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采购编号:HZASJS(2020)H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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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名称:平桂区民族学校项目厨房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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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交信息: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正之永商贸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广西容县十里镇泗登桥头电信仓库
3.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1489800.00)
4.《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后且自项目发包人发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1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产品经更换(或维修)后的质保期从更换(或维修)完毕,并再次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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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主要标的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全自动电热、燃气两用(蒸汽发生器) | 正之永 | ZZY-DR、RQ900 | 4 | 68247.27 |
2 | 蒸汽压力炒菜锅 | 正之永 | ZZY-ZQCG1100 | 2 | 17708.47 |
3 | 非电式双层保温蒸汽压力汤粥锅 | 正之永 | ZZY-FDZQTZ1300 | 1 | 27657.06 |
4 | 非电式承压蒸饭柜 | 正之永 | ZZY-FDZF1400 | 2 | 22682.76 |
5 | 非电式承压多功能蒸柜 | 正之永 | ZZY-FDZG1400 | 1 | 22682.76 |
6 | 非电式承压高温蒸汽消毒柜 | 正之永 | ZZY-FDGYX1800 | 2 | 2268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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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玉华、叶青玲、罗朝阳(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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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执行《国家计委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载明的计算方式(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1.1%。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零叁佰捌拾捌元整(¥20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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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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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补充事宜:本代理机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致电(按其开标会竞标签到表上载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其是否被否决竞标及否决原因,评审得分与排序名次,未接听电话或电话错误导致无法正常通知到的,视为其放弃获知评审结果,本代理机构告知电话为07745137829、19977478577,请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注意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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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老乡家园6号楼4号门面
联系方式:0774883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联系方式:07745137829、19977478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电话:07745137829、1997747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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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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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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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区民族学校项目厨房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采购编号:HZASJS(2020)H007
采购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7月30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6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6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正文 13
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 21
一.总说明 21
二.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22
三.商务要求 30
第四章 《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一节 合同基本条款 32
第二节 《合同协议书》 35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
总说明 42
封面格式 43
目录 44
1.《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时适用) 45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6
3.《竞标函》 47
4.竞标报价表 48
5.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技术承诺(竞标产品参数(技术性能指标)偏离) 49
6.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商务承诺 51
7.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商务条件 52
7-(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53
7-(2)竞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 54
7-(3)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55
7-(4)信誉、实力情况 56
7-(5)竞标产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所属行业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标准情况 57
7-(6)竞标产品获得的荣(信)誉情况 58
7-(7)竞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竞标产品获得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认证材料或目录信息时适用) 59
7-(8)竞标产品纳入自主创新产品情况 60
7-(9)竞标产品组成零配件属于进口产品情况(参与项目竞标的产品组成零配件若含有进口产品时适用) 61
8.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62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66
一.总说明 66
二.评分办法前附表 66
1.初步评审—“资格”评审 66
2.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 66
3.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 66
三.评标办法正本部分 68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
平桂区民族学校项目厨房设备购置(HZASJS(2020)H007)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桂区民族学校项目厨房设备购置(HZASJS(2020)H007)采购项目的潜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桂区民族学校项目厨房设备购置
2.项目采购编号:HZASJS(2020)H007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1498300.00),该款项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5.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
厨房设备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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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描述 或 项目 基本 概况 |
序号 |
主要标的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全自动电热、燃气两用(蒸汽发生器) |
台 |
4 |
|
2 |
蒸汽压力炒菜锅 |
台 |
2 |
|
3 |
非电式双层保温蒸汽压力汤粥锅 |
台 |
1 |
|
4 |
非电式承压蒸饭柜 |
台 |
2 |
|
5 |
非电式承压多功能蒸柜 |
台 |
||
6 |
非电式承压高温蒸汽消毒柜 |
台 |
2 |
|
说明:上述主要标的物即为本项目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二.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细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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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不接受进口产品(零配件除外)竞标; 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用于本项目竞标的所有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均须为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核心产品的不同竞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竞标人提供的任意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核心产品。 |
6.《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后且自项目发包人发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1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产品经更换(或维修)后的质保期从更换(或维修)完毕,并再次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供货地点:平桂区民族学校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须为国内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住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满足以下各项标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经营范围须含有所属“厨房设备”类别内容的字样;
