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附件1 | 12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预公告定稿8.6.pdf |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200]JS[GK]202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2-62279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0592-53022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工0592-6227909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禹州中央海岸一期3#1002-1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350200]JS[GK]2020001 |
资金来源 | 市级 |
截止时间 | 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投标人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17:00前。 |
采购人名称 |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
预算金额 | 合同包一:1060万元 合同包二:600万元 合同包三:540万元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式 |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杏林禹州中央海岸一期3#楼1002-1,魏先生,0592-6227909。邮箱:zfcg622@163.com。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具体内容 | 我局对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350200]JS[GK]2020001),现发布招标文件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专家如对采购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一预算金额:1060万元;合同包二预算金额:600万元;合同包三预算金额:540万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00.0 万元(人民币)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伙食单位食材
配送服务项目
备案编号:D-消防-GK-202007-B0330-IDN
招标编号:[350200]JS[GK]2020001
采购人: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8 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各
伙食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
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D-消防-GK-202007-B0330-IDN。
2、招标编号:[350200]JS[GK]20200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3)
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
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
(http://credit.xm.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
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 3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
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
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
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资格审查小组认
定为不合格投标人。(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
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
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人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明细 描述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
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
印供应商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应为其
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
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
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将留证存档。
具体参照《厦财采〔2020〕14 号-关于进一
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的
要求执行。
包:2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
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
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人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
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
印供应商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应为其
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
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
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将留证存档。
具体参照《厦财采〔2020〕14 号-关于进一
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的
要求执行。
包:3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
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
明细 描述
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人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
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
印供应商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应为其
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
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
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将留证存档。
具体参照《厦财采〔2020〕14 号-关于进一
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的
要求执行。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
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 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
(若有)为准。
7.2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
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
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
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 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
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 元。
9、投标截止
9.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
公告(若有)为准。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
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
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
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
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1.2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
本章第 11.1 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9号
联系方法:0592-5302257
13、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 20 幢 1102-1109 号
联系方法:0592-6227909(厦门分公司地址:厦门市杏林禹州中央海岸一期
3#楼 1002-1 )
附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
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
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
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
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
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
***、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
口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合同包预
算
投标保
证金
1 1-1
各伙食单位食
材配送服务项
否 2(年)3,000,000.000010600000 0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
口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合同包预
算
投标保
证金
目 包一特
1-2
各伙食单位食
材配送服务项
目 包一湖
否 2(年)3,900,000.0000
1-3
各伙食单位食
材配送服务项
目 包一思
否 2(年)3,700,000.0000
2
2-1
各伙食单位食
材配送服务项
目 包二集
否 2(年)2,800,000.0000
2-2
各伙食单位食
材配送服务项
目 包二海
否 2(年)3,200,000.0000
6000000 0
3
3-1
各伙食单位食
材配送服务项
目 包三同
否 2(年)2,800,000.0000
3-2
各伙食单位食
材配送服务项
目 包三翔
否 2(年)2,600,000.0000
5400000 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表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
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 1份、副本 1份,报价部分的
正本 1份、副本 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份、副本 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 U 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
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
质中另存 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 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
门规定》。
3
10.5-(2)-
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系统若无法编辑详细的投标报价明
细表,投标人应另行编制一份投标报价明细表,并另外用一
个信封密封提交。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
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
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
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
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 1中标候选人数为 3家,合同包 2中标候
选人数为 3家,合同包 3中标候选人数为 3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
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
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
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还是并列的,采取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
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 1中标人数为 1家,合同包 2中标人数
为 1家,合同包 3中标人数为 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
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
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
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向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
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
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
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
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
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
第三章第 15.1 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
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
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
址 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1.1 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
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
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其他:1、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类别:服务;
1.2、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预算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
率累进法计取。 本项目的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0―100]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1.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2、
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
受服务费下浮 10%的优惠。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
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对所有细微偏差进行解
释说明,评标过程中将不再要求对细微偏差进行解释说明,
本条款与第四章-4.3-(4)中的第②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
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
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不利于投标
人的内容进行认定。”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4、友
情提醒 4.1 网上报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 →
【办事指南】→ 下载【供 应商操作手册】,按手册指引操
作。 4.2 请投标人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提前办理 CA。 5、
关于质疑提交方式的补充说明:提交质疑须附上系统报名截
图,来函件应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留有联系方式的原件(质
疑书格式参照厦财采【2019】14 号通知)。 6、投标人针对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可无须提供开户许可
证,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7、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
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
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
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
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8、特别提醒:本项目
分为 1、2、3三个合同包,投标人可选合同包投标,但必须
对所投合同包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完整投标响应,否则将
导致废标。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由于本项目地点分
散、范围广,为确配送质量和及时性,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
中一个合同包,当同一个投标人在多个合同包评审排名均为
第一时,则按“合同包 1、合同包 2、合同包 3”的顺序确定
其中标合同包,其余的合同包则由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递推
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备注 后有表 2,请勿遗漏。
表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
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
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①【关于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中涉及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内容】;②【将招标文件中
所有关于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条款】;③【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13.2 条款“签
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④【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资格要求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
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①【根据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
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
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
完整。】;②【本项目对投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③【招标文件第三章 1
3.2 条款“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④
【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要求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
须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
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
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
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
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
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
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
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 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
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
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
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
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
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
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
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
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
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
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
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
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
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
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
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 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
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
“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
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 CA 证
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 b 项规定加盖其单
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 CA 证书:
a.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
文件第一章第 10 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 CA 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
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 CA 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
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
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
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
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
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
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 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
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
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
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
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
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
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
3.1 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 5.2 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个日历日
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
