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交易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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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YGCGZB-20-002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采购单位:仙居县机关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29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8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4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8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GCGZB-20-002
2.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①本次竞争性招标项目中第一食堂(供电大院,三楼为大食堂、二楼为小食堂)日就餐人数约1000人次,第二食堂(人大政协大院)日就餐人数约300人次,本项目厨师班人员配备暂按48人考虑(具体厨房人员配备暂按25:1的比例确定),采购预算约 597.0148万元。服务内容包括每日提供干部职工的早餐、中餐、晚餐及内部接待的用餐服务(无休息日并根据采购人安排提供除三餐以外的用餐服务);每天早餐供应点心8种以上,另加特色点心1到2只;中餐供应各类菜品10种以上;晚餐提供4个品种以上,以面点、点心类为主。
②第一食堂楼道及卫生间、北面楼梯及卫生间的保洁。
③服务期限 2年(食堂试运行期三个月,如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
(三)行政总厨要求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
1.获取时间: / 至2020年8月29日9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9日 9时00分
五、投标地址: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开标室(仙居县环城北路炉兴村办公楼五楼)
六、开标时间:2020年8月 29日 9时00分
七、开标地址: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开标室(仙居县环城北路炉兴村办公楼五楼)
解密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标书解密指令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异常可以由采购代理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处理。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视作无效标。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建议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必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正式注册入库,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该供应商承担。
3、本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xjztb.cn)网上发布。
4、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九、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及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提供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及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 开标室(仙居县环城北路炉兴村办公楼五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为无效投标文件。
(6)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钉钉群直播”对开标过程进行在线直播,钉钉直播群二维码“ ”(见附件)。各投标人代表可提前注册钉钉账号,加入本项目钉钉直播群,采购代理在开标前一个小时将申请加入的供应商拉入钉钉群,如有疑问联系采购代理:18869992659。
(2)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直接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仙居县机关事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洁琼
联系电话:13486809708
质疑答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仙居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
地址: 仙居县环城北路炉兴村办公楼五楼
传真: 0576-87718859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69992659
质疑联系人:泮艺丹
质疑联系方式:182586679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 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财政大楼
传真: 0576-87720209
联系人 : 赵先生、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2020年7月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就餐人数:本次竞争性招标项目中第一食堂(供电大院,三楼为大食堂、二楼为小食堂)日就餐人数约1000人次,第二食堂(原城关镇大院)日就餐人数约300人次,本项目厨师班人员配备暂按48人考虑。
2、供餐计划:每日提供干部职工的早餐、中餐、晚餐及内部接待的用餐服务(无休息日并根据采购人安排提供除三餐以外的任何时间段的用餐服务):早餐供应点心8种以上,另加特色点心1到2种;中餐供应各类菜品10种以上,晚餐供应4个品种以上,以面点、点心类为主。
3、采购预算约 597.0148万元,最高限价 597.0148万元。
4、第一食堂楼道及卫生间、北面楼梯及卫生间的保洁。
二、厨房人员配备
类别 |
人数 |
备 注 |
▲行政总厨(本项目总厨) |
1 |
具有国家技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
第一食堂厨师长 |
1 |
具有国家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
小食堂厨师长 |
1 |
具有国家技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
第二食堂厨师长 |
1 |
具有国家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
厨师 |
8 |
具有国家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证书4人,年龄50周岁以下 |
面点师主管 |
2 |
具有国家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证书,有面点相关从业经验,年龄55周岁以下 |
面点师 |
6 |
具有面点相关从业经验,年龄60周岁以下 |
配菜师 |
2 |
具有面点相关从业经验,年龄55周岁以下 |
服务员主管(小食堂) |
1 |
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女性,高中文化程度及以上,身高1.6米以上,相貌端正,须有相关从业经验或具有酒店服务专业学历,提供证明文件 |
服务员(小食堂) |
6 |
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女性,高中文化程度及以上,身高1.58米以上,相貌端正。 |
刷卡人员 |
3 |
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 |
勤杂工 |
16 |
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 |
合计 |
48 |
说明:1、所有人员必须具有卫生部门规定办理的健康证,无健康证的不得上岗;
2、如果中标,实际操作的厨师班人员必须是参与响应此次投标的餐饮公司团队人员,否则一票否决;
3、厨房人员配备暂25:1的比例确定。
▲三、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无条件服从采购方提出的进场时间及相关事务的衔接。
2、人员的增加或减少导致费用的变化按比例增减(元/人)。
3、付款方式:每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于下个月15号前凭正式发票结算上个月服务费。每月扣除贰万元的经费,作为年度考核奖金,按年度结付。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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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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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内容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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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4 |
▲服务期限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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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保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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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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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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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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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资格证明文件共 3 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 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 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以光盘或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密封)。 3、若由于网络原因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时,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认定后以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为准进行线下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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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开标室(仙居县环城北路炉兴村办公楼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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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8月 29日 09:00(北京时间),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开标室(仙居县环城北路炉兴村办公楼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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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答疑与澄清 |
详见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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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实质性条款 |