1.3若为经销商或产品囤货持有者竞标的,须持有其用于本项目竞标的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合法的购入渠道(途径)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诚信要求: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①、②两样视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性质不同分别核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时以“①项途经”核验,其余情况以“②项途经”核验)。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实地报名。报名同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竞标资格。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07月30日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说明:本项潜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证件材料均可为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本项涉及“法定代表人”处:其他组织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者(主要负责人)”;自然人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本人。本项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处:自然人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自然人右手食指手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竞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竞标截止、开标)北京时间为2020年08月06日16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证照》材料核验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立即组织参会人员核验以下证件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所提供材料存在“失效(过期)”情形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1.1到会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附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到会人员身份不同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到会提供①项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代理人到会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三(或五)证合一”后新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说明:
◆-1:自然人竞标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均系指该自然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系指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中载列所有实质性内容的合法有效声明材料。
1.2竞标保证金银行递交证明材料:附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竞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确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提供①项证明材料,其余情况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转账单位的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凭条)》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
2.开启
2.1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启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2开启时间:对上述证照材料核验通过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予以立即开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及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执行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竞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竞标保证金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递交方式: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于竞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无条件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或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竞标保证金,采用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45009010008838888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低价成交原则。
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2.监督部门
名称:贺州市安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老乡家园6号楼4号门面
联系电话:07748836350
3.采购人
名称: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老乡家园6号楼4号门面
邮编:542827
联系人:曾颖
电话:07748839008
电子邮箱:1339011254@qq.com
4.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5.项目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电话:07745137829、19977478577
日期:2020年07月30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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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及 项目采购编号 |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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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七.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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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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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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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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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 谈判供应商 资格要求 |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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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履行期限 |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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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不组织集中踏勘,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有需要的,可以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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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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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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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 谈判供应商 要求对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均须以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的异议(除采购代理机构已澄清或更改或更正的相关信息除外)均有可能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被否决竞标的后果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按上述规定提出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某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异议书面函须附相关专利或其名录信息等材料以此说明该项《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存在特殊性或为某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持有(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若缺少事实根据或相关法律依据的,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经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复核书面材料后,信息材料情况属实的,则判定该项《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不再作为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的审定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于进入谈判前将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复核《异议函》的结论于开标会上宣读告知参与竞标的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满意评定结果的可以退出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合法时效内退回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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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截止时间 |
2020年08月0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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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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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 递交方式: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于竞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无条件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或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竞标保证金,采用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备注: 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竞标项目的项目采购编号,否则,视为无法判定其所竞标项目,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2.自然人竞标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处系指该自然人用于递交本项目竞标保证金的本人账户开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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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每页须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若当页已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在相应位置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视为其已满足“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正本每一页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指定签字处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 ◆自然人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系指自然人本身,“公章”系指自然人其“食指手印”。 ◆未按上述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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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响应文件》副本除其封面外,其余内容均可使用已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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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装订要求 |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顺序自编目录及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响应文件》装订位置应封边,对于使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装订方式引致《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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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包装、密封 |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密封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须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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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封套上 写明内容 |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地址: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采购编号)《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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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递交和签收 |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响应文件》签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必要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拍照将其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后,将其《响应文件》(竞标)作无效标处理。为保障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其未开封的《响应文件》享有的“自主产权”,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书面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后,可领回其《响应文件》退出项目竞标,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合法时效内退回其竞标保证金: ◆《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包装或密封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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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同竞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6日16时30分(同竞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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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本项目评标为低价成交原则。在全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通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的前提下,按竞标评标价由低到高(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评标价相等时,以获得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7)”中载列的“节能、环保”认证情形数量较多者优先,前款所述情况一致的,以获得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8)”中载列的“纳入自主创新”认证情形数量较多者优先,当上述情形均一致时,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全部实质性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通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采购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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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与授权 |
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采购人委派的评标专家必须是本单位具备与评标工作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工作人员出任),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半小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专业类别:经济类1人,货物类1人。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确定拟成交供应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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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项目合同》主体(标的物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的当事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为分包项目承接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不予接受。 ◆《项目合同》时限(考核期):本项目“《项目合同》内容(标的物)”通过验收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超过1年。 ◆《项目合同》内容(标的物):须包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且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用于本项目竞标的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的参数(技术性能指标)一致。 ◆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载明的所有材料(原件核查),所提供的材料须能清晰反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项目的主体、时限、内容)。不能清晰反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所涉及的相应考核项不通过。 ①《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任书)》; ②《项目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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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报价 |
1.竞标报价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报价,竞标须以人民币报价,《项目合同》价=产品(设备)成交单价×该项产品(设备)实际发生数量。 2.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1498300.00),其中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的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如下: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报价高于该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3.报价唯一: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即: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竞标总报价,竞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竞标报价表》如出现计算或者表达上的错误,按下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标报价表》的竞标报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1)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竞标总报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上标明竞标总报价,竞标总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单项产品(设备)成交价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载明的“竞标总报价”与《响应文件》--“4.竞标报价表”上载明的“竞标总报价”的比值×《响应文件》--“4.竞标报价表”载明的该项产品的单价。 4.本次采购不接受调价函(或调价申明)。 5.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承接项目成本分析: 参照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指导精神: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上款书面说明系指自身成本分析,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货物(采购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服务(后续服务(检测(验)、项目跟踪、培训等)及其相关配套内容的全套文件(检测(验)文件、项目跟踪文件、项目产品使用解析文件和服务项目成果资料汇编文件等)编制)以及税金等其它所有成本的全部费用,其相关计价编制依据和相应的理论支撑证明材料如下载列,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针对其提交证明材料进行核算后仍认为其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所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再接受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补充材料,视其以低于自身成本报价恶意竞标,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5-1:相关计价编制依据 5-1-1:费用组成因素中必须包含“人工成本”,且该因素为硬指标,即“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承接项目成本分析”的该部分“计价标准”不得低于以下载列的“计价依据”,否则,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①基本标准:单地点项目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中载列的“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标准”,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服务方案中载列的人员配备情况(考量人数、人员职称级别)计算,如遇人员无相应执业(或职业或岗位或培训)资格的,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19年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所在地(以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住所”为准)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载列数值作为最低计价参考依据。 