15 个日历日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
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
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 若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
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
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 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终
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 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 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
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10.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
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
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 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 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
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
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
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
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 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
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
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
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
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 10.5 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
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
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建盛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
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
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
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 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
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
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 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
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
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
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
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
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
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
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
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
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
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
本章第 10.9 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
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
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
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
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
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
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
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
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 10.9 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
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 10.8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
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4、9.5、9.6 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
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 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
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
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 10.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
章,并按照本章第 10.10 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
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 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建盛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 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
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
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
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
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
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
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
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 11.4 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
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
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
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
(包括质疑)。
11.5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
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
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 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
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
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 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
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
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 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13.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
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13.6 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
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建盛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
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
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
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
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
及希望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
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
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
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 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 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
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 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 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
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
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
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 对不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
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
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 对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 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
限届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
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
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
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
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
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
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
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
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
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
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
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
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
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 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
(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
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
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
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
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
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
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
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
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 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
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 号)规定。
17.6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
(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 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
审查工作的组织。
1.1 资格审查小组由 3 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
购人代表至少 1人,由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 1人,其
余 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 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
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
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
明细 描述
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
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
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
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
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
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
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
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
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
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
(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
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
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
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
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
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
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
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
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
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
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
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
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 成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
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
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 1.1、
1.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
(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
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年的投标
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
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明细 描述
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
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
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
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124 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
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
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
规定:1.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
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
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
收凭据复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
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
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
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
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
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
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
下列规定:1.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
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
保险凭据复印件。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
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
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
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
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
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
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
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
定提供。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
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
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
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
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
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
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
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
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
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
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
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
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
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
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
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
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
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明细 描述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
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
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
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
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
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
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
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
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
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
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
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 a7《参加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
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
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
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人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
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
印供应商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应为其
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
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
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
明细 描述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将留证存档。
具体参照《厦财采〔2020〕14 号-关于进一
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的
要求执行。
包:2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
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
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人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
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
