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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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对“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竭诚欢迎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面粉
项目二:调味品(火锅底料、中萃调料、番茄沙司、草菇老抽、六月鲜、香醋、生粉、盐、白糖、味精、酸菜、水煮调料、粉丝、蒸鱼豉油、梅菜笋丝、四川榨菜等)
项目三:肉(鲜牛肉、猪肉、羊肉、鸡鸭鹅肉)
项目四:禽蛋
项目五:蔬菜(青菜、黄芽菜、卷心菜、土豆、番茄、冬瓜、缸豆、扁豆、四季豆、毛豆、芋头、青椒、河藕、花菜、洋葱、白萝卜、茄子、韭菜、韭黄、山药、莴苣、芹菜、西洋芹、茨菇、荸荠、西蓝花、青葱、生姜、大蒜等)
项目六:豆制品(豆腐、茶干、百页、油豆腐、干丝、百页结、老豆腐等)
项目七:水产(无冰无霜巴沙鱼、活草鱼、鳊鱼、鲫鱼、河虾、基围虾、竹节虾、白条虾等)
项目八:海鲜(青占鱼、黄鱼、带鱼、鲳鳊鱼、马鲛鱼、梭子蟹等)
项目九:冷冻食品(鸡翅根、金米鸡条、珍珠肉肠、北京黑椒鸡块、鱼排、鸡腿、鸡排、面筋塞肉、百页包肉、薯条、玉米、宁波汤圆、水饺、南瓜饼、脆香鸡、鸭边腿、蛋饺、虾儿饼等)
二、供货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质量要求
所供物品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每批次食品原料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具体要求为:
1.大米、面粉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四级认证;
3.猪肉、牛羊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属于农家饲养、并经过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图章的活鲜猪肉、牛羊肉,鸡鸭鹅肉必须是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屠宰新鲜肉;
4.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5.豆制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冷冻类商品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7.蔬菜、禽蛋、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新鲜蔬菜。
四、价格要求
1.所有商品价格都必须在江苏省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本地价格监管范围内。
2.大米、面粉,调味品,豆制品,冻货等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鲜肉、蔬菜因季节性较强,波动幅度较大,学校定于每周按照荷花池、四牌楼农贸市场时价进行一次核价,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上涨或下浮)。
4.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上涨或下浮),投标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学校,待学校确认后方可调整。
五、供货方式
日配送。学校食堂提前一天下单,投标人接单次日上午7:30前按单上要求保质保量送至食堂仓库验收,随带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校方持两份,投标人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六、结算方式
合同期内,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转账结清。所有商品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七、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相关身份证件及授权书。
2.投标人所供物品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具有检验报告。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能提供学校供货经历业绩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书(委托人);
2.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等;
3.投标人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仓储能力、运输条件、服务方案、服务承诺、让利优惠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4. 大米、面粉,调味品,豆制品,冻货等项目一、二、六、九食品的投标报价(包括品牌、规格等);鲜肉、禽蛋、蔬菜、水产、海鲜等项目三、四、五、七、八食品的优惠让利率(下浮率必须在10%以内,超过的为废标)。投标人的投标包含所投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仓储、配送、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等。
5. 其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6. 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7. 投标时,企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证照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九、保证金
1.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学校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千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
2.未中标人在公布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持收款凭证退还本金(不计利息)。有串标、撤标行为的中标人经查实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用途详见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持收款凭证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4.若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具体安排
1.公告时间:2020年8月7日至8月11日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报名地点: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思贤楼409室总务处
4.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5996070111
5.投标时间:2019年8月13日上午9:00前,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资料,一律予以拒绝。
6.投标地点: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思贤楼502会议室
7.开标时间:2019年8月13日上午9:00
8.开标地点: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思贤楼502会议室
十一、评标方法
1. 由学校领导组成评标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 由学校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分。如果投标人少于三家,取消本次投标。
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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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 符合性 检查 |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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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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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优惠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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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能力 运输条件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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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业绩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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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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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3. 根据评标小组的评分,依据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人1—3名。采用高分中标,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公示3天无异议后,中标人签订合同。
4.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若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合同或对学校提供的合同有较大异议、协商不成的,视为弃权,由下一名递补中标,弃权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履行合同期间学校将对中标方从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质量达不到标准或价格高于市场同品牌同期批发价格或服务态度不好的或不按要求提供商品的,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将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总计达到三次,则学校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书面告知,并由第二、第三投标人进行供货,以此类推。
6. 本文件内容由学校食堂大宗商品采购小组负责解释。
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