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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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见采购需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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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政采贷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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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9、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质疑与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其中,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应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涉及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由采购人答复),质疑人在收到答复后应于1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予以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4、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情况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仙居县财政局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由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为[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声明书(见附件五);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提供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依法免税);
(6)行政总厨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附件六);
(2)商务响应表(见附件七)。
(3)投标人根据评分办法编制的各项内容(缺项的得0分)。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一)
(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二)
(2)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声明文件(如有见附件三、四)
(3)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4)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总报价包括满足采购需求所需费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服装费、社会保险费用(指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部分: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按照“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制作。
(4)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a、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b、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c、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d、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同时节约纸张;投标文件建议以A4纸大小双面打印并装订。
(7)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字。
(8)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9)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和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文字及表格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如有图纸可采用A3纸)进行编制,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和关联点。因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装订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字及表格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如有图纸可采用A3纸)进行打印或印刷(建议双面打印或印刷),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并分开单独装订成册:资格证明文件共 3 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 5 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 5 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所有投标资料按投标文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请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标段、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组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失密、拒收、过早启封等情况,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
(5)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密封递交。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如需对上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修改文件或撤消通知送达采购组织机构。
(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标段、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3)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或者修改,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开标
(一)开标事项
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参与制作菜肴的厨师去指定的地点)、开启投标文件活动。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本次招标采用同时评审商务资格和技术服务方案)。
(二) 开标程序:
1、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对纸质备份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及时告知供应商。
3、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4、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若由于网络原因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时,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认定后以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为准进行线下开标。
5、投标文件解密结束,提请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6、资格审查、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通过钉钉直播形式公布资格审查、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8、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钉钉直播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9、评审结束后,通过钉钉直播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评审代表组成。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综合比较与评价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报价进行确认;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评价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⑤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6、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7、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
(三)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 履约保证金在按合同要求履行完毕无纠纷后无息退还。
中标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20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实际需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
三、评标细则
本项目总分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85分,报价文件为15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与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报价文件得分。所有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商务资信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技术分由评标委员会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①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②投标报价总得分=各报价得分累计之和。
((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仅指货物,见附件),如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仅指货物);(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仅指货物,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仅指货物,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注: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享受一项优惠政策以上的只按一项计算,不重复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需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
(四)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得分 |
一 |
商务资信分 |
15分 |
|
1 |
标书质量 |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是否完整,目录对应清晰、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2 |
2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至今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编入商务与技术标。 |
5 |
3 |
人员投入情况 |
拟派本项目组成人员须符合招标采购需求,如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按无效标处理。其他人员具有国家高级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每增加一人得1分,最高分为5分 注:须提供以上项目组成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入商务资信技术标。 |
5 |
4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经营期间创建的地级市及以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或“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称号的每次得2分,由投标人保持的每年度(不计创建当年)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本项得分均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级别行政部门下文的通知、食堂经营合同;或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编入商务资信技术标。否则,不计分。 |
