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RCG2020080701
项目名称: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限价:管理费不超过人员费用的10%,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招标人满意程度高,可采取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8日
地点:南通市教育局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2号姚港路口石油大楼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磋商保证金1000元,现金方式。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地址:南通市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1599658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川区青年中路2号
联系方式:高 工 15962756653
电子邮箱:jszrntzb@163.c0m
附件:1、采购文件
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2020年8月7日
1_紫琅湖食堂服务磋商文件807.docx
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JSZRCG2020080701
采购单位: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RCG2020080701
项目名称: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限价:管理费不超过人员费用的10%,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招标人满意程度高,可采取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8日
地点:南通市教育局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2号姚港路口石油大楼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磋商保证金1000元,现金方式。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地址:南通市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1599658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川区青年中路2号
联系方式:高 工 15962756653
电子邮箱:jszrntzb@163.c0m
附件:1、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将内容拆开。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提供五份(一正四副)纸质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标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商务技术文件应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
2、响应报价表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其他磋商响应文件中。
3、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磋商前不得启封。
五、报价准备
1、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经营能力进行磋商报价。
2、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投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最后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包括但不限于如采购成本、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管理费等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
六、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项目磋商活动完成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七、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项目总预算为基数,按[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60%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评委费按照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按实收取,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磋商响应报价内。代理费和评委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3、磋商文件工本费400元,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
4、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八、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南通紫琅湖实验学校即将启用。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贯彻南通市政府通政发【2015】49号文精神,更好的服务教育教学工作,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中标的供应商成为我校食堂餐饮服务服务商,学校将根据服务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服务商管理费的重要依据。对每学期累计三次以上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商,学校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
二、投标响应要求
1、投标供应商能够按照学校要求提供专业化的管理、规范化的操作,为校方食堂加工饭菜等工作提供服务,根据学校需求供餐,并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
2、投标供应商能够按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工作人员。按照目前情况,需配备服务工作人员4人,其中厨师1人,服务员3人。
3、所有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4、投标供应商与所派食堂服务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规范用工手续。食堂服务工作人员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
三、项目总需求
1、成交人成为我校食堂餐饮服务商。
2、成交人与学校在本采购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报南通市教育局备案。
3、服务商所派服务人员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服务商培训好服务从业人员,相关岗位需持证上岗,服务商所有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劳动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涉及经费均由投服务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4、服务商在开展各类服务管理时,必须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考核。
5、服务商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按劳动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6、食堂及设施、设备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
7、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服务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8、食堂服务工作人员与成交服务商建立劳动关系。服务工作人员由学校参照市场同类用工水平确定工资标准,并将相应的费用通过服务费形式支付给成交服务商,由服务商考核发放(相关税费由学校承担)。服务商按照中标费率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人员工资总支出*管理费率)+税费
其中人员工资总支出为食堂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税费为人员总支出开票税费。管理费的费率为服务商成交费率(管理费率最高限价为10%)。人员的工资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服务商自带的物品(必备)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四季工作服、工作牌 |
套 |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牌上岗 |
上述物品配置费用由成交服务商承担。
%1、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招标人满意程度高,可采取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
六、主要合同条款
成交服务商与学校签订合同,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1)甲方责任(学校方)
①甲方提供学校食堂现有用房及设备、炊具用品、餐桌椅等,甲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乙方。
②甲方负责食堂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更换并承担水、电、煤气费。
③甲方自行负责采购食品原料、易耗品,进行成本核算。
④甲方对乙方人员工资、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有权对食堂违规操作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⑤甲方按照协议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向乙方支付人力成本、管理费、税费等费用。工资一年按照10个月支付,社保费用按12个月支付。如工资、社保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则根据相应的劳动法规及时调整到位。如在今后的服务过程中乙方出现不规范用工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用工,如不执行,甲方将扣除相关费用并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服务资格。