印供应商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应为其
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
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
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将留证存档。
具体参照《厦财采〔2020〕14 号-关于进一
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的
要求执行。
包:3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
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
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人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
明细 描述
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
印供应商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应为其
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
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
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将留证存档。
具体参照《厦财采〔2020〕14 号-关于进一
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的
要求执行。
(3)投标保证金。
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包:2
无
包:3
无
1.5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
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
级,再按照本章第 1.2、1.3、1.4 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
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
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
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 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
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
的评标专家 6人。
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
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
发布。
②对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
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
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
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
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
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
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
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 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
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
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
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
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
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
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
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技术项总分 50%的,投标无效。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无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2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技术项总分 50%的,投标无效。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无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3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技术项总分 50%的,投标无效。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无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 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
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
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
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应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
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
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
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
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
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
(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
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
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
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
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
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 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 7 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
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
第 6.4 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
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 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 7.2 条规定。
6.6 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评委更换等。
6.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
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
6.9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
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7 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
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 评标方法:合同包 1,合同包 2,合同包 3 采用综合评分法。
7.2 评标标准
合同包 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
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
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
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
×A3=100 分(满分时),F4×A4 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15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
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
(一)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1、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1)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
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2)中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价格给予联
合体 3%的扣除。 2、证明材料:(1)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材料: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
参与投标时最近 2 个月向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
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
讫凭证;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辖区内税务机关或辖区内社
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 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
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3)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投标
人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序号(1)材
料必须提供,序号(2)、(3)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提供的资料不符
合要求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
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
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65 分。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3
根据投标人供货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来源、加工、包装、
检验、配送等整个供货系统各环节流程概况,各环节流程描述清晰完整,
并提供各环节完整的相应照片佐证,流程科学合理,能够有效保障食品质
量、食品安全的得 3分;各环节内容描述基本完整,但内容较简单,提供
的照片不能完全体现各环节的得 1分;其他不得分。
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1)鼓浪屿运输配送;(2)台风、停水停电等恶
劣天气(3)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防疫等情况的应急供货方案进行评分,
各应急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并提供相应流程图,流程科学合理,能够有效
保障食品配送时效的,每缺少 1项方案扣 1分,扣完为止,满分 3分。
3 3
根据投标人拟提供的肉禽类、水产、果蔬等食品的品牌,产地,进货渠道
证明情况进行评审:提供品牌,产地,进货渠道 3项的往来票据或照片佐
证,每响应一项食品种类的品牌,产地,进货渠道证明情况得一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4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肉禽加工基地、水产养殖基地情况进行评分,须
提供基地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及基地现场照片,签约的提
供签约协议或租赁有效合同,基地现场照片及往来票据证明材料(不含公
告当月)】,每提供一项基地证明得 1.5 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5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果蔬种植基地总面积进行评价,果蔬种植基地总
面积≥100 亩的得 3分,75 亩≤果蔬种植基地总面积<100 亩的得 2分;
50 亩≤果蔬种植基地总面积<75 亩的得 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须提供
相关基地面积的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面积证明材料及基地现场照
片,签约的提供能证明面积的签约协议或租赁有效合同,基地现场照片及
往来票据证明材料(不含公告当月)】,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6 3
投标人能够按照采购人下单(正餐配送下单时间不晚于需求时间 12 小时)
需求,于每日 06:00 时前完成当天食材配送到位,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
自拟加盖公章),须同时提供固定配送网点至合同包 1采购人指定的地理
位置(特勤、湖里、思明大队含下属站点)所在地的电子地图驾车模式路
线图截图,截图中应明确标注导航起止点地址、时间,未提供以上材料的
不得分,本项满分 3分。
7 3
针对本项目任务重点(因消防救援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需提供 7*24 小时
的服务)投标人能够按照采购人下单(应急需求配送下单时间不晚于需求
时间 3小时)要求的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投标人能
为采购人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须同时提供应急配送相应流程图、值班制度、伴随服务方案(伴随服务包
含紧急外出任务时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厨师伴随服务,采购人可提供移动
餐车),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 3分,否则不得分。
8 3
投标人须具备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
台上的能力(入市必登平台),并承诺无偿为本项目录入一品一码。投标
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
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台上。投标人提供系统网页截图及相
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可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9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仓储管理制度、食材验收管理制度、食品卫
生管理制度进行评价,须提供相关制度及上墙照片佐证,每提供 1项得 1
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配套检验检测制度、采
购台账管理存档制度等进行评价,须提供相关制度及上墙照片佐证,每提
供 1项得 1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11 3
根据投标人具备净菜流水线系统或净菜设备的,具备净菜流水线系统的,
提供设备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佐证,得 3分;具备净菜设备的须提供相关设
备(包括但不限于清洗设备、消毒设备、切割设备、包装设备等)的购置
发票、照片等作为评审依据,每缺少 1类设备扣 1分,扣完为止,满分 3
分。
12 3 投标人具备生鲜订单信息管理系统的,须提供管理平台截图并加盖投标人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公章,满足得 3分。否则不得分。
13 3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组建的配送部、人员配置、分工情况进行评分,人员
配置≥20 人得 3分;12 人≤人员配置<20 人得 2分,7人≤员配置<12
人得 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①拟投入人员清单,清单内需体现人员分
工情况。②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列表中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③需通过人员通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
14 3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评价,拟投入的管理人
员:1)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具备食品或餐饮业中级(含)以上职业经理人
证书的得 1分;2)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具备 2年以上农产品或食品行业从
事经验的得 1分;3)拟投入的管理人员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
全管理员证书得 1分,满分 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
日期前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不得分。】
15 3
根据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
统(https://spcjsac.gsxt.gov.cn/)按企业名称查询的结果进行评比,
未查询到不合格产品信息投标人的得 3分;每查询到一条不合格产品信息
的扣 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分。
16 2
投标人承诺对其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负有全部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
何方式向采购人提供临近保质期(保持期后四分之一时间内)、假冒伪劣、
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验检疫的产品。提供相关承诺的
得 2分,否则不得分。
17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视频进行评价,视频资料须对仓储、分拣、配送管
理进行拍摄,1)仓储储存保管整齐规范,储存环境安全卫生;2)分拣作
业机械化效率高;3)配货管理流程规范。根据上述要求投标人每满足 1
项内容得 1分,满分 3分,不满足不得分。视频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18 3
根据投标人针对客户沟通、客户投诉处理制度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职
责划分、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程序、责任追究制度等,每提供 1项相关内容
得 1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19 3
投标人具备自有农产品农药残留、食品安全等食品检验检测设备的,提供
相关检测设备发票证明材料,每提供 1项检测设备证明材料可得 1.5 分,
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20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情况进行评分,300 立方米≤自有或租赁
冷库体积可得 3分;250 立方米≤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300 立方米,得
2分;200 立方米≤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250 立方米可得 1分,其他情
况不得分。 【需提供冷库照片实拍证明。自有冷库的需提供冷库体积证
明材料及产权证明、设备购置发票或竣工验收单;租赁冷库的需提供体积
证明材料、有效合同复印件及往来票据等证明材料(不含公告当月),未
提供完整的不得分。】
21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仓储面积情况进行评分,1000 平方米≤自有或租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赁的仓储面积可得 3分;800 平方米≤自有或租赁的仓储面积<1000 平方
米可得 2分;500 平方米≤自有或租赁的仓储面积<800 平方米可得 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需提供仓储照片实拍证明。自有仓储的需提供产权
面积证明、仓储设备购置发票或竣工验收单;租赁仓储的需提供有效合同
复印件及往来发票等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
22 3
根据投标人配备的运输调配车辆进行评价,投标人配备签约的第三方配送
公司运输调配车辆的得1分;投标人配备自有冷藏车1部及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配备自有运输调配车辆3部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自
有车辆须提供图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协议配送车辆须
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第三方配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
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20 分。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3
根据投标人同类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额达到 1500 万元(含)
以上且每人每次人身伤害责任险≥人民币 5万元,得 3分;15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不含)且每人每次人身伤害责任险≥人民币 5万元,得 2分;
1000 万元(含)以下且每人每次人身伤害责任险≥人民币 5万元,得 1
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投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3
根据投标人在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指:1、供货验收时;2采购人使用、
生产加工后;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措施方案进行评价,针对以上
三种情况出现质量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及处理流程图,每提供 1项
质量解决措施及流程图可得 1分,满分 3分。
3 3
根据投标人针对应急补货、交货后出现不合格等问题的整改速度承诺进
行评价:承诺在 2小时内能整改完毕的得 3分;承诺 3小时内能整改完
毕的得 2分;承诺在 4小时内能整改完毕的得 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承诺函格式自拟。
4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承接的食材配送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 1分。
满分 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
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的扫描件及其网址)、中标(成交)
通知书扫描件、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如
约履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货单、结算单、发票等)扫描件,原件备
查;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
业绩将不予采信。
5 3
根据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食材配送项
目考评情况:每提供 1个经采购人出具的考核合格的项目得 0.5 分,最
多 1分;每提供 1个经采购人出具的考核优秀或满意的项目得 1分,最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多 3分。本项满分 3分(须提供项目合同,评估结果证明等材料,与第 4
条项目业绩不得重复提供)。
6 1
投标人通过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OHSAS18001)的新版】,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
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7 1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扫描
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8 1
投标人通过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
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9 1
投标人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扫描
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1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签约的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得 1分,自有的资质需提
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签约的资质须提供签约协议、
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往来票据证明材料(不含公告当月),未提供不得
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