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与该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上载明的“人员工资(不含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如若低于上述“①基本标准”涉及的国家指导性基本文件数值的,以上述“①基本标准”涉及的国家指导性基本文件数值计算,高于上述“①基本标准”涉及的国家指导性基本文件数值的,以《聘用合同》上载明的“人员工资(不含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数值为准。 ②辅助标准(以下载列的各项标准视项目特征对应适用): ◆工期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计取,当“《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达到24日历日时,依法计取拟派往本项目人员的“社会保险费”; ◆当项目建设地点由2个及以上分散地点(以村作为最小单位,即不同村视为不同地点)组成,视为不同单地点项目,人工成本按地点数目叠加计算; ◆当上述费用合计达到国家载明的“个人所得税缴费标准”时,须依法计取“个人所得税”(以政府机构税务部门为该人员开具的近3个月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作为计价依据)。 5-1-2:费用组成因素中完成本项目的货物(设备或产品),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服务方案中载列的拟投入所有设备配备情况计算。 ◆每项设备费用=该项设备按其技术使用说明载明的使用期限折算每工日费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承诺服务期限。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自有设备须提供其购置发票,不能提供视为租赁性质,按租赁合同(不能提供租赁合同的按项目所在地该项设备行业租赁情况确定)载明的使用期限折算每工日费用。 5-1-3:费用组成的其他因素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自行确定,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费用如有不明确时,按项目所在地该项设备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征询物价局)取定。 5-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载列的理论支撑证明材料: 5-2-1:财务情况:2017年度—2019年度(注:对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足要求年数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只需提交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至少须含有“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自然人”参与竞标的,本项《财务报告》为银行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本人出具的《资信证明》。 5-2-2:税务要求:已履行“缴税”义务(说明:“税种”必须包含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教育附加税等实际交易行为发生时依法产生的相应税种,“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2019年07月至2020年06月,属于有特殊政策扶持情形的地区,亦须出具①国家税务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②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情形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竞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此项材料不需提交)。 5-2-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拟委任本项目人员的投入人工成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与其拟委任本项目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 ②拟委任本项目人员依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附政府机构税务部门为该人员开具的近3个月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说明:查询内容显示时间为2020年04月至2020年06月,属于有特殊政策扶持情形的地区,亦须出具①国家税务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②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5-2-4:成功案例: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3个及以上且让利幅度(让利幅度=项目合同价÷项目采购预算价)不低于其对本项目报价的让利幅度的类似项目业绩(对应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类似项目业绩”解析)已证明其以等量及以上让利幅度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有成功案例),否则视为其报价存在服务风险,未能有足够类似经验承载项目运作,否则,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备注: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会结束2小时内确定是否需要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就其竞标报价作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承接项目成本分析”,对需要进行该项文件编制活动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发出《要求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澄清“项目成本”通知书》交由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发出《要求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澄清“项目成本”通知书》之时起1小时内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人将《承接项目成本分析》(《响应文件》递交人签字,并加按其食指手印进行确认)递交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提交或采购代理机构按开标会《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签到表》无法与该人员联系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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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系指加盖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以下材料未加盖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单位公章的,视为有可能存在非诚信情况使用材料持有者信息,该材料作无效处理,相应考核项不通过。如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产品囤货持有者,且其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为其出具有对应产品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对本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支持函》(复印件(或扫描件)装入《响应文件》中,原件核查)的,以下材料不需再加盖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获得荣(信)誉证明材料; ◆《检测(验)报告》(当送检人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时适用); ◆竞标产品获得荣(信)誉证明材料; ◆竞标产品获得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认证材料或目录信息; ◆竞标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的认证材料或名录信息; ◆竞标产品零部(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认证材料(进口产品清关报税单等)或目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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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
1.自收到本项目《评标报告》之日起2日内,本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须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有投诉的,参照上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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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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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采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响应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重新采购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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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 谈判文件》 有关定义解析 |
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①《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法定代表人”处:其他组织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经营者(主要负责人)”;自然人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本人; ②《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自然人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竞争性谈判涉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处:自然人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自然人用于递交本项目竞标保证金的本人账户开户信息。 ④《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处:自然人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自然人右手食指手印。 2.考核期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涉及时间处均指“北京时间”。除《竞争性谈判文件》特别注明的外,本项目考核期均指相关事项结果出具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往前计算3年内。 3.“价格”或“金额” 4.公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密封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5.签字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特别注明的外,《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相关人员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原件核查”材料说明: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涉及的须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原件核查”的材料,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供评标使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未能提供的,涉及的相应考核项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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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单位 相关费用 |
1.采购代理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执行《国家计委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载明的计算方式(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1.1%。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开、评标标会议费用:本项目的开、评标发生的各项评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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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 |