⑥每年暑假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费用按月工资折算成日工资)、社保费用不变。节假日期间如需食堂提供服务,乙方不得推诿,加班费按月工作折算成日工资发放。
(2)乙方责任(成交服务商)
①经营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
②乙方必须在每周四之前提供下周带量菜谱。配合甲方对每天所进食品原料质量进行检查,杜绝过期、变质腐烂的食品原料进入食堂。
③乙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下,按照甲方要求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接受甲方和第三方对食堂服务的全面考核评估。
④乙方须缴納履约保证金(即安全、质量等风险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在经营期间若均无相应扣罚,合同期满后,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⑤在合同规定经营期限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及违反学校规定的有关行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⑥食堂的人员资质、消防安全、保卫安全、食品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全部经营内容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卫生监督、消防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员工培训等台帐资料按要求整理成册备查。若因乙方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⑦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所聘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乙方负责每学年为所有工作人员体检一次。
⑧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资格审查、违规处罚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⑨乙方必须按规定,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并提供台帐资料备查。乙方不得擅自减少协议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如有减少,须及时告知甲方协商,隐瞒不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处罚。
⑩乙方每月凭乙方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从甲方食堂财务处领取服务外包费。
六、其它
1、如人员工资遇国家政策性调增,从文件规定执行之日起,成交服务商人员工资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作相应调增,即每人净增数(含增加工资+增加单位保险)×人数×月数,此增加部分费用由学校按规定支付。
2、如甲方在合同期内,因需增加工作人员,新增人员费用均须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内容
一、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
三、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
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1) 技术分是在所有评委评分均算而成,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0分)。
项目 |
评审细则 |
分值 |
提供证明材料 |
企业荣誉 |
2017年以来,企业获得中国餐饮行业协会(如中国餐饮协会或中国餐饮商会)荣誉的,有1项得2分,获得①省级餐饮行业团餐50强品牌荣誉、②江苏好食堂品牌荣誉、③餐饮行业品牌标杆荣誉、④优秀服务商品牌荣誉,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
6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获得①中国行业领先品牌企业组委会颁发的“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荣誉,②“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荣誉,③“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荣誉,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 |
6 |
提供原件备查 |
|
体系认证 |
1.获得ISO9001餐饮服务类质量管理类体系认证,得1分。 |
5 |
以证书原件为准,附国家认证网查询截图,在有效期内且进行年检贴花,否则不得分。 |
2.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
|||
3. 获得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
|||
4. 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
|||
5.获得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得1分。 |
|||
企业信用 |
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机构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得4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 |
4 |
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截图,证书原件备查。 |
类似业绩 |
提供2017年以来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 |
6 |
需提供委托管理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 |
项目经理能力 |
项目经理具有①大专及以上学历②高级职业经理人职称③高级营养师证书④高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⑤政府单位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具备1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
10 |
以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
制度建设 |
有明确的食堂质量管理目标,管理措施具体、科学,优秀得2.5-3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以下。 |
3 |
|
有健全的食堂管理组织构架、岗位职责明晰,员工考核制度清晰明确,优秀得2.5-3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以下。 |
3 |
|
|
食品卫生、食堂安全制度明确,生产、加工、销售有操作规范,优秀得2.5-3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以下。 |
3 |
|
|
应急预案齐全,程序清楚,保障有力,优秀得2.5-3分;一般1分;较差得0.5分以下。 |
3 |
|
|
设备设施使用、操作流程明确,优秀得2.5-3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以下。 |
3 |
|
|
服务承诺 |
和谐用工,经营过程中发生劳资纠纷,中标单位承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提供承诺复印件盖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提供原件备查 |
经营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中标单位承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提供承诺书复印件盖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提供原件备查 |
|
管理方案 |
现场管理方法科学实用,管理理念贴合食堂实际,提供完善的配餐方案,优秀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以下。 |
3 |
|
能结合应急保障实际,提供灵活灵敏的供应保障方案,优秀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以下。 |
3 |
|
|
接管和进驻方案科学合理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无,得0.5分以下。 |
3 |
|
|
针对本项目的餐饮服务项目整体设想及策划(3分):科学、合理、可行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以下。 |
3 |
|
(二)价格分: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下浮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市财政局,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服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合同格式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竞争性磋商资料”下载。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采购人和成交人应相互配合,按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五、成交人履约到位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六、采购人、成交人不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履约中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七、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项目合同价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中第一点第1项的约定提出疑问;质疑提出的有效时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