额 20%(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
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
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
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
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
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
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
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
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
环境标
志产品
6.4
附加分(限货物)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a.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
报价总金额 20%(含 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
志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4%的加分;b.若同一合同
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
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6%的加分;c.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
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
评标项
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
分值8%的加分。d.投标人应分别明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名 称、
数量、分项报价、总报价,及其总报价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并提供清单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此外,若投标人对节能或环境
标志产品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报价,投标人应按评标委
员会要求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e.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
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
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优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 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
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
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
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
×A3=100 分(满分时),F4×A4 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15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
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
(一)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1、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1)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
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2)中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价格给予联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合体 3%的扣除。 2、证明材料:(1)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材料: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
参与投标时最近 2 个月向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
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
讫凭证;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辖区内税务机关或辖区内社
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 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
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3)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投标
人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序号(1)材
料必须提供,序号(2)、(3)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提供的资料不符
合要求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
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
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65 分。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3
根据投标人供货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来源、加工、包装、
检验、配送等整个供货系统各环节流程概况,各环节流程描述清晰完整,
并提供各环节完整的相应照片佐证,流程科学合理,能够有效保障食品质
量、食品安全的得 3分;各环节内容描述基本完整,但内容较简单,提供
的照片不能完全体现各环节的得 1分;其他不得分。
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1)台风(2)停水停电等恶劣天气 (3)重大公
共卫生事件防控防疫等情况的应急供货方案进行评分,各应急方案描述清
晰完整,并提供相应流程图,流程科学合理,能够有效保障食品配送时效
的,每缺少 1项方案扣 1分,扣完为止,满分 3分。
3 3
根据投标人拟提供的肉禽类、水产、果蔬等食品的品牌,产地,进货渠道
证明情况进行评审:提供品牌,产地,进货渠道 3项的往来票据或照片佐
证,每响应一项食品种类的品牌,产地,进货渠道证明情况得一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4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肉禽加工基地、水产养殖基地情况进行评分,须
提供基地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及基地现场照片,签约的提
供签约协议或租赁有效合同,基地现场照片及往来票据证明材料(不含公
告当月)】,每提供一项基地证明得 1.5 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5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果蔬种植基地总面积进行评价,果蔬种植基地总
面积≥100 亩的得 3分,75 亩≤果蔬种植基地总面积<100 亩的得 2分;
50 亩≤果蔬种植基地总面积<75 亩的得 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须提供
相关基地面积的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面积证明材料及基地现场照
片,签约的提供能证明面积的签约协议或租赁有效合同,基地现场照片及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往来票据证明材料(不含公告当月)】,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6 3
投标人能够按照采购人下单(正餐配送下单时间不晚于需求时间 12 小时)
需求,于每日 06:00 时前完成当天食材配送到位,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
自拟加盖公章),须同时提供固定配送网点至合同包 2采购人指定的地理
位置(集美、海沧大队含下属站点)所在地的电子地图驾车模式路线图截
图,截图中应明确标注导航起止点地址、时间,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不得分,
本项满分 3分。
7 3
针对本项目任务重点(因消防救援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需提供 7*24 小时
的服务)投标人能够按照采购人下单(应急需求配送下单时间不晚于需求
时间 3小时)要求的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投标人能
为采购人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须同时提供应急配送相应流程图、值班制度、伴随服务方案(伴随服务包
含紧急外出任务时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厨师伴随服务,采购人可提供移动
餐车),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 3分,否则不得分。
8 3
投标人须具备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
台上的能力(入市必登平台),并承诺无偿为本项目录入一品一码。投标
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
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台上。投标人提供系统网页截图及相
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可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9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仓储管理制度、食材验收管理制度、食品卫
生管理制度进行评价,须提供相关制度及上墙照片佐证,每提供 1项得 1
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配套检验检测制度、采
购台账管理存档制度等进行评价,须提供相关制度及上墙照片佐证,每提
供 1项得 1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11 3
根据投标人具备净菜流水线系统或净菜设备的,具备净菜流水线系统的,
提供设备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佐证,得 3分;具备净菜设备的须提供相关设
备(包括但不限于清洗设备、消毒设备、切割设备、包装设备等)的购置
发票、照片等作为评审依据,每缺少 1类设备扣 1分,扣完为止,满分 3
分。
12 3
投标人具备生鲜订单信息管理系统的,须提供管理平台截图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满足得 3分。否则不得分。
13 3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组建的配送部、人员配置、分工情况进行评分,人员
配置≥20 人得 3分;12 人≤人员配置<20 人得 2分,7人≤员配置<12
人得 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①拟投入人员清单,清单内需体现人员分
工情况。②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列表中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③需通过人员通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
14 3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评价,拟投入的管理人
员:1)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具备食品或餐饮业中级(含)以上职业经理人
证书的得 1分;2)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具备 2年以上农产品或食品行业从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事经验的得 1分;3)拟投入的管理人员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
全管理员证书得 1分,满分 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
日期前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不得分。】
15 3
根据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
统(https://spcjsac.gsxt.gov.cn/)按企业名称查询的结果进行评比,
未查询到不合格产品信息投标人的得 3分;每查询到一条不合格产品信息
的扣 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分。
16 2
投标人承诺对其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负有全部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
何方式向采购人提供临近保质期(保持期后四分之一时间内)、假冒伪劣、
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验检疫的产品。提供相关承诺的
得 2分,否则不得分。
17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视频进行评价,视频资料须对仓储、分拣、配送管
理进行拍摄,1)仓储储存保管整齐规范,储存环境安全卫生;2)分拣作
业机械化效率高;3)配货管理流程规范。根据上述要求投标人每满足 1
项内容得 1分,满分 3分,不满足不得分。视频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18 3
根据投标人针对客户沟通、客户投诉处理制度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职
责划分、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程序、责任追究制度等,每提供 1项相关内容
得 1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19 3
投标人具备自有农产品农药残留、食品安全等食品检验检测设备的,提供
相关检测设备发票证明材料,每提供 1项检测设备证明材料可得 1.5 分,
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20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情况进行评分,300 立方米≤自有或租赁
冷库体积可得 3分;250 立方米≤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300 立方米,得
2分;200 立方米≤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250 立方米可得 1分,其他情
况不得分。 【需提供冷库照片实拍证明。自有冷库的需提供冷库体积证
明材料及产权证明、设备购置发票或竣工验收单;租赁冷库的需提供体积
证明材料、有效合同复印件及往来票据等证明材料(不含公告当月),未
提供完整的不得分。】
21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仓储面积情况进行评分,1000 平方米≤自有或租
赁的仓储面积可得 3分;800 平方米≤自有或租赁的仓储面积<1000 平方
米可得 2分;500 平方米≤自有或租赁的仓储面积<800 平方米可得 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需提供仓储照片实拍证明。自有仓储的需提供产权
面积证明、仓储设备购置发票或竣工验收单;租赁仓储的需提供有效合同
复印件及往来发票等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
22 3
根据投标人配备的运输调配车辆进行评价,投标人配备签约的第三方配送
公司运输调配车辆的得1分;投标人配备自有冷藏车1部及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配备自有运输调配车辆3部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自
有车辆须提供图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协议配送车辆须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第三方配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
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20 分。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3
根据投标人同类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额达到 1500 万元(含)
以上且每人每次人身伤害责任险≥人民币 5万元,得 3分;15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不含)且每人每次人身伤害责任险≥人民币 5万元,得 2分;
1000 万元(含)以下且每人每次人身伤害责任险≥人民币 5万元,得 1
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投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3
根据投标人在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指:1、供货验收时;2采购人使用、
生产加工后;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措施方案进行评价,针对以上
三种情况出现质量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及处理流程图,每提供 1项
质量解决措施及流程图可得 1分,满分 3分。
3 3
根据投标人针对应急补货、交货后出现不合格等问题的整改速度承诺进
行评价:承诺在 2小时内能整改完毕的得 3分;承诺 3小时内能整改完
毕的得 2分;承诺在 4小时内能整改完毕的得 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承诺函格式自拟。
4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承接的食材配送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 1分。
满分 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
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的扫描件及其网址)、中标(成交)
通知书扫描件、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如
约履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货单、结算单、发票等)扫描件,原件备
查;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
业绩将不予采信。
5 3
根据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食材配送项
目考评情况:每提供 1个经采购人出具的考核合格的项目得 0.5 分,最
多 1分;每提供 1个经采购人出具的考核优秀或满意的项目得 1分,最
多 3分。本项满分 3分(须提供项目合同,评估结果证明等材料,与第 4
条项目业绩不得重复提供)。
6 1
投标人通过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OHSAS18001)的新版】,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
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7 1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扫描
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8 1
投标人通过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
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9 1
投标人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扫描
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1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签约的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得 1分,自有的资质需提
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签约的资质须提供签约协议、
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往来票据证明材料(不含公告当月),未提供不得
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
额 20%(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
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
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
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
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
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
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
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
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
环境标
志产品
6.4
附加分(限货物)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a.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
报价总金额 20%(含 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
志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4%的加分;b.若同一合同
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
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6%的加分;c.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
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
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
分值8%的加分。d.投标人应分别明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名 称、
数量、分项报价、总报价,及其总报价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并提供清单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此外,若投标人对节能或环境
标志产品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报价,投标人应按评标委
员会要求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e.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
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
评标项
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优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 3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
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
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
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
×A3=100 分(满分时),F4×A4 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15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
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
(一)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1、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1)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
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2)中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价格给予联
合体 3%的扣除。 2、证明材料:(1)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材料: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
参与投标时最近 2 个月向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
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
讫凭证;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辖区内税务机关或辖区内社
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 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
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3)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投标