质疑事宜联系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八.联系方式——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程序指导精神文件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函,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提交的不再受理。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制定的范本编制,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签字、盖章。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质疑人必须注意的相关重点事项如下载列: 1.第八条: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备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委托质疑的,《授权委托书》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其至竞标截标日近3个月(采用逆推方式确定时间,如开标时间在4月,则须提供1-3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2.第九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三条: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第三十九条: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 7.第四十条: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正文
1.项目概况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2.资金来源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考核期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①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②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项目采购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④与本项目采购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项目采购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⑥与本项目采购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控股、管理或董事(股东)成员交叉等情形)的;
(2)有骗取中标(成交)或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竞标)或被国家行政机关单位责令处于投标(竞标)禁入期间的。
(3)财产被接管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
(4)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的;
(5)商业或执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的(判定主体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
(6)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的(判定主体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采购)项目投标(竞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竞标)均无效。
4.竞标费用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项目需求和说明、《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澄清答复或补充、更改通知和补遗文件等。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按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载列程序进行,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答复。
6.2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除在谈判(开标)会议上进行的澄清或修改外,该部分澄清或修改经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论证判定后,均在谈判(开标)会议上公开宣读告知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将统一在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上公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且该澄清修改实质性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开标时间(竞标截止时间)顺延至澄清和修改通知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刊登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6.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至少于竞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在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上刊登变更通知。
7.竞标报价
7.1本项目按固定综合单价形式确定报价。竞标须以人民币报价。《项目合同》价=产品(设备)成交单价×该项产品(设备)实际发生数量。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就《项目需求和说明》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竞标报价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保证成果质量的前提下,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本次竞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货物(采购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服务(后续服务(检测(验)、项目跟踪、培训等)和所有工作量及其相关配套内容的全套文件(检测文件、项目跟踪文件、项目供货产品使用解析文件和服务项目成果资料汇编文件等)编制)以及保险和税金等其它所有成本的全部费用。合同价款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各种风险和自己的承受能力。
7.2本项目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为:见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7.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上标明竞标总报价。单项产品(设备)成交价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载明的“竞标总报价”与《响应文件》--“4.竞标报价表”上载明的“竞标总报价”的比值×《响应文件》--“4.竞标报价表”载明的该项产品的单价。
7.4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承接项目成本分析: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响应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8.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涉及采购项目的价格、采购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配置、交货期、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8.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8.4《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编写的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有特殊标注适用情形的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根据其自身情况选择使用:
(1)《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竞标函》;
(4)竞标报价表;
(5)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技术承诺(竞标产品参数(技术性能指标)偏离);
(6)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商务承诺;
(7)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商务条件:
①基本情况登记表(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按说明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②竞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③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并按说明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④信誉、实力情况(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获得荣(信)誉一览表”,并按说明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④-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获得的荣(信)誉情况(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获得荣(信)誉一览表”,并按说明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④-2竞标产品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获得的荣(信)誉情况(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竞标产品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获得荣(信)誉一览表”,并按说明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⑤竞标产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所属行业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标准情况(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⑥竞标产品获得的荣(信)誉情况(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竞标产品获得的荣(信)誉一览表”,并按说明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⑦竞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竞标产品获得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认证材料或目录信息时适用)(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⑧竞标产品纳入自主创新产品情况(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⑨竞标产品组成零配件属于进口产品情况(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8)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9.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中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不含页眉、页脚和表格后的说明解析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说明提交相应有效材料(被列为本项目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载明的因素所须材料)的,视为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现有格式不足以满足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9.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顺序自编目录及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响应文件》装订位置应封边,对于使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装订方式引致《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10.竞标有效期
10.1有效期限为竞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10.2在原定竞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竞标有效期的要求。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在延长的竞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1条仍然适用。
