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餐厅经营管理第1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ADDFZ00160
项目名称: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餐厅经营管理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餐厅经营管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时间: 2020年08月07日至 2020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0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楼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2、投标供应商网上获取后,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投标供应商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打印回执码页面并于项目开标后携带回执码信息至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办理。
4、招标文件获取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投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招标文件获取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
地址: 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95号
联系方式: 0551—67708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0551-6252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骝
电话: 0551-62520515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第1包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90200116889725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肥东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5613544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00160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中标人每月与学校结算一次。 (2)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 |
3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二、餐厅基本情况、委托经营范围和期限
1、、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为公办普通中专学校,隶属于肥东县教体局,现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 114427 平方米,学校环境优雅,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教育教学 和生活设施、实验实训设备齐全。学校现有在校生约2000人,专任教师约150人,住校生约1000人。
2、本项目分为二个包,第一包为:第一餐厅(位于教学楼东边体育场南面)第二包为:第二餐厅(位于乐炬堂一楼)。
中标单位为校方教职工和学生就餐服务,第一包中标人为本项目第一包配备的服务人员不少于 10 人,所有的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卫生行业从业健康证,10人中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餐厅的经营管理;第二包中标人为本项目第二包配备的服务人员第二餐厅不少于12人,所有的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卫生行业从业健康证,12人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餐厅的经营管理。
第一餐厅(位于教学楼东边体育场南面),后厨和就餐区面积约1000㎡, 11个售卖窗口,400个就餐位。
第二餐厅(位于乐炬堂一楼),后厨和就餐区面积约1200㎡,8个售卖窗口,500就餐位。
3、招标学校提出的委托经营项目包括餐厅的房屋、学校购置的餐厅设备、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设施设备等的有偿使用权;餐厅的校内餐饮服务经营权等。
4、委托经营期限为 三 年,合同一年一签。
5、本次招标所提出的委托经营的基本项目技术要求、各项经营目标以及设备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和项目仅供投标方参考,如果与项目现场情况有差异,以现场情况为准,投标方应到现场进行核实。
二、相关约定
1、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必须按学校要求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前,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
(2)在餐厅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问题时,学校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如因此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5万元,中标人应按学校要求及时补足。
(3)在合同终止和解除时,中标人必须保证餐厅内学校投资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中标人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营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学校将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中标人不得转包,其委派的餐厅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和经营期间不得更换,并进行书面承诺,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的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安全卫生管理
中标人为学校餐厅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全部组织和管理义务。
(1)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消防器材过期、失效须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餐厅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各类检查。
(3)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大宗食品如米、油、面粉、主要副食品等必须从学校统一招标供货商目录中进行采购;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接受监督检查。
(4)负责落实餐厅经营范围内及学校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5)中标人必须接受学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3、用工管理
餐厅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学校有权对餐厅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中标人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用工本土化,等级厨师不少于工作人员的10%。
(2)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要将所聘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报学校登记备案。
(3)中标人要对餐厅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特别是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4)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经营管理
中标企业在学校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严格遵守食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努力创造良好就餐环境,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1)饭菜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中标方按约定餐标向校方师生员工供餐,以刷卡形式就餐,中晚餐米饭不限量,每餐提供免费汤。
(2)承包期间,员工的住宿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承包人不允许分包,转包或由他人挂靠经营餐厅,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4)第一餐厅、第二餐厅分别由两家餐饮企业负责经营,分别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餐厅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学校的监督,落实约定的要求。创造文明就餐的餐厅文化氛围,餐厅就餐秩序良好。定期主动了解师生的要求,调查就餐人员满意程度。接受学生伙管会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中标人有义务予以改进。
(5)餐厅所用水、电、气装表计量,中标人每月按水电气表实际读数和肥东县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5、设备设施管理
(1)学校拥有餐厅内学校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餐厅公共设施、设备由学校负责登记造册,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交由中标学校经营管理。凡餐厅公共设施、设备人为损坏、丢失的,均由中标方按价赔偿。中标人负责餐厅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维修及时率100%。
(2)合同终止和解除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学校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3)餐厅已使用年限较久,餐厅厨房内部及餐厅需重新装修和设备投入,中标人在不改变餐厅内部结构、厨房的总体流程的情况下,根据餐饮操作规范及现行的国家有关规定、满足“明厨亮灶”的要求无偿投入资金进行装修及购买设备,确保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和学校的检查验收,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合同期满,中标人装修和设备投入自行处置。
(4)中标人的改造升级餐厅设计方案、预算清单、设备清单及相关方案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核批准方可实施,投标人须承诺限期完成餐厅装修改造任务。
6、经营指标控制
中标人在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餐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早餐不少于8个品种,中、晚餐每餐米饭和面食有10个品种以上,主菜有10个品种以上。在规定的售卖时间内,中、低档菜不脱销,有免费汤、特价菜供应。
(2)餐厅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不得变相转包,增加经营品种和促销活动须报采购人同意。
7、餐厅财务管理
(1)中标人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2)“校园一卡通”为餐厅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学校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3)中标人每月与学校结算资金一次。
8、风险责任承诺
中标人必须对自主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中标人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学生餐厅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学校无关。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餐厅膳食,否则视为违约,每出现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出现3次以上,学校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9、监督管理
学校将制订《学生餐厅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餐厅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监管。
10、奖励与退出机制
(1)根据《学生餐厅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和《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学校学生餐厅“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对餐厅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续签合同或给予奖励。
(2)学校对学生餐厅委托经营的中标学校实行建立末位淘汰退出机制。
A、正常退出
(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合同自动终止。
(经营者提前退出
a.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经营者可提前退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b.因特殊原因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按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B、强制退出
对引进的中标学校,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退出餐厅经营。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餐厅火灾。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违反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④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⑤因中标人擅自提高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⑥学校从经营公益性(毛利润)、食品督查、管理规范(包括从业人员配备、体检等)、就餐满意度、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进行考核,连续一个学期内每次均在末位的。
11、付款方式
(1)中标人每月与学校结算一次。
(2)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12、其他说明
1、向政府交纳的费用。证件的办理及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承包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由承包者按时交纳。
2、下水道堵塞疏通费用自理。
13、本项目为定价招标,投标人每月向采购人缴纳的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9%,投标人无需报价。报价高于或低于9%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须考虑餐厅装修改造、人员工资、原料采购、水、电、气及燃料消耗等日常经营所需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