人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序号(1)材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料必须提供,序号(2)、(3)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提供的资料不符
合要求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
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
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65 分。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3
根据投标人供货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来源、加工、包装、
检验、配送等整个供货系统各环节流程概况,各环节流程描述清晰完整,
并提供各环节完整的相应照片佐证,流程科学合理,能够有效保障食品质
量、食品安全的得 3分;各环节内容描述基本完整,但内容较简单,提供
的照片不能完全体现各环节的得 1分;其他不得分。
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1)台风(2)停水停电等恶劣天气 (3)重大公
共卫生事件防控防疫等情况的应急供货方案进行评分,各应急方案描述清
晰完整,并提供相应流程图,流程科学合理,能够有效保障食品配送时效
的,每缺少 1项方案扣 1分,扣完为止,满分 3分。
3 3
根据投标人拟提供的肉禽类、水产、果蔬等食品的品牌,产地,进货渠道
证明情况进行评审:提供品牌,产地,进货渠道 3项的往来票据或照片佐
证,每响应一项食品种类的品牌,产地,进货渠道证明情况得一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4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肉禽加工基地、水产养殖基地情况进行评分,须
提供基地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及基地现场照片,签约的提
供签约协议或租赁有效合同,基地现场照片及往来票据证明材料(不含公
告当月)】,每提供一项基地证明得 1.5 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5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果蔬种植基地总面积进行评价,果蔬种植基地总
面积≥100 亩的得 3分,75 亩≤果蔬种植基地总面积<100 亩的得 2分;
50 亩≤果蔬种植基地总面积<75 亩的得 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须提供
相关基地面积的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面积证明材料及基地现场照
片,签约的提供能证明面积的签约协议或租赁有效合同,基地现场照片及
往来票据证明材料(不含公告当月)】,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6 3
投标人能够按照采购人下单(正餐配送下单时间不晚于需求时间 12 小时)
需求,于每日 06:00 时前完成当天食材配送到位,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
自拟加盖公章),须同时提供固定配送网点至合同包 3采购人指定的地理
位置(同安、翔安大队含下属站点)所在地的电子地图驾车模式路线图截
图,截图中应明确标注导航起止点地址、时间,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不得分,
本项满分 3分。
7 3
针对本项目任务重点(因消防救援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需提供 7*24 小时
的服务)投标人能够按照采购人下单(应急需求配送下单时间不晚于需求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时间 3小时)要求的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投标人能
为采购人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须同时提供应急配送相应流程图、值班制度、伴随服务方案(伴随服务包
含紧急外出任务时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厨师伴随服务,采购人可提供移动
餐车),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 3分,否则不得分。
8 3
投标人须具备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
台上的能力(入市必登平台),并承诺无偿为本项目录入一品一码。投标
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
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台上。投标人提供系统网页截图及相
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可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9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仓储管理制度、食材验收管理制度、食品卫
生管理制度进行评价,须提供相关制度及上墙照片佐证,每提供 1项得 1
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配套检验检测制度、采
购台账管理存档制度等进行评价,须提供相关制度及上墙照片佐证,每提
供 1项得 1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11 3
根据投标人具备净菜流水线系统或净菜设备的,具备净菜流水线系统的,
提供设备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佐证,得 3分;具备净菜设备的须提供相关设
备(包括但不限于清洗设备、消毒设备、切割设备、包装设备等)的购置
发票、照片等作为评审依据,每缺少 1类设备扣 1分,扣完为止,满分 3
分。
12 3
投标人具备生鲜订单信息管理系统的,须提供管理平台截图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满足得 3分。否则不得分。
13 3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组建的配送部、人员配置、分工情况进行评分,人员
配置≥20 人得 3分;12 人≤人员配置<20 人得 2分,7人≤员配置<12
人得 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①拟投入人员清单,清单内需体现人员分
工情况。②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列表中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③需通过人员通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
14 3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评价,拟投入的管理人
员:1)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具备食品或餐饮业中级(含)以上职业经理人
证书的得 1分;2)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具备 2年以上农产品或食品行业从
事经验的得 1分;3)拟投入的管理人员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
全管理员证书得 1分,满分 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
日期前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不得分。】
15 3
根据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
统(https://spcjsac.gsxt.gov.cn/)按企业名称查询的结果进行评比,
未查询到不合格产品信息投标人的得 3分;每查询到一条不合格产品信息
的扣 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分。
16 2 投标人承诺对其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负有全部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何方式向采购人提供临近保质期(保持期后四分之一时间内)、假冒伪劣、
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验检疫的产品。提供相关承诺的
得 2分,否则不得分。
17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视频进行评价,视频资料须对仓储、分拣、配送管
理进行拍摄,1)仓储储存保管整齐规范,储存环境安全卫生;2)分拣作
业机械化效率高;3)配货管理流程规范。根据上述要求投标人每满足 1
项内容得 1分,满分 3分,不满足不得分。视频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18 3
根据投标人针对客户沟通、客户投诉处理制度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职
责划分、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程序、责任追究制度等,每提供 1项相关内容
得 1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19 3
投标人具备自有农产品农药残留、食品安全等食品检验检测设备的,提供
相关检测设备发票证明材料,每提供 1项检测设备证明材料可得 1.5 分,
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20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情况进行评分,300 立方米≤自有或租赁
冷库体积可得 3分;250 立方米≤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300 立方米,得
2分;200 立方米≤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250 立方米可得 1分,其他情
况不得分。 【需提供冷库照片实拍证明。自有冷库的需提供冷库体积证
明材料及产权证明、设备购置发票或竣工验收单;租赁冷库的需提供体积
证明材料、有效合同复印件及往来票据等证明材料(不含公告当月),未
提供完整的不得分。】
21 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仓储面积情况进行评分,1000 平方米≤自有或租
赁的仓储面积可得 3分;800 平方米≤自有或租赁的仓储面积<1000 平方
米可得 2分;500 平方米≤自有或租赁的仓储面积<800 平方米可得 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需提供仓储照片实拍证明。自有仓储的需提供产权
面积证明、仓储设备购置发票或竣工验收单;租赁仓储的需提供有效合同
复印件及往来发票等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
22 3
根据投标人配备的运输调配车辆进行评价,投标人配备签约的第三方配送
公司运输调配车辆的得1分;投标人配备自有冷藏车1部及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配备自有运输调配车辆3部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自
有车辆须提供图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协议配送车辆须
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第三方配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
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20 分。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3 根据投标人同类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额达到 1500 万元(含)
评
标
项
目
评
标
分
值
评标方法描述
以上且每人每次人身伤害责任险≥人民币 5万元,得 3分;15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不含)且每人每次人身伤害责任险≥人民币 5万元,得 2分;
1000 万元(含)以下且每人每次人身伤害责任险≥人民币 5万元,得 1
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投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3
根据投标人在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指:1、供货验收时;2采购人使用、
生产加工后;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措施方案进行评价,针对以上
三种情况出现质量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及处理流程图,每提供 1项
质量解决措施及流程图可得 1分,满分 3分。
3 3
根据投标人针对应急补货、交货后出现不合格等问题的整改速度承诺进
行评价:承诺在 2小时内能整改完毕的得 3分;承诺 3小时内能整改完
毕的得 2分;承诺在 4小时内能整改完毕的得 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承诺函格式自拟。
4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承接的食材配送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 1分。
满分 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
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的扫描件及其网址)、中标(成交)
通知书扫描件、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如
约履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货单、结算单、发票等)扫描件,原件备
查;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
业绩将不予采信。
5 3
根据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食材配送项
目考评情况:每提供 1个经采购人出具的考核合格的项目得 0.5 分,最
多 1分;每提供 1个经采购人出具的考核优秀或满意的项目得 1分,最
多 3分。本项满分 3分(须提供项目合同,评估结果证明等材料,与第 4
条项目业绩不得重复提供)。
6 1
投标人通过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OHSAS18001)的新版】,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
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7 1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扫描
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8 1
投标人通过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
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9 1
投标人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扫描
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1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签约的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得 1分,自有的资质需提
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签约的资质须提供签约协议、
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往来票据证明材料(不含公告当月),未提供不得
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
额 20%(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
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
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
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
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
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
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
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
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
环境标
志产品
6.4
附加分(限货物)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a.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
报价总金额 20%(含 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
志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4%的加分;b.若同一合同
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
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6%的加分;c.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
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
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
分值8%的加分。d.投标人应分别明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名 称、
数量、分项报价、总报价,及其总报价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并提供清单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此外,若投标人对节能或环境
标志产品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报价,投标人应按评标委
员会要求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e.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
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
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优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 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 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
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
8.4 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 项目名 称: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食材配送服务
1.2 本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投标人在供货过程中若违反合同相关规定的,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3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
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
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
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健康、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
化学添加剂。
1.4 采购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总
预算(元)
1
1-1
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特勤大队
(含下属站点)
2(年) 3,000,000.00
106000001-2
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湖里大队
(含下属站点)
2(年) 3,900,000.00
1-3
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思明大队
(含下属站点)
2(年) 3,700,000.00
2
2-1
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集美大队
(含下属站点)
2(年) 2,800,000.00
6000000
2-2
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海沧大队
(含下属站点)
2(年) 3,200,000.00
3
3-1
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同安大队
(含下属站点)
2(年) 2,800,000.00
5400000
3-2
各伙食单位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翔安大队
(含下属站点)
2(年) 2,600,000.00
1.5 本项目为统招分签项目,项目采购结果 2 年有效,合同两年一签。
1.6 特别提醒:本项目分为 1、2、3 三个合同包,投标人可选合同包投标,
但必须对所投合同包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完整投标响应,否则将导致废标。
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由于本项目地点分散、范围广,为确配送质量和
及时性,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合同包,当同一个投标人在多个合同包评
审排名均为第一时,则按“合同包 1、合同包 2、合同包 3”的顺序确定其中标
合同包,其余的合同包则由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递推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1.7 路线地点
地址
单位名 称 地址
包一地址
特勤大队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特勤大队湖里区金山路
3366 号
特勤大队特勤一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特勤大队特勤一消防站思
明区湖滨北路 119 号
特勤大队特勤二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特勤大队特勤二消防站湖
里区金山路 3366 号
特勤大队特勤四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特勤大队第四消防站思明
区会展南路 28 号
思明大队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思明区大队禾祥西路 10 号
思明大队前埔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思明大队前埔消防站思明
区前埔南路 119 号
思明大队浮屿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思明区大队禾祥西路 10 号
思明大队厦港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思明区大队思明南路453号
思明大队厦禾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思明区大队厦禾消防站厦
禾路 678-1 号
思明大队鼓浪屿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思明区大队鼓浪屿消防站
鼓新路 47 号
湖里大队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湖里区大队马垄路 12 号
湖里大队江头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湖里区大队江头消防站吕
岭路 91 号
湖里大队华荣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湖里区大队华荣消防站湖
里大道 119 号
湖里大队马垅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湖里区大队马垅消防站马
垄路 12 号
湖里大队寨上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湖里区大队寨上消防站寨
上西二路 66 号
包二地址
海沧大队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海沧区大队兴港路 1999 号
海沧大队港区消防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海沧区大队特勤三消防站
港北路 66 号
海沧大队新阳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海沧区大队新阳消防站新
光路 251 号
海沧大队兴港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大队兴港消防站兴港路
1999 号
集美大队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集美区大队杏西路 45 号
集美大队杏林消防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集美区大队杏林消防站杏
站 西路 45 号
集美大队孙坂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集美区大队孙坂消防站孙
坂南路 1号
包三地址
同安大队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同安区环城北路 900 号
同安区大队潘涂消
防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同安区大队潘涂消防站美
禾三路 666 号
同安区大队大同消
防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同安区大队大同消防站环
城北路 900 号
翔安区大队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翔安区大队新店镇新莲路
119 号
翔安大队新店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翔安区大队新店消防站新
莲路 119 号
翔安大队马巷消防
站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翔安区大队马巷消防站巷
北路 119 号
翔安大队林前中队
福建省厦门市支队翔安区大队林前中队翔安
大道肖厝公交车站旁
1.8 投标人须提供运营视频,视频资料须对仓储、分拣、配送管理进行拍摄,
MP4 格式,须分别拷贝 1 份光盘及 1份 U盘存储并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配送要求