11.竞标保证金
11.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此竞标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11.2未成交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3如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成交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的规定期限内签署《项目合同》;
(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竞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12.踏勘现场和竞标答疑
12.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可以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须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与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项目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及安全责任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
12.2采购人向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所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所述份数编制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处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须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书写,装订成册。封面须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
13.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的,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修改无效,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4.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
14.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响应文件》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合格。
14.3《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的内容见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14.4《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或标记的,经项目开标会到会的监督小组确认后,《响应文件》(竞标)作无效标处理。
15.竞标截止期
15.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期以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竞标截止期。
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竞标截止期以后送到的《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但在竞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16.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在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开标
17.1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17.2公布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17.3宣读开标会议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7.4公开宣读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交的《异议函》(如有)。休会由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论证上述《异议函》内容进而审定《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合理性,论证结束后公开告知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论证结果;为保障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享有的“自主产权”,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认证结果书面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后,可领回其《响应文件》退出项目竞标,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合法时效内退回其竞标保证金;
17.5核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以下资格证件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所提供材料存在“失效(过期)”情形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1)到会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附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到会人员身份不同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到会提供①项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代理人到会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三(或五)证合一”后新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说明:
◆-1:自然人竞标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均系指该自然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系指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中载列所有实质性内容的合法有效声明材料。
(2)竞标保证金银行递交证明材料:附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竞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确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提供①项证明材料,其余情况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转账单位的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凭条)》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
17.6密封情况检查: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代表交叉检验;
17.7启封《响应文件》顺序:按随机的顺序拆封《响应文件》;
17.8宣读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竞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7.9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10“资格”和“符合性”评审: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对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仅宣布审查结果,但评标过程以及如有发生否决(废标)情形的原因将不在开标会议上向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作任何说明或解释,具体否决原因将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其参加项目开标会时填写的“开标会议签到表”上载明的联系方式致电告知;
17.11谈判:
(1)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只与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为一个集体按抽签顺序与单个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与的人员仅能是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签署《响应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包括“项目需求和说明”和“《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及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参考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就本项目提出的异议或合理性方案后重新制定项目需求标准后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
(3)由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对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出的“项目需求和说明”和“《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异议进行评定,待谈判完毕并统一各项需求标准后,采购代理机构公开宣读告知各竞争性谈判由供应商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对“项目需求和说明”和“《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审定的统一执行标准,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公开宣读的告知内容予以签字确认;
(4)谈判内容应作记录,并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及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17.12采购代理机构公开征询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是否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宣读的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对项目需求和说明及合同条款内容审定的统一执行标准无意向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其签字确认无竞标意向后退出项目开标会议场地,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效内退回其竞标保证金;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足3个的,宣布采购失败;
17.13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10分钟内)填写递交《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内容包含其就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对项目需求和说明及合同条款内容审定的统一执行标准作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竞标总报价、《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等实质性竞标内容,必须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名或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17.14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的竞标总报价、《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7.15开标会议结束。
18.评标机构
18.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组成的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负责。
18.2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应独立、公正、公平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
18.3开标、评标全过程由相关监督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进行监督。
19.评标
19.1本采购项目的评标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
