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0【195】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新一高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2020年07月23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5、开标日期:2020年08月07日
二、废标(终止)原因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7707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龙翔街交叉口东100米功成校苑B2307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8月7日
招标正文.doc
偃师市新一高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
目 录
TOC \o "1-3" \u 目 录 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
1、总则 15
附件:质疑函范本 28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9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37
(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提供的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 37
XX项目(合同模板) 37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45
1、评审方法 45
2、评审标准 45
2.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 45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5
3、评审程序 45
3.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45
3.2 详细评审 46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47
3.4 评审结果 47
4、评分标准说明 47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4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4
一、投标文件格式 57
一、封面 58
二、投标函 5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1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62
五、资格证明材料 63
六、开标一览表 64
七、报价明细表 65
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67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68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9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70
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71
十三、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72
十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73
十五、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 74
十六、制造商授权书(参考) 75
十七、项目实施方案 76
十八、售后服务计划 77
十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78
二十、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79
二十一、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80
二十二、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81
二十三、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8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窗体顶端
偃师市新一高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偃师市新一高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企采磋商(2020)0226号
2、项目名称:偃师市新一高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0000.00元
最高限价:95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偃师企采磋商(2020)0226号 |
偃师市新一高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950000.00 |
95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偃师市新一高厨房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7707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龙翔街交叉口东100米功成校苑B2307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0年07月2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名 称 |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7707156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龙翔街交叉口东100米功成校苑B2307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9-60675077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偃师市新一高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1.5 |
项目编号 |
偃师企采磋商(2020)0226号 |
1.1.6 |
采购编号 |
偃政采2020【195】 |
1.1.7 |
采购包划分 |
本次采购共1个包。 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将一个包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
1.2.1 |
资金预算 |
950000.00元 |
1.2.2 |
付款方式 |
货物安装完毕,经甲方或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 95%,剩余 5%一年后经甲方或第三方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第三方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
1.2.3 |
服务地点 |
偃师市新一高 |
1.3.1 |
供货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
1.3.2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3.3 |
履约验收 |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
1.3.4 |
质保期 |
三年(备注: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应在质保期内自带配件上门服务免费维护)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召开 |
1.10.1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形式:/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供货期; 质量要求; 付款方式;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
2.2.2 |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 |
3.2.4 |
预算控制金额 |
预算控制金额950000.00元。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3.2.5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其他: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
/ |
3.5.3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3.6.1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4.1.1 |
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 |
响应文件的电子版应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包装材料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4.2.2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4.2.3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 1 份。 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版 1 份。 |
4.2.5 |
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 |
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 |
4.2.6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5.1 |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 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1名和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类专家2人组成。 |
6.3.2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
3名/包 |
7.1.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 |
7.1.2 |
确定成交的原则 |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
7.2 |
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