1.1 中标供 应 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设 计整体配送服务方案,并确定配
送服务、车辆运输所应达到标准要求。报价已包含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货到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交货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有可能
发生的费用,包含生产、检验检疫、包装、采购、运输、装卸、售 后 服 务、
免费按时退换货服务等。
1.2 提供的货品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接受采购
人工作人员验收;
1.3 中标供 应 商每天供货时须同时提供货物清单,标明货物名 称、规格、
单位、单价、数量、小计、当天供货总金额。(以下格式仅供参 考,中标供 应
商可自行拟定格式,但须反映以下内容)
1.4 中标供 应 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进行供货。如采购人因特
殊需求,需临时配送食材,中标供 应 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送达。
1.5 运送车辆每天配送前须进行消毒,确保车辆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1.6 供应要求按每天需求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确
定并在前一天告知供 应 商。
1.7 采购人将定期不定期地对供 应 商履行合同情况、服务质量及供货价格
等进行考核及检查。出现未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出现质量问题等违约行为,未能
通过采购人考核及检查的,将追究其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负全部赔
偿责任。
2、采购货物一览表
2.1 米面
序号 品目 质量标准
1
大米
(非转
基因)
一级晚籼米(一年内原粮加工而成)。米
粒色泽:精白色或淡青白色,有光泽,呈半
透明清澈饱满;米粒形态:呈长形或椭圆
形,子粒均匀,组织紧密完整,有少量碎米,
无虫害,无杂质;气味:具有纯正的香味,
无霉味(变)、无腐败、无异味或无虫蛀
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质量不低于《大米》
(GB1354-2018)一级籼米要求,符合《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剩余保存期
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外包装完好,
25kg/袋,标明产品名 称、净含量、生产
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
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
号等内容。具有品 牌商 标。如遇国家
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早籼稻谷必须符合质量指标 GB1350-2009
稻谷一等或以上标准,符合品质指标:出
糙率≥79%、整精米率≥50%、黄粒米≤
1.0%、水分≤13.5%、杂质≤1%、脂肪酸值
≤20mgKOH/100g、谷外糙米≤2.0%。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62-2017《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镉
(cd)/mg/kg≦0.2,铅(pb)/mg/kg≦0.2,
总汞(hg)/mg/kg≦0.02,无机砷
(as)/mg/kg≦0.2,及《粮油储存品质判
定规则》“宜存”指标,黄曲霉毒素
B1/ug/kg≦10。《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
量》GB2763-2014 中关于早籼稻谷的各项
规定。
2 面粉
外包装:完好,无破损。
满足各种用途(蛋糕、水饺、包子等)
感官检验方法:将面粉在黑纸上撒成一薄
层,注意观察有无色变、发霉、出虫、结
块及杂质等。测定气味时,取少量样品于
手掌上,哈气致热,应没有霉臭味、酸味、
煤油味、苦味及其他异味。
2.2 食用油
序号 品目 质量标准
1
食用植物调
和油
(非转基因)
非散装一级食用植物调和油。质量不低于《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一级食用植物调和油要
求(包括技术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其他要求),
清晰无浑浊、无异味、无污染、无变质,剩余保质期不
少于三分之二。外包装完好,密封性良好,5L/桶,标
明品名、品 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
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品 牌商 标。合同有
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2
食用油
(非转基因)
正规厂家生产,一级植物油(如菜籽油、花生油、玉米
油、橄榄油、山茶油、棕榈油、芥花子油、葵花子油、
大豆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胡麻油)、葡萄籽油、核
桃油等),优质原料,油质金黄透亮,透明度高无杂质,
无异味,天然健康,营养成分搭配合理,黄曲霉素不超
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质,不
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标明品名、品 牌、生产
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执行标准、具有产品
合格证。具有品 牌商 标。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
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2.3 奶制品
序号 品目 质量标准
1
包装牛
奶
1、无脂肪凝结现象;
2、牛奶呈乳白色、均匀无分层;
3、包装完好、未超过保质期的 1/3。
4、具备乳的正常滋气味,不得有苦、咸、涩、臭等异味。
2
生鲜牛
奶
当天新鲜牛奶,乳白色或略带黄色的均匀胶体,无粘稠、浓
厚、分层现象;不得有肉眼可见的杂质;具备乳的正常滋气
味,不得有苦、咸、涩、臭等异味。
3 奶粉
1、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滋味和气味具有纯正的乳香味,
组织状干燥、均匀的粉末,冲调性经搅拌可迅速溶解于水中,
不结块。
2、理化指标:蛋白质%≥16.5;水份%≤5,脂肪%≥18;杂质
度 mg/kg≤16。
3、卫生指标菌落总数 cfu/g≤5000;大肠菌群 MPN/100g≤90。
4 炼乳
1、本品乳白色、乳状、具有本身气味、无异味、无杂物。
2、质量指标:蛋白质%≥6.8;脂肪%≥8.0;蔗糖%≤45.0;
黄曲霉毒素 M1,ug/kg≤1.3;亚硝酸盐 mg/kg≤0.5;水份%≤
27.0;铅 mg/kg≤0.5;铜 mg/kg≤10.0;酸度 OT≤48.0。
3、卫生要求:菌落总数 cfu/g≤50000;大肠菌群 MPN/100g
≤90。
4、致病菌-不得检出。
2.4 蔬菜类
2.4.1 大类:
序号 品目 种类名 称 质量标准
1 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大头
菜等,以其膨大的直
根为食用部分。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
肉质甜脆。
表皮无刀伤、开裂、体软、褐斑、
发糠、泥土等。
2 白菜类
白菜、芥菜、甘蓝等,
以柔嫩的叶丛或叶
球为食用部分。
叶新鲜光泽,棵株大且完整,包心
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
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
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
3 绿叶蔬菜
莴苣、芹菜、菠菜、
茼蒿、苋菜等,以其
幼嫩的绿叶或嫩茎
为食用部分。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分充足、
脆嫩薄,棵株挺直,叶子无褪色边
或褐斑、发黄、干软、卷曲、脱叶。
4 葱蒜类
洋葱、大葱、韭菜、
大蒜等,叶鞘基部能
膨大而形成鳞茎,所
以也叫做“鳞茎类”。
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
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叶肥挺,
根株均匀。
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
发乌、泥土。
5 茄果类
茄子、蕃茄、辣椒等,
同属茄科。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
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
皱纹、断裂、干软、泥土。
6 瓜类
冬瓜、南瓜、西瓜、
甜瓜、苦瓜、丝瓜等,
茎为蔓性,雌雄同株
异花。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
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
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
畸形。
7 豆类
毛豆、豌豆、蚕豆等,
大都使用新鲜的种
子及豆荚。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
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
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
而小有异味。
8 薯芋类
包括一些地下根及
地下茎的蔬菜,如马
铃薯、山药、芋、姜
等(不含木薯)。
色正,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
无伤,体硬不软、饱满,无腐烂、
破皮、坑眼多、畸形、泥多发软。
9 水生蔬菜
藕、茭白、荸荠、菱、
水芹等,一些生长在
沼泽和浅水地区的
蔬菜。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
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10
多年生蔬
菜
香椿、金针菜、竹笋、
佛手瓜、百合等,一
次繁殖以后可以连
续采收。
完整清洁,壳肉紧贴、饱满、肉质
洁白较嫩
无冰冻、霉烂、风干、刀伤、壳皮
卷曲、离肉、有黑斑、根大、肉老。
11 食用菌类
蘑菇、香菇、草菇、
木耳等,人工栽培
(非野生、可食用)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
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无发霉、
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
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2.4.2 细类(图片仅供参 考):
序
号
品
目
参 考图片 质量要求 检验标准
1
青
椒
长形或萝卜
形、灯笼形,
颜色碧绿,有
光泽,饱满有
一定硬度及弹
性,无腐烂、
虫眼、干尖、
皱纹、断裂、
干软、泥土。
1.有弹性:
轻压下会变形,
松开后,很快回
弹;
2.颜色为青
绿色,表面无虫
眼。
2
红
椒
颜色红艳,有
光泽、表面光
滑,饱满有一
定硬度及弹
性,无腐烂、
干尖、皱纹、
断裂、干软、
泥土。
1.长度不低
于 8厘米,宽不
低于 3厘米
2.表面无虫
眼
3
冬
瓜
皮青翠,有白
霜,肉洁白、
厚嫩、紧密,
膛小有一定硬
度,无压伤、
烂斑、较软,
肉无空隙、水
分少、发糠。
1.表皮平整
光滑、无外伤腐
烂
4
南
瓜
颜色金黄色或
橙黄色,瓜形
周正,肉金黄
紧密、粉甜、
表面硬实,无
斑疤、破裂、
虫洞、料斑、
软烂、畸形。
表面无破
裂、虫洞、料斑
5
生
瓜
颜色淡绿色,
有光泽,有一
定硬度无弹
性,皮薄肉洁
白鲜嫩,瓜形
表皮平整光
滑、无外伤腐烂
周正,无断裂、
划伤、软烂、
干皱、畸形
6
黄
瓜
颜色青绿,瓜
身细短、条直
均匀瓜把小,
顶花带剌,有
白霜或光泽,
无压伤、腐烂、
断裂色黄、皮
皱、肉白或空
心
1.颜色青绿,瓜
身条直匀称,
2.瓜子透明
鲜嫩,表面带
刺。
7
丝
瓜
皮颜色翠绿、
薄嫩、有白霜,
条直均匀、易
断无弹性,肉
洁白软嫩、子
小,无弯曲、
伤疤、烂斑、
色发黄、皮粗
糙
颜色翠绿、
条直匀称、根部
无叶
8
白
萝
卜
颜色洁白发
亮,表面光滑、
细腻,形体完
整,底部切面
洁白水分大,
肉嫩脆,无糠
心、空心、灰
心、断裂、压
伤、虫洞、毛
根、糙皮、泥
土、黄斑、褐
斑。
1.表面平整
光滑,鲜嫩无空
心,
2.叶长不超
过 5厘米。
9
胡
萝
卜
颜色红色可橘
黄色,表面光
滑、条直匀称,
粗壮、硬实,
肉质甜脆、中
心柱细小,无
硬芯,表皮无
争缩、刀伤、
开裂、体软、
褐斑、发糠、
泥土。
1.长度不
低于 15
厘米,
2.宽不低于
3厘米
10
莲
藕
表皮颜色白中
带黄,藕节肥
大,水分充足,
肉洁白脆嫩一
般为 3-4 节,
无外伤、藕头、
断裂、泥土、
褐斑、干萎色
黄。
1.颜色白中
带黄,
2.头至下
3~4节,无藕
稍,尾部无藕
节。
3.无外伤、
腐烂、泥土
11
莴
笋
笋形粗壮,条
直均匀,叶绿
色,茎皮光泽,
断面碧绿,叶
少,无压伤、
裂纹、水锈斑、
空心、黄叶、
毛根、泥土。
1.笋形粗
壮,条直均匀
2.叶少,无
黄叶、烂叶、毛
根、泥土
12
西
红
柿
颜色大红、粉
红或黄色,光
泽亮艳,个大
圆整饱满有弹
性,肉厚籽少,
无腐烂、压伤、
过软、过硬、
斑点、畸形。
1.直径不低
于 6厘米,
2.表面光滑
无干疤
3.无叶,无
腐烂、压伤、畸
形
13
土
豆
颜色为淡黄色
或奶白色,个
大形正,表皮
光滑,体硬不
软,饱满,无
发芽、青斑、
萎蔫、腐烂、
坑眼多、毛根、
泥土、糙皮。
(不得有发芽
现象)
1.长直径不
低于 6厘米,
短直径不低
于 4.5 厘米
2.表面平整
光滑无泥土,坑
眼少
3.无芽、发
青
14
黄
豆
芽
豆芽挺直,芽
身短而粗,无
根,芽色白中
带黄,无发黄、
发黑、发青、
断芽、烂头、
烂尾、豆壳多。
1.无根,芽
色白中带黄
2.豆香味
3.需入框洌
水称重
4.长度不超
过 6厘米
15
绿
豆
芽
豆芽挺直,芽
身短而粗,无
根,芽色洁白
晶莹,无发黄、
发黑、断芽、
烂头、烂尾、
豆壳多
1.无根,芽
色洁白晶莹
2.豆香味
3.需入框洌
水称重
4.长度不超
过 10 厘米
16
平
菇
菌为洁白色或
浅黑色,菌身
完整、大小均
匀,菌盖与柄、
菌环相连未展
开,根短,无
发霉、潮湿、
粘手、水浸、
杂质、菌盖边
缘裂开、盖柄
脱离、色黄、
黄斑。(非野
生、可食用)
1.无发霉、
粘手
2.菌身白色
或浅黑色
3.菌身较干
非水浸
17
香
菇
菌盖褐色、有
光泽、菌耀为
淡米色或乳白
色,菌身完整
无损,不湿,
菌盖大有弹
性、柄短小,
无腐烂、破损、
潮湿、粘手、
菌身不完整、
色暗淡、发黑、
异味。(非野
生、可食用)
1.无发霉、
粘手
2.菌盖大有
弹性、柄短小,
18
茄
子
色正(青、紫、
白)形正(棒
形、卵形、灯
泡形)表面光
滑有光泽,有
弹性不软,无
压伤、虫蛀、
烂斑、皮皱。
1.色正、形
正
2.表面光滑
有光泽
3.无压伤,
子白
19
京
葱
葱叶为管状、
浅绿色,葱白
长、紧实、挺
直无根、长约
50 厘米,无分
葱、花皮、枯
萎、霉叶、黄
叶、泥土、葱
白松空、弯曲。
1.葱叶浅绿
色,葱身白长
3.无黄叶、
烂叶、泥土
20
大
蒜
叶翠绿、薄嫩、
挺直、蒜茎洁
白,水份充足,
外表无水
无黄叶、干尖、
烂梢、泥土及
根须过长。
1.叶翠绿、
薄嫩,外表无水
2.无黄叶、
烂叶,根部无泥
土
21
蒜
苗
颜色深绿,梗
细滑、有光泽、
挺直鲜嫩,掐
之易断,无梗
粗、颜色黄绿、
表面有皱纹、
梗尖干黄、掐
之不断。
颜色深绿,
有光泽、挺直鲜
嫩,根部掐之易
断。
22
洋
葱
鳞片颜色粉白
或紫白,鳞片
肥厚完整无
损,抱合紧密,
球茎干度适
中,有一定硬
度
无腐烂、干枯、
过软、裂开、
发芽、发乌、
泥土。
无腐烂、根
部无泥。
23
空
心
菜
叶薄小翠绿,
有光泽,棵株
挺直,梗细嫩
脆,淡绿色易
折断,无黄叶、
烂叶、锈斑、
花蕾、虫洞、
腐烂、叶大、
棵株软、梗粗
老、节上有白
色支头、无蜗
牛。
1.叶薄小翠
绿,有光泽淡绿
色根部易折断;
2.无黄叶、
烂叶;
3.须入框洌
水称重。
24
大
芹
菜
叶茎宽厚,颜
色深绿,新鲜
肥嫩,爽口无
渣,无黄叶、
梗伤、水锈、
腐烂、断裂、
枯萎。
无黄叶、梗
伤、水锈、腐烂、
断裂、枯萎。
25
上
海
青
梗白色或浅绿
色,叶子深绿
色,无根,无
黄叶、枯萎、
虫蛀、腐烂、
压伤。
无黄叶、枯
萎、虫蛀、腐烂、
压伤
26
花
菜
花蕾颜色洁白
或乳白、功密
紧实不散,球
形完整、表面
湿润,花梗乳
白或淡绿、紧
凑,外叶绿色
且少,主茎短,
断面洁白,无
黑斑、污点、
花蕾发黄、粗
且松、表面发
干、压伤、刀
伤、虫害、主
茎和长。
1.花蕾颜色
洁白或乳白、功
密紧实不散
2.无黑斑、
污点、虫害
27
西
兰
花
花蕾新鲜紧
实,花蕾球面
规整,颗粒细
小,无满天星,
色泽鲜绿,无
病虫害,无机
械伤,无发霉、
腐烂、变软、
变色、畸形。
株高 14cm 以
上,花蕾(以
最短直径计)
11-13cm。整个
花柄长不超过
2cm。
1.球形美观
不畸形,具有该
品种特有的典
型形状
2.球横径为
11-14.5 厘米,
茎长 5厘米,带
叶,
3.花球紧密
坚实,深绿色,
花粒细小,没有
黄花蕾、病斑及
虫斑,
4.单个花球
重 280 克以上
(去叶,花球连
茎长 15 厘米),
5.茎基部不
空心。
28
平
包
外叶淡绿色,
内叶淡黄色,
叶肥厚脆嫩,
棵株大完整,
包心坚实紧密
无发芽,要部
断面洁白完
整,无黄叶、
虫蛀、萎蔫、
雨淋水浸、包
心松散。
1.包心坚实
紧密无发芽
2.表面无烂
叶;
3.外叶淡绿
色,内叶淡黄色
29
大
白
菜
外叶淡绿色、
奶黄色、帮白
内叶乳白色,
叶新鲜光泽,
棵株大完整,
包心坚实紧密
无发芽,根部
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乱心、
压伤、冻伤、
虫蛀、雨淋、
水浸、裂缝、
老帮黄叶、外
叶萎蔫、包心
松、泥土。
1.包心坚实
紧密无发芽
2.无黄叶烂
叶,压伤、冻伤、
虫蛀
3.外叶淡绿
色、奶黄色或白
色
30
瓠
子
颜色淡绿色,
有光泽,有一
定硬度无弹
性,皮薄肉洁
白鲜嫩,条直
匀称,无断裂、
划伤、软烂、
表面有绒毛、
肉不苦。
1.颜色淡绿
色
2.条直匀
称,表面有绒毛
3.肉不苦
2.5 水产类
2.5.1 大类:
序号 品目 质量标准
1
鱼
类
淡
水
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
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
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
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
常红尾。大小均匀。
2
海
水
3 虾类
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
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
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
色。
4 蟹类
蟹腿坚实,肥壮,手捏有硬感;脐部饱满,
体重;翻扣在地上能很快翻转过来;外壳
呈青色冷亮,腹部发白。
5 蛙类
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
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
6 贝类
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
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
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7 鲜鱼
体表粘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鳃
盖紧闭;淡水鱼鳃鲜红或粉红,海水鱼鳃
紫色或紫红;鱼眼澄清透明,眼球突出;
鱼鳞完整,不易脱落;鱼腹发白,不膨胀,
肛内内缩;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
陷或凹陷能迅速复平;大小均匀,体表无
伤痕。
8 冰鱿鱼
色鲜艳,皮微红,有光泽,多粘液,体形
完整,肌肉柔软光滑,有弹性。
9 海蛰头
乳白色,有光泽,松脆而有韧性,端头有
似花状的棕黑色,无沙或极少沙。
10
海蛰皮
海蛰丝
乳白色,有光泽,松脆而有韧性。
11 海参
个头整齐均匀,体形完整,肉肥厚,肉刺
齐全无损伤,开口端正,水发量大。
12 鱼干
表面洁净有光泽,表面无盐霜,呈白色或
淡黄色,具有鱼干的正常香味,鱼体外观
完整,肉质韧度好,干燥,剖割刀口平滑,
无裂纹,无破碎,无残缺。
2.5.2 细类:
序
号
品
目
名
称
规格
分
类
序号
名
称
规格
1
冰
鲜
小
红
衫
大于
125g/条
河
鲜
30
大
闸
蟹
公:大于
150g;
母:大于:
100g
2
大
红
杉
大于
200g/条
31
特
级
大
闸
蟹
公:大于
175g;
母:大于:
155g
3
目
连
鱼
大于
150g/条
32
羔
蟹
大于 250g/
条
4
小
带
鱼
大于
200g/条
33
肉
蟹
大于 200g/
条
5
白
鱼
大于
150g/条
34
白
鲫
鱼
150g~250g/
条
6
泥
猛
大于
150g/条
35
鲈
鱼
大于 300g/
条
7
大
扒
皮
大于
250g/条
36
桂
花
鱼
大于 300g/
条
8
池
鱼
大于
125g/条
37
白
鳝
大于 400g/
条
9
乌
鲳
大于
250g/条
38
鲩
鱼
大于 750g/
条
10
箭
头
鱼
大于
8cm/条
39
河
虾
18 只/斤
11
白
鲳
鱼
大于
100/条
40
泥
鳅
7cm/条
12
马
鲛
鱼
大于
450/条
41
牛
蛙
125g~300g
13
鱿
鱼
大于
10cm/条
42
黄
骨
鱼
大于 10cm/
条
14
墨
鱼
大于
100g/条
43
塘
虱
75g~200g/
条
15
九
肚
鱼
大于
50g/条
44
埃
及
塘
虱
400g~750g/
条
16
鳗
鱼
大于
1000g/
条
45
非
洲
鲫
350g~800g/
条
17
黄
鱼
大于
250/条
46
鲶
鱼
300g~500g/
条
18
龙
利
大于
1000g/
条
47
鲤
鱼
400g~750g/
条
19
沙
尖
大于
30g/条
48
大
头
鱼
大于 750g/
条
20
一
级
生
蚝
10 个/条 49
九
节
虾
20~28只/斤
21 鲨 大于 贝 50 小 30~40个/斤
鱼 2500/条 类 鲍
鱼
22
红
乃
鱼
大于
1500g/
条
51
花
甲
20~30个/斤
23
黄
花
鱼
大于
150g/条
52
沙
白
15~20个/斤
24
乌
头
鱼
大于
350g/条
53
田
螺
大:10~20
个/斤,小:
30~40个/斤
25
海
参
30~40 只
/斤
26
海
蛰
类
海
蛰
头
大于
10cm
54
青
口
15~20个/斤
27
海
蛰
皮
大于
20~30cm
55
扇
贝
15~20个/斤
28
海
蛰
花
皮
长大于
20cm,宽
大于 1cm
56
沙
蚬
25~35个/斤
29
海
蛰
丝
长大于
10cm,宽
大于
0.5cm
/ / /
2.6 肉类
序号 品目 质量标准
1
边猪及其
散肉、上肉
鲜度标准:无特殊腥骚味、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
陷地方马上按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
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
无寄生虫。分级标准:一级猪:重量 60-65KG 之间,
从头往下数算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2CM,后
腿肌肉丰满,臀部弧线明显,成弓状,且体表无伤;
一级猪:重量在 70-75KG 间,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
骨上方脊膘厚度小于 3CM,大于 2CM 后腿肌肉丰满,
且体表无伤;三级猪:重量在 75KG 以上,从头往下
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超过 3CM,后腿肌肉
松弛折多,瘦肉较多,带有肥肉或瘦肉。
2 五花肉 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
3 瘦肉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骨腱少。
4 猪扒 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是瘦肉,肉质红嫩,紧密。
5 排骨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
不得剔降,骨肉不分离。
6 龙骨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7
汤骨
猪蹄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
肌肉、干净、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
滑、肉质有弹性。
8
猪肝
猪心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
血液和血凝结块。
9 猪肺 内呈红色、有光泽。
10 猪腰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
弹性。
11 猪大肠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
小味道。
12 猪肚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
极小味道。
13 鲜牛肉
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
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
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14 鲜羊肉
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
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
水。
15 鲜鸭
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
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
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16 鲜鸡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
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
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
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
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和因骨折破
皮而使骨头外露。
17 鸡中翼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
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常、肉质淡红、无鸡毛。
18 鸡爪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
碎架、爪底部。
19
鸡全翼
鸡腿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
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
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认、无淤血斑、有光泽、肉
质淡红、无异味。
20 猪耳 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
21 鸡肾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
手、无污物及其它肉眼可风杂质、无异味。
22 猪副产品 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其它同鲜猪肉副产品。
2.7 豆制品类
序号 品目 质量标准
1 豆腐 新鲜、保证当天生产货品;干净、无灰尘、异
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鲜豆饱满、结
实、颜色正常。2 嫩豆腐
3 魔芋豆腐
新鲜,干净、无灰尘,无异味;外形完整、美
观、无破损;鲜豆饱满、结实、颜色正常。
包装完好无损,附有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
生产日期,配料表,保存条件,保质期,食用
方法,检验合格证明。
4 日本豆腐