19.2本项目评标为低价成交的原则。在全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通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的前提下,按竞标评标价由低到高(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评标价相等时,以获得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7)”中载列的“节能、环保”认证情形数量较多者优先,前款所述情况一致的,以获得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8)”中载列的“纳入自主创新”认证情形数量较多者优先,当上述情形均一致时,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全部实质性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通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采购失败。
19.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评定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定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0.废标
20.1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废标:
(1)截标后整个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通过《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二.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响应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如本次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供应商。
21.《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
21.1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及其用于本项目竞标的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相关信息并同时向该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满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以虚假材料应标等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相应适用情形规定按照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21.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有投诉的,参照上款执行。
21.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其《响应文件》。
22.履约保证金
22.1在签订《项目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22.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3.签订《项目合同》
23.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项目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23.2《项目合同》由采购人送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3《项目合同》应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编制,采购人和成交人可视实际情况补充相关内容,现有格式不足以满足《项目合同》编制的,采购人与成交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编制,但该自行展开设计的格式所涉及的内容不得有实质性变更。涉及有实质性改变该《项目合同》载列内容的条款即行失去法律效力,不予进行《项目合同》备案。
24.《项目合同》履行中的追加
《项目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项目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经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在不改变《项目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涉及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项目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5.相关费用
见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26.违约等行为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公布并报告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核实的情况后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布。
27.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属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项目合同》组成内容的,以《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协议书》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
一.总说明
1.详细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表中的品牌型号、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仅起参考作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须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必须注明)、参数(技术性能指标)配置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竞标产品参数(技术性能指标)偏离表”,否则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2.凡在“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采购项,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的“竞标产品参数(技术性能指标)偏离表”中将其配置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细列明,须按竞标产品的实际情况真实填写参数(技术性能指标),不允许简单地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作为竞标应答,或提供虚假参数(技术性能指标),否则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3.当采购项目中存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载明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用于本项目竞标的产品须为以上目录中载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则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视其为不诚信应标,并将其不诚信应标情况报送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载明规定作相应处罚处理。
4.落实竞标产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所属行业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标准情况:当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必须提供有关资格和《生产许可证》;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必须提供强制标准认证的《证书》;实行注册证制度的必须提供《注册证》。属于以上情形的均须提供相应《证照》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5.如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现采购项目中所列的任意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存在潜在排他性(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贵方可以就此以书面形式说明该项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存在潜在排他性(书面说明报告须附相关专利或其名录信息等材料以此说明该项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特殊性或为某品牌特有),评标时,经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复核书面材料后,信息材料情况属实的,则判定该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不作为性能(配置)要求,即该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是否偏离不再作为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的审定条件或评分条件。
二.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项目需求总表
采购需求 |
厨房设备购置 |
|||
简要 描述 或 项目 基本 概况 |
序号 |
主要标的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全自动电热、燃气两用(蒸汽发生器) |
台 |
4 |
|
2 |
蒸汽压力炒菜锅 |
台 |
2 |
|
3 |
非电式双层保温蒸汽压力汤粥锅 |
台 |
1 |
|
4 |
非电式承压蒸饭柜 |
台 |
2 |
|
5 |
非电式承压多功能蒸柜 |
台 |
1 |
|
6 |
非电式承压高温蒸汽消毒柜 |
台 |
2 |
|
说明:上述主要标的物即为本项目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二.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细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表”。 |
||||
备注 |
1.本次不接受进口产品(零配件除外)竞标; 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用于本项目竞标的所有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均须为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核心产品的不同竞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竞标人提供的任意核心产品(主要竞标货物)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核心产品。 |
2.详细参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技术性能指标) |
数量 |
单位 |
---|---|---|---|---|
说明: 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零配件除外)竞标。 2.核心设备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中所载列的全部带“▲”符号采购项。该部分所载列的全部参数(技术性能指标)均不接受负偏离,存在任意项负偏离情形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3.带“★”符号参数项为重要参数,该部分均不接受负偏离,否则,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4.非带“★”符号参数项接受负偏离,其负偏离参数占比达其所在项参数(除掉带“★”符号参数)30%及以上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5.采购货物项有“整体规格”尺寸要求的,允许各尺寸正负偏离10mm,超出其相应范围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
||||
1 |
电磁大炒锅 |
1、整体规格:1180*1190*1180mm,功率:30kw/380v,锅Φ1000mm,使用1.2mm厚油膜不锈钢板材; 2、使用磁感18档位旋转火力调节开关,档位对应精确功率调节; 3、全密封烤漆模块化机芯,分层负压散热设计,杜绝漏电; 4、背面使用变频防水风机,节能、清洗炉灶安全; 5、聚能线盘,均匀加热设计; 6、大屏设计,尺寸:200*130mm,功能信息清楚明了。 |
1 |
台 |
2 |
电磁炉控制系统 |
30KW |
1 |
套 |
3 |
炉拼台 |
1、整体规格:1200*400*800(mm); 2、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 |
2 |
张 |
▲4 |
全自动电热、 燃气两用 (蒸汽发生器) |
1、整体规格:900*800*1500mm。不锈钢材质全自动智能化设备,电和燃气两用,内胆采用4.0mm及以上厚310材质不锈钢无缝管制造; |
4 |
台 |
▲5 |
蒸汽压力炒菜锅 |
1、整体规格:1100*730mm; 2、采用304材质不锈钢磨砂板制造。 |
2 |
台 |
▲6 |
非电式双层 保温蒸汽 压力汤粥锅 |
1、整体规格:1300*900mm气室; 2、采用4.0mm厚316材质不锈钢制作。 |
1 |
台 |
7 |
主干蒸汽管道 |
蒸汽管道DN50,含配弯头、直接、截止阀等配件。 |
1 |
套 |
8 |
主干蒸汽管 保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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