公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7.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 5% 收取,以中标人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从中标人账户向采购人提交。 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取消中标资格 |
8.5.2 |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监督部门 |
偃师市财政局 |
9.2 |
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编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采购编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采购包划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付款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服务期及履约验收
1.3.1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声明);
(11)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磋商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须出具不分包承诺书)。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
1.1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
1.12.4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1.12.5如响应文件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样本);
(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磋商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封面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资格证明材料
6、开标一览表
7、服务报价明细表
8、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9、项目实施方案
10、辅助资料表
11、后续服务及优惠条件
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3、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14、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15、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16、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 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 天。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5.3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3.6 备选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制作
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供应商在电子签章时尽量不要遮挡关键信息)。签名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
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
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4、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
4.3.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5、磋商开启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
5.2 磋商开启规定
5.2.1 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
5.2.2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
5.2.3磋商开启前没有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6、磋商
6.1 磋商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类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磋商程序
6.2.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二次报价,其第一轮报价将被确认为最终报价。
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3评审原则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
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的原则
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7.3 成交通知
《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结果公告公示期过后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5质疑和投诉
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 偃师市新一高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共1个包。
2技术参数
名称 |
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四层平板货架 |
1200*500*1550 |
说明:采用SUS304#磨砂不锈钢板材,立柱采用¢48圆管,平板厚度1.2mm;不存在割手现象,全焊接而成。 |
台 |
28 |
米面承重架 |
1200*600*300 |
说明:使用SUS304#不锈钢管材;38*38不锈钢管,厚度1.2mm;全焊接而成。 |
台 |
6 |
平板车 |
900*600 |
说明:使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厚度1.2mm;全焊接而成,配聚氨酯车轮。 |
台 |
4 |
四层菜架 |
1200*500*1550 |
说明:采用SUS304#磨砂不锈钢管材,立柱采用¢38圆管,厚度1.2mm。删档采用38*25矩管,厚度1.2mm;全焊接而成。 |
台 |
8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说明:使用SUS304#不锈钢板质;厚度1.2mm,台面高度50,不锈钢加强筋加固;不存在割手现象,全焊接而成,可调节地脚。 |
台 |
22 |
绞肉机 |
JQ22 |
说明:不锈钢外壳,三功能;电压380(V),功率1.5KW。 |
台 |
2 |
六门冰柜 |
1800*750*1950 |
说明: 全不锈钢外壳;全铜管制;制冷剂R134a,内胆地板采用下沉式圆角模具整体拉深,保温层用聚酯一次性发泡成型。直冷(K Wh\24h) +10゜C~-15゜C,电压(V)功率(W):220V/440W |
台 |
8 |
大单星水池 |
1000*700*800 |
说明:使用SUS304#不锈钢板材质;厚度1.2mm,不存在割手现象;骨架采用加厚不锈钢管材,全焊接而成;配不锈钢落水器,拦渣篮,配高级水龙头;可调节地脚。 |
台 |
6 |
多功能切菜机 |
1000型 |
说明:不锈钢外壳,可切丝、丁、片;电压380(V)/功率3KW。 |
台 |
2 |
土豆去皮机 |
500型 |
说明:不锈钢外壳,生产能力:240kg/h;电压380(V),功率1.5KW。 |
台 |
2 |
电炸锅 |
80L |
说明:不锈钢外壳,容量80L, 温度范围20-300摄氏度之间,电压(V)功率(W):380V/12KW |
台 |
2 |
电饼铛 |
45型 |
说明:不锈钢外壳,产量30KG/H, 温度范围20-300摄氏度之间,电压(V)功率(W):380V/5KW |
台 |
6 |
多功能搅拌机 |
B30 |
说明:搅拌轴转速:113/168/400r/min 电压(V)功率(W):220v/50Hz/1.5kw 铜线电机,功率足,效率高配台三个速度可达到理想效果。 |
台 |
2 |
饼盘架车 |
14层 |
说明:使用SUS304#不锈钢板质;厚度1.2mm,全焊接而成,配高级聚氨酯车轮。 |
台 |
4 |
木面案板台 |
1800*800*800 |
说明:台面使用优质沙松,厚度50mm;骨架使用SUS304#不锈钢板质;厚度1.2mm,不锈钢加强筋加固;不存在割手现象,全焊接而成,可调节地脚。 |
台 |
4 |
双星水池 |
1200*700*800 |
说明:使用SUS304#不锈钢板材质;厚度1.2mm,不存在割手现象;骨架采用加厚不锈钢管材,全焊接而成;配不锈钢落水器,拦渣篮,配高级水龙头;可调节地脚。 |
台 |
2 |
和面机 |
50型 |
说明:电压(V)功率(W):380v/50Hz/3kw 搅拌轴转速:42r/min 铜线电机,结构合理紧凑,操作方便,安全。 |
台 |
2 |
揉面机 |
500型 |
功率:1.5KW 电压/频率:220V/50HZ |
台 |
2 |
炉灶拼台 |
450*1350*800 |
说明:使用SUS304#不锈钢板质;厚度1.2mm,台面前边圆弧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全焊接而成,可调节地脚。 |
台 |
12 |
单眼大锅灶 |
1200*1350*800 |
说明:全铸铁炉芯,炉膛采用耐火水泥一次打成。配有电子点火装置;灶台面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一次拉深成型;炉灶骨架采用国标4#角钢制作,镀锌钢管灶褪,可调节脚;另配有节能助燃鼓风机、摇摆龙头等;可放Φ1000mm大锅。 |
台 |
8 |
双通道打荷柜 |
1800*800*800 |
说明:使用SUS304#不锈钢板质;厚度1.2mm,台面高度50,不锈钢加强筋加固;不存在割手现象。侧板及其他部位厚度1.2mm,全焊接而成,可调节地脚。 |
台 |
10 |
双炒单温灶 |
1800*1000*800 |
说明:全铸铁炉头,有电子点火装置;灶台面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一次拉深成型;炉灶骨架采用国标4#角钢制作,镀锌钢管灶褪,可调节脚;另配有节能助燃鼓风机、摇摆龙头等;可放Φ500mm炒锅。 |
台 |
4 |
四门冰柜 |
1200*750*1950 |
说明: 全不锈钢外壳;全铜管制;制冷剂R134a,内胆地板采用下沉式圆角模具整体拉深,保温层用聚酯一次性发泡成型。直冷(K Wh\24h) +10゜C~-15゜C,电压(V)功率(W):220V/345W |
台 |
8 |
大双星水池 |
1800*700*800 |
说明:使用SUS304#不锈钢板材质;厚度1.2mm,不存在割手现象;骨架采用加厚不锈钢管材,全焊接而成;配不锈钢落水器,拦渣篮,配高级水龙头;可调节地脚。 |
台 |
10 |
燃气汤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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