5 卤水老豆腐
6 卤水豆腐泡
7 卤水豆腐块
8 卤水豆干
9 油豆腐
10 千张
11 小香干
2.8 干货调料类
序号 品目 质量标准
1 老姜
肉厚肉坚,味辛辣。根茎呈不规则块状,略扁,具指
状分枝,长 4-18 厘米,厚 1-3 厘米。表面黄褐色或灰
棕色,有环节。
2 米粉
米粉质地柔韧,色明亮,有透明感,无斑点,无异味,
富有弹性,水煮不糊汤,干炒不易断。
包装上应列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
3 河粉
者及地址,生产日期及质保期等。4 龙口粉丝
5 红薯粉条(细) 质地柔韧,无斑点,无异味,煮熟后不严重断条、不
糊汤。6 红薯粉条(宽)
7 刀削面
面条干爽有弹性,无粘连,无异味,不易断裂。产品
名 称,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
表,保存条件,保质期,食用方法,同时应附有检验
合格证明。
8 面条(细)
9 面条(湿)
10 面条(干)
11 油面
12 玉米粉(面) 具有玉米的味道与香气,干爽,无异味,无发霉现象。
13 面线 其色泽具有该产品的颜色,均匀一致,具有产品应有
的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它异味;煮后口感不粘、
不牙碜、柔软爽口。
14 饺子皮
15 面饼
16 剁椒
色香味俱全、生物保鲜、不含防腐剂。包装上应列明
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地址,生产
日期等。
17 萝卜干
应有可口的味道与丰富的营养,还应有清脆的质地、
鲜明的颜色、喜人的光泽及特有的菜香。
包装整洁,无泄露;标签上应食品名 称:配料表、
净含量、制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18 下饭菜
19 美味榨菜
20 油焖海白菜
21 红油笋丝
22 水煮鱼料 产品名 称,规格、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
保鲜期、保存期)、生产者名 称和地址,产品标准编
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QS 市场准进标志齐全,
且产品在安全使用期内。
23 火锅底料
24 豆瓣酱
有酱香和酯香,味鲜醇厚,咸淡适口,不得有酸、苦、
焦糊及其他异味。
附有产品名 称,规格、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
质期、保鲜期、保存期)、生产者名 称和地址,产品
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且产品在安全使
用期内。
25 烧烤酱
26
黄红灯笼辣椒
酱
27 黄豆瓣酱
28 番茄酱
29 香菇肉酱
30 甜面酱
31 老抽 正规厂家生产,非转基因大豆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
含量达特级标准(≥1.2g/100ml),头道原汁,酱香
浓郁,营养成分搭配合理,品质稳定。
标签上应注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
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氨基酸态含量
(醋)产品标准号。
包装设 计精美,字迹清楚,瓶身无水迹、外溢现象。
产品色泽鲜亮、体态澄清、有产品本身的味道,无其
它异味和异物。
32 味极鲜酱油
33 生抽
34 蒸鱼豉油
35 小米椒(袋装)
大小均匀,新鲜,颜色深红,无虫斑,无烂,可以有
根,长约 4-5 厘米。
36 小米辣(瓶装)
标签上应注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
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37
干辣椒(小米
椒)
大小均匀,干燥,颜色深红,无虫斑,无烂,长约 4-5
厘米。
38 野山椒
色泽好,干燥无水分,无杂质,有其特有的辛辣味,
39 青花椒
40 辣椒干
颜色深红色,干燥无水分,无杂质,无霉变,有其特
有的辛辣味
41 花椒粒
颜色深红,颗粒较大但均匀,无杂质,无霉变,有其
特有的辛辣味
42 胡椒粉
白胡椒粉:色灰白,气味较浓,粉末均匀,品质好;
黑胡椒粉,色稍黑,气味较淡,粉末均。
标签上有净含量、制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
保质期等。
43 辣椒粉
颜色深红色,颗粒均匀,无杂质,无霉变,有其特有
的辛辣味。
44 肉骨味香
颗粒均匀,无杂质,气味正常。包装完整,生产日期、
质保期、生产地等标签清晰。
45 地瓜粉
白色略带微青色,细腻有光泽的粉末。具有红薯淀粉
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包装完整,不泄露,包装标注:
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地、制造商等。
46 香炸粉 具有各品种固有的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干燥粉
末状,无结块,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7 蒸肉粉
48 椒盐粉 颗粒均匀,肪燥无杂质,气味正常。
包装完整,不泄露,包装标注:生产日期、质保期、
生产地、制造商等。
49 花椒粉
50 咖喱粉
51 孜然粉
主要由安息茴香与八角、桂皮等香料一起调配磨制而
成的,深褐色,粉末均匀,有其特有的味道,无杂质,
无霉烂。
包装完整,不泄露,包装标注:组成成分、生产日期、
质保期、生产地、制造商等。
52 生粉
色洁白,颗粒均匀,手感滑爽,干燥无杂质。包装完
整,不泄露,包装标注:组成成分、生产日期、质保
期、生产地、制造商等。
53 十三香
由紫蔻、砂仁、肉蔻、肉桂、丁香、花椒、大料、小
茴香、木香、白芷、三奈、良姜、干姜等组成,包装
完整,不泄露,带有具体的生产日期与质保期。
54 四物
主要由熟地、当归、白芍、川芎调配而成,应由其原
有品质。
55 黄豆
干燥,无变质,不能干瘪有皱纹,无刺激性的化学气
味,大小匀称,无杂质和虫眼。
56 绿豆
鲜绿色,无霉烂、无虫口、无变质,不能干瘪有皱纹,
无刺激性的化学气味,大小匀称,无杂质。
57 黑豆
椭圆形或类球形,稍扁,长 6~12 毫米,直径 5~9 毫米。
大小均匀,表面黑色或灰黑色,光滑或有皱纹,具光
泽,一侧有淡黄白色长椭圆形种脐,质坚硬,气微,
味淡,嚼之有豆腥气味。
58 红豆
无霉烂、无变质,不能干瘪有皱纹,无刺激性的化学
气味,大小匀称,无杂质和虫眼。
59 黑芝麻
味甘,大小均匀,籽粒饱满,无干瘪,无杂质,无霉
变。包装清洁无破损,无污染,标签清晰。
60 玉米片
味甜,颗粒均匀,无霉变和虫蛀现象。
61 玉米碎
62 干玉米粒
味甜,颗粒饱满,无损害、无虫咬、虫蛀和发霉变质
现象。
63 桂皮
外皮灰褐色,密生不明显的小皮孔或有灰白色花斑;
内表面红棕色或灰红色,光滑,有不明显的细纵纹,
指甲刻划显油痕。质硬而脆,易折断,断面不整齐。
气清香而凉略似樟脑,味微甜辛。
64 八角
多由 8个蓇葖果组成,放射状排列于中轴上。外表面
红棕色,有不规则皱纹,顶端呈鸟喙状,上侧多开裂;
内表面淡棕色,平滑,光泽;质硬而脆。每个瞢荚果
含种子 1粒,扁卵圆,长约 6毫米,红棕色或黄棕色,
光亮,尖端有种脐;胚乳白色,富油性。气芳香,味
辛、甜。
65 陈皮
呈不规则的片状,厚 1~4毫米。外表面橙红色或红棕
色,有细皱纹及凹下的点状油室;内表面浅黄白色,
粗糙,附黄白色或黄棕色筋络状维管束。质稍硬而脆。
气香,味辛、苦。点状油室较大,对光照视,透明清
晰。质较柔软。
66 香叶
叶长椭圆形或披针形,长 6-11 厘米,宽 1.5-4 厘米,
先端锐尖,基部楔形,全缘或微波状,反卷,上表面
灰绿色,下表面色淡,两面侧脉和网脉显着突起,无
毛;叶柄长 5-8 毫米,无毛。革质,不易折断。气芳
香,味辛凉。
67 枸杞
颜色很柔和,有光泽,肉质饱满,用手揉搓不掉色;
无刺激的呛味,味甜。
68 草果
呈椭圆形,具三钝棱,长 2~4厘米,直径 1~2.5 厘
米。顶端有一圆形突起,基部附有节果柄。表面灰棕
色至红棕色,有显著纵沟及棱线。质坚硬,破开后,
内为灰白色。气微弱,种子破碎时发出特异的臭气,
味辛辣。个大、饱满、色红棕、气味浓者。
69 白莲(莲子) 奶白色,颗粒均匀,有其特有香味。
70 豆寇
表面黄白色至淡黄棕色,有 3条较深的纵向槽纹,顶
端有突起的柱基,基部有凹下的果柄痕,两端均具浅
棕色绒毛。果皮体轻,质脆,易纵向裂开,内分 3室,
每室含种子约 10 粒;种子呈不规则多面体,背面略隆
起,直径 3~4毫米,表面暗棕色,有皱纹,并被有残
留的假种皮。气芳香,味辛凉略似樟脑。
71 豆鼓
以黑豆或黄豆为主要原料,鲜美可口、咸淡适中、回
甜化渣、具豆豉特有豉香气。
包装完整,瓶装应真空,有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等。
72 白糖
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无色糖粒、糖块、
绵白糖质地柔软,糖的晶体或水溶液味甜纯正,无异
臭、异味、异物。
散装时应: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袋,字迹清
晰,外袋清洁无批、破损,无污染,附有生产合格证。
73 冰糖
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透明或半透明,无
杂质。
包装清洁,附有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等。
74 盐
白色味咸,无可见外来杂质,无苦味、涩味、无异臭,
水溶后无沉淀物。
75 虾皮 干燥、有光泽、无断足、断头。
76 干虾仁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外壳有光泽。
77 小鱼干
表面洁净有光泽,表面无盐霜,呈白色或淡黄色,具
有鱼干的正常香味,鱼体外观完整,肉质韧度好,干
燥,剖割刀口平滑,无裂纹,无破碎,无残缺。
78 鸡蛋
颜色正常、外形完整、谐调、个大,干净、无残留土、
泥、粪污物,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无受精蛋,保
证新鲜,无破损。
79 鹌鹑蛋
颜色正常、外形无破损,干净、无残留土、泥、粪污
物,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无受精蛋,保证新鲜。
80 咸蛋 颜色正常,外形谐调,个体适中,干净,打开后蛋黄
要结实、无破损、无异味。81 咸蛋黄
82 皮蛋
外壳粗糙,无污物,无破损。蛋白呈透明之黄褐色或
赤褐色,内部有白色柏叶状“松花”。蛋黄呈黄色,
内部为淡蓝色或深绿灰色的固体。
83 紫菜
包装完整,具有紫黑色光泽(或紫红色或紫褐色),紫
菜干燥,无腥臭味、霉味等;发泡后,叶子整齐,杂
少;有其特有的味道。
84 红米
外皮呈紫红色,内心红色,个体完整且均匀,干燥无
霉烂,无杂质。
85 川南海带丝
清凉脆嫩,麻辣爽口,包装完整,无泄漏、外溢,有
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86 火腿 肠衣完整与内容物结合紧密,坚实有弹力,无黏液、
霉斑,切面坚实湿润、有光泽,肉为蔷薇色,无酸败
臭味,有本身固有的香味和滋味。87 火腿肠
88 豆豉鱼(盒) 色泽棕红,细嫩鲜香,豆豉味浓,咸鲜适口。
89
大茂脆笋(袋
装)
有笋的鲜嫩脆爽,在保质期内,无外溢、渗水现象。
90 豆奶粉
口感细腻,香味浓郁,营养丰富,携带方便等,包装
上标注:产品类型,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名 称
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检验合格
证明。
91 海白菜 呈黄绿色,边缘常略有波状,或呈宽广的叶片状,长
10-40 厘米,厚约 45 微米。
92 沙司
有其相应的味道,味道浓郁。包装上标注:产品类型,
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名 称和地址,生产日期,
保质期,产品标准号,检验合格证明。
93 银耳
一级品,干银耳,耳片色泽呈金黄色,有光泽,朵大
体松,呈圆形,无杂质,肉质较厚带有弹性,胶质多,
无虫蛀,无霉变,蒂头小不带耳脚,干耳直径在 10 厘
米以上,泡发率在 10 倍以上。
94 干茶树菇 灰褐色或者灰褐色有其特有的香味,无异味
95 干豆皮
新鲜有弹性、带有豆香味,粘手、发酸证明已变质不
得提供。
96 干木耳 颜色乳白,干燥无杂质,无霉烂。
97 干香菇
菇形完整,大小均匀,不发霉变、无虫蛀,无受潮,
个体整齐,褐色或茶色有其特有的香味。
98 干黄花菜
花瓣肥厚,色泽金黄,香味浓郁,食之清香、鲜嫩,
爽滑同木耳、草菇,花蕾呈细长条状,呈黄色,有芳
香气味。
99 干猪皮 无水分,无发霉,颜色透亮,色、香、味、口感俱佳。
100 干梅菜 无发霉现象,有其特有的香气。
101 腐竹
色泽黄白,油光透亮,干燥,不发霉,折断后为空心
状,表面光滑,干净。
102 红皮花生米 鲜红色,个体完整且均匀,干燥无霉烂,无杂质。
103 红枣 颜色鲜红,颗粒均匀且饱满,无霉变。
104 白芝麻 乳白色,颗粒饱满,无虫害,无霉变。
105 豆沙 包装无破损,有合格证,内部无杂质。
106 橄榄菜 无伪劣、变质、异味,正规厂家出品,包装完整,无
破损、污物。
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
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107 酸豆角
108 红油豆角
109 外婆菜
应有可口的味道与丰富的营养,还应有清脆的质地、
鲜明的颜色、喜人的光泽及特有的菜香。
标签上应注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制
造者名 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110
六味鲜(八宝
菜)
111 花生酱丁
112 萝卜干
113 萝卜碎
114 酸萝卜
115 可口脆瓜
116 豆腐乳
1.红腐乳:表面呈鲜红色或枣红色,断面呈杏黄色。
滋味鲜美,咸淡适口,具有红腐乳特有气味,无异味。
块形整齐,质地细腻。
2.白腐乳:呈乳黄色,表里色泽基本一致;滋味鲜美,
咸淡适口,具有白腐乳特有香味,无异味;块形整齐,
质地细腻。
3.青腐乳:呈豆青色,表里色泽基本一致;滋味鲜美,
咸淡适口,具有青腐乳特有之气味,无异味;块形整
齐,质地细腻。
4.酱腐乳:呈酱褐色或棕褐色,表里色泽基本一致;
滋味鲜美,咸甜适口,具有酱腐乳特有之香味,无异
味;块形整齐,质地细腻。
117 麻辣鲜
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
具有该原料应有的光泽,辛辣味。
118 花椒油
色泽丹红,粒大油重,芳香浓郁、醇麻爽口,麻味较
重,椒香浓郁。
119 辣椒油
色泽丹红,粒大油重,芳香浓郁、醇麻爽口,辣味较
重。
120 蚝油
红褐至棕褐色,有一定光泽,稀糊状,液体,无焦苦
涩等异味和霉味,无腐败发酵异味,无渣粒。
121 芝麻调味香油
油质澄清,无沉淀、泡沫、无异物和异味。
密封完整,无破损,无漏液。
包装容器完好,无脱落和硅胶或杂质附壁。商 标
等标识清楚,有制造日期,厂家,厂址、保质期和联
系电话等。
有油香味,用舌头尖尝不发麻,无酸败味。
122
精装加饭酒
(料酒)
包装无湿迹或酒精外溢现象。商 标整洁、完整,
无破损、污渍且应端正清晰,厂名、厂址、酒精含量、
净容量、日期及保质期应标识清楚。酒瓶无破损现象,
封口应严密、无撬盖现象。
具有其应有色度,无沉淀物,无浑浊想象。
123 料酒王
124 酒曲(米糟)
有酒的气味,商 标整洁、完整,无破损、污渍且
应端正清晰,厂名、厂址、酒精含量、净容量、日期
及保质期应标识清楚。
125 白醋 具有正常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
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必须带有生产
厂家名 称、具体的生产日期及赏味日期。126 陈醋
127 鲍鱼汁
具有色泽深褐、油润爽口、味道鲜美、香气浓郁的特
点。
128 鸡汁
有正常的色泽,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
和霉味,不浑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
无污,印刷清晰,无胀袋现象。
129 卤料包
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
无变质发霉现象。
130 面包糠 面包的香味,色泽鲜亮,口感香酥脆软,粗细均匀。
131 味精
无色或白色柱状结晶,无杂质、污物,允许有少量碎
晶及少量粉末状物质,有鲜味。
外包装必须带有生产厂家名 称、具体的生产日期
及质保期。
132 鸡精
固体鸡精,鲜鸡原料,颗粒质感疏松,晶莹剔透,气
温清香。
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 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
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 称和地址、
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
标准号等。
133 发酵粉
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
质,具有该原料应有的光泽、天然芳香味或辛辣味。
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 称、配料表(单一制品
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 称和地址、
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
标准号等。
134 五香粉
135 南德粉
136 吉士粉
137
烤翅粉(奥尔
良)
138 辣味子
色泽红润油亮,酱脂香,辣香浓郁,味鲜辣醇厚,瓣
粒香脆化渣增色提味,回味深长,促进食欲。
139 番茄沙司
色泽酱体呈一致的红色或橙红色,允许酱体表面有褐
色,不得有霉斑、白膜。气味具有番茄应有的滋味及
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酱体均匀细腻,粘稠适度,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2.9 水果类(图片仅供参 考,水果须为当季新鲜水果):
序号 品种 参 考图片 质量标准
1 圣女果
果实直径约 1~3厘米,颜
色鲜艳,果面光滑,大小均
匀,无腐烂,自然保存可存
放一周以上。
2 红富士
颜色浅红、淡黄色为底,有
光泽,果形扁圆、个大、呈
橘形,手感结实、饱满。
3 菠萝
外形完整良好,新鲜洁净,
无异常味或滋味。果身坚
实,无潮湿溢汁、溢胶;无
霜害,无日烧,无腐烂,无
药害及其它伤害。
4 哈密瓜
外皮呈长椭圆形,呈浅绿色
至黄色,结实,果把新鲜,
网纹绸密者为上品,无裂
痕,无压伤,果实脆甜。
5 香蕉
中间颜色黄色、两端青绿色
或全部黄色且有梅花点有
光亮,果形长而弯曲、月牙
形,菱角不明显、果身圆满,
有弹性。
6 火龙果
白色肉质新鲜甜美有光泽,
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
无软塌,无皱缩,大小均匀。
7 油桃
颜色黄底泛红或橙黄、有光
泽,大小均匀,形状如小桃,
果体较硬或微软,无压伤。
8 水晶梨
颜色浅黄白,表皮光滑、有
细小果点,果体饱满微软、
有晶莹之感,果形整齐均
匀、无挤压痕、无机械伤。
9 西瓜
外观为长椭圆形,绿底条纹
清晰,植株长势稳健,果皮
厚 0.4-0.5 厘米,瓤色鲜红
肉质脆嫩爽口,中心糖度
12.5 以上,单瓜约重 2.0 公
斤,保鲜时间长,商品性好
10 芒果
核果大,,长 5-10 厘米,
宽 3-4.5 厘米,成熟时黄色,
中果皮肉质,肥厚,鲜黄色,
味甜,果核坚硬
11 猕猴桃
平均单果重 70—100 克,果
体长圆柱形,果肉呈翠绿
色,具有果肉细嫩,肉质多
浆,果汁丰富,清甜爽口,
酸甜适中
12 红提
果实呈鲜红色,果粉全或深
红色,果面"四无一净",即
无农药残留、无病虫害、无
烂果和无机械伤痕,果面洁
净的标准;硬脆、味甜爽口,
没有异味。一串:500-850
克(粒数 40-80 粒)。
13 草莓
果实整齐美观、长圆锥形,
色鲜红,有光泽,果实硬度
大,果肉橘红色,味酸甜,
有香味。
14 橙子
直径 5-8 厘米。凹点均匀,
油胞大,皮厚 2-4 毫米,淡
红色,较易剥离,瓢囊 9-11
瓣,囊壁厚而韧,果肉淡黄
白色
15 番石榴
直径 6-8 厘米;肉质细嫩、
清脆香甜、爽口舒心
16 蓝莓
果实大、淡蓝色,果粉厚,
肉质硬,果蒂痕干,具清淡
芳香味,风味佳,酸甜适中。
17 山竹
蒂绿、果软;果肉直径约为
4-6厘米,由 4-8瓣组成;
18 石榴
多室、多子;外种皮肉质,
呈鲜红、淡红或白色,籽粒
饱满,多汁,甜而带酸。
19 李子
直径 3.5-5 厘米;饱满圆润,
玲珑剔透,形态美艳,口味
甘甜
20 杨梅
直径 2-4厘米;外果皮肉质,
多汁液及树脂,味酸甜
2.10 其他冻品类
序号 品目 质量标准
1 丸子 感官标准:1)、精品小包装,商品饱满,个头均匀;2)、
袋内无杂物、无破损、无漏气;
规格标准:1)、外包装箱装,箱头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内透明塑料袋封闭包装;包装袋上印有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
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要求
不得存在以下现象:1)、颜色发黑,有杂物,或大小不
一;2)、冰霜过多,看不清虾仁;3)、商品已解冻;4)、
内包装破损;5)、超过 1/3 保质期或过期。
2 鱼丸
3 贡丸
4 水饺
5 汤圆
6 馄饨
7 虾球 1)、颜色呈鲜红色、淡黄色;2)、有少许冰霜覆盖,
但单个互不粘连;3)、大小均匀。
不得存在以下现象:1)、颜色发黑,有杂物,或大小不
一;2)、冰霜过多,看不清虾仁;3)、商品已解冻;4)、
内包装破损;5)、超过 1/3 保质期或过期。
8 海虾仁
9 对虾仁
10
小单冻虾
仁
11 鸡翅尖
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数
红斑点。
12 鸡脯肉
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伤斑,溃烂,炎症,
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脂肪呈白色带有玫瑰色或红色,
大胸重量大于 120G,无小胸夹杂。
13 冻鸡腿
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
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周遍
修整齐,形如琵琶。
2.11 中标供 应 商实行每天 6:00-6:30 配送(含节假日)至采购人指 定地
点。
2.12 以上货物为主要供应菜品,但不仅限于以上品类。可能还会涉及其他
商品供应,无法一一列出,未列出商品,价格折扣按本次采购结果执行。
2.13 包装要求
序号 品名 包装要求
1 所有食品类
保质期 12 个月(含)内的食品,要求提供在生产日期 3个月内
的产品;
保质期 18 个月(含)内的食品,要求提供在生产日期 6个月内
的产品;
保质期 24 个月(含)内的食品,要求提供在生产日期 9个月内
的产品;
包装干净、完好、无破损、标识完整清晰,不允许提供进口食品。
2 包装要求
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损、漏气。整箱包装完整无破损,生产
日期地址明显。
3 标签标识
标明产品名 称、净含量、生产者名 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
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4 切割要求
切割标准如下:
禽类:3-4 公分左右方块。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诺所有商品均为正规渠道进货,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
冒伪劣产品。
2.14 质量标准
2.14.1 所供应的水产品类应符合《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国家标准
GB2733-2015。所有冻品必须去内脏、鳞片及腮,然后按原装规格标准包装完整。
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2.14.2 所供应的冻禽冻肉类产品必须符合 GB2707-2016 国家标准。所有冻
禽类产品必须按原装规格标准包装完整,不得提前拆封。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
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2.14.3 所供应的猪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行业规定指标,猪
肉应符合 GB9959.1-2001 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所有冻品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切
割好,然后按原装规格标准包装完整。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
用新标准。
2.14.4 所供应的其他产品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15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 称 验收索证要求
肉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明》
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及产品销售集散地当地政
府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货同行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验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蔬菜、禽蛋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合格证
3、质量及供货要求
3.1 中标供 应 商应提供产品的清单、品 牌、规格型号、产地,并提供货
物的主要指标、质量等级、材料构成及成分说明等,提供来源渠道的相关证明,
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提供相应的正规票据凭证。
3.2 中标供 应 商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食品标准,并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不得提供任何假冒、劣质及过期产品。
3.3 中标供 应 商供给采购人的产品应为供应时最新当月生产的优质产品,
严格禁止超过质保期,保鲜期,超出最佳使用时间的产品。
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配送方案、车辆调度计划、应急措施
等并按采购人要求准时将食品送达,纳入采购人的日常考核内容。
4、验收条件及标准
4.1 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检疫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
安全性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4.2 验收时中标供 应 商必须派代表参加。
4.3 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 应 商承担。
4.4 供货质量严格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
食品卫生标准。
4.5 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供 应 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
质量部门检测。如不合格,检测费由中标供 应 商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处罚。
4.6 中标供 应 商所供每批次食材,必须附产品检测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
签字入库。
4.7 中标供 应 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
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供 应 商承担由
此照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8 中标供 应 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
严重后果的,中标供 应 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9 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退货
并责令乙方更换合格货物。第一次罚款 500 元,第二罚款 1000 元,第三次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4.10 双方以招标文件规定定价规则所确定的基准价进行结算,约定按照厦门市发改
委今日民生公布的“蔬菜、肉禽蛋奶、水产品”及大润发公布的市场价的平均价格作为基准
价,每周抽 5个品类菜品对基准价的折扣进行核对。如甲方抽查的 5 个品类菜品平均价高于
基准价,甲方有权压降本周全品类菜品折扣,并重新计算。如每季度累计出现 2 次以上类似