3 |
二 |
技术分 |
70分 |
|
5 |
现场实际操作情况,由采购人统一提供原材料,由拟派人员(厨师、点心师、帮厨,不超过三人)现场制作,评委试吃。 |
味感:口味纯正、主味突出、调味适当、无糊味、腥膻味、异味等,评分。 |
10 |
质感: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滑、爽、软、烂、脆等特点,评分。 |
10 |
||
观感:主副料配比合理、刀工细腻/规格整齐、汁芡适度、色泽自然、装盘美观等,评分。 |
10 |
||
营养卫生:营养配比合理,成品中不允许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物品,调料仅限使用:老抽、黄酒、盐、大蒜、姜、蒸鱼豉油、生粉、椒、米糠油、葱;讲究餐具盒盘饰清洁卫生等,评分。 |
10 |
||
6 |
现场答辩情况 |
根据投标人拟派行政总厨现场答辩情况(综合实力、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实践经验等),由评委打分。 注:现场由评委出题并限定时间。 |
20 |
7 |
服务工作计划、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消防管理 |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相关内容,由评委酌情评分。 |
8 |
8 |
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优惠条件进行比较后,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 |
2 |
备注 |
注:评委打分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 |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甲 方: 仙居县机关事务中心
乙 方:
鉴 证 方: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浙江省仙居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的中标通知书,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本项目的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
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服务内容
每日提供干警职工的早餐、中餐、晚餐及内部接待的用餐服务(无休息日并根据采购人安排提供除三餐以外的任何时间段的用餐服务);早餐供应点心 种以上,另加特色点心1到2种;中餐供应各类菜品 种以上,晚餐供应 个品种以上,以面点、点心类为主。
三、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2人员的增加或减少导致费用的变化按比例增减(元/人)。
四、保密
3.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增多有效。
五、履约保证金
4.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人民币中标价 5%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4.2乙方投标承诺投入的人员及数量在合同期间不得变换,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报经甲方同意。乙方实际在岗人员的数量与投标时承诺投入的人员的数量不符,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人次;第二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劝退;第三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办理食堂相关的合法手续,并负责食堂进菜及菜价核定。
(3)甲方有权对乙方配菜、营养搭配、饭菜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应及时反馈员工对乙方工作的意见,监督乙方及时改正。
(5)甲方应当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6)如有停电、停水等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2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在食堂运作期间招聘食堂员工,乙方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购买乙方服务,乙方为提供服务投入的人员不与甲方产生任何人事关系。
(2)乙方应当加强人员管理,确保用工安全。
(3)乙方应当按时供应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日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
(4)乙方负责美化食堂用餐环境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5)乙方负责食堂相关安全、卫生事项,因乙方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6.2除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部分服务分包给他人,由他人提供服务。
6.3如发现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7.1履行时间:合同期限1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2履行方式:提供服务,食堂试运行期三个月,如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3履行地点:
九、款项支付
8.1付款方式:每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于下个月15号前凭正式发票结算上个月服务费。每月扣除贰万元的经费,作为年度考核奖金,按年度结付。
十、税费
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接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金额超过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4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对采购单位所涉及的涉密信息、会议内容、资料文件,不得外泄,予以保密,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诉讼
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仙居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3.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仙居县财政局各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订地点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ZYGCGZB-20-002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
合计 |
注:
1、投标总报价包括满足采购需求所需费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服装费、社会保险费用(指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都包含在开标一览表中。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ZYGCGZB-20-002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费用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人员工资费用(含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 |
||
2 |
...... |
||
投标总价 |
结转至开标一览表 |
注:
“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报价明细表自拟。
3、此表可增行。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件三:
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声明文件
(1)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 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本公司(此处填写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的具体数据),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四:
(3)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
|||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
制造企业名称 |
金额 |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元) |
1.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以“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为准进行价格折扣,表中所填内容或数据必须与相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出现不相符或未提供证明资料予以证明的,该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合计金额将不予以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优惠)。
2.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和型号、金额要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附件五:
投标声明书
仙居县机关事务中心:
(投标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 系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ZYGCGZB-20-002 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
(1)报价标;
(2)商务资信技术标;
(3)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9、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3、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注:▲必须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
附件六: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仙居县机关事务中心: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七:
商务响应表
序号 |
类别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是否响应 |
1 |
服务期 |
|||
2 |
付款方式 |
|||
3 |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八-1:
授权委托书
仙居县机关事务中心 :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ZYGCGZB-20-002 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八-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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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九:投标文件封面(仅供参考)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请选择)
正本或副本(请选择)
项目编号: ZYGCGZB-20-002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二 0二 0 年 月 日
附件十:外包装封面(仅供参考)
ZYGCGZB-20-002 机关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2年) 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请选择) 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请选择)
投标人: 开标时启封 提交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开标室 |
附件十一:
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及编号: 标项: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 |
||||
供应商地址 |
|||||
中标标的 |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中标金额合计 |
|||||
服务要求: |
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填写完整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546395561@qq..com)。未按时提供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