待需要。
2、餐饮服务标准与要求:
(1)早餐:以本地常规早点食堂自做为主,配以现有厨具可制作的其它可口花色早点,提供稀饭、豆浆、面条、包子、面包、饺子、蛋糕、馄饨、蛋类、粗食等,花色早点每周不少于12个;卤、酱菜5个以上。免费提供稀饭、保健粥汤(包括白粥、南瓜粥、地瓜粥、薏米红豆粥、黑米粥、玉米粥、红枣粥等)。提供小灶点餐等服务。
(2)中、晚餐:提供菜肴不少于6荤6素,汤及适量的粗杂粮和中式点心、配备新鲜水果。要求合理的荤素搭配,菜品包括鱼类、禽畜类、海鲜、时鲜蔬菜等:例红烧大排、炸鸡胸肉片、鸡排尖椒、鸡翅、番茄炒蛋、西施豆腐、大白菜、青豆玉米、炒藕片、水发蛋 、油豆腐肉、 腊鸡腿、 卤鸭块 、榨菜粉丝、 土豆 、卤豆腐干、香干烧肉等等,粗杂粮和中式点心包括蛋糕、红薯、鲜肉包、玉米、花卷、南瓜、菜包、山药、烧麦、土豆等。免费提供米饭和汤类(包括酸菜豆腐汤、腐皮青菜汤、干菜汤、紫菜汤、干菜蒲子汤等);提供小炒点菜服务(菜品不少于10个)。
(3)包厢公务、会议接待:公务接待按需提供服务,准备若干标准(40元/人)的宴席菜单(冷、热炒菜);会议按通知要求提供桌菜或自助餐(两荤两蔬20元/份)。
(4)若遇特殊情况须保质保量及时提供需要桌菜、自助餐或外送快餐(二荤二蔬25元/份)、季节性食物等。
早点与中、晚餐保证在规定的供餐时间准时开餐供应。菜肴做到勤变换,按季节及时调整菜品,每餐菜肴要求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饭菜必须现烧。
3、服务质量要求:
(1)厨师长在开餐时应抽查菜肴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在取菜时,应检查菜品质量,做到“五不取”,即数量不足不取;温度不适不取;颜色不正不取;调、配料不全不取;器皿不洁、破损或不符合规格不取。不能让菜肴的质量问题暴露在就餐人面前。
(2)生吃要鲜,保证卫生、无菌。
(3)热菜要熟。要烂、酥、软、滑、嫩、清、鲜、脆。
(4)蔬菜必须保证即熟亦脆,色要青绿、口感脆爽,不能炒过,八成熟即可。口味主要火靠油来突出,靠少量复合油的复合味(葱姜油、花椒油、麻油、)来体现。
(5)鱼类、肉类、海鲜类等菜要熟,口味要香而不腻,口感要富有弹性。
(6)炸类的菜品要酥,要金黄色,油不能大,不能腻。个别外焦里嫩的菜要保持好原料的水分和鲜嫩度。严格控制炸油的重复使用次数。
(7)要求菜品体现原汁原味,尤其是清口青菜及海鲜菜肴,口味避免过重,(如过咸、过辣、过酸、过甜、过苦更不允许有异味腥、膻、臭味等)不能用调料、大料的味道压住本身的味道,突出要求口味(糖醋、酸辣等)。
(8)掌握好咸淡:菜品口味要温性、中性、要平和平淡,绝不能咸。
(9)快餐菜品一周内不重复,提供当季水果。
4、运营管理要求:
食堂餐饮与食品配送采取外包与监管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具体餐饮实行乙方明码标价,干部职工自由选择和自助消费的模式,甲方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监控。
(1)由甲方负责对乙方日常工作的监管与考核工作。
(2)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指派相应的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洗杂工等人员。乙方需优先考虑目前食堂在岗的劳务人员,择优录用,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
(3)乙方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对指派人员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并配合甲方做好食堂事务管理。负责包厢、窗口、大厅等各项服务;负责食堂每天生产的垃圾处理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
(4)乙方按实际就餐消费数向甲方按月结算,食堂收支盈亏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对食堂托管的服务和菜品质量、原材料品质、菜品价格、安全卫生等进行监管和检查。
七、双方职责
1、乙方的服务要求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合同转包给他人,并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早、中、晚餐、包厢公务、会议接待、食品供应以及甲方临时活动、季节性所需的增餐服务等工作。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和食堂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3)乙方应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4)乙方应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或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甲方警务保障室视实际情况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
(5)乙方须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员工考核办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防方案,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每月考核奖惩工资发放须经甲方同意。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
(6)乙方应对劳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社会保险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时,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在履行期间无特殊情况,主要劳务技术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如变动要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若擅自更换服务团队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减少必要的劳务人员,由此影响工作,甲方有权扣除服务费;若乙方未能及时落实甲方意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2、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食堂所需的用房与水、电、气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做好食堂有关硬件设施的配备或更新,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任何指派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管,随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指派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
(3)甲方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按季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无特殊情况,在次季第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
3、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确定一名具有较好管理水平和沟通能力的负责人,指派技艺与素质较好的厨师与面点师等相关人员。其中窗口服务员要求品貌端正,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年龄要求: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2)乙方应对指派人员经常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操作规范,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并要统一规范着装与持证上岗。
(3)乙方应想方设法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注重菜肴的色、香、味、美、鲜,做到品种多样化,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意见要及时改进,确保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上。
(4)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和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安全、卫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因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派遣单位管理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与承担。
(5)乙方应严格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厨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对食堂所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打扫、一周一大扫,实行定岗、定位、实时保洁。
(6)乙方应按餐饮行业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做好用电、用水、用火、用气节约、财物保护及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八、合同的续签及解除
1、合同的续签:本服务运营方案、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费为一年的服务费。服务期内乙方认真履行合同,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用餐职工的满意度较高,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符合续签合同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年度服务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没有餐饮经营资格或经营资格被吊销或责令停业整顿的。
(2)根据就餐情况,适时由甲方组织乙方随机抽调50名就餐人员和10个科室领导对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分值分别占50%),不能满足甲方服务要求,连续二个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
(3)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开展食堂经营提供服务。
(4)违法经营或从事违法活动的。如提供转基因食品或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材、油品,提供违禁食物;在食堂内酗酒、赌博等。
(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不符食品卫生法要求二次的。
(6)不符合安全消防规定,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
(7)不及时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及劳动保障等费用的。
(8)不服从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监督管理的。
九、违约责任
1、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自签订合同之前,需向甲方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
2、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年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承担一年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其他纠纷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通过诸暨仲裁委员会解决。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参照招标文件招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一份、诸暨市财政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