情形,每年出现 5 次以上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双方以招标文件规定定价规则所确定的基准价进行结算,约定按
照大润发每天上午 9点的基准价,每天抽 5个品类菜品对基准价
的折扣进行核对。如甲方抽查的 5个品类菜品平均价高于基准
价,甲方有权压降本周全品类菜品折扣,并重新计算。如每季度
累计出现 2次以上类似情形,每年出现 4次以上情形,甲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合同。
2
供货质量严格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
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
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甲方有
权退货并责令乙方更换合格货物。第一次罚款 500 元并暂停配送
一周,由本包其他中标供应商代为供应,第二罚款 1000 元并暂
停配送一月,由本包其他中标供应商代为供应,第三次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
4
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检疫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
标货物安全性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
之一。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实际供应食材,每 2周结算
一次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甲方有
权退货并责令乙方更换合格货物。第一次罚款 500 元并暂停配送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一周,由本包其他中标供应商代为供应,第二罚款 1000 元并暂
停配送一月,由本包其他中标供应商代为供应,第三次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
2
双方以招标文件规定定价规则所确定的基准价进行结算,约定按
照大润发每天上午 9点的基准价,每天抽 5个品类菜品对基准价
的折扣进行核对。如甲方抽查的 5个品类菜品平均价高于基准
价,甲方有权压降本周全品类菜品折扣,并重新计算。如每季度
累计出现 2次以上类似情形,每年出现 4次以上情形,甲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合同。
3
供货质量严格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
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
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检疫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
标货物安全性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
之一。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双方以招标文件规定定价规则所确定的基准价
进行结算,根据实际供应的食材,每两周结算一
次
包:3
1、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供货质量严格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
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
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检疫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
标货物安全性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
之一。
3
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甲方有
权退货并责令乙方更换合格货物。第一次罚款 500 元并暂停配送
一周,由本包其他中标供应商代为供应,第二罚款 1000 元并暂
停配送一月,由本包其他中标供应商代为供应,第三次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
4
双方以招标文件规定定价规则所确定的基准价进行结算,约定按
照大润发每天上午 9点的基准价,每天抽 5个品类菜品对基准价
的折扣进行核对。如甲方抽查的 5个品类菜品平均价高于基准
价,甲方有权压降本周全品类菜品折扣,并重新计算。如每季度
累计出现 2次以上类似情形,每年出现 4次以上情形,甲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合同。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双方以招标文件规定定价规则所确定的基准价
进行结算,根据实际供应食材,每 2周结算一次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
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五、报价要求
5.1 供 应商报价已包含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生
产、检验检疫、包装、采购、运输、装卸、售 后 服 务、免费按时退换货服
务等。
5.2 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实现折扣系数报价,采用金额换算的形式报价;
5.3 本项目结算方式:根据中标人的折扣系数按实结算。
5.4 例如以合同包一举例,折扣系数为 90%,则报价金额为
9540000=10600000*0.9(9 折),在系统上报价金额须为 9540000 元;此投标报
价 9540000 元不作为全年的结算金额,只是一个折扣系数报价,纳入价格评审。
5.5 例如以合同包二举例,折扣系数为 90%,则报价金额为
5400000=6000000*0.9(9 折),在系统上报价金额须为 5400000 元;此投标报
价 5400000 元不作为全年的结算金额,只是一个折扣系数报价,纳入价格评审。
5.6 例如以合同包三举例,折扣系数为 90%,则报价金额为
4860000=5400000*0.9(9 折),在系统上报价金额须为 4860000 元;此投标报
价 4860000 元不作为全年的结算金额,只是一个折扣系数报价,纳入价格评审。
5.7 即:配送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系数(如 90%)。
5.8 基准价确定方式:基准价应符合同期的市场价格,由采购人从厦门市发
改委今日民生公布的“蔬菜、肉禽蛋奶、水产品”及大润发公布的市场价的平
均价格作为基准价。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接受以上条款。
六、服务要求
6.1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中标 后为其配送的食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并提供保单复印件供采购人存档。未提供书面承诺者视为无效投标。
6.2 投标人拟配送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
费用的往来发票复印件;若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
仓储及冷库现场照片)。
6.3 投标人拟配送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检疫设备及食品安全检测室
(须提供购置设备的发票复印件、设备及食品检测室的照片)。
6.4 投标人拟配送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配送车辆(自有车辆须提
供车辆行驶证(正副页和车辆图片页)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6.5 投标人具备食品全程追溯制度及配套的系统,须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
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台(须提供相关制度及系统的相关资料)。
6.6 投标人必须拥有长期稳定的本项目所需的货源供货商(正常合 作达 1
年或以上)。
6.7 自 2017 年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
件(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8 投标人须承诺拟配送点中所有从 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 定医院
(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
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上岗。(须提供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
6.9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肉类产品均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并能提供相关
的肉检报告;所提供的食品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不应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
微生物毒素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限定标准;至送货之日止,剩余保质期应达到规定
保质期 1/3 以上(奶制品的质保期有另行约定的,按其约定;须提供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
6.10 投标人拟配送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 后服务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专人专车专线配送、货物质量保证、灾害天气保障等),须提供
详细的服务方案。
6.11 投标人具备净菜流水线管理系统,须提供相关设备及详细的服务方案。
七、合同签订
7.1 签订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
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
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
4.2 交付地点: ;
4.3 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
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
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
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
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
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
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
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
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
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
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
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
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 CA 证书在合
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 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
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方:
住
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
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
托代理人:
联系方
法: 联系方
法:
开户银
行: 开户银
行:
账
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 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
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 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
章。
1.3 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
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
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 1.3 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
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
2.1 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
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
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
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
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
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
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
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
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 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
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 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
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
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 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 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 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
持有效。
2.6 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 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
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
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
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
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
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
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
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
号: 手
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
号: 手
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
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
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
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
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
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
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
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
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
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
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
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
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
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
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
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
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
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
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
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 2.1、2.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
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年的投标人、
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
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
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
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
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
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
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
据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
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
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
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
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
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
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
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
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
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
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
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
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
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
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 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
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
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
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
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
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 3、4 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
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
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
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
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
额): 。
a.投标报
价的明
细:详见
《投标分
项报价
表》。
b.招标文
件规定的
价格扣除
证明材料
(若有):
详见报价
部分。
…
投标总价(大写金
额):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 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 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
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
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
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
同
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
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 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
“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
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
“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
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
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
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
“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 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
(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 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
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
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
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
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
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 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 项规定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三-2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
额: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
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
写。
3、除本表第 4 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
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
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
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
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
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
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
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
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 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 项规定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四-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
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
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
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
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
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
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
“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
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
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
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